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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作者:夜听春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31章 诡异桃花源


    字数:3037


    日期:2020-03-07 06:03:20


    在宋蔷记忆开始模糊, 感到惊恐的时候,狐小霜拿出自己的妖丹给他服下,使得他保持了头脑的清醒。


    原来, 狐小霜的血脉传承自仙界九尾灵狐。其妖丹有令修士头脑清醒, 可以顺利度过心魔劫的效果。狐小霜虽然修为尚低, 但是令宋蔷不受这诡异村庄的影响,却是已经足够了。


    服下妖丹的宋蔷, 在头脑陡然变得清醒的同时,感受到了狐小霜的心情。


    浓厚的爱意, 深切的依恋, 悲哀的失望,酸楚的妒忌……她的心情, 复杂极了。


    直到这个时候, 宋蔷才明白, 狐小霜爱上了自己。他震惊之下,不由得对她生出了怜惜之情。但他认为, 自己爱的人, 仍旧只有沈嫣然。


    对于罕见的保持了清醒的宋蔷,村民们日渐难以掩饰恶意,总在暗处窥视着他,令他非常的烦躁。


    他想带着沈嫣然走出这个桃花源, 却宛如中了鬼打墙一样, 一直无法成功。并且, 他还发现, 那些好似修士的人, 在一个接一个的消失。


    他怀疑, 这个地方在供养着一个邪恶的存在。村民们引诱修士前来, 然后,用他们的身体,来供养那个存在。


    他试着攻击那些村民,但村民们身上好像笼罩着一个保护罩,使得他的攻击全是白费功夫。


    他无法攻击村民,村民们也不主动来伤害他。情况,开始僵持起来。


    而这个时候,宋蔷却是耽搁不起了。因为沈嫣然的失魂症越来越严重,渐渐的,连智力都开始减退了。有的时候,简直好像是一个几岁的孩子。


    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件事,可能,就算是找回了魂魄,沈嫣然也会有永久性的损伤。


    为了沈嫣然,宋蔷不再保守等待,开始主动出击了。经过与村民的几番斗智斗勇之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些端倪。


    他发现,村民们每当月圆时分,就会在半夜聚集齐全村的人,去村子深处,祭祀一棵巨大的老桃树。他们称其为“桃神”。


    看来,解决事情的关键,就在这棵老桃树身上。


    他揣测,估计是这棵桃树成了精,糊弄住了村民们,然他们供其驱使。修士们的失魂症,肯定也是桃树精所为。


    要走出这个村子,找回沈嫣然丢失的魂魄,看来,必须得要解决这棵老桃树。


    在又一次的全村祭祀结束之后,隐身在暗处的宋蔷走出来,挥剑砍向桃树,看到伤口处流淌出来的液体,就像是人类的血液一样。但是很快,那道伤口便愈合了。


    他想尽了办法,无论刀砍剑劈,火烧雷劈,都无法将桃树毁灭。最后,他只得潜入到地下,从它的根部开始着手。


    到了地下之后,宋蔷不由得惊呆了。这棵桃树的根部极其巨大,整个村子几乎都是建立在它根部之上的。并且,它的根须之上,缠满了人的尸体。尸体的血肉,几乎全部被吸收干净,都是干尸。


    这些干尸,应该就是那些失去了魂魄的修士们了。


    最后,在根部的中心地带,宋蔷看到无数的根须,扎根在一具巨大的妖兽尸体之上。妖兽尸体一半像是被烧焦了似的,另外一半,却是鲜活的。


    看来,罪魁祸首不是老桃树,而是这一具妖兽尸体。它想要复活,并且,已经成功一半了。愚昧的村民们将它当做了神灵,甘心受其驱使。用各种方法引诱金丹期以下的修士来到这里,供其受用。想来它的法力尚低,还吸收不了金丹期以上的修士。


    于是,在地底下,一心想要拯救爱人的宋蔷,与恢复了一小半法力的妖兽狻猊,开始了一场斗法。由于狻猊实力毁损大半,且无法动弹,宋蔷在狐小霜的帮助之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狻猊魂飞魄散之后,许多的魂魄飞了出来。其中,便有沈嫣然丢失的一魂一魄。


    宋蔷这一次得到了不少东西,狻猊的骨骼,便是最好的凝炼飞刀法宝的材料。他不必再四处寻找其他的材料了,只要再弄到一些辅助材料,便算是完全收集到了飞刀法宝的材料。狻猊的妖丹,可以给他提供大量的灵气,足够他修习到筑基大圆满境界,可以开始考虑结丹的事了。并且,也因为狻猊妖丹的作用,他结丹的把握,足足有了七成。可以说是,胜券在握了。


    魂魄回到身体中的沈嫣然,在昏迷了一整天之后,终于清醒了过来。这个时候,他们三人已经离开了桃花源,回到了外界之中。


    沈嫣然告诉宋蔷,对于在桃花源里的经历,她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


    得知此事的宋蔷,非常的失望难过,却也无可奈何。他目送着沈嫣然离开,十分怅然。而站在他身边的狐小霜,看着他的眼神,也是怅然的。


    而驾驭着飞行法宝离开的沈嫣然,在离开宋蔷百里之外的地方,降落下来。甫一落地,便吐了一口血出来。


    刚才的决然离开,已然伤了她的心神。对于自己的状况,她亦感到非常的诧异。


    怎么会感到难过呢?那……不是一场误会,一个错误吗?


    原来,之前她对着宋蔷撒谎了。其实,她的记忆完全没有问题。与他相爱的那段时间,她都记得。但是她认为,自己身为金丹修士,并且已经到了大圆满境地,跟还在筑基期的宋蔷,是没有未来可言的。而且,源自误会而开始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为了不给宋蔷希望,她才在撒谎之后,决绝的离开了。


    可是,现在自己竟然因为心绪不宁而导致心脉受损,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向冷心冷情的沈嫣然,第一次感到茫然了……


    这一边沈嫣然纠结不已,另一边,宋蔷将沈嫣然的事情暂时抛到脑后,开始专心修炼。常言道修行无岁月,转眼三十年时光匆匆流逝,而宋蔷也终于在一处僻静山岭中,结丹成功。


    ……写下最后一个字之后,周大有放下钢笔,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在家里闭门不出三日,写出了两周的稿子,也算是努力了。


    刚才一心沉浸在码字中不觉得,现在一出来了,才发现屋外实在是嘈杂极了。现在是下午时分,大家伙儿下工的时候。院子里脚步声说话声响成一片,宛如一处集市。


    想要搬家的心,愈发迫切了。


    现在想要买一处合心意的宅子可能还比较困难,但是租一处独门独院的房子,已经是不成问题了。


    行,那就租房吧!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大有跟家人们说了搬家的事。不出意外的,得到了孩子们的欢呼。


    “太好了,我早就不想住在这里了!”明玉道。


    明珠也道:“我,我想要可以自己种花草的院子……”这孩子,这么小,就已经有了成年人的爱好了。


    他们现在住的院子虽然也有一个花坛,但是里面早就堆满了杂物,压根没有作用了。而且,就算是花坛还在,也没法种。院子里住的人太杂,一个不盯住,开出来的花就被人给掐了。


    关翠云也说道:“要是自家住一个院子,那再好不过了。跟别人一起用一个厨房,真的不方便。盐巴酱油这些东西,一个不错眼,就被人顺一些走了……”


    见家里人都支持,周大有便拍板道:“好,那明天,我们就去看房子!”


    翌日,周大有不再码字,关翠云也不去卖蛋糕。一家子都出了门,同去看房子。


    关翠云认为孩子们不必去,待在家里就行。周大有却觉得房子既然是一家人住,那么就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喜欢才行。所以,坚持带上了孩子们。


    当然,小宝因为还太小,意见暂时不做考虑。唉,年纪小,没人权啊!


    他也不知道抗议,拿着一根关东糖,笑呵呵的舔着,舔得一根糖上面全是口水。他还乐呵呵的将糖拿给周大有吃:“爹,吃糖……”


    周大有也不嫌弃,咬了一口糖,还表扬道:“小宝真乖!”


    小宝拿回糖自己吃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再租房,显然就不考虑这条街了。这里环境不好,他不喜欢,对孩子们的成长也没有好处。


    根据关翠云的建议,他们来到了金凤凰女子中学附近的一条居民街道上。这里比较安静,环境也不错。沿路种着两排白桦树,满眼绿意。不像他们现在住的那条街,沿街只能看到泥水和垃圾。


    这地方挨着租界,治安也是可以放心的。


    找到一位房牙,也就是房产中介,周大有道:“我想要租一处独门独户的房子,够我们一家人住就行。”


    闻言,那房牙浓浓的堆上一脸笑意,道:“先生对地方可有要求?”


    周大有道:“就在这条街上就行,其他地方不作考虑。”住在这里,将来等明珠明玉年纪到了,可以考虑就近去读那所金凤凰女子中学。离家近,他比较放心一些。


    听了这话,房牙取出一本册子翻看了一下,道:“这条街出租的房子,符合先生要求的,只有两处。一处月租二十元,一处月租四十元。”


    *


    ☆、第32章 搬家


    字数:3033


    日期:2020-03-08 07:02:58


    闻言, 周大有点点头,说道:“我们两处都看一看,再做决定。”


    房牙阖上册子, 道:“好, 四十元的那处距离这里比较近, 不如我们先去那里看看?”


    “好,这就走吧。”


    众人离开房牙的居所, 沿着绿树成荫的街道走了几分钟之后,来到一处大宅院之前。房牙停下脚步, 介绍道:“周先生, 就是这里了。”


    看着面前高高的门槛和宽大的朱漆门,关翠云惊叹道:“好大的房子啊!”


    “里面很宽敞的……”房牙打开门锁, 带着他们走了进去。


    确实很宽敞。一进门便是一个极宽的院落, 沿着墙壁有两处花圃, 里面稀稀疏疏种了一些花草,却难掩几分破败气象。栏杆围墙屋檐这些地方, 瞧着, 都十分陈旧了,还有些地方需要修缮的样子。


    房屋有两层,粗粗一算,竟有十多间房子。


    采光有些不大好, 这些房间, 瞧着都有些幽暗。


    风呼呼的透过穿堂吹进来, 配上黯淡的光线, 竟有几分恐怖片的感觉。


    周大有觉得, 这里可以用作拍恐怖片的场地, 拍一部《京城十八号》之类的片子。恍惚间, 似乎会有一位穿着红衣红裙,面色惨白的女子,从幽暗的楼梯间走下来的感觉。


    明珠往爹爹身边靠了靠,小小声的说:“我有点儿害怕……”


    明玉却不怕,满屋乱窜,非常活泼的样子。


    关翠云对房牙说道:“这里,好像有些太旧了?”


