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7章 凡尔赛文学

作者:鼠猫狗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宋煊瞧着这窝小狗,有老祖宗严选的大黄色的,有黑背肚黄,还有黑身白足。


    他觉得许是猎犬与这条大黄狗结合产下的崽子。


    宋人有饲养猫狗的习惯,狗用来守夜,猫用来抓鼠。


    要不然家里的财务以及辛苦收获的粮食,全都被贼人或老鼠给偷了,可不容易寻回。


    饲养猫狗大多数是他们有用,当然也出现一些富人家里养宠物的习惯。


    宋煊在商业街那块还瞧见有卖猫粮、狗粮的,甚至还有宠物店,叫改猫犬。


    大抵就是给宠物做美容的。


    陶宏过了一会,拎着盐回来,送给了原房主人。


    这也算是聘礼,这一窝小狗子就属于宋煊了。


    宋煊倒是没有贸贸然上前摸狗,而是颇为开心的道:


    “回头叫兄弟们一人认养一条,总归是个伴。”


    “少爷,那还多一条。”


    “回头问问张方平,给他留一间客房。”


    宋煊毫不在意的摆摆手。


    房屋交接的很顺利,毕竟房主人租也不容易租出去,卖就更不容易卖了。


    宋煊带着人打扫屋子,该修缮的修缮,把家里的原本的东西都雇人装进来,顺便有缺的物件,再去买。


    钱往外撒出去,便有大把的闲汉前来帮忙,甚至来探探跟脚。


    估算宋煊以后能不能成为长主顾。


    或者多打听一二,也好往外卖卖消息之类的。


    毕竟买下这处宅子,也称得上一句豪气了。


    待到收拾好了,宋煊继续搞老节目团建。


    此番邀请了张方平、张亢、雷小娘子,加上她的两个侍女来添宅。


    此等炎热的天气,在家里除了烧烤外没别的选择。


    宋煊穿着老头衫亲自在火旁烧烤,时不时的灌自己一口凉啤酒,从里到外的舒爽。


    年幼时他去东京见识世面。


    在野外可没少玩火,纯熟的很。


    张方平脸上带着笑,此番被宋绶宋通判考教一番,倒是表现的挺完美的。


    他自觉考上应天府书院没什么大问题。


    所以张方平看向正在烤肉的宋煊。


    罢了。


    十二哥刚刚遭遇劫道的,又买了宅子,是该庆祝一番。


    过了今日。


    明天再督促他多多温习功课。


    对于桌子上摆着的琉璃杯,张方平更是早就习以为常了。


    每次喝啤酒他就掏出来,甚是不在意,甚至有些看不上眼。


    雷小娘子更是许久没有参加宋煊举办的团建宴会了。


    她坐在宋煊旁边忙着扇扇子。


    虽然在宋城她也参加了不少宴会,但总归是父兄们的主场,要么就谈论生意、女人,要么就谈论东京城里的风花雪月。


    她们这帮女子少不得要攀比一二。


    再谈论将来嫁给什么样的夫君之类的。


    大家全都是一个选择,那便是非进士不嫁。


    雷小娘子却觉得大宋二三年才一百多名进士,怎么可能全都落在这小小的宋城?


    人家那些进士,凭什么会放弃东京城那里高官的女儿,会千里迢迢来选择你一个无名的丫头。


    雷小娘子开始还反驳这群待嫁闺中的女子,后来被她娘教训了一顿。


    女子本来就没有什么婚姻自主权,在没有出嫁前想象一下自己将来的夫君形象,并没有什么过错。


    但雷小娘子始终认为她们全都不现实,单说今年应天府学院的学子去汴京考试,并没有几人上榜。


    她们想要提前嫁给即将成为进士的人也很难。


    雷小娘子也接触过四哥的那些同窗。


    要么是呆头鹅。


    要么就是眼睛比额头高,认为全天下的女子都喜欢他。


    正常人都不多的。


    不过后来雷小娘子想了下,兴许是四哥的原因。


    他交的朋友,都不咋地。


    哪像十二哥这样,不光自身优秀的像个人样子。


    再瞧瞧他周遭的朋友。


    要么就是自幼同甘共苦的伙伴。


    要么就是中了进士的官员,


    要么就是被通判誉为难得一见的读书天才。


    什么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呐?


