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征同样是穷人家的孩子。
这些穷人没什么本事,活着也不用脑子,全凭生存本能。他们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交.配繁衍,然后某一天,不幸降临在了一个无辜的生命身上。
这个生命就是秦征。
那个时候的南骇国穷人太多了,而穷人的命运也大多一致,一生都伴随着各种苦难和不幸。
幸运的人总是少数。
秦征很不幸,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长了一颗聪明的脑子。
聪明的小孩从小就会观察环境,会思考自己的处境,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但聪明人小的时候,她也总会遭遇各种不可抗力。那时她的身体是稚嫩的,而灵魂虽然有了最初的雏形,但它依然像是不成形的鸡蛋液,容易扭曲破碎,并不能凝成一个完美的荷包蛋。
秦征从小就爱观察,爱思考。她的生活当然是不幸的,住着破旧的屋子,每天吃不饱,还要干很多活。
她的耳边总是充斥着各种污言秽语,各种抱怨和咒骂,似乎没有一个过得快乐,所有人都饱受着痛苦和煎熬。
但即使大家都很痛苦,他们仍然孜孜不倦地生着孩子。他们自己过得不幸福,所以也让他们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体验这种不幸福。
多残忍。
秦征几乎没有体会过快乐,从出生以来,她体验过的最多的情绪,就是胆战心惊。
未来的不确定性让她充满了恐惧。
当然,蠢人是不会有这种感觉的。蠢人眼睛一睁一闭就能做出重大抉择,他们从来不在乎自己未来的命运怎么样,他们只要能够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就行了。
但是秦征不行,虽然她年纪很小,但她早早地意识到,现在的生活不是她想要的。
只是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做。
秦征家太穷了,孩子却有好几个。孩子们从来没有获得过温情,除了秦征,其他孩子也不思考,每天有口饭吃就能睡着。
而秦征呢,她越思考越觉得恐惧,而她的大脑为了保护她,自动屏蔽了她很多情绪。这虽然使得秦征渐渐变得麻木,但也让她得到了一些喘息。
一直活在恐惧中实在太累了。
累到让人想要毁灭。
秦征九岁的时候,那一天中午,她娘炖了一只鸡。
他们家一年到头都没见过几次荤腥,但这次,她娘却炖了一整只鸡。
不过这个鸡大部分是秦征爹吃的,其他孩子只能喝口汤。
除了秦征。
这一次,秦征单独吃到了一个鸡腿。
那会秦征神色怔怔地看着碗里的鸡腿,心中涌上来一种难言的情绪。
这种情绪或许就叫做感动。
因为今天是秦征的生日,她以为娘爹不记得的,但他们似乎记住了。
所以他们才单独给了她一个鸡腿。
秦征从没有得到过爱,因而只是一点小感动,就让她微红了眼眶。
原来被爱被记得的感觉是这样的。
让人的一颗心都像是泡在温水里,感觉全身暖洋洋的。
这就是寻常人家的幸福吗?秦征想。
安静地吃完这顿饭后,秦征的爹带她出了门。
她爹只带了她一个,说是要给秦征买些东西。
秦征脸上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她的内心,竟生出了一丝隐秘的雀跃。
因为今天,她终于被看到,被关注,她终于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了。
秦征的脚步变得轻快了起来。
或许她爹是要给她买礼物。
这一刻,秦征才发现,原来她所求的这么简单,她只需要一点关注,一点照顾,就能抚平她从前的伤痕。
只是这个短暂的幸福的梦,很快就破碎了。
秦征的爹并不是为了给秦征买礼物,他把秦征带到了“红院”。“红院”是一条街,里面全是伎院。
所以中午的那个鸡腿不是秦征的生日礼物,而是她的卖身钱。
秦征看着她爹跟人交易的时候,她的眼神冷了下去。她的心,也像是被冰封,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情绪。
原来最蠢的那个人是她。
多可笑啊。
秦征全程都没有反抗,当所有的情绪被埋葬,理智重回了大脑。
九岁的秦征长得很不错,虽然瘦,但她的皮肤生得白,五官又有种说不出的精致。即使她身上穿得破破烂烂,也挡不住那种特别的气质。
毫不怯懦,沉静如水。
伎院的老鸨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人。
秦征从头到尾都表现得非常乖,她的脸上没有丝毫怨恨,仿佛她不是进伎院受苦的,而是来享受的。
进了“红院”的其中一个屋子后,秦征洗了澡,换上了新衣服。
之后秦征就跟其他几个新来的女孩一起学规矩。
不知不觉,夜色降临,“红院”的灯烛亮了起来。
火光在窗户上摇曳,照亮一双双人影。
但是渐渐的,有人发现了不对劲。
只见某间屋子的火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热,似要将人灼烧殆尽。