    “是旧了点。”房牙道:“要不是因为这样,也不会四十元就能租到,太太你说是不是?”


    关翠云看向周大有,迟疑着说道:“他爹,你看……”


    “你们觉得这里怎么样?”他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想法,问起了家人的意见。


    明玉道:“好宽的院子,我可以到处跑了。就是,风声听起来有点儿吓人。”


    明珠道:“我害怕这个地方……”说着,小脸红了一点,好像对于自己的胆小,觉得很不好意思。


    小宝吐出一个口水泡,叫道:“娘抱抱……”


    周大有看着孩子们笑了笑,转头对房牙说道:“我们再看看另外一处房子吧。”


    房牙当然说好,于是便带着周家人离开这里,走了十几分钟之后,来到了另外一处院落。


    这一处房屋,从外面看,就比之前的那处新一些。门楣上的黑漆,闪闪发亮。


    周大有领头进了门,站在了小巧玲珑的院子里。


    这个院子几乎只有先前那个的一半大小,沿着墙根种了一排翠竹。风一吹,沙拉拉的响着。几块大小不一的山石放在前方,上面生出了青苔来。


    山石和翠竹的对面,有一口老井。周大有过去看了看,井水很是清澈,用来煮茶的话,一定非常不错。


    看到这口井,他已经满意了五分。


    这栋房屋只有一层,正面便是待客的堂屋。采光很好,看起来亮堂堂的。家具是齐全的,桌椅博古架什么的都有。侧面三间房,进去看了看都是卧室,里面各有一张木床。衣柜和梳妆台也都有,虽然是老式的,但质量看起来很好。


    对面也是三间房,一间书房,里面摆着空的书架和书桌。与其他家具一样,都是一色朱漆实木的。还有两间,便是一间厨房和一间厕所了。


    看到厕所里面的抽水马桶,周大有简直觉得满意极了。没想到这看似完全中式风格的房屋,也是安装了西式马桶的。这下好了,不用一大清早出去倒马桶了。


    “厨房好宽敞……”对于这一点,关翠云相当的满意。之前一直跟其他租户共用一间逼仄的厨房,实在将她折腾得不轻。因此这一次找新房子,对于厨房,她是最为关注的。


    “房间很亮堂。”明珠对这里也是喜欢的。“窗户底下有一个空的花圃,可以随便种花。”


    明玉点着小下巴:“比之前的要好看,我喜欢那架秋千。”


    院子的角落里,摆着一架原木秋千。形态朴拙,充满野趣。上面还缠绕着一些青藤,开着白色的小花朵。


    “水电都是通的,但是这口井里的水比自来水要好。”房牙如是说道。这个时代的自来水,自然不用指望能有多好。但是洗衣服冲厕所,还是没有问题的。


    周大有对妻女们说道:“大家都没有意见的话,那,我们就租下这里了?”


    “一个月要二十块……”关翠云踟蹰不定。


    周大有将手一挥:“没问题,我能赚钱!”


    明珠明玉看着自己的父亲,眼里满是崇拜。顶着这样的目光,他不由得感到自己的身形都变得高大起来。


    责任感,果然可以给人力量和勇气。


    “这个地方确实不错,要是家里人不多的话,租这里刚好合适。”房牙又道:“之前的那处宅子租金比较贵,是因为房间多,适合人多的大家族。如果先生家里就这几口人的话,我也建议,你们就租这里……”


    这个房牙的态度,倒是颇为诚恳。不会为了多赚佣金,就拼命劝人家租贵的房子。


    周大有一家人稍稍商议了一下,便由一家之主拍板做出了决定:“好,我们就租下这座房子。”


    房牙笑眯了眼:“好好好,那,我们这就回去签下合同?”


    “行。”


    签了合同,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还有一份中介的佣金,一下子,鼓鼓的钱包,仿佛便空了一大截了。但是,拿到新房的钥匙,心情却是极好的。


    “我们有新家啦——”明玉拍着手掌欢笑着,听得周大有也情不自禁微微笑了起来。


    斜阳余晖洒满回家的路,一片金灿灿。


    巴掌大的黄翠的叶子飘落下来,落在肩膀上,落在脚底下。


    他们步履轻快,心情舒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和希望。


    生活,原来不只有争吵和哭泣,他们也是可以拥有欢笑的……看着丈夫牵着明珠的手,低头温柔的与她说话,关翠云幸福的笑了。


    从前的那些黑暗的日子,她已经不愿意去回想了。


    贫困,殴打,双手泡在洗衣服的水里泡得流血,吃不饱穿不暖……仿佛,都遥远得已经是前世的事了。


    周大有那拙劣的谎言,可以骗得了孩子,但是,真的能骗得了她吗?梦见老神仙,然后就会识字了?……她不是傻子啊!


    但是,她愿意去相信,现在的这个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愿意向满天神佛,路过的每一位仙灵祈求,祈求这个他,不要消失,不要消失啊……


    只要他对他们好,管他是人是妖是鬼是魔,她都愿意承认,这就是她的丈夫,就是周大有。


    人啊,难得糊涂。


    之前的那一位,虽然跟她过了那许多年,虽然跟她生了三个孩子,但是……去他的吧!


    这一位过来之后,她才知道,人该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不应该是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感到厌倦和恐惧。不应该是每一次听到丈夫的脚步声,就开始瑟瑟发抖。不应该是一想到明天,就对生活感到毫无希望可言。


    是这个人,让她明白了,幸福的含义。


    她含笑沉默着,坠在了最后。明玉走了几步发现她没有跟上来,转头朝着她招手:“娘,别走丢了啊——”


    “哎,这就来了……”她笑了起来,紧追而去,朝着阳光的方向。


    回到家里,想着明天就要搬新家了,一家子人除了小宝之外,全都没有睡好。天色刚蒙蒙亮,大家伙儿便全部都起了身。吃了白粥和外面买来的油条之后,便开始合计搬家的事情了。


    这一合计,便发现,这个家般得,简直不要更容易了。仿佛除了刚买回来的新衣服之外,就没有了其他要搬走的东西了。家具都是房东的,从前的破衣烂衫瓶瓶罐罐,压根就没有必要带走。关翠云还有些舍不得那些旧东西,周大有便说道:“你想想看,咱们的新家那么好看,这些东西搬进去,看着是不是不太搭配?要是有客人上门来看到了,笑话咱们怎么办?”


    他其实并不在乎别人笑话不笑话,只是真心不大想要从前的那些东西。破破烂烂的,怎么清洗,看起来都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


    听了他的话,关翠云不再迟疑,点头答应下来:“都听你的。”


    于是,最后收拾出来的东西,请了两个挑夫,就能全部带走了。


    让挑夫先将东西送到新家那边去,一家人换了新衣服,整整齐齐的走出门。之前,周大有便笑言道:“搬新家了,咱们也得有个新气象,都要穿着新衣服进去,才是个好兆头!”


    他的话,自然不会有人不听。于是,一家人换上新衣服,这才出门。


    周大有穿的是一件宝蓝色长衫,依旧是低调的暗纹,祥云蝙蝠,预示着吉祥幸福。但是花纹低调,料子却一看就不普通。走动起来,流水一样闪烁着华彩。


    关翠云穿的是一条紫罗兰色的旗袍,丝绒质地,奢华的用珍珠做了扣子。脑后挽成的发髻上,还插了一根白玉牡丹簪子,华光流转。


    *


    ☆、第33章 新生活


    字数:3035


    日期:2020-03-09 08:46:55


    两个周家的小姑娘, 都扎着同样的两条小辫子。辫子上扎的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红头绳,而是粘着细碎水晶的绒花。明珠的是粉红色,明玉的是鹅黄色。


    明珠穿着一条水绿色荷叶边的小裙子, 裙摆上绣着一圈碎花。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绒线衫, 瞧着毛绒绒的, 非常可爱。明玉则是一件蔷薇红色的裙子,领口镶嵌白色蕾丝。外面穿的也是一件绒线衫, 只不过是藕荷色的。两姐妹穿着一样的红色小皮鞋,走起路来, 哒哒的响着。就连被明珠牵在手里的小宝, 也是一身新衣,瞧着虎头虎脑, 精神极了。


    这样焕然一新的一家人走出来, 顿时将院子里的人们给镇住了。甚至一时间, 吵闹的声音完全平息下去,院子里安静至极。仿佛, 连一根针掉落在地都可以听得见。


    安静了一下之后, 有人嗫嚅着想要上前搭话,却又胆怯的停下了脚步。只因为,这样的周家人,让他们心中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关翠云对着她笑了一下, 主动说道:“杜大婶,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这个姓杜的女人品性还算可以的, 当初, 并没有怎么跟着杨桂花那些人一起说她的闲话。


    杜大婶听了这话, 顿感面上有光, 便走上前去, 堆出满脸笑意来:“哦哟,周家嫂子,瞧你这个样子,我都不敢认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艳羡的眼神看着关翠云身上的旗袍,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又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哦哟,这料子,摸起来就像是刚出生婴儿的皮肤一样,一定很贵吧?”


    关翠云笑道:“是有点贵,我说不买吧,我们当家的非得给买。今天还非叫我给穿上了,叫你们这些老邻居看到了,真不好意思……”


    杜大婶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从前我就说了,妹子你看着面相好,将来一定是个有福的。这可不,应了我的话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不由得想起了从前的关翠云。那个时候的她,整天愁眉苦脸,老是咳嗽着,没个清净的时候。瘦得像是一阵风都能吹走似的,脸色难看得不像活人……可现在,你再看看人家?这走出去,就跟大户人家的太太似的,跟从前一比,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妹子,你现在可是有福了……你们家当家的,到底是怎么发财的?我听人说,他跟着人做金子做股票,是不是?那个虽然来钱快,可到底不稳当。要我说啊,你们还得小心着点。趁着现在运气好,多攒一些在手里才是……”


    杜大婶嘴上说得好,其实,心里未必没有盼望人家登高跌重的意思。再好的人,也捱不过嫉妒二字。


    关翠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听出杜大婶的言外之意,只是微微笑着,回答道:“我们当家的没有去做金子股票什么的,我们家的钱,都是他用笔杆子赚回来的,稳当得很。”


    闻言,杜大婶愣住了:“笔杆子?你们当家的,去摆摊测字算命了吗?没有瞧见啊,在什么地方,哪条街?”


