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9章 夜巡

作者:鼠猫狗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一句很不客气的问候,从门外传来。


    宋煊示意陶宏上前询问:


    “哪位?”


    “我们是县衙的,奉命巡夜,以前见此地无人,今夜火光不少,前来查验一二。”


    巡夜这事一直都有,特别是当宋太宗赵光义担任开封府尹经常夜里微服私访巡逻,还抓到过盗窃的罪犯。


    待到他登基后,便推广夜巡制度。


    可等时间没过去多久,京师三个士大夫夜里喝酒,遇到巡夜士卒盘问,士大夫直接一鞭子打过去,并说出那句: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第二天,这件事就穿便了开封的大街小巷,“陈三更,董半夜。”


    “三更半夜”一词由此而来。


    就这样,上行下效,半夜之会越来越多。


    到了宋神宗熙宁年间,开封干脆不再击“关门鼓”,士兵也不再执行夜巡,正是“夜关不锁戍无兵,负贩行歌乐太平。”


    如今仁宗时代,依旧是有巡夜的规矩。


    听着外面的人自爆身份,陶宏这才打开院门:


    “好叫官爷知晓,俺们已经买下此处宅院,早就去了县衙做过交割。”


    “嗯。”


    为首的捕快,挎着刀,迈着步子走进来,后面跟着拿着叉子之类的同僚。


    “不知道官爷怎么称呼?”


    “你是房主?”


    “俺是。”


    宋煊直接出声,借着灯笼的光芒仔细打量这群人,没有一个是跟张亢出差的。


    “你是?”


    为首捕快提起灯笼照向宋煊的脸。


    矮桌上却有光亮一闪而过,他来不及看清宋煊的脸,便被桌上的琉璃器物所吸引。


    直娘贼!


    当真是个肥羊。


    此子如此年轻,又用得起琉璃,到底是哪家的狗大户子嗣啊?


    为何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你姓甚名谁,籍贯是哪里的?”


    “俺叫宋煊,家住宁陵县勒马镇。”


    宋煊自是察觉出捕快的贪婪之色,他们这种长期混迹街边的,眼力好着呢。


    别看宋煊觉得几个破玻璃不值钱烂大街的,可好歹是大宋时期,珍贵的很。


    大宋时期的破玻璃到了后代,那也是及其珍贵,都得进博物馆。


    “你来此地作甚?”


    “小子乃是受应天府推官张亢相邀,前来考取应天府书院,以便更好的提升自己。”


    宋煊倒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用到张亢的关系。


    想必这出也不是他故意安排的。


    到底是有人来投身问路了。


    这种事宋煊也见过,外姓人到了新地盘,总是不那么容易被接纳。


    “放你娘的屁”这句口头禅被捕头丁哲硬生生的给咽回去了。


    直娘贼。


    他竟然跟张推官有关系。


    这可上哪说理去!


    就算宋煊说的不是真的,丁哲也没胆子前去核实。


    他只是一个小吏,跟从六品的官差距犹如皓月与萤石。


    万一此子真的有关系,那自己岂不是完犊子了。


    若今夜他来哄骗自己,待到查明后,有的是手段去整治此子。


    倒是也不急于一时就做出判断。


    只要他在应天府书院求学,将来有的是机会接触。


    “官爷可是饿了,尝尝烤好的羊肉串。”


    陶宏连忙上前递了台阶,避免他尴尬在原地。


    捕头丁哲脸色略有缓和,手不自觉的就接过肉串:


    “我等正是奉张推官的令,前来巡夜。”


    “哦,是吗?”


    方才上完厕所,隐没在黑暗当中的张亢。


    他拖着略微肥胖的身体,施施然的走到捕头丁哲面前:


    “我怎么不记得有此事啊!”


    丁哲当即亡魂大冒,站都有些站不稳。


    他连肉串都没来得及咽下去,一下子就跪了下去。


    “回推官的话,小人一直谨记推官教诲,带着兄弟们夜里巡逻,不敢懈怠。”


    张亢见丁哲跪在地上,双手背后,全然不见胖乎乎一脸笑意的模样,而是冷声道:


    “丁哲,我屡次提醒你莫要伸手,今日我若不在此,怕不是又起了敲诈勒索的念头!”


    “小人不敢。”


    丁哲连忙赌咒发誓。


    他就是以为许久无人的院子有歹人,恰巧带兄弟们来查验。


    绝不敢胡乱生事!


    “明日带着水火棍来此前堂门口,打你二十辊,以儆效尤。”


    张亢指着丁哲的鼻子道:


    “若是再让我知道你敢胡乱伸手,欺压百姓,别怪我扒了你身上这身皮,滚蛋。”


    随着张亢挥舞衣袖,丁哲连滚带爬的走了。


    陶宏连忙拿起一把羊肉串,追了出去,递给几个捕快路上吃。


    无论如何,都是小鬼难缠。


    “俺真没想到会这般块就用到了张推官当俺的背景。”


    宋煊请张亢坐下:“看样子是有人想要伸手了。”


    张亢也明白,宋城县衙里的消息极为灵通。


    宋煊花了近两百贯来购买房产,足以证明其有实力。


    有钱没背景的少年,初来他乡,那就是待宰的肥羊。


    不管是官面还是破落户泼皮都想要来分一杯羹。


    这是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张亢只希望明天的杀威棒能够起到一些作用,尽量避免有人前来。


    “十二郎,你养狗倒是对的。”张亢同样站起身来:


    “还是训练一二,这些狗勿要随意吃外人的食物,免得糟了暗算。”


    “就算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些琉璃,可旁人见财其歹心这种事,是防不胜防的。”


    “是啊。”


    宋煊也轻微颔首,用上十贯钱(相当于月薪三四千)就能雇佣人去卖命,更不用说一个玻璃杯价值数十甚至上百个十贯钱了。


    “张推官的劝告,俺也曾听老人说过相似的话。”


    “哦?”张亢面露疑色,难不成是晏知府所言?


    “以余观之,钱之为钱,人所共爱,势所必争。”


    “骨肉亲知以之而构怨稔衅,公卿大夫以之而败名丧节,劳商远贾以之而捐躯殒命,市井交易以之而斗殴戮辱。”


    “乍来乍去,倏贫倏富,其笼络乎一世者,大抵福于人少而祸于人多。”


    “尝熟视其形模,金旁着两戈字,真杀人之物,而世人莫之悟也。”


    可是听着宋煊的话,张亢忍不住眉头抖动。


    这是方才我说的那个意思吗?


    我话里没有这么多意思啊!


    “嗯。”张亢连连颔首:


    “不知道是出自谁之口,我也想去拜见一二。”


    宋煊摊手道:“张推官,俺是在路上听一个老人说的,不知道他现在何处。”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