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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让他跟我走吧

作者:陆六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冬去春来。


    萧鹤声要去金陵办事,邀请叶绯霜一起,她欣然应约。


    “听说金陵的上元节特别热闹,会放天灯!”叶绯霜兴奋道,“我明年一定要看看!”


    萧鹤声:“好,顺便替我看看。”


    叶绯霜忧愁:“哥,你的眼睛真的治不好吗?”


    “治不好。”萧鹤声道,“无妨,我早已习惯,不必遗憾。”


    他一出生就是瞎子,并没有拥有过光明,所以其实没那么难以接受。


    要是曾经拥有过,后来又失去了,他可能会更难受。


    到金陵后,萧鹤声给叶绯霜介绍了个人——一位剑法高妙的剑客,郑家七爷,郑睿。


    想到自己差点点就成为郑五姑娘,叶绯霜觉得还是挺奇妙的。


    她和郑睿比了武,郑睿夸她女子不输男儿,对她赞不绝口。


    叶绯霜问起了郑四爷夫妇,郑睿说他四哥已经去世了,四嫂还健在。


    叶绯霜不禁唏嘘。


    萧鹤声还有正事要办,没在金陵呆几天。叶绯霜倒是很喜欢这个地方,于是准备在这里住一阵子。


    她有时候出门不带萧序,萧序就依然坐在门口等她。


    这次的邻居是一位带着孙女孙子的老爷爷,说是孩子们的父母在城内的大户人家做工。


    萧序经常见到他们两个在大柳树下嬉戏打闹。


    男童摔倒了,女童扶他。


    男童脸脏了,女童给他擦。


    男童饿了,女童就拿饼给他吃。


    只要男童喊一声“阿姐”,女童就会立刻出现。


    萧序想,主人做的事和那个女童是一样的,原来这种人叫做阿姐。


    阿姐。


    哦,阿姐。


    于是晚上吃饭的时候,叶绯霜就听见一声:“阿姐。”


    叶绯霜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她睁大眼:“悬光,是你在说话吗?”


    萧序在她的注视下,又字正腔圆地叫了一声:“阿姐。”


    叶绯霜顿时惊喜地倒吸一口冷气,一个箭步蹿到萧序跟前,搓他的脸:“呀呀呀,我们悬光会说话啦!再叫一声!”


    “阿姐。”


    “再叫。”


    “阿姐。”


    “真好!”叶绯霜几乎要热泪盈眶,“不过你比我大,不能叫我阿姐,你该叫我妹妹。”


    萧序:“阿姐。”


    叶绯霜:“……”


    罢了。


    她和一个刚学会说话的人计较什么,阿姐就阿姐吧。


    反正一直都是她照顾他,这声阿姐她也当得。


    一般的小孩子最先学会的是喊爹或娘。


    萧序最先学会的是阿姐。


    会喊阿姐,再学别的就会很快了。


    于是,萧序慢慢会说话了。


    叶绯霜一算,从她把萧序带回家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


    当初的小狼崽,终于成为一个“人”了。


    叶绯霜性格开朗,所以在金陵的这一年又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其中就有范阳卢氏的四公子卢季同。


    过完上元节,看完天灯,叶绯霜回京城,看望暻顺帝和太后。


    宁寒青打趣她:“宁昌还知道回来啊?早忘了自己还是位公主了吧?”


    叶绯霜诚实道:“平时是忘了。不过每当拿公主金令去钱庄里取银子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在场众人都让她逗得哈哈大笑。


    太后说:“宁昌今年及笄了,准备什么时候行笄礼?”


    “过生辰的时候吧。”


    “那还早。”


    “没事。”叶绯霜说,“我又不急着嫁人。”


    暻顺帝“哼”了一声:“就你这野性子,哪家郎君愿意娶你?”


    “那我就不嫁。”叶绯霜嘿嘿一笑,“我养面首不就行了?反正皇伯伯说要赐我食邑,我养得起。”


    暻顺帝:“不赐了。”


    叶绯霜立刻跪地:“皇伯伯!有话好好说,别和银子过不去啊!”


    暻顺帝明显是逗她的,很快就赐她食邑五千户,是当朝公主中最多的。


    卢季同说她发财了,嚷嚷着让她请喝酒。一顿还不算,足足请了一个月。


    叶绯霜也让他请自己一顿,卢季同这厮穷得叮当响,只能借花献佛,带叶绯霜去参加一个公子哥开的宴。


    这公子哥叫陈瑞,叶绯霜在宁寒青府上见过。


    宁昌公主大驾光临,让陈瑞受宠若惊,急忙安排了一个贵客位。


    陈瑞瞧见了跟在叶绯霜身后的萧序,暗叹此人容貌之盛,不禁又想到宫中传出的,宁昌公主要养面首的传闻。


    莫非这个就是她的面首?


    陈瑞这人惯会谄媚逢迎,顿时有了想法,吩咐了身边的小厮几句。


    叶绯霜正在和卢季同把酒言欢,余光瞥见身侧走来一个清隽的身影。


    酒水注入杯中,泠汀作响,清透的酒液在白玉盏中晃荡。


    叶绯霜听到一把好嗓子:“殿下请用。”


    她猝然转头,看清对方的脸时,微微一怔。


    眼前的男子素白麻衣,瞳眸乌黑。骨相凌俊,眉眼秾丽。


    端着杯盏的手指节修长,上边有几道醒目的伤痕。


    叶绯霜问:“郎君是?”


    不知怎的,端盏的手颤了一下,里边的酒水溢出,洒在了叶绯霜的衣服上。


    身边的侍从惊呼起来,陈瑞登时勃然大怒:“连杯酒都倒不好,蠢货,干什么吃的!拉下去,给我打!”


    再看向叶绯霜时,陈瑞变脸似的又笑嘻嘻:“宁昌殿下开玩笑,什么郎君,不过是我府上的一个贱奴而已。”


    叶绯霜看向那个人,他被两个小厮粗鲁地压着,并不挣扎。微敛着长睫,脸上是一种自厌认命的平静,整个人显得苍白单薄。


    他知道陈瑞并不是真的让他来伺候贵人,无非是想找个由头羞辱他、发落他。


    说来好笑,就因为这张脸,陈瑞一个公子哥不惜放下身段和他一个贱奴计较。


    在他好奇今天会挨板子还是鞭子的时候,他听见一个清悦的女声:“既然陈公子让他伺候我,不如就让他跟我回公主府吧,刚好我府上缺人。”


    叶绯霜说罢,又看了一眼那个人。


    他还是那副淡漠的样子,没有任何意外或者欣喜。


    她哪里知道,这种情况,他亦遭遇过很多次。


    有许多贵妇或者贵女跟陈瑞要过他,她们脸上那种轻慢狎弄的笑,比三十板子还要让人觉得耻辱。


    看来这位宁昌公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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