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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皇帝,兵强马壮者得之,宁有种乎?

作者:鼠猫狗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戍边怎么也该骑马,难不成真到了那步,需要你一个进士驾驶驴车去冲击敌军吗?


    况且两国自从澶渊之盟后,已经少有战事发生,大家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一旦战事再起,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无辜百姓。


    最重要的是岁币都是当今天子从内库里掏出来的,也不会加在百姓头上。


    况且这也是天子应该做的事。


    包拯斟酌的道:“十二郎,这般想法,大抵是有些问题的。”


    包拯这个人也是认理的。


    同时也尊重规则。


    不属于自己的职责,绝不越权。


    他并没有想要阻止宋煊不要这么做。


    只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宋煊他想的不太对劲。


    “十二郎读书天赋如此之高,为何想着要去戍边?”


    包拯认为如今军人的风评极差。


    得益于五代十国军人下克上的传统。


    就算是跟随宋太祖皇帝的那些大将们也没多少拟人的。


    举几个例子。


    比如在湖南把俘虏分给左右片着吃的李处耕;


    在西北手撕党项人生吃耳朵的王彦升;


    在四川纵容士卒活割女子双咯咯下酒吃的王全斌。


    几年时间吃了上百女子的王继勋,硬生生挖出人心肝吃的赵彦韬等等。


    甚至王全斌觉得他部下只割了一个女子的咯咯,就因为军纪被杀死,他心里还十分委屈呢,这算什么大事吗?


    就五代十国这些个军人美食家以及道德水准,赵大为啥倚重曹彬啊?


    因为他在一帮拟人将领当中脱颖而出。


    不仅控制得住自己吃异样美食的嘴,还军纪颇好,能控制手下人不要乱吃乱杀。


    简直是武人的灯塔了。


    用畜生以及礼崩乐坏形容这帮军头。


    那都是赞美他们了。


    动不动就屠城杀人取乐,而且不讲道义。


    只要是输家,那就是赢者杀你全家。


    鲁迅先生说过翻开历史一看,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然后细看之下,满本都写着吃人俩字。


    可是放在整个五代,连仁义道德四个拿来做掩饰的字都没写。


    只有吃人俩字。


    各种物理层面上的吃人!


    宋太祖赵匡胤只是杯酒释兵权,并没有选择要发展重文抑武。


    他把兵权从将门世家手里收回来,启用年轻将领。


    尤其是没有染上“美食家”的年轻将领。


    崇文抑武直到宋太宗上台,就杀了王继勋以及他的吃人团队。


    待到宋太宗对辽战事一败再败,差点身死,那帮武人要簇拥赵德昭上位。


    皇帝,兵强马壮者得之,宁有种乎?


    结果这帮武夫想要上演换皇帝的戏码,被逼得瘸腿驴车漂移二百里赶回来的赵光义发现。


    他直接逼死赵德昭,并收拾了一大帮军头。


    无论如何,宋太宗玩驴车漂移也好,烛光斧影也罢。


    至少他在消灭五代这帮旧船上的“美食家们”,在这方面是有功于华夏文明的。


    此后武将渐渐丧失了话语权,以及寇准带着皇帝亲征,武人更是被文官全面压制。


    从此之后。


    大宋朝就被重文抑武了。


    重新回到了仁义道德吃人作为掩饰。


    直到金兵踏破汴京,掳走二帝并其余战利品再次演变出赤果果的吃人。


    “戍边怎么不好了?”


    宋煊拍了拍毛驴子,让它过去饮水。


    “旁人能做得,俺就做不得?”


    面对宋煊的反问。


    包拯再一次呆楞住。


    他本就不是一个善于对喷之人。


    尤其目前还处于成长当中。


    无论是父母还是夫子,亦或者同窗,都没有像宋煊这般向他宣扬过,读书人怎么就不能去干臭丘八做的事了?


    因为大家辛辛苦苦的考取功名,可不是为了去当名声极其不好的臭丘八的。


    唯有站在庙堂之高,才是大家共同的目标。


    无论能不能走到宰相的位置,总归都是要有野望的。


    “十二郎,若是想要去当丘八,直接走贼配军的路子也未尝不可。”


    包拯倒是想要激一激宋煊,看他是怎么想的。


    “俺是想要自己选择是打是和,而不是被一帮子啥都不会的人胡乱指挥送命。”


    “待到将来辽国或者西夏入侵,不靠戍边士卒去御敌,难不成还要靠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真以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是那些读书人,学着诸葛丞相挥舞两三下鹅毛扇就能做到的吗?”


    宋煊站在那里,高声道:


    “至少有俺这样靠谱的人戍边,将来包兄以及家人兴许能够睡的更稳当一二。”


    包拯闻言轻轻下腰,叉手道:


    “十二郎高义,倒是我想的狭隘了。”


    “无妨,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宋煊摆摆手,随即开口道:


    “走,去俺的三味书屋学习,正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包拯也不想在此事上多谈,主要是人各有志。


    宋煊的屋子在二楼,倒是显得大。


    进门便是书房,摆着不少玩意,隔着一个屏风,那里有张床。


    “十二郎,何为三味?”


    包拯看着挂在门口的牌匾。


    那字体他没见过,但有那么一股子美感。


    不知道是哪位大家的手笔?


    “自是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百家,味如醯醢。”


    张方平给包拯解释了一句。


    “原来如此。”


    包拯立马就脑补出这是宋煊的老师为了读书在激励他写的。


    “屁,别听他瞎说。”宋煊请包拯坐下:


    “他完全是牵强附会,俺这名字是梦中所得,根本就没有那么多讲究。”


    “哈哈哈。”


    张方平忍不住笑出声来。


    十二哥他一丁点都不想装自己有多用功读书。


    包拯也是莞尔一笑,坐下之后,立即拿出自己的课本开始温习。


    宋煊则是继续抄写论语,加强自己的记忆。


    张方平则是开始读策论,继续巩固宋绶传授给他的应试方法。


    三人的进度以及侧重点本就不一样。


    包拯对于温习功课这种事习以为常,但是他瞧见宋煊与张方平二人的书稿以及一些策论的点,大吃一惊。


    他们写出的论点许多都是包拯从来都没有想过的。


    要知道包拯那也是合肥本地的读书天才。


    人见人夸的,谁赞一句?


    标准的本地“状元郎”种子选手。


    可是包拯今日瞧见宋煊二人的学习成果,才切身体会到了夫子的那句话:


    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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