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7章 恭喜锦衣卫喜提地狱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作者:嘿咻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试验田里,一片死寂。


    只有两名锦衣卫死士在地上翻滚、抽搐时发出的痛苦闷哼。


    李斯看着那个站在血与泪中央,脸上却挂着天真笑容的小小身影,浑身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


    他听到自己用干涩的嗓子,问出了那个发自灵魂深处的问题。


    “公子……您……您到底是从哪里……找来这些……地狱里的东西的?”


    赢子夜转过头,看着李斯那张惨白如纸的脸,眨了眨清澈的大眼睛。


    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声音奶声奶气,却让李斯感觉比三九寒冬的冰雪还要冷。


    “当然是天上的神仙给的呀。”


    “说是专门用来,惩罚不听话的坏人的。”


    李斯的大脑,一片空白。


    神仙?


    他宁愿相信这是地狱里的魔鬼,带到人间的刑具!


    就在这时。


    “嗬……哈……”


    一阵剧烈而又压抑的喘息声传来。


    青龙,扶着膝盖,缓缓地直起了身。


    他那张俊美而又冷酷的脸上,此刻一片狼藉,泪痕与汗水交织,双眼布满血丝,嘴唇红肿得像是挂了两根香肠。


    可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却没有了痛苦。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癫狂的,灼热的光!


    他没有去擦脸上的污物。


    他只是死死地盯着地上那个空了的辣椒粉布包,和那个同样空了的小皮囊。


    下一刻。


    “噗通!”


    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锦衣卫指挥使,大秦最锋利的刀,对着赢子夜,单膝重重跪下!


    他低着头,声音因为过度激动而嘶哑变形,每一个字都带着金石般的颤音。


    “公子!”


    “请将此物,全权交由锦衣卫掌管!”


    他猛地抬起头,眼神狂热得如同最虔诚的信徒,在仰望自己的神祇。


    “臣敢以性命担保!”


    “有此神物,我锦衣卫……不,我大秦锐士的战力,可凭空提升一倍不止!”


    “巷战、突袭、抓捕、审讯……此物,天下无双!”


    李斯和司农丞李稷,已经彻底麻木了。


    他们看着跪地的青龙,只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变得他们完全不认识了。


    赢子夜很满意青龙的反应。


    他背着小手,走到青龙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可以。”


    “从今天起,在锦衣卫诏狱之内,成立一个新部门。”


    他想了想,小脸上露出了一个有趣的表情。


    “就叫……‘天工坊’吧。”


    天工坊?


    李斯咀嚼着这三个字,只觉得一股寒意顺着脊椎骨爬了上来。


    天工开物,乃是圣人之举。


    可从这位小祖宗嘴里说出来,怎么听都像是魔鬼的工坊!


    赢子夜的兴致很高。


    他指着地上的辣椒粉末和皮囊,兴致勃勃地开始为自己的新玩具命名。


    “以后,这个粉末包,就叫‘满天星’。”


    他又拿起那个小皮囊,在手里抛了抛。


    “这个能喷水的,就叫‘滋水枪’。”


    满天星?滋水枪?


    李斯听着这两个充满童趣的名字,再看看地上那两个还在抽搐的锦衣卫,只觉得一股巨大的荒谬感,让他几欲作呕。


    赢子夜可不管他。


    他拍了拍青龙的肩膀,吩咐道:“天工坊,就由你亲自掌管。”


    “玉米、红薯、辣椒,这三样东西,全都列为大秦最高机密!”


    “从今天起,这片试验田周围三百步,列为禁区!任何人胆敢靠近,杀无赦!”


    “臣,遵旨!”青龙的声音,已然带着一丝狂热的颤抖。


    目睹了这一切的李斯,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他心中的恐惧,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之后,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沉淀了下来。


    沉淀成了一种,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情绪。


    是敬畏。


    是臣服。


    甚至……还有一丝丝,连他自己都不敢承认的……狂热。


    他忽然想明白了。


    自己追随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这不是一个八岁的孩童。


    这也不是一个普通的皇子。


    这是一个手握雷霆,能凭空变出神物的……怪物!一个能彻底颠覆这个时代的……神明!


