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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铁证铸罪惩贪腐 法槌将落定尘埃

作者:樱花动画工作室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十二日午时,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的空气仿佛被凝固的铅块压得沉闷。消毒水的气味里,混着一丝难以言喻的焦灼——督查组的调查已全面铺开,医院行政楼三层的会议室被临时改造为办案点,门窗紧闭,门外有两名身着监察制服的工作人员值守,神色肃穆如铁。


    朱悦薇坐在会议桌主位,月白色衬衫的袖口整齐地挽至小臂,露出的手腕纤细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她面前摊着一份医院的机构名册,指尖落在“副院长秦海底”的名字上,眼神冷冽如冰。马淑贤坐在她身侧,面前堆着刚调取的医院近三年采购台账,眉头拧成一个深深的川字。林织娘则站在窗边,望着楼下往来忙碌的医护人员,背影挺拔如松,沉默中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


    “朱副皇帝,”督查组副组长李劲松推门而入,手里捧着一叠密封的文件,“按照您的指示,我们已依法对秦海底采取留置措施,现在人在隔壁临时讯问室。这是留置审批手续、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有刚从他办公室和住所搜查出来的部分材料,请您过目。”


    朱悦薇抬手接过文件,指尖划过“留置决定书”上鲜红的公章,声音平静却字字千钧:“程序不能有丝毫瑕疵。告诉讯问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大明国监察法典》规定,两人一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但也绝不能让他有任何串供、隐瞒的机会。”


    “是!”李劲松应声退下。


    马淑贤将一份厚厚的采购台账推到朱悦薇面前,指着其中一页说道:“你看这里,去年三月,医院采购一批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合同价标注的是每台800万百姓币,共采购10台,总金额8000万。但我们通过卫生总署调取了同期同类设备的市场指导价,最高不超过450万一台,这中间足足差了3500万!”


    朱悦薇的指尖在台账上重重一点:“查供应商是谁,这笔钱最终流向了哪里。”


    “已经在查了,”马淑贤继续说道,“还有去年十月的手术室设备采购,合同标注的供应商是‘京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但我们核实后发现,这家公司注册地址是个空壳写字楼,法定代表人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根本没有生产和供应大型医疗设备的资质。”


    林织娘转过身,眼神锐利:“这就说明,秦海底不仅是收受好处费,更是直接参与虚构采购项目、虚报价格,本质上就是贪污国家财产。医院是民生重地,他竟敢在救命的设备上动手脚,简直胆大包天!”


    此时,讯问室里的较量已悄然展开。


    秦海底坐在特制的讯问椅上,双手被软约束带固定,脸上还残留着一丝未散的惊慌,但更多的是强装的镇定。他穿着一身囚服,头发略显凌乱,却依旧试图维持着往日副院长的派头。


    两名讯问人员坐在他对面,桌上摆着录音录像设备,红灯亮得刺眼。其中一人是督查组的老纪检张诚,另一人是刚从卫生总署抽调来的专业人员刘敏,负责核对医疗采购相关的专业问题。


    “秦海底,我们是全国议事会督查组工作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根据《大明国监察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讯问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你的供述和辩解将作为案件证据,请你如实回答。”张诚首先开口,声音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在讯问开始前,告知你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你有权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申请回避;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同时,你必须如实回答讯问,不得隐瞒、伪造证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楚了吗?”


    秦海底喉结滚动了一下,撇了撇嘴:“清楚是清楚,但我没什么好说的。我之前是态度不好,不该驱赶患者,违反了《工农权益保护法典》,我认错,接受处分。但要说我贪污受贿,那都是污蔑!”


    “污蔑?”刘敏拿起一份采购合同复印件,推到秦海底面前,“这是去年三月你签字审批的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价每台800万,共10台,总金额8000万。我们调取了市场价格认证报告,同款设备的市场公允价最高不超过450万,你能解释一下这中间3500万的差价去哪里了吗?”


    秦海底眼神闪烁了一下,拿起合同复印件看了看,又迅速放下:“这是医院的正常采购流程,价格是经过市场调研确定的,当时考虑到设备的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因素,所以价格略高,这很正常。”


    “正常?”张诚冷笑一声,“我们已经联系了合同上的供应商‘华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承认,实际供货价格是每台400万,剩余的4000万,分三次转入了你妻子名下的私人账户,每次转账都备注为‘咨询费’。这是银行转账记录,你要不要看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张诚将一叠银行流水复印件推了过去,上面清晰地显示着转账时间、金额和备注。


    秦海底的脸色瞬间白了几分,双手不自觉地握紧:“这……这是误会!我妻子和那家公司有业务往来,那是她的合法收入,和我没关系!”