    关翠云笑道:“哪儿啊,他哪里会测字算命?他呀,就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说着,眼里不由得带出几分骄矜之色来。


    她是有这个资格的,不偷不抢不投机倒把,干干净净凭本事赚回来的钱,能让她挺直腰杆说这样的话。


    这话一说,不止是杜大婶呆了,整个院子的人都呆住了。过了一阵子之后,方才“嗡”的一声,纷纷议论起来。


    “在报纸上发表小说?这么说,周大有成作家了?”


    “作家?就他?这,这叫我怎么相信……”说着话的人,被旁边的人杵了一下,低声道:“你小声点,看看人家现在,哪里不像一个文化人了?”


    确实,见妻子停下脚步跟人说话,周大有也停了下来。他背着双手,面带淡淡笑意,看着妻女们。一阵风吹来,长衫下摆轻轻飘动,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气质。瞧着,确实是个文化人的架势了。那人看了几眼,自惭形秽的看了看自己,不说话了。


    他不说话,其他的人,却是继续在说着:“原来我们都猜错了,周大有他不是去做生意了。我就说嘛,生意哪里是好做的?赔的比赚的多。”


    “人家写小说,不比做生意更难?瞧你说的。”


    “人家现在,可真是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了啊……”


    “关翠云倒是个命好的,从前那个样子,现在又是一个样子,成阔太太了。”女人瞧着关翠云,只觉得,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了。只因为,现在人家的高度,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了。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比得上对方,原来的妒意,竟然就此消失了。


    人们通常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些的,何尝见过平民嫉妒首富的?


    这一边,杜大婶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不由得开口问道:“妹子,你们家的……怎么突然就会写小说了?”


    关翠云道:“他呀,其实本来就是识字的。只是从前一直爱喝酒,喝得整天昏头昏脑,就将那些知识给抛到九霄云外了。自从伤了腿之后,他倒是浪子回头了,将从前的文化又捡了起来。于是就寻思着,反正也是整天躺在床上不能出门,不如试着写写小说,投给报社,看看能不能发表。没想到啊,这一试,竟然就成功了……”


    对于周大有的写小说这件事,她早就想好了说辞,用来糊弄这些熟人们。反正,从前的周大有日子过得稀里糊涂,也没有什么交好的朋友,没有什么人真的了解他。这样说,倒是也能说得过去。至于周大有说的那一套,真的太扯了。说出去,怕是没有什么会相信。倒不如说他本来就是识字的,这样还能令人信服一些。


    至于周大有怎么当时没有想到这个理由,实在是因为,别人不知道原身到底识不识字,关翠云还能不知道吗?所以,他要是想用这一套话是说不过去的。


    果然,现在关翠云说的这些话,使得杜大婶以及其他人都相信了。


    “原来是这样啊!”


    “啧啧,原来,周大有本来就是个文化人啊!”


    “难怪呢,我就冷眼瞧着,人家哪怕是那时跟我们一样干苦力,却还是不屑跟我们来往,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么说起来,当时他摔断腿,我们瞧着周家要完,倒是猜错了。哪里能知道,就是因为这个,他反倒是立起来了呢?”


    “瞧瞧招娣来娣这姐妹俩,哟哟哟,现在瞧着,跟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模一样!哪里像我们家的丫头,鼻涕口水糊一脸,连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找不到……”


    “你那丫头,本来长得就没有人家招娣来娣好看……再说了,就算是你家男人能赚到钱了,你舍得给你家丫头买这么好的衣服穿吗?还不是要把好的都留给你家小子。”


    “……那不是应该的吗?丫头片子都是赔钱货,哪里需要穿那么好的衣裳?小子可是要传宗接代的,好的都应该留给他。”女人的脸只是稍微红了红,接着,便又理直气壮了。


    “那也不见得都是赔钱货啊,瞧瞧人家关翠云,现在她的爹娘要是还在,不是就能靠着她享福了?你那丫头要是找个好女婿,没准儿,你们老两口就能跟着去享福了呢?”


    那人原是取笑,没想到,女人竟然当真了:“你别说,我那丫头眉眼其实长得不错。将来找婆家的时候我好好掌掌眼,没准儿,真能像你说的那样呢?这样的话,我现在可得对她好一些了,不能叫她怨我……”


    关翠云的幸福生活,竟然也能间接改变一个可怜女孩的命运。这,也算是一种蝴蝶效应吧?


    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关翠云抬起手理了理鬓发,与杜大婶告别之后,跟上周大有,一家人离开了这居住了好几年的杂居院落。


    远远的走出去之后,她忍不住站定,回头看去。


    清晨的阳光并不强烈,一切看出去,都有种朦脓的感觉。晦暗的院墙伫立在淡淡的晨光中,很像是在梦里看到的景象,全部都是模糊的。街道上还弥漫着薄薄的白雾,这样一看,愈发像是梦境了。


    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害怕现在拥有的这些,只是自己在苦难的生活中,做了一个美梦。梦醒来之后,面对着的,还是可怕的真实生活。这样的想法,竟然使得她忍不住微微的颤抖起来。


    她的异常,周大有很快就发现了。他走过去开口问道:“怎么不走了?今天的事情还有很多,新家里许多东西还没有添置,够得忙呢。”


    她抬眼看过去,见到他带着关心的柔和眼神,并不是从前那昏黄泛着血丝的眼睛。顿时,狂跳的心脏,就平息下来了。


    “我没事,我们走吧。”定了定神之后,她笑着说道。


    周大有点点头:“好,走吧,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


    ☆、第34章 我最爱的女人


    字数:3046


    日期:2020-03-10 09:23:20


    滴滴——清晨的电车沿着轨道缓缓行驶而来, 到站停下,打开了车门。顿时,一群等待了很久的人挤了上去, 以前去上班的人居多。其中有好几个男人, 都穿着笔挺的西服, 戴着玳瑁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瞧着, 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准儿,其中还有留洋归来的人。


    好像不论什么年代, 早上的车子, 总是很拥挤。这里,亦是一样。


    穿西装的, 穿长衫的, 穿蓝布大褂的, 穿粗布短打的……全都挤在一起。桂花头油的气味,剃须水的气味, 手里包子的气味, 久不洗澡的体味,林林总总混合在一起,肠胃不适的人,一定会想要吐出来的。


    清早起身去往公事房上班的文员林家康, 就是这其中一个。他皱了皱眉毛, 看了旁边坐着的老汉一眼。


    那红光满面的老汉恍若未觉, 自顾自吃着手里报纸包着的包子, 还不时砸吧一下嘴巴。大葱猪肉的味道, 浓郁极了。


    没法子, 林家康只得扭过头不去看他, 努力忽略身边的气味。他想了想,低头从公事包里抽出一份报纸,低头看了起来。


    也许沉浸在文字中,就可以忘却身边的世俗吧。


    老汉好奇的转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却见报头上印着“新城文化报”五个字。


    林家康对于报纸前头的新闻只是匆匆浏览了一遍,翻到后面的小说版块的时候,才神情专注的细细看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电车徐徐沿着轨道行驶着,车顶上长长的线,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芒。


    电车摇摇晃晃,车厢里的人也跟着摇摇晃晃。


    专心致志看着报纸的林家康,面容清俊,身材瘦削。一身灰色西装,衬托得他格外出众。


    他对面站着一位穿着蓝紫色绉纱旗袍的女子,手里拿着小巧的绣花半月形手包。短发烫成一个个小卷,贴在耳朵背后。她生着一张满月状的脸,皮肤很白,鼻梁挺直,算是一位美人儿了。她一直在悄悄的盯着林家康看,不知不觉的,红了耳根。


    林家康看着看着,忽然阖上报纸,长吁短叹起来。


    吃包子的老汉咽下最后一口,看着他张开油腻腻的嘴,问道:“小伙子,你这是咋啦?”


    林家康看了他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明白。”


    老汉嗤笑一声,道:“别瞧不起人,你要不就是为了狐小霜难过,要不就是为了沈嫣然难过,我说得对不?”


    老汉说话的时候,包子的气味还在不断的喷出来,但是,林家康此时已经不在意这一点了。他看着对方,有些小小的激动:“你也知道寻仙这篇小说?”


    “怎么不知道?刚开始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那些侠义小说。现在看着看着,倒是看进去了。很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两个女子。寻仙嘛,就该好好追寻成仙大道,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老汉不屑的说道。


    林家康啪的一下放下报纸,手舞足蹈的说道:“怎么会没意思?成仙虽然好,但是也太孤独。身边必须得有一位红颜知己相伴,那才叫做完美啊!”


    “都成仙人了,还要什么女人?”老汉显然不同意他的想法。


    “仙人也是人啊,仙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寂寞了吗?想一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上几千上万年,不觉得可怕吗?”林家康与这个老汉,激烈的争论起来。你来我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老汉固执的说道:“反正,我都是跳着看的。有那两个女子出现的部分,我都是不看的,只喜欢看宋蔷变强的过程。”


    此时,一直站在老汉对面,默默听着他们争论的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子开口道:“你老人家都没有看过,自然不会知道那两个女孩子的好处。”


    闻言,林家康宛如找到了知己,看向大学生:“你也看过寻仙?你喜欢狐小霜还是沈嫣然?”


    “当然是狐小霜。”大学生回答道:“毛绒绒的耳朵和尾巴多么的可爱啊,真想要摸一摸……”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而且,她的性格也可爱。天真活泼,热情纯洁。这样的女孩子,一想到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世界上不会真的存在,我就感到非常的落寞……”


    “我跟你不一样。”林家康说道:“我更喜欢沈嫣然。”


    大学生撇撇嘴:“沈嫣然有什么好的?冷冰冰的像个假人,抱着这样的老婆睡觉,怕是就跟抱着一块冰差不多吧。”


    林家康闻言,皱起眉头,正要说话。忽然,一个娇媚的嗓音在前方响起:“先生,我的手包掉了,你能不能帮我捡一下呢?”


    说话的人,便是之前那个穿蓝紫色旗袍的女子。她粉白的肉嘟嘟的脸颊上泛起一抹桃红,眼睛水汪汪的。一看,便知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家康低头捡起地上一只半月形绣花手包,递了过去,然后继续跟大学生争辩道:“那是你看小说只看表面,压根就没有认真去了解沈嫣然这个人……”


    “谢谢你,先生。我的名字叫曲婉柔,先生你呢?”


    大学生道:“寻仙的每一期我全部都看完了的,怎么可能不了解沈嫣然?”