    面对这样的存在,恐惧有什么用?反抗有什么用?


    那和螳臂当车,有什么区别?


    李斯深吸了一口气。


    既然无法反抗,那唯一的活路,就是比任何人都要更紧地,抱住这条大腿!


    想通了这一点,李斯眼中的恐惧和茫然,尽数褪去。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快步上前,对着赢子夜,深深一躬。


    “公子圣明!”


    “只是……老臣有一策,不知当讲不当讲。”


    赢子夜瞥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意外。


    “哦?丞相还有脑子想对策?”


    李斯的老脸一红,感觉被羞辱了,但心中更多的,却是被允许参与进来的激动。


    他连忙道:“公子,土豆亩产五千斤,已是惊世骇俗之举。这玉米、红薯,更是闻所未闻的神物。”


    “老臣以为,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迈得太大,恐生变故。”


    “土豆之事,已传遍天下,可大肆宣扬,以为旗帜,收拢天下民心。”


    “但这玉米与红薯……”李斯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当列为国之重器,秘而不发!”


    “只在皇家田庄小范围密种,作为我大秦真正的战略储备。待到关键之时,再祭出此等神物,必可一锤定音,扭转乾坤!”


    赢子夜听完,认真地看了李斯一眼。


    他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


    “不错嘛,丞相。”


    “你这脑子,终于开始转了。”


    “就按你说的办。”


    得到肯定的李斯,只觉得那点被羞辱的感觉瞬间烟消云散。


    他躬着身,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振奋。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再是那个被动承受的小老头了。


    他,将成为新时代的……执棋人之一!


    ……


    时光飞逝,转眼,已是半月之后。


    咸阳城外,那三百亩试验田,早已换了新颜。


    一片片翠绿的土豆藤蔓,长势喜人,郁郁葱葱,在风中摇曳,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


    希望,正在这片土地上,肉眼可见地疯长。


    咸阳的百姓,每日劳作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跑到田埂边,看看这片属于他们的神物。


    他们脸上的菜色,似乎都消退了不少。


    笑容,越来越多。


    对那个端坐于咸阳宫深处的孩子的称呼,也从敬畏的“监国公子”,变成了更亲切,带着几分宠溺的“小公子”。


    整个咸阳,都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对丰收的期盼之中。


    只是,在这片希望的田野边上。


    还有一个被绝望笼罩的角落。


    那个当初用来绑淳于越的木桩,依旧立在那里。


    淳于越,还被绑在上面。


    半个月的风吹日晒,早已将这位昔日的大儒,折磨得不成人形。


    他形容枯槁,嘴唇干裂,身上的儒袍早已成了肮脏的破布条。


    他只是每日每日地,被迫看着眼前这片绿色的海洋。


    看着那些他曾经鄙夷的黔首,脸上露出他从未见过的,真诚的笑容。


    他听着他们口中,对“小公子”发自肺腑的称颂。


    他坚守了一生的“礼法”,他引以为傲的“士族风骨”,他所信奉的整个世界,都在这片翠绿的藤蔓面前,一寸一寸地,崩塌,粉碎。


    这一日,李斯前来巡视农田。


    他看着木桩上,那个如同风干尸骸般的身影,心中终究是生出了一丝不忍。


    毕竟,同朝为官。


    他叹了口气,走上前,将随身带着的一碗清水,递到了淳于越的嘴边。


    淳于越没有动,浑浊的眼球,甚至没有转一下。


    他就那么死死地,看着远处的田地。


    就在李斯以为他已经死了的时候。


    一道干涩、沙哑,仿佛砂纸摩擦的声音,从他干裂的嘴唇里,飘了出来。


    那是他在这半个月里,说出的第一句话。


    “李斯……”


    “你说……”


    “老夫……是不是真的错了?”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