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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我就不回去

作者:十三不二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狼妈发出凄厉的嚎叫,挣扎着用头撞击猎犬的胸膛,却被闪电死死按在地上。


    僵持间,闪电猛地甩头,将狼的前腿拧成诡异的角度,同时松开嘴再次扑咬,犬齿精准锁住狼的咽喉。


    狼妈的身体剧烈抽搐,爪子在树叶上抓出深深的痕迹,呼吸渐渐微弱。


    当狼妈的挣扎彻底停止时,闪电仍紧咬着咽喉,胸口剧烈起伏,涎水混着鲜血从嘴角滴落。


    “好家伙,不用我,你也可以将它杀死。”


    直到这时候,李永平才拿着猎刀追上来,很显然,已经用不上他了。


    野狼也叫作灰狼,是犬科犬属的中型食肉哺乳动物,性格凶猛且极具社会性,通常以群体(狼群)形式生活、捕猎。


    野狼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适合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长,嗅觉和听觉发达,犬齿及裂齿锋利。


    体色一般为黄灰色,背部杂以毛基为棕色、毛尖为黑色的毛,也有黑褐色、黄色以及乳白色的杂毛,尾部黑色毛较多,腹部及四肢内侧为乳白色。


    拥有锋利的犬齿(可撕裂皮肉)和强健的四肢,奔跑速度快(时速可达55公里),耐力强,能长时间追逐猎物(如鹿、羊、野兔等)。


    野狼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通常以狼群为单位生活,规模一般为5至12只,狼群由一对优势配偶领导,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李永平提了一下,这只已经死去的狼妈,大概在六七十斤的样子,也算是不小的收获了。


    他拔掉狼妈身上的钢箭,抓了一把茅草,擦干净箭头上的鲜血,扛着狼妈就准备回去了。


    最兴奋的莫过于闪电了,它在李永平身边跑来跑去,还不停的兴奋的吼叫着,那是对自己捕杀狼妈的炫耀。


    一人一犬回到小溪边上的时候,李永平闻到了一股浓香的味道,看来林晓兰留在山洞,并没有闲着,已经在准备晚饭了。


    “晓兰,做什么好吃的呢?闻起来这么香。”


    李永平走上平地,果然看到林晓兰,正在火堆旁忙碌着。


    “姐夫,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呀!没事吧?”


    林晓兰抬起头看着他,有些惊讶的问道,她没想到回来的这么快。


    “没事,这都是闪电的功劳,我追上去的时候,狼妈已经被它咬死了。”


    “闪电还真是一条好猎犬,当初我爹要是有这样一条猎犬,肯定不会出事的。”


    林晓兰今天一直待在这里,不时的想起,自己遭遇不测的老爹。


    “好啦,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你还是想想怎么犒劳,我们的大功臣吧!”


    李永平走进山洞,把狼妈扔在角落,以免它浓郁的血腥味,吸引来更凶猛的野兽。


    “放心吧,少不了它的,没看到铁罐里面炖的排骨吗?


    等我们吃剩下的,那都是它的了。”


    林晓兰搅动着铁罐里面的排骨,旁边还放着切好的萝卜,土豆等配菜,火堆旁边还烤着几个,微微泛着焦黄的包子。


    “我们?


    晓兰,这太阳都快下山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晚饭放在那里,我自己来做吧!”


    李永平从她的话里,明显听出来了,不一样味道。


    “姐夫,你也说了,这太阳都已经下山,天就黑了,你放心我一个人回去吗?”


    林晓兰撅着嘴巴说道,她压根就没打算走,才一直拖到现在。


    “哦,那简单的很,你做的火把不还有的吗?


    你打着火把走就没事了,你不都说了嘛,野兽都害怕火的。”


    “姐夫,哪还有火把呀,刚才半天烧不着火,我拿来引火了。”


    “还真的是呀!”


    李永平环顾了一圈,那些棉絮,火把早都不见了。


    看来林晓兰还真是处心积虑,早就考虑好了。


    “说了你还不信,赶紧用热水洗把脸,准备吃饭,吃完饭了,我们早点歇息,山上的野兽,晚上都出来了。”


    林晓兰骄傲的说道,一切都在她的把控之下,说完把那些配菜,倒进了铁罐。


    “晓兰,这样不行的,我送你一程下山,你肯定不能住在这里的。”


    李永平终于明白,这从头到尾,林晓兰早就计划好了的。


    “你送我下山,你回来怎么办?”


    “你放心好了,我肯定没事的。”


    “问题是我就是放心不下呀,人家在这里住一晚上,怎么了嘛?


    人家又不会吃了你。”


    林晓兰为了这个机会,已经等待很久了。


    “你跟我在这里住一晚上,要是让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嘛!”


    李永平有些着急地说道,他真没想过占小姨子的便宜。


    “我才不管那么多,你到底吃不吃饭?”


    “吃吃吃,饭哪能不吃嘛!”


    “那就赶紧洗手洗脸,看你手上血糊糊的样子,让人看了都恶心。”


    “好,我洗还不行吗?”


    事已至此,李永平也别无他法了,赶紧洗手洗脸,开始吃饭了。


    吃过饭以后,那些骨头全被赏给了闪电,它边啃边欢快地叫着,心领神会这是对它的奖赏。


    李永平拿起斧头,将制作门框剩余的栎树一一劈开,整齐地码放在山洞内,这些将成为日后烹饪的柴火。


    林晓兰也未停歇,她细心地将火堆中,烧过的炭火全部移入山洞,毕竟天气依旧寒冷,没有一堆火在山洞里取暖,恐怕会冻坏身子。


    忙活完毕,天色已渐渐暗沉。


    李永平关上木门,用一根栎木牢牢抵住,两人围坐在火堆旁,享受着这份难得的温暖。


    在这偏远的深山之中,万籁俱寂,只有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狼嚎,在空旷的山林间久久回荡,更添了几分静谧与孤寂。


    这份宁静,如同无形的枷锁,将李永平和林晓兰,紧紧束缚在山洞之中,让原本就微妙的气氛,更添了几分难以言喻的尴尬。


    终于,还是林晓兰率先,打破了这份沉默,她轻声问道:


    “姐夫,你打算怎么处置这只野狼呢?”


    李永平抬头望了她一眼,又将目光缓缓转向那跳跃的火堆,沉思片刻后说道:


    “嗯,我打算明天把它扛到镇上去,问问郑老板要不要。


    如果他不要的话,我再另想别的办法。”


    林晓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接着又关切地问道:


    “哦,那要我陪你一起去镇上吗?”


    “不用,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哦,好吧!”


    简单的对话之后,两人之间的沉默反而更加沉重了。


    接下来的时间,变得异常缓慢,让人感到无比漫长,这种压抑的氛围,让两人都有些透不过气来。


    林晓兰只觉得胸口沉闷,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而李永平则默默注视着火堆,但即便如此,也没能让他的神情轻松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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