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1988年初夏。
东安市临水河畔, 一个穿着藏青色中山装的青年男人手里拎着一个手提包,正沿着河畔神色匆匆的一边走一边观察。
每看到一座桥梁,他都会迫不及待的跑到桥洞底下查看一下, 没有看到自己想找的人后,他一脸失望的离开。
所以妈妈到底在哪个桥洞底下?
没错,这个穿着藏青色中山装的青年男人正是成年后的沈祈安。
2022年末, 他满怀欢喜的回到家里,却被告知妈妈沈夕颜消失了。
她就像她来时一样, 从那个世界消失了。
明明前几天她还和他视频通话, 让他在学校里好好的上课,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可一转眼她却消失不见了。
沈祈安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他甚至都没能和她好好道个别。既然给了她可以穿越的机缘, 为什么还要将她带走?
薄恪行花重金投资了科研实验项目, 沈祈安跨专业加入了项目的研究。他甚至提出了一个不成熟的建议,人类是不是能发明穿越时空的仪器?
后来几年, 京都的商圈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薄老爷子重病之时留下遗嘱, 将名下的全部股份都留给了薄恪行, 反而是他的儿子和孙子只得到一小部分。
薄老爷子过世之后, 薄家内部迅速发生了内斗,最后曾经叱咤京都的薄家四分五裂。薄恪行迅速操控着SY集团将这一大财团一点点的吞并了。
沈祈安有时候觉得这个男人是真的狠心, 但他对自己又格外的照顾。
再后来沈祈安大学毕业了,他听说在国外有个研究时间空间的团队, 他便义无反顾的报了名离开了家里。
然而等他年底再回来的时候,却被告知连薄恪行也失踪了。
薄恪行去参加一个极限冒险项目,结果之后就没了消息。
有人说他可能是被薄家其他子孙给暗算害死了, 也有人说他就是遇见了危险。
总而言之薄恪行给他留下了数千亿的资产后,也从他的世界消失了。
SY集团的执行总裁变成了以前公司的副总白旭,沈祈安继承了薄恪行的股份只管分钱。
一直到2033年,29岁的沈祈安意外的在家中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个说是可以穿越的时光机,还有一封留给他的信。
信上写明了时光机的使用方法,箱子里还有一身符合那个年代的衣服以及一个手提箱。
沈祈安想都没想,直接按照时光机的使用说明书开始操作,他真的穿越了。
虽然他还搞不懂这个时光机的穿越原理,但是使用说明上说只要在时光机上输入年份,他就可以穿越去相对应的年份。
但是如果心里没有一个明确的穿越地点,那么时光机就会随机将人传送到那个时间点,和穿越者DNA相关联的人附近方圆1公里。
使用说明的最后提示了沈祈安——去1988年,救妈妈。
1988年,妈妈沈夕颜五岁。沈祈安还记得,这一年妈妈和家人走丢了,所以这是要让自己穿越去1988年将走丢的妈妈找回来吗?
想到这里,沈祈安毫不迟疑的选择按照信笺的提示,在时光机上输入了年份。
因为不确定1988年妈妈在哪,所以沈祈安没有输入穿越地点,只是在脑海里想着要去妈妈身边。
他眼前一道极白的光闪过,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从家中别墅出现在一个河畔的边缘。
差点没站稳就要掉下去,幸好被路边一个挑着扁担卖核桃的小商贩给拉住了。
“大兄弟,你有啥想不开的腰跳河?”小商贩穿着白色的汗衫,皮肤晒得黝黑。
沈祈安环顾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放眼看去全是一些灰色转头搭建的建筑,就没看见几栋高楼大厦。
“那个请问现在是哪一年,这里是哪里?”沈祈安开口问。
小商贩还是头一次听见这样的问题:“现在是1988年呀,你怎么会连哪一年都不知道?”
其实不用小商贩说,沈祈安都已经可以确定自己穿越了,因为眼前不管是房子,还是人们身上穿的衣服都太过落后了。
想到自己穿越来这里的任务,沈祈安一点也不敢耽误,和小商贩说了声谢谢之后就急匆匆的跑开了。
按时光机的使用说明上说的,他出现的地点应该是在妈妈方圆1公里内,所以他只要在这附近找找,就一定能够找到妈妈。
为什么不是在爸爸附近呢?答案很简单,1988年的薄恪行还没出生呢。
沈祈安依稀记得,当年妈妈穿越过来和自己说过,她和父母走丢之后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在桥洞里睡了一晚上。
桥洞本来就靠近水边,她一个五岁的小孩子在桥洞里睡一晚上不生病才怪呢。
沈祈安拿出自己的手机,本来想看一下地图,结果发现这个时代,自己的手机完全就没信号。
也是1988年连手机都没有呢,会有信号才怪。
他也只能凭着运气,一边问周边的人一边沿着河流寻找桥梁和桥洞。
事实证明,他的运气一向很不错。沈祈安终于在一个看上去很矮小的桥洞里找到了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沈夕颜。
这大夏天的,她身上居然穿着棉袄!
她躺在桥洞下的泥地上,脸颊泛着不健康的红晕。沈祈安冲过去一摸她的脑袋,温度高的吓人。
来不及多想,沈祈安连忙将孩子抱起来,然后揪住一个路过的行人:“麻烦,帮我叫一下救护车,孩子发高烧了。”
那路人一脸懵逼:“啥救护车?”
沈祈安这才想起来,这是落后的1988年。他只好问:“最近的医院在哪里?”
这个问题倒是好回答,路人给沈祈安指了一个方向:“往前走看见那个路牌,然后左拐就到了。”
“谢谢。”道谢之后,沈祈安抱着沈夕颜就按照路人指的方向跑去。
大概跑了十来分钟,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叫卫生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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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将沈夕颜安排在这个卫生院简陋的病房里挂水,沈祈安握着她小手,看着她粉嫩的小脸发呆。
刚才这里的医生说,孩子要是再送来晚一点,脑子可能就要烧坏了。
沈祈安听着心里一阵后怕。
沈夕颜高烧的情况有点严重,这个小卫生院的医疗条件跟不上,医生建议转去市里的大医院去。
沈祈安连忙表示:“去哪里都好,只要孩子能够平安无事就好。”
卫生院先给沈夕颜打了一针后,降低她的体温,然后安排院里的车将他们送去了市里的医院。
“这个费用可能有点高。”医生见沈祈安身上穿着笔挺的中山装,看着他挺像有钱人的。
“多少钱都行。”沈祈安问道:“您说个价就行了。”
“十块钱。”医生说着瞅了沈祈安一眼,想着如果对方嫌贵的话,五块钱也行。
沈祈安:“。”
才十块钱。
他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块钱:“给你吧,不用找了。”
医生却一下子愣住了:“不用找了?”