    林家康认真的说道:“那也不能证明你就了解她这个人的性格了,在最新一期中,你还看不出来吗?其实,她的内心并不是冰冷的,她也渴望着爱情。表面的冰冷,只是在掩饰自己,保护自己。她失去一魂一魄之后,内心一直埋藏的情感,就表现了出来。身为一个金丹期大修士,她对于爱情还是懵懂的状态,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多么的诱惑人。周墨先生真的是将沈嫣然这个人给写活了,完全不是那些侠义小说中千人一面的女子可以比的……”一谈到沈嫣然,他便喋喋不休起来,根本停不下来。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嫣然这个人……”林家康接着吧啦吧啦,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了。外界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


    “先生,谢谢你帮我捡了包,我请你喝咖啡怎么样……”


    “沈嫣然她的内心……”继续说得口沫横飞,眼神闪亮,十分投入。忽然一阵疼痛袭来,他不由得“哎哟”一声叫了出来,愕然的看向转身离开,努力挤入人堆里的旗袍女子。


    “她为什么要踩我一脚?”林家康问那个戴眼镜的大学生。


    大学生摇摇头:“我刚才在听你说话,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


    林家康只不过随口一问,转眼便将其抛在了脑后,继续吧啦沈嫣然。又说了一大通她的好话之后,才叹道:“这样的女人,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得到啊!唉……”


    大学生道:“像你这样的人,会没有女人喜欢吗?”


    谈到自己,林家康变得有些羞涩起来:“我没什么女人缘的,不会讨人喜欢……现实中跟人交往,对我来说有点难度。”


    “我也跟你差不多……”大学生也跟着感叹起来。


    蓝紫色旗袍女子站在车厢另一端,恨恨的朝这边瞪了一眼。


    所以说,能够单身,靠的都是实力。


    这边两个人继续相谈甚欢,末了等电车到站,林家康起身下车的时候,还感叹道:“所以说啊,我最爱的女人,永远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同时跟他一起下车的旗袍女子,再次遥遥的瞪了他一眼。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一切,林家康完全没有察觉。他拿着报纸看了又看,还高高兴兴的对着同样下了车的大学生说道:“就冲着沈嫣然这个女主角,周墨先生以后的文,我都会看的。他处理小说中感情这一部分,一点儿不比专门写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的作家差。”


    由此可见,这一位,也算是老书虫了。什么样的小说,都有所涉猎。


    听了他的话,大学生点点头,说道:“我也很佩服周墨先生,他实在是太有想法了。最近的桃花源这一部分,是又惊险又刺激,看得我头皮发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红脸老汉又凑了过来,说道:“这才对嘛,谈什么情情爱爱,就该多谈谈剧情,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


    林家康说道:“我不同意你的想法,感情戏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当我看到宋蔷吞下狐小霜的妖丹,终于明白了她的心情的时候,那种感觉,一点不比看到宋蔷击杀强大敌人的时候差!”


    老汉咂咂嘴,摇头晃脑的说道:“年轻人就是这样,将那些情情爱爱的事看得太重。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那些都是虚的。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林家康道:“我还是不同意你老人家的意见,就拿宋蔷来说吧,孤独一生只追求实力和报仇,生命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啊……”


    三个书虫说得热闹,完全忽略了周遭的一切。旗袍女子等了半晌,最终,还是悻悻然的离开了。


    *


    ☆、第35章 新家


    字数:3044


    日期:2020-03-11 10:31:35


    清晨的鸟儿啁啾声, 叫醒了睡梦中的人。


    周大有已经醒了,但却仍然躺在床上,不想起身。


    身下是柔软厚实的被褥, 精纺纯棉的布料, 盖在身上舒服极了。暖暖的, 厚厚的,香香的, 让他无法离开被窝。


    昨天跟关翠云两个人忙了一天,置办好了家里所需的各种东西, 累得不行。到现在, 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但是,心情却非常好。


    这是, 新家的第一天啊……


    他身下这张床不是租房子送的那种老式红木架子床, 是一张西式的四柱铸铁床, 带着几分田园风情的墨绿色。上方挂着浅蓝色的纱帐,散发着新布料特有的香气。床边挂帐子的铁钩上, 各挂着一只竹编小花篮, 里面装满鲜活的嫩黄玉簪花,有清幽的淡香默默飘逸。


    晨光透过大大的窗户照进来,屋子里很是敞亮。却原来,是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了拉上窗帘。


    窗帘也是昨天新做的, 浅淡的灰蓝色, 像是夜幕底下的大海。


    周大有的脑袋搁在散发新棉花清香的枕头上, 透过纱帐看着高高的屋顶。一时间, 不由得生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不是从前那逼仄的屋子, 鼻端不再弥漫着潮湿的霉味。窗户外面, 不再有嘈杂的人声。不再有复杂的臭味, 透过窗纸飘散进来。那拥挤不堪的环境,你就是站在窗前打个呵欠,也有人站在外面窥视到。


    这就是,新的生活啊……


    他现在睡觉的这间屋子,并非卧室,而是书房。


    靠墙搁着的便是他现在躺着的这张铁床,床对面是大大的窗户。窗下搁着朱漆的大书案,上面还空空的,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购置。书案旁边靠墙的两面高大书架,里头也是空的。毕竟新居。但瞧着确实不大好看,他预备等以后,再将各种东西都添置起来。反正,渐渐的,他们家也算是富裕人家了。


    笔墨纸张肯定是第一个要添置的,这是必需品。书本也要有,他其实对这个时代的书,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越是写小说下去,越是感到自己知识面的匮乏。多看看以前的传统文学,对于他应该也是很有帮助的。


    也不能就是一门心思的写书,还得培养一下个人爱好。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整天宅在家里真的非常无聊。或者,可以学一门乐器。吉他?钢琴?还是传统乐器呢……想象一下自己对着竹林抚琴的画面,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算了,还是学简单一点的乐器吧。琴这种高雅乐器,还得讲究一个意境和心境,对于自己实在是太难了……


    对于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书房这一点,他虽然没有说,其实,心里是非常满意的。从前在现代,她就是一个比较“独”的人,并不习惯长期与人住一个房间。尽管,这个人,现在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其实,当时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想法了。但是,这个想法,他并不好对着关翠云说出口。


    这个提议,是关翠云主动提出来的。


    当时,他们购置物品路过一家专门售卖床铺的店,关翠云便停下脚步,笑看着他,说道:“他爹,咱们再买一张床给你睡,怎么样?”


    听到这话,他转头看向她,面露愕然,还有一点窃喜:“怎么突然这么说?”


    他确实有这个想法,但实在不好说出口,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听到关翠云主动提出来,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同时,也有几分疑惑。


    关翠云道:“我看书房挺宽的,可以放得下一张床。当家的你整天要写小说,基本都是待在书房里,床放在那里,也比较方便。”她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你整晚整晚不睡觉,得开着灯,我也休息不好哇。所以,倒不如咱们各睡一间房,互不打扰,这样不好吗?”


    嘴上这样说着,但其实,她的内心,根本不是这样想的。像她这样以夫为天的女人,怎么可能嫌弃自己的丈夫呢?之所以这么说,都是为了周大有着想。


    她发现,自从……那改变她命运的那一天之后,丈夫再跟她躺在一起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自在,总是避免挨到她。看起来,他从前,是习惯一个人睡觉的人。似乎,就没有看到他睡得很沉过。稍稍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他。


    既然这样的话,现在有了这个条件,何不成全他呢?反正,她要的,是平稳安定的生活,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实际上,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爱情”这个概念。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她朴素的观念里,这就是嫁人的全部概念了。


    艰辛的生活,教会了她脚踏实地。也同时让她,成为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她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觉得有任何不足的地方。


    实际上,大部分旧时代的女人,对于生活的要求,真的不高。这,也是因为几千年男尊女卑压制的结果。只要日子稍稍过得去,她们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可能,这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之处吧。


    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现在的周大有确实是一个好爸爸,但是,他还算不上是一个好丈夫。最起码,他不愿意履行丈夫在床上的职责。但是在这个地方,在旁人看来,他已经是一个难得的好丈夫了。就连关翠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哪怕与她分床而居,她也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甚至,未免丈夫难做,自己主动提出来,还将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这其中的缘由,自然,周大有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的心里,涌上来暖意与感动。暗自决定,以后要对关翠云更加好才行。


    原本他承担的,只是原主的责任。但是现在,他与关翠云和三个孩子之间,渐渐的,已经生出了亲情来。原本心里一丝丝的不甘愿,现在,也已经逐渐消散了。


    ……从回忆中走出来,他打了一个呵欠,终于起身了。


    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夹杂着草木的气息,飘了进来,令人感到心胸爽朗。


    院子里墙根底下,明珠正在照顾她的花圃。看到他打开窗户,连忙站起身来,乖巧的说道:“爹,我给你端水进来洗漱。”


    周大有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你继续做你的事就好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书房,在旁边卫生间里面洗漱完毕之后,脑子顿感清醒无比,精神也好极了。


    搬家,果然是个极其正确的决定。


    他慢慢散着步,走进宽敞的厨房。顿时,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食物香味。


    他还记得从前那个杂居院落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低矮狭窄,光线黯淡,墙壁上糊满了黑漆漆的油烟污渍,瞧着十分肮脏。尤其是,那个厨房还是公用的。用完了,厨具等东西还得再搬回家里去,非常的麻烦。而时不时的丢一些调味料和食物什么的,更是常见的事,非常的烦人。


    而现在这个厨房,就显得干净宽敞很多。由于灶台正对着宽大的窗户,油烟都飘了出去,因此墙壁上也不怎么显得脏污。橱柜和米缸等物件儿被关翠云擦得亮亮的,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令人一见,就感到心情愉悦。


    现在,灶台上的蒸笼正冒着白汽,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来。关翠云正站在灶台前忙碌着,心情很好的哼着小曲儿:“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提起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泪花流……”(出自歌曲走西口)


    他微笑着开口道:“唱的什么歌儿?还怪好听的。”


    关翠云见到他,更加高兴:“你起来了?刚好,包子也要出锅了,正好趁热吃。”


    “什么馅儿的?”他随口问了一句。


    “香菇猪肉馅,你喜欢吃吗?”


    “嗯,喜欢。”


    明玉牵着小宝走进来,笑嘻嘻的说道:“我也喜欢吃,最喜欢香菇了!”


    小宝傻乎乎的笑着,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痕迹:“小宝也喜欢,嘿嘿……”


    周大有伸手摸了摸明玉的脑袋,然后弯腰抱起小宝,在他胖乎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好,咱们一起吃早饭啦!”