    “是吗?”刘敏接着问道,“那你再解释一下‘京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的事情。去年十月,你签字审批向这家公司采购价值5000万的手术室设备,但我们核实后发现,这家公司是个空壳公司,根本没有供应能力,设备实际是由另一家小厂生产的,成本不足1000万。这笔5000万的采购款,最终转到了一个叫‘李伟’的个人账户,而李伟是你外甥。这又怎么解释?”


    秦海底额头上开始冒冷汗,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我……我不知道什么空壳公司,采购都是由采购部门负责调研的,我只是签字审批,具体情况我不清楚。”


    “不清楚?”张诚拿出一份内部文件,“这是医院采购部门的内部记录,上面明确写着‘经秦副院长指示,直接与京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无需公开招标’。而且,我们在你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本秘密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每笔采购的虚报金额、收受回扣的数额,还有给你三叔秦霄钱的转账记录。你还要继续装下去吗?”


    秦海底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眼神里的镇定逐渐被恐慌取代。他知道,秘密账本是他最大的破绽,那本账本他藏得极为隐蔽,没想到还是被找到了。


    “我……我……”秦海底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张诚见状,放缓了语气:“秦海底,我们知道你背后有秦霄钱撑腰,但现在秦霄钱已经被依法留置,并且已经交代了收受你贿赂的事实。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根据《大明国刑法典》规定,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你继续顽抗到底,只会加重自己的刑罚。”


    这句话如同最后一根稻草,彻底压垮了秦海底的心理防线。他瘫坐在椅子上,双手捂住脸,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片刻后,呜咽声从指缝间传出。


    “我说……我说……”秦海底放下双手,脸上满是泪水和悔恨,“那些设备采购,确实是我虚报了价格,收受了回扣……”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秦海底断断续续地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据秦海底供述,他自担任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副院长以来,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药品供应、科室建设等职务便利,大肆贪污受贿。从均平二十八年到均平三十五年,短短七年时间里,他通过三种方式疯狂敛财:


    一是虚报采购价格。在医疗设备采购中,他与供应商提前串通,将实际价格为300万-500万的设备,虚报为800万-1000万,差价部分由供应商转入他指定的亲属账户,包括他妻子、儿子、外甥等,累计通过这种方式贪污1.2亿百姓币。


    二是收受供应商回扣。对于药品供应、小型医疗耗材采购等项目,他要求供应商按照供货金额的20%-30%支付回扣,否则就以“质量不达标”“供货不及时”为由拒绝合作。七年间,共收受药品供应商、耗材供应商回扣8000万百姓币。


    三是违规收取“好处费”。对于需要住院治疗、手术的患者,尤其是一些需要使用稀缺医疗资源的患者,他暗中收取“加急费”“床位费”“手术安排费”等,虽然大明国实行工农免费医疗,但他利用患者对医疗流程的不熟悉,谎称“需要额外支付费用才能享受更好的服务”,累计收取此类好处费1亿百姓币。


    以上三项合计,秦海底共贪污受贿3亿百姓币。


    而在这些赃款中,秦海底将其中的1亿零5万百姓币分多次交给了他的三叔——监都察院副院长秦霄钱。“每次拿到大额回扣或贪污款后,我都会分一部分给三叔,”秦海底供述道,“均平二十八年第一次虚报设备采购赚了500万,我给三叔转了200万;均平三十年药品回扣收了1000万,我给三叔转了500万……最近一次是均平三十五年八月,我收受了一笔3000万的设备采购回扣,给三叔转了1005万,加上之前的累计,一共给了1亿零5万。”


    秦海底还交代,他之所以能如此肆无忌惮地贪污受贿,正是因为有秦霄钱作为后台。“三叔告诉过我,只要不做得太过分,有他在监都察院照着,没人敢查我。之前也有患者举报过我违规收费,但都被三叔压下来了。”