沈祈安点头:“你抓紧开车送我们去市里的医院吧。”
“好好好,我马上就安排。”医生忙不迭的去准备了。
要说沈祈安是怎么有这个时候的钱,那就不得不说他手里拎着的这个手提包了。这个手提包里不是别的,一整个包里都是这个年代的百元大钞。
等坐在市医院的病房里,看着正在挂水的妈妈,沈祈安这才有时间思考这个出现在自家别墅里的时光机还有这身中山装,甚至这一大包百元钞票到底是谁放进去的。
他穿越之前数了一下,这包里大概有二十万多百元钞票。
这点钱放在未来,沈祈安根本就没眼看。但是放在1988年,那简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在市医院相对好的医疗条件下,沈夕颜的体温很快恢复正常,并且在傍晚的时候醒了过来。
看着她水灵灵的大眼睛,沈祈安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颜颜,你知道我是谁不?”
可能因为高烧的缘故,沈夕颜现在很虚弱,而且她的记忆出现了混乱,她想不起来自己的父母是谁,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叫什么了。
“没关系,等颜颜病好了就会想起来了。”沈祈安温柔的摸了摸自己妈妈的小脑袋,然后端起一旁在医院食堂买的稀粥:“先吃点东西好不好?”
小姑娘乖巧的点点头,沈祈安便用小勺子慢慢的喂给她吃。
沈祈安在医院里陪了沈夕颜几天,她的感冒症状总算是痊愈了。这几天小姑娘人虽然醒来了,但就是没有开口说过话。
医院里的护士以为沈祈安是小女孩的父亲,所以并没有怀疑他的身份。这个年代连身份证都还没普及,倒是给了沈祈安一个很大的便利。
高烧醒来后的沈夕颜不爱说话也很胆怯,可能因为觉得沈祈安很亲切,又可能因为他是她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人,她产生了一些雏鸟情节,所以她很黏着他。
现在沈夕颜的病好了,也可以出院了。沈祈安缴清了住院费后,牵着沈夕颜的手离开医院。
一大一小两人站在医院的门口,沈祈安蹲在沈夕颜面前,伸手帮她整理了一下身上新买的小裙子:“颜颜,我送你去你的亲生父母身边好不好?”
将妈妈送回宋家,等以后宋家发达了,妈妈就是宋家的千金,以后也不会吃苦了。
谁知道小姑娘听到了一个送字,以为沈祈安要将自己送人。
她那双本来就漂亮圆润的杏眸瞬间溢满泪水,然后伸出小手抱住沈祈安的脖子,也不说话就是不听的哭。
见她这样可把沈祈安给心疼坏了,他将她从地上抱起来哄:“颜颜乖,为什么哭呀?不哭不哭,我这里有棒棒糖呢,给你吃。”
他一边哄孩子,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今天刚买的棒棒糖塞进她的手里。
二十多年前,还是16岁少年的沈祈安也曾和五岁的妈妈相处过。可那个时候他妈是顶着五岁的身体二十七岁的灵魂。
如今自己怀里抱着,哄着的沈夕颜是实打实的五岁小姑娘。
这段时间不曾开口说话的小姑娘抽噎着,断断续续的开口:“不要将颜颜送人,不……分开。”
沈祈安的脖子被小姑娘紧紧的抱着,她似乎很害怕会被沈祈安给送走。
“不是送人,是带颜颜去找你的亲生父母。”沈祈安知道只要带着妈妈去警局,很快就能找到此时正在找女儿的宋家人。
沈夕颜只是摇头哭泣不说话,固执的抱着沈祈安不松手。
沈祈安也没想到只是短短五天的相处,沈夕颜会如此的依赖自己。他本来想着救下妈妈之后,将妈妈送去宋家,彻底改变妈妈的命运。
这样妈妈就不会遇见那个所谓的养父了。
可哪想到妈妈这么黏着自己,他一时间有些难办了。沈祈安是最见不得沈夕颜难过的,他只好哄着:“好好好,我们不分开。”
没办法,沈祈安只好先带着沈夕颜找个酒店先住下再说。
反正沈祈安有钱,他抱着沈夕颜选了市中心一家最好的酒店。
前台见沈祈安是带孩子进来的,所以要他登记一下姓名。
“沈祈安。”沈祈安报了一下自己的名字。
前台早些年读过书,只可惜后来家里穷辍学来城里打工了。她刚才正好在看报纸,报纸的历史名人板块上在介绍西汉时期开拓了丝绸之路的名人张骞。
所以在登记沈祈安名字的时候,她就空耳听成了沈骞。
前台重复问:“沈qian的qian是哪个qian?是张骞的骞吗?”
沈祈安:“啊?”
前台刷刷刷的在登记本上写下了沈骞两个字,然后问:“是这个名字吗?”
沈祈安懒得纠正,点了点头:“对,就是这个。”
拿了房间的钥匙后,沈祈安抱着沈夕颜上楼。尽管这已经是最好酒店的房间了,沈祈安还是觉得房间很简陋。
不过沈夕颜倒显得有些兴奋,她在大床上滚了一圈,似乎很喜欢这个比医院床铺要大很多的床。
看着自家妈妈如此孩子气的模样,沈祈安心里也是一阵柔软。
真希望妈妈可以永远这么开心下去。
虽然刚才在医院门口为了哄她开心,沈祈安说了不和她分开。但沈祈安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要和妈妈讲现在的情况讲清楚。
于是他伸手将沈夕颜抱着让她坐在床边,然后他坐在另外一张床上看着她:“颜颜,你应该还记得自己是和爸爸妈妈走失的对吧?”
