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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路遇

作者:北木南乔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姜九笙带着人出发的这一天,体内的蛊虫醒了。


    她召唤出来看了又看,也没看出有什么大变化。


    但她能感受到它的气息变强了。


    她身边十丈范围内无人敢站,全都躲得远远的。


    等她把蛊虫收进体内,闫振雷才挪过来问:“前辈,这蛊虫这么小,是怎么瞬间吃掉一个人的?”


    “不知道。”


    姜九笙对蛊虫一知半解,于夫人给她说的那些大都是很浅显的知识。


    也许只有等她碰上一位养蛊高手才能问清楚这只蛊虫的特性。


    翟锦原把他从蛊族带出来,或许他屠灭蛊族的原因就是为了得到一只蛊王。


    只是这只蛊虫并不认可他,才让他走了那么多弯路。


    于府筹集的粮食已经到位了,一车车地往北地运。


    原本陆昀还想低调些,免得让人发现他的踪迹。


    如今粮食由于家来送,打着姜九笙的名号,想低调也难。


    听说隐仙派还派了两名弟子随行护送,免得这一大批粮食无法安全抵达军营。


    “姑祖母这个长老当的值,以后有事调遣,他们肯定会心甘情愿来支援。”


    虽然陆昀自己也有一批忠心耿耿的下属,但那是他十几年培养出来的心腹。


    而姑祖母不过是给人炼了一炉丹药,送了几块金子而已。


    “他们若不负我,我自然也不会亏待他们。”


    天气开始转暖,越往南越暖和。


    沿途已经很少能看到积雪,反而是一簇簇小嫩芽冒了出来。


    褪去冬日的严寒,即使走在路上,也让人心情愉悦了许多。


    “前辈,我们中午吃鱼汤吧?”黑炎从一条小河里抓上来了两条鱼。


    刚开春的鱼还很瘦,不过用来煮鱼汤足够了。


    姜九笙当然没意见,赶路的时候,他们干粮都得啃,有热热的鱼汤喝当然好。


    陆昀也说:“我去打一只野味来。”


    小狼兴致冲冲地跟着跑了。


    闫振雷还是去拾柴,他摸了摸自己宽了许多的腰带,自言自语:是该多吃点肉了,都瘦了。姜九笙躺在路边的草地上晒太阳,九凤悠哉地在她旁边吃草。


    胡宁君路过时瞧见的就是这幅安逸的场景。


    他才靠近,姜九笙就警惕地睁开眼,随后瞪大了双眼。


    她内心尖叫:“我去!这老狐狸居然还活着!”


    她以为胡宁君死在了缉妖司的围剿下,还为他悲伤了一阵,没想到他命这么硬。


    不愧是有九条尾巴的狐狸。


    胡宁君认出她就是那天夜里出现在村子里的女子,一时好奇,走了过去。


    意铃更是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来了,一把拉住族长。


    她小声说:“她……她就是上次欺负我和老七的那个天师!”


    姜九笙已经恢复了常态,笑看着意铃这只小狐狸。


    “哟,找到靠山来报仇了?”


    “哼,谁要找你报仇?我们只是路过。”


    “你们狐族现在都不怕缉妖司了吗?天天在外闲逛,不怕被缉妖司发现你们?”


    姜九笙坐起来,眼睛时不时瞥一眼那只好看的老狐狸。


    哎,当年她不顾人妖殊途,非要和他在一起,就是被他的脸迷惑的。


    胡宁君看着面前的女子有些疑惑。


    明明不认识的人,可她给自己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他甚至第一眼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这是几十年都没有出现过的事情。


    他也不觉得自己还会爱上一个人类女子。


    为了弄清楚这种感觉来源于何处,他走了过去,礼貌地问:“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吗?”


    “荒地而已,又不是我家的,你爱坐就坐。”


    胡宁君目光微微失焦。


    好熟悉的口音和腔调。


    曾经那个女子也是这样肆意的性格,带着一口京都腔调,骨子里散发着不服输的气质。


    意铃想阻止,可族长已经一屁股坐下去了,她只好握着鞭子守在一旁。


    姜九笙的目光扫过她的鞭子,赞了句:“鞭子不错。”


    胡宁君点头,“是,剥了一张鳄鱼妖的皮做的。”


    “少来,这种散发着灵性的鞭子,不可能是妖兽的皮,只可能是灵植打造的。”


    胡宁君笑了,好看的脸熠熠生辉。


    姜九笙伸手抓了一把他的头发,“你满头白发,是不是毛也是白色的?全身的毛都是白色的吗?”


    意铃倒吸了一口冷气。


    哪有天师这样调戏妖族的?


    他们狐族是长得不错,可人妖有别,天师们见到妖都是喊打喊杀的,哪有这样调戏的?


    “咳,是,天生的。”


    姜九笙撇撇嘴。


    当年和她在一起时,这只狐狸明明是黑头发。


    要么就是当年他幻化出来的假象,要么就是他如今身体有伤,不愿浪费妖力。


    黑炎把鱼解剖干净回来,看到姜九笙和一英俊男子坐在一起,下意识就把爪子亮出来了。


    那是妖!


    前辈知道吗?


    “鱼杀好了?给我吧,你去帮小闫拾柴。”


    他把爪子藏到身后,紧张地问:“前辈,这位是……?”


    “路人,寒暄两句。”


    胡宁君冲黑炎友好地点点头。


    “小小年纪就能化形,你运气不错。”


    黑炎见他没有隐藏自己的身份,心里松了口气。


    也是,在前辈面前,应该没有妖魔鬼怪可以隐藏自己。


    “我运气确实不错。”他把鱼架在两根树杈上,甩甩手,跑去拾柴。


    “你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胡宁君意味深长地问。


    当年姜九笙会喜欢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狐狸的毛发软软的,摸起来很舒服。


    她可能天生就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动物。


    “大动物也喜欢。”姜九笙纠正道。


    小狼叼着一只野鸡跑回来,把野鸡放在姜九笙面前,拿大脑袋去拱她。


    姜九笙捧着那颗大脑袋揉了揉,一脸嫌弃,“你的毛越来越硬了,以后别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银狼王的毛发根根分明,硬的跟细针似的。


    胡宁君眼中闪过惊讶,“它都长这么大了?这体型,以后恐怕要长到马匹的高度。”


    “你之前见过这只银狼?”


    胡宁君还没回答,姜九笙瞥了一眼意铃,恍然大悟。


    “原来除夕那夜,在围墙外的那个人是你!”


    她早该想到的,狐族的大妖,除了这位还真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了。


    只是那会儿她并不知道胡宁君还活着。


    “看来你我有缘。”


    姜九笙不悦地皱起眉头。


    这狐狸精什么意思?又看上她了?想勾搭她?


    那可算了吧,当年他们最后分开的时候闹的并不愉快。


    虽然谁都没有错,可立场不同,本身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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