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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者:佚名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二平说的也有道理,还是多买一些吧!”王守昌说道。


    “可那得多少钱啊?”黄氏有些心疼钱。


    “不往出花钱哪有钱可以赚啊。”王守昌看的倒是明白。


    第二天,王守昌和黄氏雇用王五爷家的驴车去了镇上,傍晚时分,才返回家,驴车上拉着4个大缸,由于王茂平的父亲和大伯打零工还没回来,家里的几个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几个大缸挪回家。


    自家的杏儿并不多,几个人用了一天多的时间就将杏儿全部洗净,放好盐搅拌均匀的密封在了大缸里。


    王广顺和王广兴从镇子上回来时看到院子的的几个大缸,都很震惊。


    “老大和老二回来啦!快点进屋。”黄氏看到黑瘦了一圈的两个人有些心疼。


    王广兴进屋后把最近赚到的钱交到了黄氏的手里,一共八百文。


    “娘,院子里怎么摆了几个大缸?”王广兴问道。


    “二平新想出来的点子,做杏脯。”黄氏解释道。


    “能行吗?”王广顺问道。


    黄氏拿出前两天王茂平做好的杏脯,本来做的就不多,这几天更是被王茂康吃的只剩一点点。两个人都尝了一下,感觉都很不错。


    “别说,还真挺好吃。”


    晚饭后,王茂平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默默的复习着王守德今天讲的内容。王茂平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的灵魂,再加上系统边角料的一些作用,学东西要比其他人快了一些。


    王茂平目前已经学完了《三字经》、《百家姓》、这两天已经开始学习《幼学琼林》这使得王守德十分的惊喜,也更加确定王茂平有读书的天分。


    “二平!”王广顺推门走了进来。


    “爹!”


    “爹从镇上给你买回来的!”说罢便从怀里取出的一个东西,王茂平一看是一支毛笔。


    “爹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毛笔好,伙计给推荐说这个适合刚学写字的孩子,叫什么狼豪笔。”王广顺说道。


    王广顺上次回家的时候刚好看见王茂平用高粱杆做的简易笔在地上学写字。自己的孩子小小年纪,一笔一划的在地上认真的写着,让他这个当父亲的很不是滋味。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王广顺特意去了镇上的墨文斋,是镇上一家卖文房四宝的地方。刚一进门就闻到淡淡的墨的香味儿,王广顺看着自己和往来客人格格不入的装束打扮,显得有些拘谨无措。


    伙计倒是没有看人下菜碟,看到王广顺进来,赶紧迎了过来。


    “客官,需要点什么?”


    “呃,我家孩子刚学写字,我想给他买支毛笔。”王广顺有些拘谨的说道。


    “如果是初学写字的话,还是推荐使用硬豪笔,您看这种是紫豪笔,用野兔背脊上的一小撮毛制成的,尖锐刚硬。这种是七十文。”


    “这种是狼毫笔,用黄鼠狼尾的毛制成的,笔锋弹性比较好,黄中带红,润湿时笔尖比较透亮,呈淡黄色,这种是一百文。


    “这种是……。”


    王广顺咬咬牙还是买了一支狼毫笔。


    “爹,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王茂平有些小感动。


    “没事,爹以后还给你买,你好好念书,不要担心钱的问题。”王广顺说道。


    看着眼前这个脸已经被晒得黝黑起皮,饱经沧桑的男人,实际上却还没有到30岁,已经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扛起了一个家的重担。


    “爹,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让咱们家过上好日子的。”王茂平感到眼睛有些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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