沈夕颜有些迟疑的点了点头,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沈祈安看。
“那你还记得爸爸妈妈长什么样子,或者叫什么名字吗?”
她摇了摇头。
“那你想回爸爸妈妈身边吗?”
她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后又抓住沈祈安的手说:“一起回。”
“我当然不能和你一起回。”沈祈安轻轻的握住她的小手:“颜颜我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送你回家。”
“那不回。”沈夕颜瘪了瘪嘴:“不分开。”
“可是我……”沈祈安想说自己并不是这个时空的人,但他又想到当年那个所谓的外婆逼着妈妈打胎捐骨髓的事情。
想想他就很不爽。
1988年不是说实行独生子女的政策吗,可宋家在有两个女儿的情况下,宁愿罚款也要超生。
宋家现在还没发家,如果这个时候将沈夕颜送回去,在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只怕一切都要给宋子昂让路。
毕竟这个外婆可是想让亲生女儿打胎去救她儿子的。
沈祈安希望妈妈可以得到一份独一无二的爱,不用和任何人分享。反正自己现在有一大包钱,以自己的能力将这二十万变更多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不如就留在这个时代吧,他自己来养着妈妈长大,给她目前最后的物质条件,让她平安喜乐的成长,不用和任何兄弟姐妹分享东西。
这个决定的产生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沈祈安伸手揉揉沈夕颜的小脑袋:“好,我们不分开。”
**
既然要留下来,那么沈祈安当然要好好的规划一下未来的发展。
东安市在未来并没有什么好的发展前景,他不如带着妈妈去宁江市。
一方面对沈祈安而言,宁江市算是自己的老家,他非常的熟悉。另一方面宁江市靠近隔壁的经济特区津海市,他去搞钱的话也会很方便。
决定好要去宁江市发展后,沈祈安花钱让酒店的服务员帮他去火车站买下一个包厢的火车票。
然后他又带着沈夕颜一起去了一趟附近的银行,先将自己这二十万存起来再说,身上只留下说几千块钱零用。
这年头能存得起二十万的,都算是富翁了。银行的经理亲自过来接待沈祈安,企图让沈祈安购买银行的定期存款。
沈祈安只是觉得自己去坐火车带着二十万现金不方便所以才打算存银行的。等他在宁江市安定下来后,这笔钱就是他的创业基金,存定期了自己还怎么发财?
他坚定的表示要活期,办理好手写的存折后,沈祈安心情复杂的带着沈夕颜走出银行。
这个时代真的好落后啊。
而且他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填写的名字叫沈骞都没问题。
抛开这些问题不说,沈祈安打算今天带沈夕颜去逛一下商场,再给她买点新衣服。
正好银行附近有一个供销大厦,看着挺大挺气派的。门口来来往往的不少人,许是这个商场里今天有什么活动。
沈祈安抱着沈夕颜走过去,却意外看见大家竟然在排队,商场的门口写着:“3角钱购买门票进商场享受空调避暑,还可以乘坐自动扶梯!”
沈祈安:“。”
牛逼,进商场居然还要收费。
不过沈祈安倒也不在乎这三毛钱,再加上外面还真的挺热的,所以他爽快的交了六毛钱,抱着沈夕颜走进了商场。
一进商场,扑面而来的凉气给人带来一阵清爽的感觉。
沈夕颜欢快的叫了一声:“哇,好凉快呀,像是在冬天。”
他们住的酒店里都没装空调,只有电风扇。
沈祈安看着被自己抱在怀里的沈夕颜,笑着问:“颜颜喜欢这里吗?”
沈夕颜用力点头:“喜欢,一点都不热了。”
“等以后我们在宁江市安定下来了,就给颜颜的房间也装一个空调,让颜颜天天都可以这么凉快好不好?”
沈夕颜的大眼睛倏地一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沈祈安将沈夕颜从怀里放下来,然后牵着她的手道:“走吧,去看看你想买什么东西。”
虽然需要花钱才能进来享受空调,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咬牙交3毛钱,然后直接躺在商场贴满瓷砖的地上享受这凉快的瞬间。
沈祈安带着沈夕颜从自动扶梯上楼,小姑娘明显是第一次见到这个自动扶梯,既害怕又紧张的牵着沈祈安的手,眼睛瞪得圆圆的。
等他们从一楼到了二楼,沈夕颜激动的表示还想再来一次。
沈祈安有些无奈的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先买衣服,然后再来玩。”
这个商场里卖什么的都有,沈祈安听旁边的一对小夫妻在讨论什么,仔细听好像是觉得商场里的东西太贵了。
一件衣服居然要20块钱,简直就是黑店。
沈祈安:“。”
一件衣服居然才20块钱,那自己揣在身上用来给妈妈买衣服的一千块钱,得买多少件才能用完啊?