“……着、着火了!”屋外很快有人喊了起来。
“红院”的屋子都连成一片,一间屋子烧起来,其他屋子也不能幸免。
衣衫不整的男男女女顿时都仓惶地从屋里跑了出来。
秦征混在人群中,垂下的睫毛盖住了那个冷酷的眼神。
这把火是她放的,她知道这片连绵的火会带走很多生命,而她毫无愧疚。
她只要自己活着。
秦征已经知道了,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真相。
弱小的人不应该拥有感情,所有感情最后只能成为拖累,使人万劫不复。
秦征带着一身的狼狈连夜跑回了“家”。
那个曾经的,她短暂生出过一点留恋的“家”。
她那时甚至都不嫌弃它贫穷又破旧了,她明明只要一点关心,再拥有一点点爱护,那样她就满足了。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一个小孩的奢望。
小孩的想法总是充满了天真,因而引来了命运的嘲笑。
秦征跑回了家里。
此时夜色已深,周围一片寂静。
秦征翻墙进了院子,她直接去了厨房。
从厨房里拿了把刀,秦征去了所有人睡觉的屋子。
破烂的屋子里睡了一大家子的人,跟从前没什么两样。
秦征拿刀走过去,先一刀杀了她爹,再一刀杀了她娘。她捅的是脖子,脖子一划开,鲜血就“刺啦刺啦”地往外飙。
秦征用破草席子把两人的脑袋盖住,然后走到了她的几个妹妹弟弟前面。
秦征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据她观察,这几个小孩平庸又愚钝,完美地继承了她爹娘的劣质基因。
她妹妹是个傻子,每天只会流口水。她的两个弟弟,一个反应迟钝,说话都不利索,另一个满嘴脏话,每天只知道光屁股到处跑。
他们三个的人生秦征一眼就能望到头。
更可怕的是,这种苦难的人生还会不断延续下去,悲剧会不断地重现。
真是可怕的轮回啊!秦征光想想就冷到发抖。
所以最后她举高了刀,把她的妹妹弟弟们都杀了。
轮回就在这里结束吧,只是暂时留了她一个。
秦征知道,自己绝不会把这一切延续下去,等她死的时候,就是所有苦难真正结束的时刻。
那个时候,她必定无比欢欣庆悦。
也许她还会流泪,因为她终于挣脱了命运的操纵,获得了永恒的自由和平静。
……
十三岁的时候,秦征加入了女子自卫军。
从九岁到十三岁,秦征不知道自己到底杀过多少人。
她手中的刀一直在滴血,温热的,似乎从未冷却过。
别人总把她看作一个无知的小孩,肆无忌惮地欺骗她、作践她,不过最后,这些人通通死在了她的刀下。
秦征不在乎杀了多少人,因为这片土地上,大部分人的生命都是如此廉价。
他们不把别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在这里,人和蝼蚁并无任何区别。
这些年,秦征也越来越感知不到自己的情绪,她活下来了,却又像是早已死去。
存在是什么?
如果只是肉.体存在,而精神早已毁灭,这算是存在吗?
秦征不明白,但她一直试图去弄明白,所以最后她加入了自卫军。
秦山的出现让秦征知道,她的人生需要一个信仰。
如果她想要活下去,她只能依靠信仰。
信仰可以重塑她破碎的灵魂,或许也能让她重新找回失去的情绪。
也许有一天,她会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感到自由,感到幸福、喜悦,会笑,会流泪,像一个真正的人一样去活着。
秦征无比期待那一天。
但愿它比死亡来临得更早一些。
那么,她就此生无憾了。
……
秦骏四岁的时候,她被她的爹娘卖给了杂技团。
在杂技团的日子可太苦了,非人的训练,残酷的打骂,每一刻都是煎熬。
秦骏那会虽然小,但她本能地想活着,所以她偷跑过两次。
只是每次她都被抓回来了。而抓回来后,等待她的就是更狠的毒打。
杂技团只要这些小孩听话,他们根本不在乎死不死人,毕竟这年头的小孩多廉价,死了一个还有无数个。
秦骏第二次逃跑被抓回来后,她就被关进了一个兽笼。
这个笼子不大,但很坚固,秦骏满身是伤地蜷缩在里面,感觉自己跟周围的那些动物没什么区别。
人一旦失去尊严,就是个普通的动物,低贱的,渺小的,随时会被别人杀死,毫无反抗之力。
在秦骏还不懂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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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她已深刻地懂了什么是恨。
毒打和囚禁并没有引发秦骏的恐惧,但是却勾起了她心底的恨。
这个时候她才六岁。
很小的年纪,就算心里有恨,她也翻不出什么风浪。
也没有人会把她放在眼里。
秦骏在兽笼里待了一个星期,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味道很不好闻。
一个星期后,她被几个孩子从兽笼里拖了出来,此时秦骏已经奄奄一息。
领头的那个孩子踩在秦骏身上,他说:“我得给你一个教训。”
于是这小孩拿了把刀,贴着秦骏的嘴角向上划开了一个口子。
“杂技表演得笑才行啊!我来教你怎么笑。”
这道口子割裂了秦骏的嘴,那小孩很满意,凑近秦骏说:“现在学会了吧?”