    “吃早饭啦……”小宝憨憨的重复着父亲的话,吸溜了一下口水。


    胖乎乎的包子白白嫩嫩,一掐一个指头印。咬开薄薄的皮儿,鲜甜的汁水便争先恐后的涌了出来。吸上一口,满口鲜香。肉馅也很嫩,香菇又给它增添了几分嚼劲,味道非常好。再配上金黄色浓稠的小米南瓜粥,脆生生的麻辣萝卜干,就是一顿完美的早饭。


    一家人坐在窗下吃着美味的早饭,欢声笑语,盈满了小院。


    初升的太阳将金色的光芒洒落下来,青翠的竹叶染上了一圈金边。秋千架上缠绕的藤蔓枝叶在晨风里轻轻摇晃起来,仿佛也在快乐的舞蹈着。花圃中刚刚种下去的小苗探头探脑,看上去也有一分活泼可爱的感觉。


    时间静静流逝,这样也很好。


    *


    ☆、第36章 十大杰出作家


    字数:3019


    日期:2020-03-12 11:26:16


    这一日, 周家的小院子里,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关翠云打开门,瞧见穿着蓝色西服的青年, 微微诧异之后便是热情的笑容绽放:“陶编辑, 你怎么来了?快请进来, 请进……”


    陶思望微微笑着,迈步进门:“打扰了打扰了, 周太太,周先生在家吗?”


    关翠云道:“在家, 他在书房里。陶编辑, 你先请坐,我这就去告诉我们当家的。”


    陶思望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金边眼镜, 道:“那就麻烦周太太了。”


    这个时候, 周大有正坐在书案前, 构思着下一步的小说情节。


    斜阳的光暖融融的映照进来,笼罩了他的身影。他穿着简单的灰布长衫, 三七分的漆黑短发修剪得整整齐齐, 看起来,已经完全融入进这个时代了。这个样子的他走出去,谁都会称赞一声文质彬彬。


    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跟从前的原身彻底不一样了。一个是粗鲁莽夫, 一个是优雅文人。


    现在的书房, 再也不像刚搬进来的时候那样空空荡荡了。


    宽大的朱漆书案上, 整齐摆放着墨水瓶, 白瓷笔筒, 上面细细绘着一幅松涛云霞图。松树底下有两位长须飘飘的老者在石头上下棋, 旁边站着梳两只丫髻的童子, 手里端着茶盘。笔筒里插着好几支钢笔,从经济的到比较奢侈的都有。旁边搁着厚厚一叠雪白的稿纸,有红色虚线的格子。另外还有一小叠质地硬实的纸片,上面有着微微凸出的古装仕女像,是淡淡的粉紫色。这种纸张可以拿来写请柬什么的,一般家里都会备一点。卡片纸旁边放的是一盏水绿色玻璃罩子的小台灯,用灯绳来控制开关。


    书案中间的稿纸上面,写满了墨黑的字迹,有些凌乱的随意摆放着。右手边放着豆青色粉彩描金花鸟纹的茶盏,里面装着的却是半杯咖啡,已经冷却了。


    书案旁边有竹子编的字纸篓,充满野趣。还有一樽高大的绿植,为房间增添了一抹清新的色泽。


    靠墙放置的两面书架,现在已经放得半满了。上面以传统文学居多,亦有不多的一些外国名著,还有本国作家的一些作品。


    书架前方随意搁着一只橙黄色木吉他,看来,房间的主人是准备学习吉他了。


    房间里另外增添的家具,是一张藤编的摇椅,上面铺陈着厚实的棕红色纯棉褥子和同色的靠枕。让人不由得臆想,暖暖的午后,躺在上面小憩一会儿,一定很是惬意。


    摇椅上方,挂了很大的一幅中国画。长方形的画卷,上面绘着浅淡的青绿色群山和长河。一轮夕阳即将落下山,余晖照耀着河面上一艘孤舟。更远一些的河岸上,有几处民居。但那民居似乎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与船上的人并没有什么关联。这画面,弥漫着淡淡的寂寥感和疏离感。下方的落款,是“无名居士”。


    这幅画是周大有在街角一家小店里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到,就觉得刹那间击中了自己的心脏。那种淡淡的寂寥和洒脱,正是他目前心情的写照。


    于是乎,便买了下来。好在,价格也不贵。


    他正站在画前欣赏着,关翠云过来说道:“他爹,陶编辑来了,在客厅等着呢!”


    “陶编辑?他来干什么,稿子不是已经送去了吗?”他疑惑的问道。


    “谁知道呢?他爹,陶编辑这个人不错,我觉得吧,是个值得一交的人,你说是不是?”关翠云现在比以前的胆子要大得多了,不再像他刚来的时候,一副战战兢兢鹌鹑一样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受惯虐待的可怜人。现在,在他的鼓励之下,她已经会在适当的时候发表自己的意见了。


    这是个好的现象,他看了,也感到很是欣慰。


    走出书房来到客厅,他微笑着对陶思望说道:“陶编辑,上一次你仗义执言,我还没有好好谢谢你。今天请务必留下来用一顿便饭,聊表谢意。”


    陶思望站起身来跟他握了手之后才再次坐下,笑道:“周先生太客气了,那是应该的。”


    关翠云进来斟茶倒水,在此期间,两个人商议互吹了一阵子,互相之间,感觉更亲近了一些。


    陶思望又称赞了一下他的文章,然后才道出来意:“最近我们得到消息,由和平京报牵头,本城要评选十大杰出作家,这件事,周先生你知道吗?”


    和平京报,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报纸,不是新城文化报可以比的。由于本城便算得上是全国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本城要评选十大杰出作家,便也勉强能算得上是全国性的大事了。


    这件事,周大有还真不知道。本质上,他还是从前那个宅女,要他一下子变得长袖善舞,那基本上不大可能。


    因此,他道:“这我倒是不知道,怎么个评选法?”


    “由本城一百位德高望重的人投票评选。”陶思望说道。


    这……就跟开玩笑似的,这样真的能评选出广大读者们心中的十大吗?周大有如是想着,遗憾的摇摇头道:“看来,这件事是跟我没关系了。”


    这样一来,能否评选上十大,看的不就是人脉么?这个东西,目前他是没有的。看来,已经是与十大杰出作家无缘了。


    陶思望道:“别着急否定啊,我还没说完呢!除了这个十大杰出作家,还有一个位置,叫做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这个奖项有两个要求,一个是作者本人必须是自发表第一篇文章起,到现在不超过两年的。还有一个,便是,这个奖项,由群众们来投票选择。周先生,我觉得,你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


    闻言,周大有顿时来了兴致:“由读者来投票吗?这个奖项,会有多少人来参选?”


    陶思望道:“参与的人不会少,但是,你真正的对手,只有两个人。其他的人,对于你来说,不足为虑。有的人,甚至只是在报纸上发表过三两篇小散文而已,压根连作家都还称不上。”


    周大有顿感兴趣更浓:“哪两个?”


    “一个董少剑,写侠义小说,代表作《血色江湖》。风格凌厉,快意恩仇,有不少的拥趸。一个萧梦琴,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作家,代表作《春风又绿江南岸》,有不少的女学生喜欢他。”陶思望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徐徐道来。


    周大有不由得问道:“这个萧梦琴,是个女作者?”


    “不是,是男作者。他的风格缠绵催泪,很多文学女青年非常欣赏他。”陶思望道:“我们报社对于周先生竞争这个奖项,都非常看好。我们都觉得,你是有一争之力的。怎么样,要不要我们报社帮你将名字报上去呢?”


    周大有沉吟了一会儿,道:“这个……我觉得自己需要考虑一下,不能立即做出决定来。”


    “好的,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周先生需要在这个月底之前做出决定,因为提名就在下个月初截止。”陶思望说道。


    周大有又问道:“这个奖项,必须要报社帮着提名吗?”


    “那倒不是,对自己有信心的话,个人也可以报名。但是,报社报上去的话,肯定上面会更重视一些,周先生你说对不对?”


    “怎么个投票法?”


    “和平京报会在下月初登出所有的备选者,收取读者来信,进行初选。然后,得票最多的五名作者,会由和平京报来举行一个现场投票大会,由读者来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


    “竟然是现场投票……”


    今天已经是二十三号,看来,自己考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吃过晚饭送走陶思望,周大有在家里再待不住,便溜溜达达的出了门,朝着街角的书店走去。那家书店紧挨着金凤凰女子中学,生意很好,应该会开门到很晚。


    刚刚走出门,路灯便一盏盏的打开了。橙黄色黯淡的灯光映照着他孤独的身影,在灰色的道路上拉得长长的。


    街上人不多,显得有些冷清。黄包车夫吸溜着寒冷的空气一路小跑而过,到处招揽生意。他的目光停滞了一秒在对方身上,尽管只是一瞬间,还是看清了他粗糙发黄的皮肤,还有干瘦的身体。


    曾几何时,他也是其中的一员。道不尽,那苦力生活的艰辛。所以说,人还是得掌握一门本事,走到哪里都不怕。


    尽量让自己充实,这就是让你坚强站立在大地上的基础。


    来到街角书店的门口,果然大门还打开着。一些女学生进进出出,手里都拿着书本。这让他不由得想起在现代的时候,路过的人们,手里基本都拿着手机,而不会是书本了。


    走进书店,在通俗小说区域,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书。《春风又绿江南岸》,还有《血色江湖》。


    拿着两本书走出书店,他的心里有些没底。萧梦琴和董少剑都已经出书了,自己却还只是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这个样子,他真的有一争之力吗?


    *


    ☆、第37章 竞争对手


    字数:3053


    日期:2020-03-13 00:01:13


    回到家中, 他径直走进书房,泡了一杯浓茶之后,便首先翻开了那本《血色江湖》。


    面前台灯的一点莹莹绿色, 在夜色中看起来, 格外显眼。


    骨瓷茶盏里泡着的碧螺春, 渐渐的冷去了。清幽的茶香,慢慢的消失在空气里。


    书页翻动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更添几分夜的静谧。


    妻女们早已经入睡,外面院子里, 只有一点喁喁虫鸣, 有节奏的响着,在陪伴着他。


    终于, 厚厚的一本书, 翻到了最后一页:“他骑在漆黑骏马之上, 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纵马而去。紧紧跟随在他身后的, 是他的三位娇妻。四个人的身影, 慢慢的消失在了荒原的尽头……”


    阖上书本,随手放在书案上,他沉吟起来。


    情节并不新颖,跟这时许多侠义小说一样, 《血色江湖》的大概情节便是写主角父母被仇杀, 自己被一个高人带走。然后刻苦学习武艺, 长大以后出山为父母报仇, 最后抱得美人归, 与三位娇妻一同归隐江湖的故事。确实, 非常的老套。


    但是, 他的优点也是很突出的。主角快意恩仇,杀伐决断,几位娇妻也不是单薄的背景花瓶,各有特色。所以,总体来说,这还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怎么说呢,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周大有起身来到旁边厨房里,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才回到书房中,接着开始看下一本小说,也就是萧梦琴的《春风又绿江南岸》。


    与董少剑干净利落的文字不同,萧梦琴的行文缠绵多情,婉转流畅,一看,便晓得肯定会受到女性的喜欢。


    这本言情小说的梗概是,大家族的少爷在江南小镇遇到一位像水乡一样温柔清雅的姑娘,两个人开始了一场恋爱。期间,有家族的阻碍,两个人观念的碰撞,以及其他一些阻挠。但最后,两个人还是终成眷属了。


    很简单的情节,但是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整篇小说读起来像是喝下一杯清茶,让人感觉很是舒服。周大有觉得,这个萧梦琴的风格,有些像是从前他那个时代的一位奶奶辈著名言情小说作家,来自于宝岛的那位。


    将近半夜时分,他终于看完了两位竞争对手的小说。不得不说,之前,他还是小看这个时代的作家了。他们差的只是新颖的设定和见识,论起文字功底,似乎,个个不俗。自己要不是沾了前世见多识广的光,还真不能说可以与他们一争。


    毕竟,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只要你愿意去吸收,每天都可以有新的收获。


    夜色深浓,他却了无睡意。


    之所以跟陶思望说要考虑一下这件事,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性格原因。如果没有希望的话,他认为还不如好好专心写文,还比较有意义一点。但是现在看了最有希望得奖的两个人的小说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一争的。这样的话,就不能放弃了。


    毕竟,得到了这个奖,就意味着更大的名气,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稿费。谁不喜欢呢?