第72章
沈祈安揣着一千块钱带着沈夕颜逛商场, 等他们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兜里还剩下八百块。
手里大包小包倒是买了不少东西,但钱都没花完, 沈祈安第一次感觉到这钱似乎还挺够花的。
不过看着沈夕颜这么开心兴奋的模样,沈祈安就觉得不管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
回酒店的路上,有骑着骑行车的人在叫卖:“可口可乐, 可以预防中暑的冰可乐,好喝解渴的冰可乐。”
“颜颜想不想喝可乐?”沈祈安一手拎着刚买来的大包小包, 一手牵着沈夕颜。
听见卖可乐的吆喝声, 便伸手将小贩拦了下来。“来两瓶可乐吧。”他对小贩说。
小贩立马喜笑颜开:“好嘞。”他将车子架起来,伸手掀开车后篓子里的棉被拿出两瓶冰镇的可乐, “2块钱一瓶, 一共四块。”
按照这个时候的物价来看, 两块钱一瓶的可乐已经是很贵的价格了。不过这在沈祈安眼里根本就不算钱。
小贩将玻璃瓶装的可乐打开还赠送了一根吸管, 递一瓶给沈夕颜。
面对这个小贩,沈夕颜怯生生的躲在了沈祈安的身后, 但是又满是好奇的盯着小贩手上的玻璃瓶看。
沈祈安将可乐递给她,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喝吧。”
沈夕颜这才缓缓伸出双手接过可乐, 然后就着吸管喝了一口。喝到嘴里后, 那种冰冰麻麻又甜甜的新奇口感让她的小脸一下子皱到了一起。
“哇啊。”喝完之后, 她双眼放光的看向沈祈安,吐着舌头说:“好麻好冰呀。”
“好喝吗?”沈祈安笑着问。
她点点头, 稚声稚气的回道:“好喝,我好像都没有喝过这个。”
小贩看着眼前这一幕父女和谐的画面, 他不禁感慨:“先生您对您女儿真好。”
沈祈安听小贩这么说,刚想解释他们不是父女关系,不过又觉得解释起来会很麻烦, 他便也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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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还没有高铁,从东安市去宁江市乘坐的是最原始的绿皮火车,要两天多的时间才能到达。
沈祈安提前让酒店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整个包厢的车票,这样他们就不用和其他人拥挤在一起了。
第一次坐火车的沈夕颜很兴奋,她趴在火车的窗口看着外面,眼神中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
沈祈安坐在她身旁,手里拿着铅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他在凭着自己的记忆将宁江市未来的一些重点规划给记了下来。
不过很显然,他能记得的都是三十多年后的规划了,对于目前需要赚钱的他来说没有多大用处。
沈夕颜趴在窗口看累了,见沈祈安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她便自己乖乖脱了鞋子然后躺在床上睡觉。
沈祈安抬头看她一眼,轻轻的弯了弯唇。
他们两人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总算抵达了宁江市。沈祈安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牵着沈夕颜下了火车。
先安排他们住进酒店,沈祈安给沈夕颜开了电视机,叮嘱她就在房间里看电视,任何人敲门都不要开门。
这个年头还没有所谓的中介,所以沈祈安想租房子或者买房子都要靠自己去跑。
他跑出去大半天都没找到什么卖房子或者出租房子的地方,毕竟88年的宁江市他自己也很陌生。
因为不放心沈夕颜一个人呆在酒店里,沈祈安只好选择先回去,明天再去找找看哪里有房子租。
沈夕颜很乖的在酒店的房间里看着电视,听见门口有钥匙开门的声音,她还很警惕的躲到了床后面。
发现是沈祈安回来了,这才站起来开心的跑去迎接他。
目前的难题倒也难不倒沈祈安,他直接雇了酒店的服务员帮他打听哪里有租房。
毕竟这些信息也只有本地人是最清楚的。
两天后,根据服务员提供的信息沈祈安还真租到了一个不错的房子,就是房租有点贵一个月50块钱,押一付三。
沈祈安压根没有将这五十块钱放在眼里,爽快的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然后带着沈夕颜搬了进去。
这几天他几乎将如今的宁江市跑遍了,也多多少少的对这个时代有了一些了解。
比如这个时代的物价之所以这么廉价,就是因为城市职工的平均收入也才40多块钱一个月。
如今宁江市里面也不是没有商品房,但这些房子是优先分配给职工的,像沈祈安这个“黑户”他是没资格买房子的。
所以他只能先租房子安定下来,才能一步步计划以后得事情。
“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这里是一个弄堂平房,正好有两间空房子,被沈祈安给租下来了。
沈祈安带着沈夕颜去看房间:“以后颜颜就住在这里,下午我们去商场给你买新的被褥,还有你喜欢的娃娃,好不好?”
沈夕颜很喜欢眼前的房间,她紧紧的握着沈祈安的手,眨巴眨巴眼睛点头:“好。”
沈祈安之所以会租这里的房子是因为这附近正好有一家幼儿园,他考虑到自己之后要经常出去赚钱,让五岁的妈妈在家他实在放心不下,所以就打算将沈夕颜送去幼儿园。
沈祈安买来被褥还有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将屋子简单的布置了一下之后,便开始考虑送沈夕颜去幼儿园了。
这附近有两家幼儿园,一个是民办的叫什么星星幼儿园,还有一家是公办的,只收职工子女。
星星幼儿园距离家更近一点,沈祈安实地考察过后决定就让妈妈上这个幼儿园好了。只不过现在是暑假时期,幼儿园还没开学。
从沈祈安在东安市找到沈夕颜到如今在宁江市落脚,这前前后后也过去一个多月时间了。
沈祈安揣在兜里的一千块钱居然还有四百块钱。如果不是这个时代太落后了,他倒是蛮喜欢这里的物价的。
这大热天的,沈祈安倒是也想给出租屋里装个空调什么的,结果他找了半天都没在市场上找到家用空调。
买不到空调,沈祈安只好去买其他电器。比如电视冰箱还有洗衣机什么的。
一台双门冰箱的价格竟然高达2300,沈祈安听到价格之后,总算有了一种花钱的感觉。
冰箱电视机和洗衣机被陆续运送到家里,立马引来了左右邻居的围观。
“沈先生,这里只是你租的房子,你怎么买这么多大件呀?是家里有什么喜事吗?您谈对象要结婚了?”
