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南移开视线,起身将花礼抱在怀里,低头嗅嗅,“谢谢,我很喜欢。”
林初晓看他绕到开放式厨房,把花仔细放在餐桌的玻璃花瓶里。
色彩缤纷的花朵给空荡荡的房子增添些许生机。
他说话没有鼻音,但整个人恹恹的。
“不客气,沈总生病好些没?”
沈之南转身走近冰箱,询问客人喜好,“林助要喝点什么吗?”
答非所问。
林初晓摆摆手,“不麻烦了沈总,您看看资料没问题我就离开。”
让病号为她忙上忙下,不太道德。
沈之南回眸,见林初晓拘谨地站在客厅,微微愣神,须臾,他垂眸笑笑,“林助随便坐,家里没有其他人。”
最好随便到如同自己家一样。
既然主人发话,林初晓坐下,身体依旧有些紧绷。
沈之南从冰箱冷藏层选了几颗橙子,问,“橙汁可以吗?我记得你最喜欢喝我榨的橙汁。”
此言一出,原本尴尬窘迫的氛围再度加深。
因为从前,因为曾经,因为爱。
两颗漂亮圆润的橙子静静地立在案板,等待操刀人下一步动作。
但那人迟迟不下刀,左手手指向内收紧,逐渐握成拳。
他也在等,等她答应,或是不屑一顾,说自己早不喜欢橙汁了。
“可以,麻烦沈总了。”
客厅传来声音,打破尴尬僵局。
厨房开始忙碌,去皮榨汁,细微的声响不断。
林初晓僵直的身体渐渐放松,得益于客厅沙发的摆放布局,美景尽收眼底。
巨大落地窗俯瞰整个宁南繁华市区,正值晚霞初现,碧蓝天空的边缘褪成温暖的橙色。
落地窗的转角是架三角钢琴,林初晓的视线刻意避开厨房,目光落在白色的琴壳,她不由得忆起北淮大学艺术楼琴房,每每傍晚是一室碎金状的光斑,她从前总喜欢拉着沈之南去琴房,听他弹琴。
骨节分明的手在琴键上跳跃,美妙地乐曲自然流淌。
某天他们走出琴房,天边落雪,是那年的初雪,昏黄的路灯下纷扬细雪的踪迹无处遁形。
沈之南在厚厚的大衣口袋里捏捏林初晓的手,“晓晓,为什么喜欢听我弹钢琴?”
林初晓闻言抬头,白雪落在他的发丝和肩头,“钢琴曲雅啊,我要当一个雅俗共赏的人。”
沈之南轻笑,明显不信这套说辞,“你不说我就不弹了。”
林初晓望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你弹钢琴弹得非常好听,而且落日余晖悉数洒下,你整个人都在发光。”
比雪落下速度更快的是沈之南的怀抱,他抱的很紧,脸埋在林初晓颈窝,温热鼻息喷洒在她的肌肤,“那我也只照亮你一个人。”
从那天起,沈之南开始教她弹琴。
但林初晓在音乐方面是个绝对的音痴,学了好几月初学者必会的小星星都弹不出来。
沈师傅恨恨,说她朽木难雕。
“叮!”微波炉停止运作,打断往日甜蜜的美梦,沈之南端着两杯橙汁来到客厅,挡住林初晓的视线。
“沈总,这是苏总托我送的资料。”林初晓将文件袋推到沈之南面前。
装有橙汁的玻璃杯温热,林初晓端起喝了一口,是从前的味道。
客厅光线昏暗,纸上字迹分辨不清,沈之南打了个响指,头顶水晶灯亮起。
说实话一进门,林初晓就被水晶吊灯吸引。
沈之南家一水的法式装潢,和他给人的初印象很像,浪漫温情,雪花状石膏吊顶的天花板悬挂着复古水晶吊灯,黑色灯臂上弯,末端是仿蜡烛的小灯,水晶作为烛台和灯臂的挂饰自然下垂。
此刻的水晶借着光源,光点汇聚于边缘一点,天色尚未黑透,落地窗上的倒影若隐若现,大理石桌面的光点却清晰。
“好漂亮的水晶灯。”
林初晓几乎是脱口而出,琥珀般剔透的眸子下意识看向灯具的主人。
转眸一瞬,忽的想起多年前谈起未来,她说要在客厅挂上一盏漂亮的水晶灯具。
买下二手房装修的时候不忘初心,但客厅面积太小,水晶灯具在房子里很是狼狈,最后只能放弃。
沈之南应声附和,“对,晶莹剔透的,很漂亮”。
就像她的眼睛一样。
“这灯接入云居研发的智能家居系统,靠响指来控制灯的开关,你要试试吗?”
林初晓很是惊奇,智能家居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了吗?
点点头,学他打了个响指,水晶灯亮着,没有要关的意思。
“没反应,是因为我的响指不标准吗?”