    为了印证秦海底的供述,督查组立刻与北冰洋省全国人民监督协会留置中心取得联系,将秦海底的交代与秦霄钱之前的供述进行核对。结果显示,两人供述的转账时间、金额、方式完全一致,秦霄钱也承认收到了秦海底给予的1亿零5万百姓币,并利用职权为秦海底的贪污行为提供保护,多次干预对秦海底的举报调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与此同时,搜查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督查组工作人员在秦海底位于京北府的一处秘密住所里,搜出了大量现金、金条、珠宝等财物,价值约5000万百姓币。此外,还找到了多份虚假的采购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秘密账本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与秦海底的供述、供应商的证言、银行流水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秦海底的贪污受贿事实。


    在医院内部,督查组也开展了广泛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询问医院的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医护人员等,核实了秦海底在采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虚报价格、收受回扣的具体细节;通过走访被秦海底刁难、收取好处费的患者及家属,收集了大量证人证言,证实了秦海底违反免费医疗政策、侵害工农权益的行为。


    “秦海底的行为不仅是严重的贪污受贿,更是对大明国民生新政的公然践踏,对工农群众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朱悦薇在调查工作会议上严肃地说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他却把这里当成了敛财的工具,在医疗设备上以次充好、虚报价格,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这样的蛀虫,必须依法严惩!”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十三日清晨,调查工作基本结束。督查组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秦海底的供述,形成了完整的调查报告,提请监都察院对秦海底作出政务处分。


    监都察院经过审议,依据《大明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秦海底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担任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大肆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工农免费医疗政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且存在包庇、纵容等行为,严重损害公职人员形象和国家利益。决定给予秦海底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3亿百姓币及相关财物,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民生都察院审查起诉。”


    同日,全国议事会监都察院内廉纪第五司也对秦霄钱作出了政务处分决定。依据《大明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秦霄钱身为监都察院副院长,利用职权包庇、纵容侄子秦海底的贪污受贿行为,收受秦海底给予的巨额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干预举报调查,严重破坏监察工作秩序,损害国家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决定给予秦霄钱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1亿零5万百姓币,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民生都察院审查起诉。”


    处分决定作出后,监都察院依法将处分决定书送达秦海底、秦霄钱本人,并在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了公布。消息传开后,无论是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的医护人员,还是京北府的工农群众,都拍手称快。“早就该查秦海底了,他在医院里作威作福,收了我们不少冤枉钱!”一位曾经被秦海底收取“手术安排费”的农民说道,“现在好了,贪官被抓了,我们工农的免费医疗政策才能真正落实!”


    民生都察院接到监都察院移送的案件后,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公诉组,对案件进行审查。公诉组逐一核实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秦海底、秦霄钱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银行流水、采购合同、秘密账本、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秦海底、秦霄钱的行为已构成《大明国刑法典》规定的贪污罪。


    根据《大明国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数额在2000百姓币以上1万百姓币以下的,处无期徒刑;贪污数额在1万百姓币以上5万百姓币以下的,处磔刑;贪污数额在1亿百姓币以上的,处斩首刑。”


    秦海底贪污受贿3亿百姓币,数额远超1亿百姓币,依法应当判处斩首刑;秦霄钱收受秦海底贿赂1亿零5万百姓币,数额同样达到1亿百姓币以上,且身为监都察院副院长,知法犯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也应当判处斩首刑。


    民生都察院审查终结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大明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和影响,大理市(大明国最高司法机关)经研究决定,指定本案由北冰洋省冰士府理寺进行审判。“本案系重大贪污腐败案件,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害工农权益,社会影响恶劣。指定北冰洋省冰士府理寺审判,既能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也能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大理市在指定管辖决定中说道。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十五日,北冰洋省冰士府理寺正式受理了本案,并依法组成了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其中人民陪审员全部由工农代表担任,充分体现了大明国工农当家作主的司法原则。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为了保障案件的公开公正审理,冰士府理寺发布了庭审公告,告知本案的庭审时间、地点,并邀请工农群众、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公告发布后,前来申请旁听的群众络绎不绝,冰士府理寺不得不将庭审地点改至能容纳500人的大审判庭。


    庭审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多次召开庭前会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了庭审的重点和方向。同时,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秦海底、秦霄钱的辩护权,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若无力委托,将依法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最终,秦海底、秦霄钱均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庭审正式开始。


    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国徽高悬在审判席正上方,熠熠生辉。审判长身着黑色法袍,手持法槌,敲击法槌后宣布:“大明国北冰洋省冰士府理寺现在开庭,审理民生都察院指控被告人秦海底、秦霄钱犯贪污罪一案!”