毕竟什么冰箱彩电洗衣机,那可是结婚彩礼必备物件,这个沈先生居然一口气都买回来了,真是有钱人啊。
这年头谁家买得起2300块钱的冰箱啊?左右邻居只知道这位沈骞沈先生独自带着女儿来的,具体是什么单位,做什么的就没人知道了。
沈祈安笑了笑:“现在天热,买了冰箱批冰棍给孩子吃。”
邻居羡慕:“沈先生你还真宠你女儿咧。”
沈祈安扬了扬眉,对左右邻居道:“现在天热了,家里做的剩菜剩饭放在外面容易坏掉,有了冰箱就不怕了。”
顿了顿沈祈安继续道:“不过我们家里就我和颜颜两个人,冰箱还有空间,你们要是愿意也可以放我家冰箱里。就是我之后出门工作的时候,大家伙帮我照顾着点我家颜颜。”
这个时候的邻里关系还是很朴实的,听到沈祈安这么说,大家也乐意。
不过一个星期时间,沈夕颜也已经和左邻右舍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都混熟了,而左邻右舍家的小孩,最喜欢的就是去沈夕颜家里,坐在她家的小凳子上吃着冰棍看着动画片。
这个时候沈祈安仅剩下的烦恼就是如何将自己账户上的二十万变得更多了。
这年头物价虽然低廉,但赚钱的途径同样也很少。想要暴富,那还得另辟蹊径。
沈祈安想到了炒股,毕竟这方面的知识他家薄总曾经教过他。但如今股市证券公司只在津海市和南州市有,他如果想炒股的话就必须经常去津海市。
要是有电脑就好了。
如今的电脑要上万一台,沈祈安就算买得起也不会买的。而且满大街的全都是街机游戏厅,连个网吧的影子都看不见。
不过沈祈安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宁江市这边的银行经理倒是给他推荐了国债交易。
据说是今年4月份国家刚刚开放的国库券交易,而且只允许限定的几个城市可以开展国库买卖。
沈祈安在大概了解之后,感觉这背后隐藏的利润应该特别多。因此他决定跑一趟津海市的金融机构,看看具体需要怎么操作。
津海市虽然就在隔壁,但是乘坐现在的火车依旧需要大半天的时间,沈祈安考虑到自己晚上回不来,又担心沈夕颜晚上一个人在家睡觉会害怕,他想着要不要将她暂时托付给邻居家照顾一晚。
“颜颜,我有事情要出门一趟,要后天才能回来,你要不要去隔壁芳芳家住两天?”沈祈安先去征求沈夕颜的意见。
谁知道沈夕颜摇头,她长大眼睛看着沈祈安:“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爸爸,我会乖乖在家等你回来的。”
一声爸爸毫无征兆的脱口而出,直接将沈祈安给喊得愣住了。
“你叫我什么?”沈祈安错愕良久,怔怔的看着眼前的小女孩。
“爸爸呀。”
虽然其他人都以为他们是父女关系,但沈夕颜并没有开口叫过他,沈祈安自然也不会要求自己妈妈这么叫自己。
可如今听自己妈妈这么叫自己,沈祈安的心里还是挺有负罪感的。让自己的妈妈叫自己爸爸,他该不该被雷劈吧?
“颜颜,你知道我不是你爸爸,你别这么叫我。”沈祈安别扭的开口:“挺有负罪感的。”
沈夕颜听不懂什么叫负罪感,她只觉得他是不是不想要自己了,所以才不让自己叫他爸爸的?
毕竟之前和她一起玩耍的小朋友他们都有爸爸,所以她叫他一声爸爸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想着沈夕颜就特别伤心的哭了,她抽噎着开口:“你要离开,是不是不想要我了?我……我以为我叫你爸爸你会开心的。你对我好,我想让你当我爸爸。”
然而在听到沈夕颜哭诉的话时,沈祈安却如遭雷劈的愣在了原地。
他的脑海里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妈妈曾经说过,当年收养他的养父对她非常好,他的养父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那时候沈祈安会觉得很奇怪,一个中年男人真的会无缘无故的收养一个小女孩,还不求回报没有目的的对她那么好?
可事实也确实如此,妈妈的那个养父除了在妈妈12岁时失踪这一点,好像一点毛病都没有。
本来沈祈安穿越来1988年,就是想在妈妈所谓的养父之前找到妈妈,然后将她送回宋家彻底改变她未来的路。
可事情不知道怎么就发展成了,自己决定留在这个时代亲自将妈妈养大。
直到今天,沈祈安听到了沈夕颜改口叫自己爸爸。
他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很荒谬却又很合理的想法,妈妈口中的那个养父该不会就是自己吧?
毕竟如果这个“养父”是自己的话,那么他曾经所怀疑的点都变得合情合理了。
1:因为他知道这个小女孩是自己未来的母亲,所以他可以做到毫无保留的对她好。
2:因为如今的宋家还没有钱,而且宋母多少有点重男轻女,甚至还曾经让妈妈打胎去救她的儿子。如果这个时候将妈妈送回宋家,她肯定没好日子过,不如自己来养。
所以不仅妈妈曾经的穿越是一个循环,就连自己的穿越也是注定好的吗?
这一刻沈祈安的心里止不住的颤抖,他如果真的是妈妈口中的那个“养父”,那么自己为什么会在妈妈12岁的时候突然失踪?
按照他现在的想法,他应该不会离开妈妈才对。
“爸爸?”沈夕颜稚嫩的声音将沈祈安唤回了神,沈祈安深深的凝着沈夕颜,随后他伸手揉揉她软软的头发:“颜颜放心,我永远都不会不要你。”
顿了顿他无奈开口:“你想叫我爸爸就这么叫吧。”反正在左右邻居的眼里,他就是妻子离世然后独自带着女儿的男人。
“爸爸,爸爸,爸爸。”沈夕颜开心的抱住沈祈安的脖子,如同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沈祈安心情惆怅的抱住她,而后在她耳边道:“颜颜你记住,我的名字叫沈骞,取自古代名人张骞的名字。”
为什么要和妈妈说自己叫沈骞而不是沈祈安呢?