    翌日,他便专程去了报社,给了陶思望答复。得到了他愿意参加竞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回答,陶思望很是高兴:“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做准备,今天就把你的名字报上去。”


    他问道:“你之前说,投票从下个月开始?”


    陶思望点点头:“是的,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胜出的五名作者,再来共同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当场颁发奖项。当然,你进入这五名作者里面,我认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现场投票的事,你现在就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了。”


    “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本城一处安静的宅院里。


    葡萄架底下,安放着石桌石凳。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石凳之上,面前,摆着厚厚一叠报纸。看报头的样式,全部都是新城文化报。


    高瘦男人对面坐着穿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对他说道:“董少剑,你看看吧,那个周墨还没有出书,这就是刊登着他小说的全部报纸了。”


    董少剑屈起手指敲了敲面前的报纸堆,眼里露出几分轻蔑之色:“一个连书都还没有出的所谓作家,也能当我的对手吗?他也配?”


    中年男人摇摇头,道:“你呀,还是这样的性子,这样可容易得罪人。”


    “我就是这样耿直,不虚伪。那个萧梦琴倒也罢了,虽然娘们儿唧唧的,好歹还是出过书,卖得也不错。这个周墨算什么东西?”


    中年男人道:“你也不要太瞧不起他,他虽然没有出过书,但是,看情况,那也是迟早的事。而且,这一篇《寻仙》也是真的写得不错,我都有在追看的。你还是看看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啊!”


    董少剑摆摆手,道:“不必了,可能萧梦琴跟我还有一争之力,这个周墨,还是算了吧。看他的小说,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


    见他固执的不肯看,中年男人只得说道:“那也罢了,我也不强求你了。只是,我觉得你还是要重视一下那个周墨。新城文化报自从刊登了他的小说之后,销量翻了几倍,据说,都是他的功劳。”


    董少剑还是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只道:“新城文化报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报,就算是销量翻了几倍,抵得上和平京报的零头吗?再说了,可能就是这报纸越做越好或是运气来了,也未必一定就是他周墨的功劳嘛。你们都这样给他头上戴高帽子,有什么意思?他写的那什么寻仙,不过是哗众取宠之作罢了。一时的运气谁都有过,但想要长久下去,还得靠实力说话。”


    同样谈起了周墨的,还有两个人。


    欧式的小洋房,铺着白木地板的阳台。栏杆上爬满了嫣红的蔷薇花,开得绚烂夺目。


    两个青年相对而坐,面前的玻璃小茶几上,精致的瓷器里摆着红茶和曲奇。


    麦色皮肤的青年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茶,开口道:“梦琴,这一次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你有把握吗?”


    面容清秀得带着几分女气的萧梦琴微微一笑,回答道:“老实说,我没有什么把握。——竞争对手太厉害了。”


    麦色皮肤的青年露出几分不赞同的神色:“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萧梦琴好脾气的笑笑,道:“我没有看轻自己,之所以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我的小说的受众多数是女性,而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读书识字的女性,是远远少于男性的。单单是这一条,我就已经非常吃亏了。再者,我已经看过了周墨先生和董少剑先生的小说,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周墨先生,相当有创意,在文学界,堪称独树一帜。所以我觉得,我的胜算,实在是不大……”


    尽管这样说着,萧梦琴的神态却相当轻松自若,完全看不出沮丧失望之类的神情。


    “看起来,你并没有不高兴啊?”


    “为什么要不高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凡事看开一点,人就会活得快乐。”萧梦琴道:“我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奖项的肯定。再说,有很多读者喜欢我的书,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大的肯定了。”


    麦色皮肤青年笑了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你这人一向都是这样,脾气太好了。你这样,容易受欺负的,知不知道?”


    萧梦琴笑道:“我哪有受什么欺负?每次别人刚要开始欺负我呢,就被你打回去了。我就是想受欺负,都没有机会……”


    两个人笑语盈盈,空气里飘散着茶香和花香,实在是一副美丽的场景。


    几天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到了下月初。这个时候,也就是和平京报开始为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进行初选的时候了。


    这一日,周大有特意买了一份和平京报,报纸一展开,便看到头版头条上,刊登的正是显眼的新作家奖的投票事件。


    看来,和平京报还挺重视这件事嘛。


    他的视线匆匆掠过,很快就浏览到了候选人名单之上。这份名单上,看起来有三十几个人,算不得多。看来,在这个年代,读书果然还是算一件比较奢侈的事。这要是在现代,哪个报社搞这样一个奖项,还可以自己报名,那人数,估计海了去了。


    名单中,他果然看到了周墨、萧梦琴还有董少剑的名字。


    投票采取读者来信登记的方式,每个人只有一票。选票的式样,就刊登在名单下方,需要自己裁剪下来,写好了再寄出去。与选票一起寄出的,还得有自己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看起来,还挺严肃正经的。


    这个搞法挺不错的,还能促进报纸的销量。


    放下和平京报,他拿起新城文化报来。上面大篇幅的刊登了此次新人作家奖的事情,还为自己拉了票。看着看着,他不由得微微一笑。这新城文化报,也算做得不错了。要是他真的得了奖,也是双赢的结果了。


    *


    ☆、第38章 现场投票


    字数:3032


    日期:2020-03-14 00:00:00


    大概了解了一下奖项的事情之后, 周大有便不再关注这事,一心扑在了码字之上。毕竟,这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这期间, 《寻仙》一文, 并没有什么大的转折。主角宋蔷还是带着狐小霜一起, 升级打怪,巩固修为, 同时开始凝炼本命法宝。在费了好些功夫之后,那一套用狻猊材料炼制的飞刀法宝终于成功炼制了出来。因为飞刀法宝继承了狻猊可以影响人魂魄的能力, 被他取名为“夺魂刀”。


    月底的时候, 宋蔷有了金丹中期的修为。而这个时候,和平京报第一次举行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 投票结果也终于出来了。


    周墨的名字, 赫然榜上有名。同时, 也有董少剑和萧梦琴的名字在列。除了他们三人之外,还有两名作者。一个叫做彭秋, 一个叫做魏高阳。


    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的得主, 就会在这五个人中间诞生。


    即将举行现场投票的前一天,陶思望再次来到了周家的小院儿。


    他还是穿着笔挺的西服,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带着明显的激动神色, 说道:“太好了, 果然不出我们所料!周先生, 你都准备好了吗?”


    “有什么需要准备的吗?”周大有笑道。


    陶思望闻言想了想, 最后还是说道:“好像, 也没有什么需要你准备的, 到时候, 准时去现场就行了。”


    “对了,我还不知道投票的地点在哪里呢?”


    陶思望喝了一口茶水,道:“就在本城的中心地带,大地广场。那地方大,来多少人都能站得下。”


    周大有半开玩笑的说道:“准备这么大的地方,到时候却没有多少人来,是不是有些下和平京报的面子?”


    陶思望也笑了:“怎么会呢?和平京报敢这么干,肯定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再说了,就算不看和平京报的面子,就看你们几个新星作家的面子,也一定会有不少人来的。”


    “哈哈,但愿吧。”


    “周先生你今晚早点睡,明天八点钟,一定要到场的。因为投票的话,九点半就正式开始了。”


    “好的,我明白了,多谢你走这一趟。”


    翌日清晨,外面刚刚才蒙蒙亮,书房的窗户就被人叩响了。外面响起关翠云的声音:“他爹,他爹,起来了……”


    周大有打了一个呵欠,摸过枕头边的银色怀表,啪的一声打开盖子看了看,声音哑哑的说道:“翠云,这才六点钟啊——”


    关翠云道:“该起身了,还得吃早饭,换衣服洗漱。出了门还得去乘车,时间挺紧的。我这就去热粥,你别再睡了啊……”再次叮嘱了几句之后,她的身影这才从窗户外面消失了。


    知道他得到了入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机会,她比他还要高兴。就连两个孩子,都激动兴奋得不得了。


    周大有伸手用力拍了拍自己额头,感到一团浆糊一般的脑子清醒了一些,这才掀开被子,开始穿衣服。


    衣服是昨天就选好了的,新做的一件长衫。宝蓝色,胸口有云朵和仙鹤的暗花,在阳光底下才能看得清楚。


    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再梳理好头发,往镜子前面一站,自觉风度翩翩,走出去肯定不比其他作家差。


    早饭看来是关翠云精心准备的,虾仁青菜粥,鲜美柔滑。煎得两面金黄的鲜肉锅贴,香脆可口,肉汁四溢。吃下肚子去,顿时全身都感到暖和饱足起来。


    “谢谢你啊,翠云。”他真心实意的说道。


    关翠云笑着替他整理了一下领口:“一家人说什么谢谢哟……”


    走出大门抬眼一看,嗯,是个好天气,太阳已经稍稍露出面目来了。


    关翠云抱着小宝,领着明珠明玉送他出门,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晨光洒落在他们身上,这幅场景看起来温馨极了。


    走到街头车站处,等了一会儿之后,周大有搭上了电车。


    早上的车厢永远是拥挤不堪的,他站在走道上,伸手拉着皮圈,整个人都随着车子的行驶而不时摇晃着。鼻端,弥漫着复杂的味道。


    坐在他对面的瘦削的青年,穿着西装拿着公文包,小模样还怪好看的。他手里拿着一份报纸,神情显得有些紧张和兴奋。


    一个大学生模样,戴着眼镜的青年慢慢挤了过来。看到西装青年,诧异的打了个招呼:“你好啊,又遇到你了。”


    那西装青年露出笑容来:“是你啊!”他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又道:“你拿的也是和平京报?难道目的地跟我一样吗?”


