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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录用

作者:我不爱吃炸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九月一日,农历七月廿四,宜开市、交易、立券。


    天刚蒙蒙亮,五棵松沙窝的那排灰砖平房就热闹起来。


    今天是饭店开业的日子,伍六一起了个大早来帮忙,毕竟他现在算得上这家店的股东了。


    店的位置稍有些偏,按后世的区界划分,正处于海淀与FT区交界,离天安门还有十公里。


    开在这,也是没选择的事情,他们也想开在王府井、西单这样的热闹位置,可这年头根本不存在房屋的买卖和租赁的产业。


    除了老百姓的个人用房,就归属于集体。


    无论是白砚礼还是伍六一,都没有门路。


    能开在五棵松这,还多亏了白砚礼爷爷家在这沿街有几间平房。


    不过,现在的位置也不算差,301医院、某部队的后勤部以及一家金属制品厂和家具厂都离饭店不远。


    美中不足的是隔着一条街,还有一家名为天府酒家的个体户饭店与之竞争。


    伍六一和白砚礼去“调研”过,发现这家店是京圈的大院子弟王硕和叶晶开的。


    店里主打川菜,味道还算正宗,据说特意从成都请来的师傅。


    生意一般了,大中午也没见几个人。


    伍六一分析,一是因为这店的定价偏高,和城里八大居、四大春的价格不逞多让。


    而五棵松周边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农户、住院的病人家属、厂区的厂工。


    这些人消费水平不高,主要拉动的是平价餐饮、日用品等基础消费,与市中心的百货大楼、影院、文化场所密集的景象完全不同。


    普通人一个月也不见得下一次馆子,价格这么高,为什么不多跑几公里去名气更大的老字号呢?


    二是,菜系本身的问题。菜太正宗了,辣味十足。


    不符合燕京人的饮食习惯。


    伍六一吃完,嘴一圈都是肿的,酷似梁朝伟扮演的欧阳锋。


    吃辣的习惯是循序渐进的,是要培养的,八十年代初,燕京人还没有吃辣的习惯。


    燕京的第一家川菜馆“峨眉酒家”之所以能开起来,那是经过本土化改良的。


    就连招牌的宫保鸡丁,都是照着沪市那边的口味调的方子。


    因此,对于这个竞争对手,伍六一着实没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是有印象硕爷那是把酒店开倒闭了,才去闷头文学创作去了,开启了自己影视改编的开挂之路。


    十一点钟,饭店门楣上挂着红绸扎成的绣球,两侧玻璃窗贴着烫金的“开业大吉”。


    牌匾上挂着“聚福人家”四个字。


    饭店主打平价,实惠,名字也接地气。


    门前小院早被挤得满满当当,邻里街坊挎着篮子来道贺,亲戚好友笑着往屋里凑,喧闹声裹着人情味儿,把场子烘得热热闹闹。


    老伍家除了正在上课的伍美珠外,其他人都到了场。


    伍志远和张友琴对这场开业仪式格外有参与感。


    林芳冰紧跟着大姐,两只辫子晃啊晃,很有时代的青春气息。


    只是伍六一觉得有点奇怪,这小妞怎么好像在躲着自己。


    娃娃亲没成,犯不着躲这么远,真是小气。


    十一点十八分,吉时已到。


    白砚礼清了清嗓子,:


    “剪彩——开始!”


    话音刚落,白家和伍家各出了个半大孩子捧着托盘上前,一个是十一岁的男孩,挺着小胸脯,像模像样。


    另一个九岁的小姑娘,算是伍六一的表妹,辫子上还别着红绒花,小心翼翼护着盘里的红绸。


    白砚礼拿起银亮的剪刀在红绸上悬了三秒,咔嚓声落时,鞭炮立刻炸响起来。


    伍六一举着从信托商店租来的老式海鸥相机挤到前排,记录下这一刻。


    礼成后,伍六一拉着汪曾棋合了个影,准备挂在饭店的墙上。


    以后出名了,多邀请一些名人合影,在墙上挂一排,这多气派。


    ......


    隔街的天府酒家。


    饭桌前摆满了一沓报纸,王硕正聚精会神看着。


    叶晶瘫坐在沙发里,点上一根大重九,深吸了一口:


    “硕爷,你也真稳的住,客人本来就少,隔壁又开了家新店,不怕没生意啊。”


    王硕头也没抬,手指在报纸缝里划拉着,嘴角勾了下:“少就少呗,店没开起来说明咱没本事,人家开不开,咱也没生意。


    他顿了顿:“不行我就去写小说去,你看这《神探狄仁杰》写得多有意思,比你看那金庸好看多了,你也吃点好的吧。”


    叶京撇了撇嘴,他家境不错,前一阵还当了阵倒爷,没少攒下钱,饭店要是倒闭了也不心疼。


    “比金庸写得好?这我可不信,你拿来给我看看。”说完,叶晶起身去拿报纸。


    “你按顺序拿啊!我好不容易托人凑齐的,别给我弄乱了。”


    .....


    翌日,《燕京晚报》编辑部。


    徐凯拉着小推车,带进一包信来。


    最近晚报的销量平稳,但依旧没达到《神探狄仁杰》连载时的体量。


    他将信件按照版块分拣,有读者寄给五色土的,有寄给戏曲杂评的,还有长篇连载的。


    “咦。”


    徐凯发现有一封信的收件人的名字正是伍六一。


    常规来说,大多数稿件的邮寄地址是编辑部。


    即使读者来信,也是先到编辑部,在括号里备注转交作者。


    徐凯再看向寄件信息那一栏:——燕京文艺编辑部周艳茹。


    郑爱民看着伫立良久的徐凯,问道:


    “怎么了?收错信了?”


    “这有一份燕京文学杂志社寄给小伍的信。”


    “燕京文学?”


    郑爱民抬了抬眼镜框:“他们寄到这干嘛?还是寄给小伍的,是不是寄错了。”


    话音刚落,伍六一拿着一份大葱卷饼走进办公室。


    见两人直勾勾盯着自己,伍六一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上班时间,讪讪道:


    “这个....肚子饿了,楼下买了张煎饼卷大葱,山东人开的,真不孬.....”


    徐凯屏住呼吸,递信过去,以免闻到浓重的大葱味。


    伍六一大咧咧地拿起信,沾着油的手,还蹭到了徐凯。


    让徐凯一阵抓狂。


    在办公室两位好奇人士的目光下,伍六一拆开信。


    和他预想的一致,是燕京文学发来的录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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