毕竟妈妈以后的儿子会叫沈祈安,如果现在她的“养父”叫沈祈安的话,那么未来还没出生的自己就得改名字了。
所以作为妈妈养父的自己,从今以后就叫沈骞了。
感谢之前那个前台空耳帮自己改了这个名字,还怪好听的。
沈祈安,不,现在该叫沈骞了。
沈骞在想明白自己的隐藏身份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着沈夕颜去拍照片。
他想既然这是一个循环,那么很多年后在自己16岁的时候,说不定五岁的妈妈会穿越去2020年。
为了让未来的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和妈妈相认,他得在家里留下一张妈妈五岁时候的照片。
沈骞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年妈妈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模样和打扮,所以他凭着记忆将妈妈那天穿的衣服给画了下来。
这种背带裤形式的衣服在目前这个年代还很流行,走在大街上十个孩子有三个都是这么穿,唯一不同的就是衣服上的图案不一样。
沈骞记得妈妈当时穿的背带裤上面有一朵很大的太阳花,衣服很土奈何人漂亮。
找不到一样的图案,沈骞直接买了差不多颜色的背带裤和花衬衫,然后交给邻居家会用缝纫机做衣服的婶子来改造。
衣服做好之后,他直接给了婶子一百块钱工钱。
“这……沈先生你给的也太多了。”本来就是顺手的事情,婶子都没想过要收钱,毕竟平时沈先生将冰箱给他们家用的时候也没要过钱。
“您付出了劳动,这是给您的报酬,应该的。”毕竟之后自己会经常不在家,沈夕颜还要摆脱左邻右舍的照顾。
“那你给五毛钱就行了。”婶子也是实在人,这一百块钱都够他们一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沈骞道:“没事,多出来的钱就当是我提前给您支付的报酬,我过些天要出趟远门,我家颜颜就拜托婶子照顾一下。”
这么一说,婶子便也不再推辞:“你放心好了,颜颜这个孩子乖巧又懂事,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呢。”
他们这片弄堂里谁不知道,沈家的小颜颜是沈先生的心头肉,每家的孩子都羡慕着颜颜有这样一个爸爸呢。
之后沈骞还给沈夕颜梳了一个和当年一模一样的发型,然后让沈夕颜换好衣服去拍照。
路上遇见了邻居,邻居看着沈夕颜夸奖道:“颜颜今天梳小辫子啦,梳得真好看。”
沈夕颜一脸骄傲的晃了晃小脑袋,“是爸爸给我梳的。”
沈骞这梳头的技术当然是他16岁那年,为了照顾穿越来的五岁妈妈而特意跟着视频学的。
他现在可以梳七八种不重样的发型呢。
邻居听着很是惊讶:“沈先生的手这么巧,竟然还会梳头?”天哪,这个沈先生究竟是哪里来的好男人,不仅长得俊,又有钱,为人也很和善,他居然还会给女儿梳头!
再想想自家那口子,每个月赚个100块钱就以为自己是大爷了,下班回家什么活都不做,还会使唤人。听说昨天隔壁的赵家婶子就帮沈先生改了一下衣服,沈先生就给了赵婶子100块钱的酬劳。
当初自己怎么没找到像沈先生这样的好男人。邻居心里这样想着,脑子里倒是起了给沈骞说媒的心思。
这沈先生没有老婆,一个快三十的大男人带着五岁的女儿,生活上肯定很不方便,家里得有个女人照应着才行。
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邻居决定改天回一趟娘家,看看那个心高气傲的表妹找没找到对象,要是没找到对象,就撮合一下这两个人。
沈骞还不知道邻居打算给他介绍对象,他满心只想着给沈夕颜拍一张照片,好好的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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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骞将沈夕颜暂时托付给邻居照顾两天,他自己跑了一趟津海市,在确认国债开放交易这件事情可行之后,他带着一沓材料返回了宁江市。
之后幼儿园开学,沈骞安排沈夕颜上学,他就专心开始了发财致富的道路。
国债券就和未来的炒黄金一样,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中间数量的差价。如果不是黄金的价格得到几十年后才能涨起来,沈骞都想直接炒黄金赚钱了。
但是如今的国债券不一样,发行了几个月下来一直都在涨。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这个东西跌不了。而且地区的不同,债券的价格也不同。他完全可以去价格低的地方买入,然后再去价格高的地方卖出。
就这样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时间到了年底,沈祈安就这么来来回回的跑,原本二十万的存款被他赚成了八十万。
交易所的人知道他这样赚了钱,纷纷效仿他开始买入国债券。但这个时候沈骞知道,国债券的潜力已尽。
当所有人都去跟风买入的时候,就是庄家割韭菜的时候了。沈祈安果断的放弃了这个战场,打算回宁江好好陪沈夕颜过年。
1988年虽然穷,但新年的气氛还是格外浓郁的,家家户户开始置办年货。
因为沈骞平时足够大方,所以左右邻居在做年货之后,都会给他们家送一份。
什么香肠腊肉咸鱼等等,大家伙家里有的都不吝啬给沈家送去。甚至还有邻居见他们父女只有两个人,邀请他们去自己家过年。
不过被沈骞给婉拒了。
这算是他和妈妈重逢后的第一个新年了,他只想和妈妈一起过。
沈骞穿越过来的时候,除了带了一大包这个时代的钱,还有兜里揣着的手机,就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2033年的手机已经支持太阳能充电了,直接将手机放在太阳下就可以充电,所以沈骞的手机一直有电,但没有信号。
毕竟这个时候只有大哥大,而且在内地还没流行开。对于手机的发展史,沈骞还是很了解的。
他知道1996年的时候,小灵通会取代大哥大,一直到2010年智能手机的出现,才彻底消失。
他的手机想插电话卡有信号,最起码还要再等十年。
在确认自己就是“养父”后,沈祈安有点怀疑出现在自家别墅里的那一包这个时代的钱就是未来的自己给自己准备的。
因为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的人生经历。可如果未来的自己会做这些事情,为什么不直接现身出现在自己面前,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将东西交给自己?
难道他还有其他目的?不管未来的自己有什么目的,沈骞目前要考虑的事情就是,他要不要也给以后会穿越的自己准备二十万的现金。
毕竟有了这笔钱,自己穿越来1988年才有钱给妈妈治病,才有钱养妈妈。
那么问题来了,未来的自己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将这笔钱送到了2033年的?难不成是利用时光机穿越回去的?
可是沈骞还记得在时光机的使用指南上写明了,穿越次数有限,请谨慎使用。
如果只是为了送钱就来回使用两次时光机,那万一自己回不来了,妈妈怎么办?他才不会轻易离开妈妈呢!