    这就是!


    四哥他还想要介绍他那帮朋友给十二哥,真是癞蛤蟆舔脚面子,不咬人,但恶心人呐。


    雷小娘子对于她四哥有些不满意,考了三年才考进应天府书院,如今连个解试都没考过。


    相比于明清的五级考试更加卷,如今大宋是三级考试。


    解试到省试再到殿试,程序上就省了很多时间。


    科举考试虽然面向平民,但是内卷的飞起。


    就算你考到殿试,也有一定的几率被罢黜,无法取得进士。


    尤其是北宋朝堂的萝卜坑本就是固定的,三朝积累下来就已经有了冗官的现象。


    三人进面,淘汰一两个人实属正常操作。


    先不说前朝的学子因在殿试里当快枪手,被赵光义罢黜。


    到了仁宗朝那个叫张元的落榜考生,因为在殿试当中被罢黜,决心叛宋投夏。


    好水川之战当中,辅助李元昊大败宋军,并且题诗一首。


    消息传回去之后,不仅是皇帝连带满朝文武都惊呆了。


    你竟然投奔蛮夷来打大宋,当真是不要祖宗了!


    但事情已经出了,就只能想办法挽回。


    这就导致宋仁宗决定出做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只要你进了殿试,朕就录取你。


    用个小官养着,总比去敌国效力好。


    只不过现在的大宋还没有这种规矩。


    应天府推官张亢是第一次参与这种别开生面的活动。


    他对于宋煊的烧烤手艺自是认同的很。


    这小子手上没有个几十头羊命在身,不可能分肉切肉串肉如此娴熟,还能烤的如此美味。


    要不是张亢晓得宋煊在勒马镇是开凉浆铺子的,那个屠户操刀鬼的诨号应该颁给他宋煊才对。


    相比于雷小娘子与侍女斯斯文文的吃肉串,张亢直接左右开弓,时不时的端起凉啤酒饮下去。


    宋煊倒是没什么,他只是觉得手起刀落切割羊肉猪肉的时候,特别解压。


    就如同以前他总是看一些按摩以及剪头发的视频助眠。


    “十二哥,这手艺当真没得说。”张亢再次放下手中的琉璃杯:


    “看这琉璃杯,我都不相信你宋家是小门小户了。”


    直娘贼。


    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掏出琉璃杯来装酒啊?


    这种杯子纵然是张亢豪气,他都没用过。


    就算是汴京城内的天子,都不一定舍得用。


    当然了,宋仁宗本人也十分节俭,对这些外在并不看重。


    张亢认为愿不得毒头蝎冒险想要来打劫宋煊。


    就这玩意,随随便便一出手,那便是高价。


    这些玻璃杯在宋煊看来是残次品,根本就没有后世那般晶莹剔透,还有不少杂质。


    但是装点小啤酒喝一喝,免得谁养鱼还是拿得出手来的。


    “哈哈哈。”宋煊拿着毛巾擦了擦头上的热汗:


    “张推官,你若是喜欢,尽管拿走自己平日里喝水用,俺兄弟还能少刷一个杯子,多歇一歇。”


    “嗝。”


    张亢打了个酒嗝,拍了拍自己肥胖的肚皮:


    “诸位听听,宋十二他说的是人话吗?”


    “我听着怎么那么的不对劲呢。”


    “哈哈哈。”


    众人哄然大笑。


    宋煊便是这般豪气。


    张亢也发现了,自己是真的遇到比自己还要豪气的人了。


    愿不得晏相公对他极为看重。


    宋煊扇着扇子,主动拿起凉啤酒饮了一杯,才开口:


    “张推官比我早来宋城几年,这条街上你熟悉吗?”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