沈之南撩起袖子,将智能手表摘下,“可以借助智能手表识别手势。”
“来,我给你戴上。”
林初晓依言伸手,白皙的手腕因灯光在茶几投下影子。
他的影子翻飞,与她的影子交叠,似乎昭示他们本该如此亲密。
指尖无意触碰她的肌肤,他忍住指尖颤意,为她整理好表带。
“叮咚!”沈之南手机提示音响起,屏幕接连弹出苏屹发来的消息。
【苏不羁:到了没?】
【苏不羁:人家姑娘未婚,你加油。】
【苏不羁:别怪兄弟不帮你,三倍薪水兄弟自掏腰包,够意思吧。】
【苏不羁:加油.gif】
文件装订的像模像样,扉页苏屹编造了个项目名称,之后是苏屹随便装订的几页文稿。
沈之南手指收紧,呼吸变轻,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林初晓。
未婚,原来只是男朋友。
“啪嗒”
灯光适时暗淡,客厅陷入黑暗。
林初晓手忙脚乱打了好几个响指,可智能手表像识别不到似的,灯始终没亮。
她汗颜,入职第一天弄坏老板的灯具,何况老板还是她前任,明天她一定会因为左脚踏进公司被解雇。
沈之南瞥了眼手机弹出的消息,“小区停电了。”
太好了,不是她的问题,她可以继续当Alice的助理。
欣喜之余难免诧异,高档小区也会停电吗?不应该有备用电机吗?
“上午隔壁修路挖到小区电缆,现在估计备用电机也没电了。”
沈之南像她肚子里的蛔虫,不用说话,就知道她想什么。
“我们谈谈吧,四年了,总有些话要说清楚。”
她毫无征兆地离开,的确欠他一句解释,“可以。”
“我和家里关系不好,想着毕业之后与他们彻底断联,觉得没必要让你烦心,对不起瞒了你那么久。”
林初晓释然,点点头,“没关系,沈总不用道歉,毕竟提分手的是我。”
谈恋爱期间,沈之南从未提及家庭,偶尔林初晓问起,他也并不想说,再加上沈之南热衷于兼职赚钱,所以她真的以为沈大少爷和她同病相怜,是小地方走出来的贫困少年,不同的是他有父母,她有谭姨。
他们在一起三年,沈之南有无数次机会坦白,现在开诚布公没有意义。
“当年的事,我早就不在乎了。”
说的云淡风轻,似乎在她心里沈之南这个前男友不知道已经翻篇多久了。
“我不信。”沈之南抬眸,语气执拗,“我不信你不在乎。”
不相信?林初晓不明白沈之南的坚持,“沈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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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拿了沈家一笔分手费吗?”
“知道。”
那段录像他不是没看过,只是他心中始终有别的想法。
万一视频被恶意剪辑过。
万一她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那你为什么不信?”林初晓唇角勾起一抹笑容,直直地迎上沈之南的视线,“五百万的分手费,沈总为什么不信?”
沈之南迟迟不语,林初晓起身要离开,“话都说开了,沈总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腿尚未迈出步子,手腕被人擒住,对方恰到好处的力度,不疼,但她挣脱不掉。
沈之南注视着她,不愿放过任何情绪,“晓晓,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哪怕没有苦衷,哪怕搪塞他一句,当时急需用钱,只要是从她嘴里说出的理由都可以。
“我能有什么苦衷?”林初晓扯起嘴角,“沈总以为我一个普通人能抵挡得住五百万的诱惑?还是觉得我们三年的感情不值这个价?”
天完全黑透,客厅没有亮灯,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紧盯她,眸子亮的骇人,她隐隐约约看到那人眼眸蓄泪,“林初晓,我们在一起整整三年,三年的感情难道可以用金钱衡量?”
林初晓反问,“为什么不可以?有钱能使鬼推磨,沈总从小不缺钱,怎么会知道钱对于我们这种普通人多重要?何况只有区区三年。”
“倘若我能给你五百万,很多很多个五百万,你会不会选择我?”
沈之南声音暗哑,话话中隐隐有一丝卑微的祈求,金钱和感情的权重,他迫切地想得到答案,最好是肯定的答案。
手腕处的那只手滚烫,林初晓迎上他晶莹的眼睛。
黑暗弱化视觉,却会放大所有感官,极力隐藏的话语间的颤意荡然无存,林初晓强装冷漠,别开视线,“沈之南,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现在各自有了新生活,不是吗?”
灯骤然亮起,视觉变得清晰,包括他对面的林初晓。
眼神平静,谈吐体面,眸子倒映出的他像疯子,抓着从前不放,歇斯底里的疯子。
是他有错在先,是他先欺骗她,是他对不起她,所以无论结局怎么样,都是他活该。
沈之南眼神瞬间灰败,手指无力松开,直起身体,自嘲一笑,“抱歉,我失态了。”
林初晓摘下手表扔在沙发上,随后快速离开,“没关系,沈总生病了就好好休息,云居不能没有您。”
“砰!”一声闷响,金属门关上。
林初晓迈步走向电梯,步伐虚浮踉跄,在寂静的楼道里显得异常突兀和慌乱。
她进了电梯,按下一楼,目光紧紧盯着跳动的楼层数字。
16.15.14.13.……
数字飞快往下掉,她独自在封闭的空间,视线变得模糊,眼眶蓄满泪水。
“叮!”
电梯门开的瞬间她擦干眼泪走出D幢,夜晚的秋风扑面而来,吹散眼眶中剩余的热意。
穿行于熙熙攘攘的人群,右手边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周遭充斥着旁人的说笑声和汽车的鸣笛声。
她心跳和呼吸逐渐平稳,脑海里回忆起黑暗中他无名指隐隐发亮的戒指。
呵,新人在怀也不忘她这个旧人,当年怎么没看出来他是这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渣男?
还问如果给她很多很多过五百万会不会选他?
林初晓自嘲地弯弯唇角,他要抛弃门当户对的未婚妻?
亦或是让她当见不得光的“金丝雀”?
她烦躁地踢跑脚边的石子,石子顺着人行道滚出老远,压住一片极为标准的梧桐叶。
金黄璀璨,是秋天的模样。
他们的初相识也是在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