秦骏疼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本来秦骏的意识昏昏沉沉的,剧痛之下,倒让她清醒了几分。
秦骏记住了面前的几张脸。
深深的仇恨刻进了她的心里。
这一刻,秦骏迸发出了强大的求生欲。
她要活着,然后复仇。
……
仇恨是最好的动力。这天过后,秦骏重新回了杂技团。
这一次,她变得很乖,而且学得特别认真,不怕苦,不怕累。
秦骏真正用心做一件事的时候,别人根本比不过她。同样的表演,秦骏总能完成得比别人更完美。
秦骏一直飞速成长着,她要成为杂技团不可替代的存在。
她不要像那些被淘汰的小孩,在角落里无声无息地死去,成为野狗的食物。
十二岁的时候,秦骏已经练就了一身神出鬼没的本事。
那天晚上,当盛大的表演落幕,秦骏望着热闹的人群散去,她知道,复仇的时机已到。
深夜,当杂技团的人熟睡的时候,秦骏握着一把刀,悄无声息地杀掉了所有人。
她拿走了杂技团的所有家当,然后放了一把火,将所有罪恶焚烧。
至于之前划她脸的那几个人,他们一个个全被秦骏割烂了脸,死得面目全非。
秦骏离开杂技团后,就按记忆里的路线回了家。
但是那家人已经搬走了,秦骏暂时找不到,她的仇恨与杀意无法释放,只能跑去一个富户家里,抢钱杀人,这才勉强扼住了失控的情绪。
早在秦骏被关兽笼的时候,她就已经丧失人性了。
她只把自己当做一只复仇的野兽,杀人、生存,这就是她要做的事情。
无关道德,无关伦理,情绪来了她就杀,遇见谁杀谁,如果对方不把她杀死,那她就会毫不留情地让对方下地狱。
后来秦骏的杀人方式渐渐升级,她会把人关笼子,折磨一段时间再弄死。
她是一个残忍的,毫无人性的畜生,她享受撕碎猎物的感觉。
她的破坏欲无比强大,而她的灵魂,也早就已经碎裂成了很多片。
她失去了正常人拥有的感情。
她不知道害怕、恐惧、悲伤、难过,当然她也无法体会到真正的快乐。
十五岁的时候,秦骏意外碰到了她曾经的“家人”。
秦骏黑暗的内心重新亮起了一簇光,一簇名为“复仇”的光。
秦骏先是囚禁了这家人,然后她用最极端恐怖的方式,一遍又一遍地将这些人折磨致死。
这段日子她真的太快乐了,这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只是快乐的日子太过短暂,等最后一个人死完,秦骏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房间,她手里的刀滴着血,在一片寂静中,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
秦骏开始生出了一种恐惧。
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存在没有必要了。
她完成了复仇,她的生命也应该就此终结。
她没有想做的事情了。
然后那一天,正当秦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不错的死亡方式时,她遇到了枭杀队。
那个时候秦骏就想,哇,怎么会有这样的队伍?
哇!这些人好疯狂,但她们也好帅。
秦骏突然就想变得跟她们一样。
反正她的人生随时都能结束,那么在结束之前,尽情玩一玩也不错。
抱着这样的心态,秦骏加入了枭杀队。
枭杀队的这群人都不正常,秦骏一个疯子加进去,就像回了家一样。
秦骏觉得,可能这些人才是她真正的亲人吧,毕竟她们这么像。
她们享受着杀戮,享受着自由,享受着撕裂的灵魂发出痛苦又愉悦的哀鸣。
她们在乱世中狂欢,将生命当做烟火,在漆黑的深夜绚烂绽放。
什么也不用怕。
死亡总会来临。
而她们早已做好准备随时拥抱这永恒的黑暗。
沉眠又有何不好呢。
至少她们破碎的灵魂终于能够得到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