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雪现在住的房子从远处看有点像童话书里刚摘出来的,红色的小砖房,被院子里一颗巨大的橡树笼盖着,七个小矮人可能就住的这种房子。
但这房子走进去就不怎么美好了,低矮的棕色小门推进去,里面什么家具也没有,床和桌子都是雪雪用箱子拼的。
雪雪很少在家,小的时候住孤儿院,长大一点去了教会。这房子是教会的乔治大叔去世前写给雪雪的遗产。乔治大叔生前是个单身汉,他最后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了好一些有眼缘的人。
这所房子如果给别人,别人可能都不会要,因为它实在是太偏僻、破旧了。而对雪雪来说,这房子太可爱了,森里的这所小屋,每每住在里面,她就会幻想自己好像生活在童话世界。
她把房子里面打理得很舒服,虽然简陋。
不过,她可能是最后一次住这个小屋了,她已经通过了修道院的考核,一个月后她就是正式的修女了,要为天上的父经营事业。
这最后一个月,是她整理个人私事的一个月,如果还有父母亲人,就是最后相处的一个月了。可惜她没有。
她也没有什么私事要处理,于是准备像度假一般躲在小红房子里住上一个月,快快乐乐,什么也不想地住上一个月。一个月后小房子也不再属于她,而是教会的财产了。
红砖屋里甚至没拉电线,雪雪点了一根白色的蜡烛,在微黄的光晕里数钱,老实讲,修女最好不要藏私房钱,不过她还是准修女,相信上帝一定会原谅她的。而且这也没多少钱。
自制的三色钱包上有个可爱的铜狮子纽扣,里面躺着五百三十六块钱,这是她所有的财产,都是放假时做零工攒的。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就是上高档餐馆吃餐牛排的钱,但对雪雪来说却很耐花,她开支很少。
雪雪想:其实花钱还是蛮快乐的,只是教义上不允许私藏,每次数钱都像在做坏事,有种禁忌的感觉。
她花钱很小心,每一次花钱都像在奖励自己,每一次都像一个节日。
她连手机都没用,不过她一点不难受,因为她已经习惯了,在修道院里也不允许用手机。
借着烛光,她躺在木箱做的床上,看着公共图书馆借的恐怖小说,她就爱看这个,有时候也拿点钱去电影院看恐怖电影。
但你要问她怕不怕?怕,怕肯定是怕的。
这个世界对她这种形单影只的少女来说,就是个荆棘森林,时刻都有可能掉进猎人的陷阱。
最开始她在天使之家孤儿院,那里说是恐怖院不为过,后来她进了修道院,阴森的古老建筑里处处弥漫着惊魂的碎片。
不让自己胆子大一点,她根本撑不下去。
她磨了一把锃亮的刀就藏在小枕头下,常常拿出来磨,磨得发光发亮,睡觉的时候还握在手上。渐渐的,胆量也大了。可以深夜面不改色地读完一本恐怖小说。甚至,她觉得,就算深夜窗外来了什么人,她也敢吹了蜡烛,黑暗中和他斡旋一二。
等有些倦了,伸了个懒腰,摸出她的刀,昏暗的灯光下闪着银光,她的影子被拉的老长,膨胀的像一个巨大的泡泡,她眼睛有些酸,吹灭了蜡烛合眼躺下。
匕首是她最好的朋友。
但虔诚是修女最好的朋友,所以雪雪握着刀放下胸前开始了晚间的祷告。
“圣洁的天父,感谢你赐予我一颗安静的心和安宁的生活。愿你洗清我身上的罪孽,愿你赐我勇气。”
吹灭了蜡烛的小屋瞬间被森林的黑侵蚀。周围没有一点光,就好像原始之初。雪雪可以清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黑夜中不知隐藏着什么,她握紧了胸口的刀,早已习惯了在恐惧中入睡。渐渐的,她好像也成了森林的一部分。
第二天,云雀们和其他鸟儿叽叽喳喳的欢唱声把雪雪叫醒,初生的柔嫩阳光照在细碎的树冠上,筛下一些金色的斑驳阳光,紫色的小花用力地伸了个懒腰,开始享受美好的一天。
起床后雪雪先慢悠悠去后院的小井里打水。石头砌的井沿上挂了一个小木桶,有几片树叶落在了井水里,她俯下身子去看,尝试把它们打捞上来。打上来的井水冰冰凉凉,夏天用倒很舒服。
她是那种饿了才会吃东西的人,并不在乎有没有合上饭点,独居的人不需要迎合谁。家里没什么吃的了,她要去买一点,踏着一双拖鞋,穿了一套洗得发白的短袖运动套装,披散着头发,跨着一个竹编的篮子出门去买点食物顺带还书。
沿着一条细长幽深的小径一直往外走,走个四十分钟就能到镇里,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镇,常驻人口只有三千人。
夏日里,浆果吸足了阳光雨露,雪雪一路捡了好一些红浆果,还捡了一些好看的树叶准备做书签。天气好极了,天上是大朵大朵的云,虽然是夏天,云翳下恰到好处的凉爽。
去小镇的路上一定会经过山姆大叔的小型农场,雪雪抱着竹篮子沿着农场外的篱笆走着,突然她加快了速度,心也怦怦跳了起来,因为她又看见了那个少年。