第73章
1989年的新年之后没多久, 城镇社区的负责人挨家挨户的提醒居民,没有身份证的去附近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因为时代的落后性质,现在有很多农村人口还有一些居民人口都还没有身份证, 这也是沈骞这样一个从未来穿越来的人可以在这个时候生存下来而不被怀疑的。
所以沈骞决定带着沈夕颜一起去派出所将身份证给办理下来,也算是坐实了自己的身份。
这个时候办身份证的过程比沈骞想象的要简单得多,只需要在派出所登记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住址就可以了。
毕竟这个年代的身份证还只是简单的卡片, 甚至有一大批身份证是用手工填写的。
领了身份证之后,沈骞在这个时代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他想着一直租房子住也不行, 毕竟今年沈夕颜已经六岁了, 等暑假后就可以上小学了。
他得想办法搞一个学区房,让沈夕颜上现在最好的小学。
沈骞仔细的咨询了一下左右邻居, 知道了目前宁江市也开设了好几个小学。他仔细对比了一下几个学校, 最后选择了宁江实验小学。
当然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学区房这种说法。沈骞只是想在学校附近买个房子, 这样沈夕颜上下学也方便。
在确定好学校之后,沈骞就开始着手买房的事情了。凭借着这几个月在附近积累下来的好人缘, 邻居们知道沈骞打算在小学附近买房子,奈何没有购买渠道。
于是大家纷纷发动了自己的人脉帮沈骞打听, 终于在春三月的时候, 有个邻居家的亲戚帮忙打听到了, 在学校附近有一户人家打算卖房子。
“这个房子是当年政府分配给他们家的,他们家孩子被调去其他地方了, 房子就空出来了。”邻居王大婶将房子的情况复述给沈骞听:“那个地方正好就靠近实验小学,小沈呀, 你要不要去看看?”
王大婶不直接说房子的地址,大概是想当个中间人。沈骞看破不说破的点了点头:“行啊,正好我也有时间, 就麻烦婶子带我去看看。”
以沈骞未来人的目光来看如今的住宅,他能挑剔出很多毛病来,但现在人看来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房子。
这是一片平房社区,用这个时候的话来说,就是劳动居民点。每家每户都是挨着的,人口看上去还挺多的。他们楼下是一个很大的院子,房子唯一的好处就是在二楼边户,靠近楼梯口。
因为是边户,房间的面积也比其他房子要大一点。可能是因为他们来的时间不对,只有零散的几个老年人在附近溜达。
沈骞对这个房子其实不怎么满意的,但这里距离实验小学确实很近,步行十分钟就能到学校了。
就在他犹豫不决,想着要不要再看看其他地方的房子时,就看见一个背着小书包的小男孩从楼梯口爬上来,径直向一户门走去。
沈骞目不转睛的盯着小男孩的背影,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涌上心头。
隔壁一户人家正好打开房门,也瞧见了小男孩,这户人家的妇人笑着打招呼:“小林耀回来啦,阿姨这里有一个面包,是你叔叔从外地买回来了,给你尝尝吧。”
被称呼为林耀的小男孩停下脚步,非常有礼貌的双手接过阿姨给的面包:“谢谢阿姨。”
阿姨笑了笑道:“真乖。”
小林耀捧着面包一直走到了这一层的尽头,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了家门。
沈骞若有所思的收回目光,转头看向房东和王大婶:“这边的房子你们打算多少钱卖?”
房东也是爽快人:“你诚心想要的话,就七万吧。”
七万买九十多平的房子,折算成一平也就780左右。这个价格对于沈骞来说不算什么,他也懒得再和房东还价,便点头:“行,什么时候有空去签合同过户?”
等各种乱七八糟的手续办下来之后,沈骞成为了这个房子的新主人,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带沈夕颜搬进来,而是花钱找了泥瓦匠打算将房子重新装修一遍。
房子里原本的东西他一个都没要,房东没带走的东西,他直接让人搬出来送给楼里的邻居。
有人要就直接搬回家,没人要就当垃圾处理了。所以几乎整个院子里的居民都知道了,他们的大院里搬来了非常大方的人。
沈骞在自己的智能手机上设计出了一个简单的现代化装修风格,然后又用纸和笔将自己设计的风格给画了出来,最后再非常耐心的讲给包公头听,让他们按照他的要求来装修。
整个装修的进程是沈骞全程监督的,当房子彻底装修好之后,已经是四月底了。
沈骞对家里的奶油装修风格还挺满意的,毕竟这种风格超前了最起码二十年,他感觉妈妈肯定会喜欢。
装修好之后,他就着手安排将租房里买的家电先搬去新房子。等到了五月底房租到期后,沈骞就带着沈夕颜和邻居们告别,打算搬去新家。
邻居秀娟嫂子得知沈骞要搬走,忙不迭的找过来:“沈骞呀,上次我和你说的,我一个单身的表妹给你介绍,她想见见你呢,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沈骞:“秀娟嫂子,我上次就和你说过了,我目前没有再婚的打算。”
“这哪能啊?”秀娟嫂子不愿意放弃:“你一个男人带着女儿肯定肯定不行啊,我这个表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很会照顾人的。”
“不了。”沈骞见自己的婉言拒绝不起作用,便直言不讳的说道:“我家颜颜不希望有后妈。”
秀娟嫂子愣住。
沈骞和沈夕颜在这里也住了小一年,沈夕颜都和附近的小朋友玩熟了,这会要离开那是万万舍不得的。
沈夕颜将自己一些喜欢的毛绒玩具分给大家后,这才依依不舍的跟着沈骞离开了这里,搬去了新家。
“爸爸,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搬家呢?”沈夕颜牵着沈骞的手忍不住问。
“因为等暑假之后,颜颜就要去上小学了。新家距离学校很近,颜颜上下学会很方便呀。”沈骞知道她舍不得原来的朋友:“去了新家,颜颜也能交到更多的朋友哦。”
“新家有动画片看吗?”
“有,而且还有空调吹。”沈骞扬了扬眉。
没错,他斥巨资给新家里安装了两个空调,他们两个的房间各一个。
沈夕颜对空调的凉爽感觉还有印象,听到这里她很兴奋的问:“是不是像商场里的一样?”
“是。”
“哇,太好啦,爸爸我们快点去新家吧。”在听到家里有空调之后,沈夕颜顿时将和小伙伴分离的伤心感觉给抛出脑后了。
来到新家门口,沈骞用钥匙打开家门,带着沈夕颜进去。
沈夕颜瞪大眼睛看着眼前漂亮又精致的家,她开心得尖叫:“爸爸,我喜欢这里。”
沈骞笑着带她去看她的房间,整个房间看上去奶呼呼的,很大很宽敞的床,上面铺着柔软的床垫,床头还放着一个比她人还大的熊猫玩偶。
房间里不仅有一个很大的衣柜,还有专门给沈夕颜以后写作业用的书桌。房间里的每一个东西都像是给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喜欢吗?”