    随着审判长的宣布,被告人秦海底、秦霄钱被法警押解进入审判庭。两人身着囚服,面色憔悴,头发花白了不少,与之前的嚣张气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他们看到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的工农群众和媒体记者时,头埋得更低了。


    庭审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首先,公诉人代表民生都察院宣读起诉书,详细指控了秦海底、秦霄钱的贪污犯罪事实:“被告人秦海底身为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副院长,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药品供应等职务便利,于均平二十八年至均平三十五年期间,通过虚报采购价格、收受供应商回扣、违规收取患者好处费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亿百姓币;被告人秦霄钱身为监都察院副院长,利用职权为秦海底的贪污行为提供保护,并收受秦海底给予的贿赂1亿零5万百姓币,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大明国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银行流水、采购合同、秘密账本、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价格认证报告等。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了庭审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在质证过程中,秦海底的辩护人提出,秦海底具有自首情节,且部分赃款已被追缴,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公诉人反驳道:“秦海底是在督查组已掌握其主要犯罪证据、证据链基本形成的情况下才如实供述,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其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即使部分赃款被追缴,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秦霄钱的辩护人则提出,秦霄钱收受的1亿零5万百姓币中,有部分用于公务支出,请求法庭予以扣除。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秦霄钱所谓的“公务支出”均为虚假支出,其收受的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购置房产、财物,因此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庭审中,多名证人出庭作证。医院的财务人员证实了秦海底在采购过程中虚报价格、违规转账的事实;药品供应商证实了向秦海底支付回扣的具体情况;被秦海底收取好处费的患者家属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我儿子病重,秦海底说要交5万百姓币的‘手术安排费’才能尽快手术,我们东拼西凑给了他5万,后来才知道免费医疗根本不需要交这笔钱!他就是利用我们救子心切,搜刮我们的血汗钱!”


    工农监督代表也作为证人出庭,证实了秦霄钱利用职权干预举报调查、包庇秦海底的事实。“我们之前收到过多起关于秦海底违规收费的举报,上报给监都察院后,都被秦霄钱以‘证据不足’为由压下来了,这才让秦海底的贪污行为持续了这么多年。”


    庭审现场,气氛凝重而热烈。旁听的工农群众不时为公诉人的有力指控鼓掌,对被告人的贪污行为表示强烈愤慨。“这些贪官太可恶了,竟然在医院里捞钱,简直没有良心!”“一定要严惩他们,给我们工农群众一个交代!”


    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进行评议。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北冰洋省冰士府理寺再次开庭,公开宣判本案。


    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最终的判决结果。被告人秦海底、秦霄钱面色苍白,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审判长庄严宣布:“经合议庭评议,并报请大理市核准,依据《大明国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秦海底犯贪污罪,判处斩首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秦霄钱犯贪污罪,判处斩首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追缴被告人秦海底违法所得3亿百姓币、被告人秦霄钱违法所得1亿零5万百姓币,上缴国库。”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判决宣告后,审判长询问二被告人是否服判。秦海底、秦霄钱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二被告人被法警押解离开审判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旁听的工农群众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纷纷表示:“这个判决太公正了!贪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工农群众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


    消息传回永定村百姓公社医院,医护人员和患者们也纷纷欢呼雀跃。医院院长表示:“秦海底的落网和受到严惩,为我们医院敲响了警钟。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工农免费医疗政策,确保国家的医疗资源真正用在为百姓服务上。”


    朱悦薇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反腐利剑一旦出鞘,就绝不会收回。”她说道,“秦海底、秦霄钱的案例充分说明,在大明国,无论官位有多高、后台有多硬,只要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工农权益,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将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蛀虫,为民生新政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让大明国的天空更加清朗,让每一个工农群众都能过上幸福、安宁、有尊严的生活!”


    均平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秦海底、秦霄钱被依法执行斩首刑。这起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层级较高的贪污腐败案件,以两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这起案件也成为了大明国反腐斗争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向全社会释放了“反腐无禁区、执法必从严”的强烈信号,为大明国的法治建设和民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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