半年前的一天,修道院要她去收集露水做圣水,她起得很早,天还蒙蒙亮,她独自一人带着玻璃瓶去收集露水。到处都是白纱一般的雾,那个少年就这样从雾的深处走了出来。
她一向警觉,赶忙躲在了树丛后面。那个少年摇摇摆摆地走着,没有穿鞋,浑身是血,穿着一件类似病号服的白衣服,怪诞极了。她没有上前,他这模样简直就像夜里刚屠杀了一个疯人院,并不像需要任何人提供帮助,他看起迷茫空洞。
雪雪在修道院颇得神父喜爱,神父常说她有灵性,善感知。她躲在树丛后面不敢出声,这少年带给她的感觉就像撒旦一样,让她浑身像被冰浸过一样。
哪知没多久,却在山姆大叔的农场里再次见到了这个少年。小镇和修道院中间隔了几个镇,不知道少年是怎么走过来的。还被山姆大叔收养了,山姆大叔和妻子没有小孩。他们给少年取了名字,叫赫齐。
雪雪听说这里面没少波折,但最后还真的竟都被克服了。
很多人看热闹不嫌事大,说山姆大叔一定会后悔,说他就算没孩子也不要收养这么大的孩子,根本养不熟。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山姆大叔好像越来越满意,常说他年纪大了幸好碰见了赫齐,帮了他不少忙,赫齐是上帝送给他的礼物。
渐渐的,小镇的人看热闹的心也淡了,慢慢地似乎也接受了赫齐的存在。
可雪雪想,山姆大叔的胆子可真大,别人没见过她可见过,那样血淋淋的少年都敢捡,她绝对没有认错人,赫齐和她都是东方面孔,在这种偏远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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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见。赫齐长得也很有辨识度,高高的个子,毛茸茸的头发有些微卷,看起来不太爱说话。
山姆大叔是个热心肠的人。雪雪常在他这里买一些鸡蛋、牛奶、奶酪之类,价格很便宜。
山姆大叔正在做一把小椅子,他的眼尖,老远就看见了雪雪,朗声道:“雪雪,早上好啊!”
雪雪只得回头,笑道:“山姆大叔早上好,你今天看起来好极了。”
山姆大叔大笑几声,又问:“雪雪吃过早饭吗?如果还没吃,上我家吃点煎蛋牛奶吧。”
雪雪赶忙说:“谢谢山姆大叔,我吃过了。”
山姆大叔:“那好吧,你是不是要去镇上买东西?鸡蛋牛奶什么的就不要买了,来我家拿吧,你山姆大叔别的东西没有,这些东西倒多。”
雪雪十分不好意思,两人拉拉扯扯了半天,难以拒绝他的好意。两人互相妥协半步,最后就是雪雪便宜地买下这些食物。
拿东西给雪雪的却是赫齐,赫齐本来在给小马喂红萝卜,停下手中的活把雪雪领到谷仓,用纸盒装了十个蛋,包了一块奶酪,塞了木塞的大玻璃杯灌满牛奶递给雪雪。
雪雪不敢看赫齐,只能看见他递东西过来的手,手指修长洁净不像是干活的手。
雪雪的篮子里满是食物,她已经开始幻想鸡蛋煎得香喷喷,面包上涂满了奶酪,烤一些土豆,碟子里盛着红浆果,玻璃杯里是新鲜的牛奶,这该是多美好的一餐,如果再来点煎牛肉简直不敢想……
这时,赫齐低声问:“还要不要再来点牛肉?”
他的声音低沉轻柔,像泉水叮咚一般悦耳。
但雪雪听着心底却升起一股寒意,忍不住抬头看向他。也许是撞见过他的秘密,也许是恐怖电影看多了总把人往坏处想,她总是害怕他会杀人灭口。总觉得他有点奇异瘆人,现在又像能感知人心似的问她要不要牛肉。她诧异地壮着胆子看向他,想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赫齐淡淡的,低眉敛目,他孤绝之感一部分是因他的鼻梁,十分窄而挺,很难不引人注意。察觉到雪雪的眼神,他也抬眼看了过来。
雪雪吓一跳,虽然他神色如常,但总觉得他目光慑人,不大顶得住,遂瞥到一边不再看他了。
"多少钱?”雪雪问。
“五块。”
“太少了吧?”雪雪又诧异。
“十块?”
“喏,给你十块。”雪雪塞了一张钱给赫齐,拿起篮子赶紧走了。
“山姆大叔,再见,多谢你,上帝保佑你。”
“上帝保佑你,雪雪,你太瘦了,要多吃一点。”
雪雪匆匆忙忙走了,她还要去镇上买点面包、针线,还要还书。
有一回,她在公共图书馆也看过赫齐,那一次,风一吹,图书馆的白色窗帘飘了起来,赫齐就站在窗下读书。
她从不和赫齐主动说话,总觉得他很危险,要离远一些。不过其实她很少回小镇,以后可能更不会回来,也没什么接触的机会。
她只在山姆大叔的农场和公共图书馆碰见过赫齐。
接下来,她过了几天平静日子。有一天,镇上牧师的女儿露西突然来找她,邀请她露营,算是庆祝十八岁的到来,露西说现在年轻人里很流行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