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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猞猁到手。

作者:笔没墨水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几百米的距离,三人很快就赶到了........


    随着距离拉近,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夹杂着野兽特有的骚臭气,顺着风就飘了过来。


    “就在前面那片林子里。”


    宋福根压低声音,伸手拨开面前的一丛灌木。


    眼前的景象,让见惯了大场面的三兄妹,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一片开阔的林间空地,中间长着一棵百年红松。


    最粗壮的树杈上,离地约莫五米高的地方,正骑坐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


    这青年的衣服,已经被挂成了布条,脸上全是血道子,手里死死攥着一把开山砍刀,整个人抖得跟筛糠一样,裤裆下面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尿了。


    地上,则是扔着一把枪......


    而在树下,则是一场惨烈的屠宰场。


    两只猎狗,横七竖八地躺在血泊里。


    宋福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都不是周围农村常见的土狗,狼青。


    而是从老毛子那边弄来的西伯利亚莱卡犬,看样子还是纯种。


    这种猎犬,是能狩猎狗熊的存在,价格也是不菲。


    可现在,都成了死肉。


    喉管被整齐地切断,所以才弄得满地都是血.......。


    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其中一只猎犬已经被啃的,血肉模糊。


    旁边,蹲着一只大猞猁,浑身土黄色的皮毛,上面带着黑色的斑点,两只耳朵尖上竖着两簇标志性的黑毛,像两根天线。


    此时,这畜生正慢条斯理地撕扯着猎犬的肚子,当着树上青年的面,大口大口地嚼着热气腾腾的狗肉和内脏。


    它那双泛着绿光的眼睛,时不时轻蔑地往树上瞟一眼。


    它并没有急着上树,尽管凭它的本事,窜上去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在享受,享受猎物的恐惧,享受这种掌控生死的快感。


    它知道树上那人没枪了,就像猫戏老鼠一样,它要先吃饱了,再慢慢收拾那个吓破胆的两脚兽。


    “救.,.......救命.......啊......”


    树上的青年,一边哆哆嗦嗦的撅着刀,一边冲着林子里,无力的哀嚎着。


    显然,刚才和这猞猁,已经斗了几次。


    宋福根眯起眼睛,也是暗惊,这猞猁的个头,实在太大了,快赶上远东豹了。


    至少,得有七八十斤。


    “福根,咋办,救人不?”


    “这人好像也是参加比赛的选手,那两条猎犬和其他猎犬不同,我有印象。”


    “就是,我记得他们明明是两个人,两把枪的。”


    宋福根看出了门道,另一个人应该是跑了。


    猞猁这东西,智商极高,甚至懂战术。


    它一会吃饱了,还会再次尝试上树的。


    “大哥,动手吧,先救人再说。”


    “这猞猁,也是猛兽,最少能给个80点的积分。”


    “也算是咱今天,遇到的第一个大货了。”


    “行,这玩意不好对付,咱仨一起开枪,千万别分开。”


    “二妹,你护在我俩周围。”


    大哥说完,直接就举起了56半。


    三人中,他的枪法最准,可最多只有开两三枪的机会。


    甚至说,只有开一枪的机会,毕竟猞猁这玩意,实在太灵活了。


    第一枪要是打不中,让它跑起来可就难了。


    而且脑子,也没黑瞎子,野猪那么愣,受了伤,或者被惊到,肯定会优先逃跑。


    这时候,也顾不上皮子的完好程度了。


    宋福刚直接瞄准了猞猁的胸前。


    打猎这种事,瞄准猎物的脑袋,伤害固然高,但也容易打空。


    一是目标小,二是经常动,特别是在进食的时候。


    而瞄准胸前,则就稳妥多了,但皮子上肯定会有个大窟窿,相比于完整的猞猁皮,价值要低上两成。


    但眼下是救人,还是稳妥点好。


    就在这时,那只正在进食的猞猁突然停下了动作。


    那对带着聪明毛的耳朵猛地转动了一下,那颗硕大的猫头缓缓转向了宋家兄妹藏身的方向..........


    绿幽幽的瞳孔瞬间收缩成针芒状。


    “动手。”


    “砰。”


    大哥宋福刚的枪响了。


    宋福根的枪也响了。


    虽说,这只猞猁已经足够警觉,甚至也动了身子,但还是晚了。


    枪声一响,子弹瞬间就射入了它的肩膀。


    也幸好,这一枪是瞄准的胸口,就算猞猁动了,还是打中了肩膀。


    若是瞄准的脑袋,必然要打空。


    56半的子弹,威力不小。


    一枪就将猞猁,掀了个小跟头,一瘸一拐的想要逃跑。


    可中了枪,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大哥直接起身,稳住枪身,又是三枪点射,最后一枪直中胯骨轴。


    猞猁的身子猛地一僵,下半身瞬间瘫痪,只能靠着两只前爪在地上绝望地抓挠,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粗重喘息声。


    疯狂的翻滚,嚎叫,扑腾了十几秒.........才躺在原地,没了动静。


    “呼,总算拿下了。”


    宋福根沉稳的收起教练枪。


    他也开了三枪,中了一枪........不过和大哥不同。


    最后中的这一枪,是猞猁倒地后的补枪..........


    不愧是山里的猛兽,直接给了500点的经验值,基本上把刚才兑换情报的花费,收回了大半。


    直到这时,树上那个青年才回过神,看着地上死透了的猞猁,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妈呀.......吓死我了.......它终于死了.......”


    宋福根走过去,抬头喊道:


    “行了哥们,下来吧,没事了。”


    那青年哆哆嗦嗦地往下爬,结果腿软得根本使不上劲,最后还是宋福刚搭了把手,才把他像死狗一样接了下来。


    这人一落地,直接瘫坐在地上。


    宋福根递给他一壶水,仔细打量了一番。


    这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皮肤白净,手上还带着一块浪琴手表,纯机械的......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货了。


    这家伙,脚上蹬着一双崭新的高筒牛皮靴,一看就是城里来的公子哥。


    “谢谢几位大哥大姐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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