    大学生道:“这么说来,我们都是去大地广场,去给和平京报举办的奖项投票?”


    西装青年闻言愈发高兴:“是啊是啊,我就是去投票的。这和平京报也真是狡猾,非得将选票刊登在报纸上,逼得人非买他们的报纸不可……”


    大学生问道:“你准备给谁投票?”


    西装青年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投给周墨先生了,除了他还会有谁呢?”


    大学生道:“我也是欸——本来我们学校今天组织了活动的,为了给周墨先生投票,我就请假了。唉,据说校花也会去的,我现在都有点儿后悔了……”


    西装青年道:“校花有很多机会可以见到,但这个新人奖,将来未必还会有啊!所以,你就别后悔了,周墨先生需要我们!要知道,他是那五个作家中间唯一还没有出过书的,对手非常厉害啊,所以我们一定要去大力支持他才行!”


    听到他们的对话,周大有摸了摸鼻子,不由得感到有些感动和赧然。


    还没有出书,他本来也不着急,但是现在,总有种对不起粉丝的感觉怎么破……


    另一边,两个粉丝的对话,还在继续。却听那西装青年说道:“我心里害怕啊,周墨先生没有出过书,跟其他人相比较,总归是有些吃亏的。为了对他尽一份我的心意,我将公事房的同事们都说动了,他们今天也会去大地广场,去给周墨先生投票。虽然只是聊胜于无,但也是我一点心意了。还好今天是周末,要是在平时,我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


    闻言,那大学生一脸佩服:“你可真是厉害了,我就没有想到这一点,今天只有我一个人去投票而已。”


    “嗨,我也只是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而已。能够稍稍帮到周墨先生,我就心满意足了……”


    听到这里,周大有悄然离开,费力的挤入到人群当中去了。无他,再听下去,他怕是要失态了。


    心里热乎乎的,眼睛也有些热乎乎的。


    他开始并没有将这个新人奖当一回事,不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现在他才发现,这个奖,已经不止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还有许多喜欢他小说的人,跟他站在一起。所以,他不能不将这个奖当一回事。


    凡事,都要尽力而为,而后方才了无遗憾。


    虽然他现在心态转变过来,对于事情也没有什么帮助。但起码,他学会了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作品,尊重自己的粉丝。


    叮铃铃——电车鸣着笛,停在了大地广场站。


    跟随着拥挤的人潮,周大有下了车,走向了大地广场。


    这个广场还是前年刚建成的,看起来非常新。地上铺着灰色的大理石色调的地板,配上花坛绿植和莫名其妙的雕塑,看起来还挺有逼格的。


    行至广场中间,他不由得惊讶的啧了一下嘴巴。


    人居然还挺多的,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多了。粗略估计一下,怎么也有个一千多人。


    可不要小看这一千多人,这个年头,文盲可比识字的人多得多。再忽略掉识字程度还不到可以看书的程度的人,以及不看小说的人,还有看小说但是不知道这件事或者懒得来的人。这个人数,已经相当不错了。


    再者,人还在继续来,这个人数不是最终人数。


    他穿过人群,径直来到了广场前方的高台处。这里已经搭建起颁奖台,上面拉着红色的横幅,写着什么什么投票兼颁奖典礼这样的字样,龙飞凤舞,颇有气势。


    他走到颁奖台后面,想要再进去的时候,就被拦住了。那人不耐的皱起眉毛,道:“闲杂人等不要进后台,就在外面等着!”


    周大有道:“候选人也要在外面等吗?”


    那人连忙收敛了脸上的神色,道:“你是,周墨先生吗?”


    周大有挑了挑眉头:“你怎么知道是我?”


    那人笑道:“另外四位都已经到了,只差你了,不是你周墨先生还能是谁呢?”


    周大有闻言笑了笑:“那么,我可以进去了吗?”


    “当然当然,你请进,小李,给周墨先生带一下路,先去休息室等着。”


    在那位小李的带领之下,周大有来到休息室门外。小李便道:“周先生你自己进去休息,等时间到了,会有人来通知你们的。”


    周大有点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


    “您太客气了。”说完,小李便转身离开了。


    *


    ☆、第39章 你敢跟我打赌吗


    字数:3048


    日期:2020-03-15 00:00:19


    看着虚掩的房门, 周大有轻咳一声,抬手整理了一下衣领和头发,这才推开门, 迈步走了进去。


    别说, 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这应该算是第一次, 正式见到自己的同行吧?以前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虽然从事的也是这一行。但是那个时候根本不需要出去见人, 整天宅在家里码字就行了。所以,他其实还算是有点小小社恐的人……


    门板吱呀一声被推开, 里面的人都看了过来, 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一位身材高高,身形瘦削的男子走了进来, 顿时, 令众人感到了眼前一亮。


    这人穿着一件宝蓝色的长衫, 没有什么繁复的花纹,简单清爽。面目英俊, 眼神清亮, 一见之下,很容易令人生出好感来。


    周大有还没有看清楚屋子里的人,便笑着抬手做了一个揖,道:“周墨来迟了, 各位见谅。”


    旁人还没有说话, 其中一个蜡黄面色的男人便冷冷说道:“你这架子也太大了吧?让我们都等着你一个人?”


    不防刚一见面就被人这么不客气的怼, 周大有愣了一下。这时旁边一个胖胖的笑容和善的男人忙道:“欸, 没事, 时间还没到呢, 董少剑你也太挑剔了吧?哈哈, 大家都是同行,应该好好相处才是,对不对,哈哈……”


    这一句一个哈哈的胖子紧跟着说道:“你就是周墨了?哈哈,果然一表人才。别介意,老董就是这样的脾气,他没有恶意的。对了,我是彭秋,刚刚说话的那是董少剑,这一位——”他指了指身后面无表情的瘦小男子,道:“这位是魏高阳,我们三个人都是老交情了,就是对于周先生和这位萧先生,还不怎么熟悉。今天是个机会,大家可以借此好好交流一下,有交流才有进步嘛,哈哈……”


    等他介绍完毕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位面容清秀柔和的青年这才起身,笑着对周大有伸出手来:“周先生你好,我是萧梦琴。我看过你的小说,非常有想法,我不如你。”


    周大有伸出手去与他相握,轻触一下之后便放开,笑道:“萧先生你太谦虚了,你的小说我也看过,文字非常优美,我很喜欢。”


    萧梦琴闻言,露出惊喜的神色来:“真的吗?能得到周墨先生的肯定,对我来说,是一件极为有意义的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那边,董少剑嗤笑了一下,说道:“你们两个在那边互相吹捧得有完没完?一个连书都没有出过的人,能被称为作家吗?”


    这个人三番两次挑衅,周大有亦非常不耐烦了,便冷然说道:“我不能被称为作家的话,和平京报会请我来吗?你难道是在质疑和平京报,怀疑他们的眼光吗?”


    董少剑哪里敢对和平京报表示不满?当即噎了一下,咽下满口的话,眼神却更加不善了。


    这个时候,那彭秋再次过来打圆场,笑嘻嘻的说道:“别介意别介意,两位,我这老兄弟就是这个性子,心直口快,他其实很好相处的,认识久了,两位就知道了,哈哈……”


    董少剑冷哼了一声,没有再开口说什么。


    那个始终一脸冷漠的魏高阳自顾自喝着茶,也没有开口。倒是这个彭秋,看起来很是长袖善舞,跟周大有与萧梦琴攀谈起来。渐渐的,萧梦琴对他的态度也开始热络起来,显然,对他的印象不错。


    周大有微微笑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他说着话。心里,对他们这三个人始终提防了几分,并没有因为魏秋的好态度而有所改变。总觉得,对这三人的印象好不起来。


    时间就在闲扯淡中慢慢流逝,终于,投票大会即将开始了。距离九点半,只差了十几分钟。而这个时候,基本上,该来的人,都已经来了。


    胖子彭秋出去看了一下,回来时,满面红光,很是兴奋的说道:“好家伙,我刚刚看了一下,这得来了快两千人吧?真的没想到,竟然会来这么多人。我昨天还想着,能有个几百人就不错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搓着手。眼睛发亮,嘴唇还微微哆嗦着。显然,为此而激动着。


    那魏高阳还是一脸淡漠,好像这件事与他无关似的。而董少剑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却还是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老彭你也太没出息了,这算什么?”


    依周大有看,真的对这件事感到无所谓的人,是萧梦琴。自始至终,他都是一脸淡淡笑意,云淡风轻的样子。


    在这四个人里面,给他留下印象最好的人,便是萧梦琴了。谦逊,温和,心胸宽广,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


    周大有正在一旁胡思乱想,忽然,那董少剑看了他一眼,朗声说道:“周墨,你敢跟我打一个赌吗?”


    周大有看了过去,淡淡开口问道:“打什么赌?”


    董少剑竟然笑了一笑,道:“都站在这里了,当然就赌今天这个奖项。怎么样,敢跟我赌吗?你要是输给了我,或者,我输给了你,那个输家,就从此封笔退出文坛,怎么样,敢还是不敢?”


    周大有冷笑起来:“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跟你打这样的赌?无聊至极。”


    董少剑闻言,嘿嘿笑道:“依我看,你是不敢吧?你怕输?当然了,一个连书都没有出过的所谓作家,怎么敢跟真正的作家比较呢?还好,你还有点自知之明。”


    萧梦琴开口道:“董先生,大家都是同行,理当相互帮衬。你这样,太过分了。”


    “相互帮衬?同行相忌才是。不过啊,我却是犯不着忌讳他的,他算什么呀?”董少剑如此说道。


    “你想用激将法?”周大有并不气急败坏,冷静的说道:“虽然我也认为,你并不是我的对手。但是,我并不会跟你打这个莫名其妙的赌,因为,不值得。或者该说,你不配。”你不配三个字轻轻出口,却带着相当的份量,使得董少剑当场变色:“你——”


    他恶狠狠的盯着周大有,像是要用眼神将他杀死一样。


    周大有冷冷的看过去,眼神凌厉,丝毫没有示弱。气氛,眼瞧着便剑拔弩张起来。


    此时,那好好先生一样的彭秋连忙上来打圆场:“欸,都是吃这行饭的人,干嘛要闹成这个样子呢?各退一步吧,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哈哈……”


    咚咚——门被敲响了,外面响起之前那位小李的声音:“各位,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请上台来吧。”


    众人闻言,顿时都闭了嘴,各自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走出休息室,来到了高台之上。


    这台子今日还是被好好拾掇了一下,铺着厚厚的红色地毯,摆着一些桌椅。正中间便是一架麦克风,此时麦克风之后已经站着穿黑色燕尾服的司仪,开始说开场白了。


    好像世界上不管哪里的仪式都是大同小异的,今天也不例外。今天这个投票兼颁奖仪式,最开始的项目,亦是领导讲话。有城里政府的领导,也有和平京报的领导,接连上去了好几个。


    听着耳边的声音,周大有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但很快,这感觉便消失了。因为,他看到对面坐着的董少剑,时不时的,就用眼刀子甩自己,令人感到非常的烦躁。


    他不由得觉得奇怪,这还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他对他,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恶意?


