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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8章 她养了两条狗,大脚板和月亮脸

作者:六月纸鸢飞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约翰十一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离开了那个灰色的房子。


    他进了斯莱特林。


    因为他渴望证明自己。


    渴望力量。


    渴望被尊重。


    渴望再也不用听到父亲说“你他妈也一样,小怪物”。


    他在学校里展现出了惊人的魔药天赋。


    血统里的东西,藏不住。


    但他瘦弱、沉默、穿着不合身的旧袍子。


    他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因为他从小在家都是用清水洗,家里没有洗发水。


    他被嘲笑。


    被排挤。


    被几个高年级学生当成取乐的对象。


    他没有朋友。


    只有一个。


    一个女孩。


    她叫——斯内普的笔停了。


    他把那行字划掉了。


    又划了一道。


    划得很用力。


    羊皮纸差点被划破。


    他没有写女孩的名字。


    他只写了一句话。


    “他遇见过一个温暖的人。但他不知道怎么留住温暖,因为他从来没有学过。”


    然后他跳过了中间的所有细节。


    直接写了结局。


    约翰毕业后,加入了一个黑巫师组织。


    不是因为信仰。


    是因为那个组织告诉他:“在这里,没人在乎你穿什么衣服,你父亲是谁。我们只在乎你的力量。”


    他信了。


    他把自己所有的才华都交给了那个组织。


    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那个组织给他的一切——归属感、力量、价值——全是假的。


    但为时已晚。


    他已经做了太多无法挽回的事。


    他用余生来赎罪。


    孤独地。


    安静地。


    在一间地下室的办公桌后面。


    批改永远写不好的学生作业。


    ——


    斯内普放下笔。


    他看着自己写的东西。


    然后拿起羊皮纸,把关于约翰的最后三段重新读了一遍。


    太明显了。


    他拿起鹰羽笔,修改。


    把“黑巫师组织”改成“一个承诺给他力量的陌生人”。


    把“赎罪”改成“沉默”。


    把“地下室办公桌”改成“一个山洞”。


    普通化。


    模糊化。


    让任何一个读到这个故事的人,都不会猜到这是谁的经历。


    但会觉得。


    “我好像认识这种人。”


    斯内普喝了一口已经凉透的茶。


    然后翻开一页新的羊皮纸。


    第二个故事。


    ——


    同一个开头。


    同一个家族。


    同一个女巫。


    但这一次,她做了不同的选择。


    斯内普给她取了同一个名字。


    艾拉·普雷斯顿。


    她同样被家族除名。


    同样失去了巫师世界的一切。


    但她没有嫁给罗伯特。


    或者说,她嫁了。


    然后离开了。


    带着她的儿子。


    她搬到了一个麻瓜社区。


    租了一间小公寓。


    她什么都不会。


    但她有一样东西。


    七年的霍格沃茨记忆。


    十七年的魔法世界见闻。


    那些古怪的咒语名称。


    那些荒诞的魔法生物。


    那些她曾经以为理所当然的日常——猫头鹰送信、壁炉旅行、会动的巧克力蛙。


    对她来说是常识。


    但对麻瓜来说是天方夜谭。


    她开始写。


    在一张从二手店买来的旧打字机上。


    这个打字机她用了两周才学会。


    她的文笔不好。


    遣词造句生硬,叙事节奏混乱,人物对话像在念课文。


    但她写的内容——


    一个隐藏在村庄里的魔法世界。


    一个建在森林里的巫师学校。


    一个被神奇手套决定命运的七岁孩子。


    这些东西,麻瓜从来没见过。


    但她不能真的将魔法界具体位置写出来,不然魔法部会找上门。


    她只需要让麻瓜相信,这些是她梦里的童话。


    她把魔杖改成了“法杖”。


    把飞路粉改成了“传送粉末”。


    把魁地奇改成了“飞天球赛”。


    然后把那些咒语改的面目全非,起码不能真的使用。


    名字换了,规则换了,细节换了。


    但骨架没换。


    因为骨架是真的。


    只有真的骨架,才能撑起让人相信的故事。


    她把手稿寄给了一家小出版社。


    被退了。


    寄给第二家。


    又被退了。


    第三家出版社的编辑在退稿信里多写了一句话。


    “故事有趣,但文笔需要大幅度修改。如果您愿意接受编辑意见,我们可以再谈。”


    她愿意。


    她太愿意了。


    有人愿意教她。


    她就肯努力学。


    三个月后,那本书出版了。


    印了五千册。


    卖了三千册。


    不算成功。


    但够她付下一年的房租。


    然后她写了第二本。


    第三本。


    第四本。


    每一本都比上一本好一点。


    因为她在学。


    她在用麻瓜的方式学。


    学怎么讲故事,学怎么抓住读者,学怎么在虚构中藏进真实。


    她养了两条狗。


    一条黑狗叫大脚板。


    一条狼狗叫月亮脸。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一下。


    嘴角又露出报复的笑意。


    他就是让看的人联想到这是在写谁,尤其是道格拉斯。


    继续。


    她还投资了一家麻瓜出版公司。


    不是因为她懂投资。


    是因为她写的书在那家出版社卖得最好,出版社资金紧张要倒闭,她把版税全投了进去。


    傻得要命。


    但运气好得要命。


    那家出版社后来活了下来。


    她的书越卖越好。


    还投资了科技公司,用那条叫大脚板的黑狗作为公司lOgO。


    还资助了一家孤儿院,把那条叫月亮脸的狼狗送去,陪孩子一起玩,那条狼狗很温顺。


    她的儿子——同样叫约翰——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环境里长大。


    他同样是一个巫师。


    同样在十一岁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但他不一样。


    他不渴望力量。


    因为他不缺安全感。


    他不需要用尖刺保护自己。


    因为他的母亲已经保护了他。


    他进了霍格沃茨。


    他交到了朋友,几乎在每个学院都有朋友,甚至还有她母亲的书迷。


    他被人嘲笑过——谁没有被嘲笑过呢。


    但他嘲笑回去。


    然后和对方一起笑。


    他遇见了一个女孩。


    一个温暖的女孩。


    他没有把她当成救赎。


    因为他不需要被救赎。


    他只是喜欢她。


    普普通通地喜欢她。


    然后轰轰烈烈的追求她。


    ——


    斯内普写完最后一个字。


    放下笔。


    他看着两个故事并排摊在桌面上。


    同一个开头。


    同一个家族。


    同一个被除名的女巫。


    两个完全不同的约翰。


    一个在黑暗中挣扎了一辈子。


    一个在阳光下走了一辈子。


    区别不在血统。


    不在天赋。


    不在运气。


    在于那个女人有没有学会——在失去魔法世界之后,用麻瓜的方式活下去。


    在于她有没有带着儿子,走出那间发霉的房子。


    斯内普没有在故事里评价任何一个选择。


    他只是写了两段人生。


    放在那里。


    让读的人自己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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