    在周大有的对面,坐在董少剑旁边的彭秋,低声开口问道:“老董啊,你到底为什么讨厌那个周墨?他这样的,哪里值得你这样上心?算啦,以和为贵嘛。连书都还没有出过的人,你何必当他是一回事呢?倒是那个萧梦琴,不可小觑。听说,很多女学生喜欢他的小说。你看看底下的女学生,绝大部分怕都是冲着给他投票来的……”


    董少剑一脸阴沉,敷衍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脑海里,却翻滚起回忆来……


    那一日,他偶尔路过一堆看书的人,听到他们提起了自己的名字,不由得站住了,悄悄在一旁听了起来。


    “要我说,董少剑的书是真的写得好,刺激得很!他小说里的主角不像有的小说主角那样,面对仇家还要叽叽歪歪半天,说杀就杀,干净利落!”


    “这有什么好的?心狠手辣,能写出这种小说的作者,估计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


    “你不喜欢他,喜欢谁?”


    “我喜欢周墨,他的《寻仙》不但惊险刺激,也不像董少剑那样写得血淋淋的,看起来很舒服。”


    “真的吗?我没有看过周墨的小说,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看看。”


    “一定要看啊,真的写得很好。——董少剑的《血色江湖》我也看过,不但情节不如《寻仙》,几个女主角也没有《寻仙》写得那么鲜活。依我看,董少剑给周墨提鞋都不配……”


    ……那些话语仿佛仍旧回响在耳边,董少剑不由得悄悄咬紧了牙关。今天就让你们看看,到底是谁连给对方提鞋都不配!


    *


    ☆、第40章 周墨先生没资格


    字数:3020


    日期:2020-03-16 00:01:27


    董少剑想着令他愤恨不堪的回忆, 看向周墨的眼神愈发凌厉。周大有被他瞪得莫名其妙,只当对方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反正,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些不可理喻的人, 随他去吧……周大有如是想着, 拿起面前的白瓷茶杯, 喝了一口清茶。


    长长的讲话环节总算是结束了,在场的人, 几乎都松了一口气。


    令周大有没想到的是,今天的投票兼颁奖仪式, 主办方和平京报竟然还准备了文艺表演。讲话环节结束之后, 再上来的,却是几个盛装打扮的戏子, 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坐在周大有身边的萧梦琴笑了起来, 凑到他耳边, 低声说道:“据说和平京报的主编,正在捧这个叫白梨雪的花旦……”


    他这么一说, 周大有就明白了。敢情, 这文艺表演,是和平京报的主编用来捧自己小情人的啊!他就说嘛,这投票仪式跟戏曲表演,怎么看, 怎么都不搭调……


    好不容易, 这一出戏唱完了。周大有面前的茶杯, 也已经喝干了。他以为投票怎么都应该开始了, 却没料到, 接下来走上台一位穿桃红色露肩长裙的艳妆女子, 手握麦克风, 开始唱起一支流行歌曲来。媚眼横飞,红唇欲滴,实在是美得不可方物。


    他苦笑起来,转头看向身边的萧梦琴。


    萧梦琴干咳一声,道:“这一位是水晶宫夜总会的头牌歌女,据说,跟之前上台讲话的某位关系匪浅,你懂的……”


    好吧,我懂了。周大有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等待。


    终于,等到这一首歌唱完,司仪再次上台,宣布这一次的投票仪式正式开始。闻言,底下的鼓掌声,头一次热烈起来。


    看来,台下众人与周大有的心情,是一样的。


    司仪说完了一段话之后,略微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接下来,在投票开始之前,我们先请今天的五位候选作家,上台来给大家讲几句话,请大家欢迎——”


    哗——这一次的鼓掌声,热烈得更是超过了上一次。


    听到这话,周大有不由得愣住了。抬眼一看对面,董少剑几人显然也呆住了。看来,他们五个人,都不知道还要上去讲什么话。


    周大有估摸着,这肯定是之前也没有计划的,要不然,不可能不通知他们一下。看来,这又是高高在上的哪一位,突发奇想了。


    司仪这时已经看了过来,问道:“哪位来首先讲话?不要不好意思啊——”


    听了他的话,台下发出了一阵小小的善意的哄笑。


    那边,董少剑几人互相交头接耳了一阵子,谁都没有站出来。周大有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语言还没有组织好,也没有站起来。这时,坐在他旁边的萧梦琴站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我先来抛砖引玉吧。”


    司仪顿时松了一口气,忙大声说道:“好,我们首先请出萧梦琴先生,为大家讲话,大家欢迎!”


    鼓掌声顿时响了起来,一些特意为他赶来的女孩子,更是面色通红,眼睛亮晶晶的。


    萧梦琴走上前去,站在麦克风之前,面带微笑,开始讲话。他长得一表人才,态度谦逊有礼,言语间感谢了为他而来的读者,又徐徐道来其他四个人的长处,把自己放在了比较低的位置之上。末了又道,他最为在意的不是这一次能不能得到这个奖,而是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写出受到大家喜欢的作品。这才是一个作者最应该去做的事情。等他说完了鞠躬下台,鼓掌声夹杂着许多女孩子的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广场。


    萧梦琴下去之后,彭秋便有些迫不及待的站起来,走到了高台中间。看得出来,他努力的想要压过萧梦琴,但无奈口才和人才都不如人家,下台的时候,得到的掌声不如萧梦琴,欢呼声更是几乎没有。一时间,场面颇有些尴尬。


    等到彭秋坐回去之后,周大有敏感的觉得一道满是恶意的视线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萧梦琴。等到他看过去之后,那目光又消失了,快得让他几乎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他与彭秋对上视线,彭秋满脸笑呵呵,还是那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十分可亲。


    这一次上台讲话的,是一直满脸冷漠之色的魏高阳。他走到台前,还是一脸满世界欠了他钱的表情,冷冷说道:“我是魏高阳,愿意给我投票的就给我投,不愿意的也没法勉强。”就这么一句话,说完他走下台,满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好半天之后,才有稀稀拉拉的掌声,敷衍的响了一下。


    看着坐回去脸色都没有变一下的魏高阳,周大有不由得生出佩服之心。真,性情中人啊!


    场面一下子冷得像是到了冬季,董少剑完全没有要起身的意思。于是,司仪将求救的眼神投向了周大有:“接下来,请,请……”


    周大有站起身来,抚平了一下长衫下摆的皱褶。司仪顿时露出喜色,大声道:“让我们请出周墨先生来,大家欢迎——”


    哗——这一次的掌声激烈程度,竟然不比之前萧梦琴讲完话的掌声差,使得周大有诧异的眨了眨眼,而那边董少剑的脸色已经黑如锅底了。


    周大有走到麦克风之前,清咳一声。顿时,偌大的广场,两三千人,鸦雀无声。


    “之前,我还没有走出家门的时候,整个人的心态,其实,对于今日的事情,是抱着一个可有可无的心态。”他一开口,便吸引住了大家全部的注意力。“但是——”


    他的声音,变得肃穆起来:“我在车上听到的一段对话,改变了我的心态。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奖项,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今天站在底下,为了我而来的读者们。他们有的人推却了约会,有的人推迟了工作,有的人放弃了和家人相处的时间,特地清早起身,坐着拥挤的车子前来,为的,只是一个叫周墨的作者和他的作品而已。我如果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就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心意和热情。他们,和我周墨,是站在一起的。谢谢你们,是你们,教会了我,要认真的对待自己,对待自己的作品,还有我的读者们。谢谢你们,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说着,他深深的弯下腰,对着台下的人,鞠了一躬。


    短暂的寂静之后,响起来的,是热烈的欢呼声和掌心,久久不息。


    周大有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旁边的萧梦琴,笑着对他伸出一个大拇指。周大有也对着他回了一个微笑,砰砰乱跳的心脏渐渐平静下去。


    呼,果然面对这么多人讲话,对于有着小小社恐的人来说,还真的是一个挑战。还好,他没有让自己失望,圆满完成了任务。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也该董少剑上场了。他自然也不会推诿,起身来到了高台中间,站在了麦克风之前。


    台下的诸人,到了现在,精神都有些不济了。毕竟,之前的讲话和唱戏,都耗费了不短的时间。他们一直站着,也该觉得累了。


    董少剑看了一眼底下无精打采的人们,紧跟着,便转过头来,意味深长的看了周大有一眼。


    周大有正悄悄的打了一个呵欠,被他这么一看,睡意都飞走了。第六感告诉他,这个人要作妖了。


    那边,董少剑已经开始讲话了:“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候选。与我一起的彭秋先生,魏高阳先生,甚至萧梦琴先生,我认为,也都是够资格的。但是,有一个人,我认为,不够资格。”


    他这话一说,全场寂静,紧跟着便是全场哗然。那些打瞌睡的人,跟周大有一样,睡意都消失不见了,全都精神起来。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文人现场撕比?


    所有的人都齐齐看向董少剑,一个个神采奕奕,哪里还有之前的疲态?


    司仪神色焦虑,在一旁和平京报的负责人的眼神示意之下,凑上前去打着哈哈说道:“大家不要惊讶,这是董少剑先生看大家精神不济了,在跟大家开玩笑呢——”


    董少剑看了他一眼,完全没有要就坡下驴的意思,固执的说道:“我没有开玩笑,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周墨,先生,我说的人,就是你!”说着,他转身看向周大有,眼神非常的凌厉。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他也得正面迎战了。否则,将来还怎么在文坛立足?


    周大有站起身来,从容不迫的说道:“不是你说我没有资格站在这里,我就没有资格的。——董少剑先生,我认为,你没有这个资格,认为我没有资格。”


    这话说的,就跟绕口令似的。非得脑子快速转动一下,才能转过这个弯来。


    董少剑听了这话,不怒反笑,说道:“周墨先生你说得对,我确实没有这个资格。那么,你认为,台下的读者们,他们有这个资格吗?有,还是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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