沈夕颜如捣蒜一样点头:“喜欢。”
家里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沈骞还准备了给楼里邻居的伴手礼。
“颜颜,我们刚搬进来,你和我一起去拿着礼物去拜访一下邻居好不好?”其他邻居倒是无所谓,沈骞主要是想认识林耀。
他总是在想,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好的。明明他也没有刻意的去寻找小孩子时期的林叔,可偏偏就是这么巧的,他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沈夕颜乖乖的点头,杏眸弯成了月牙:“好呀。”
沈骞带着沈夕颜,拿着准备好的礼物挨家挨户的送,并且附上自我介绍,孤寡老父亲带着年幼的女儿搬来这里,希望邻居们平日里多多关照。
这年头大家也都很和善,特别是沈骞还带着个小姑娘。轮到林家的时候,沈骞先敲了敲门。
不一会儿房门打开,开门的正好是小林耀。
小林耀隔着门口的纱窗一脸警惕的看着来敲门的陌生男人:“你找谁?”
沈夕颜从沈骞身后歪头看向他,然后伸出双手将礼物递出来:“哥哥你好,我们是新搬来的,唔……以后请多多关照。”
中间她忘词了,只记得开头和结尾。
这时候林耀的妈妈才从家里走出来,她也听说了最近院子里搬来了一对父女,如今人家拎着礼物上门,她连忙将门打开。
沈骞又重新自我介绍了一下,算是和院子里的大家都认识了。
离开的时候,沈夕颜见刚才的那个小哥哥还在看着自己,她笑着向他挥手:“哥哥再见。”
林耀妈妈纠正道:“不是哥哥哦,耀耀的年纪应该比你小。”
在刚才的交谈中,沈骞说了,女儿今年暑假后打算去上小学,所以林耀妈妈推断小姑娘应该比自己儿子要大。
沈夕颜挠挠头,仰头问沈骞:“爸爸,我今年几岁了?”
沈骞听着她如此天真的问题,好笑道:“你今年六岁了,暑假后可以去上小学了。”
林耀妈妈笑道:“我们耀耀今年五岁。”
于是沈夕颜又向林耀挥了挥手:“弟弟再见。”
林耀:“……”她看起来好小一只,还没有自己高呢,怎么好意思叫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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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转眼间沈骞已经陪伴在沈夕颜身边八年了。从1988年到如今的1995年,沈骞从当年的29岁,变成了如今的中年36岁。
而沈夕颜也从当年五岁的小女孩,变成了如今刚刚上初一的12岁少女。
如今他们家已经不住在当初那个楼里了。
说来也巧,那个地方在1994年的时候拆迁,然后楼里的住户都得到了一套新房子。他们楼里的人集体搬进了小区里,大家依旧是邻居,只不过住的单元楼不一样罢了。
林耀家就在沈夕颜家后面哪一栋,两家依旧距离很近。
这些年来,沈骞也积累了不少财富。
早在1989年的时候,沈骞就单独将二十万现金单独放在他来的时候拎着的特制手提包里,然后将这笔钱存放进了津海市的银行保险箱里。
这个保险箱是双钥匙开门,一把钥匙在沈骞自己身上,还有一把钥匙在银行那边。
他要取走东西的时候,必须向银行出示自己持有的钥匙,然后和银行一起去开门才行。
除开这二十万的纸笔,沈骞直接以沈夕颜的名义在银行的户头上存了一百万的活期,存折就放在家里的保险箱里。
沈骞自己的户头上大概还有两百多万,这些钱他打算继续用来炒股,钱生钱赚更多。
这些年沈骞也算是见识了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自从搬来新家之后,他又给家里添了台电脑,手把手的教沈夕颜如何操作。
希望日后电脑在社会上流行起来的时候,她不会觉得陌生。
这天周末,沈夕颜要去上少年宫学美术画画。她出门的时候见家里客厅放着沈骞的行李箱,有些好奇:“爸爸,你又要出门吗?”
沈骞从房间里走出来,应了一声:“嗯,这次要去京都几天。”
“哦。”沈夕颜对于爸爸经常要出差已经习以为常了,她一边换鞋一边说:“那你记得给我带礼物哦。”
“好,想要什么?”沈骞宠溺着开口道:“这次去京都给你买套房吧。”
沈夕颜不可思议的转头看向沈骞:“爸爸,哪有人送房子给女儿的?”
沈骞倒是一点都没开玩笑,毕竟买房要趁早,更何况那是京都的房子。
趁着自己如今有钱,提前买好房子,等以后妈妈考上了美院,他们搬去京都也有地方住。
“我不要,你自己买吧。”沈夕颜撇了撇嘴,抬眸看他一眼:“其实我也不想要什么礼物,你早点回家就行。”
“这次大概要走一个星期,我已经和你林叔叔林阿姨说过了,去他们家蹭个饭。”沈骞开口。
不知为什么,沈夕颜心里莫名的冒出一丝不好的预感,她追问:“这次怎么要去这么久呀,你以前出差顶多两三天就回来了。”
“因为这次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做。”沈骞笑了笑安抚道:“乖,去上课吧,我保证事情解决了就回来。”
沈骞这个时候要去京都做什么呢?当然是想要去改变他的生父薄恪行的命运。
他依稀记得,薄恪行在两岁的时候曾经被人拐走了。他最近看日历才想起来,1995年他的生父薄恪行正好是两岁。
沈骞想着如果能够阻止薄恪行被拐卖,或许也可以让他少遭点罪,说不定还能救下自己素未蒙面的爷爷奶奶。
沈夕颜下楼后,正好看见了走过来的林耀,她背着画板小跑到他身边,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走吧。”
沈夕颜去少年宫学美术,林耀去少年宫学奥数。今年才11岁的少年,已经代表市里参加过奥数比赛,还获得了二等奖。
头顶阳光温暖,将少年少女的身影拉得老长。因为沈夕颜背着画板,她的影子显得有些臃肿。
“好热呀。”沈夕颜以手扇风,感觉不管走在哪里都躲不开八九点钟的太阳。
林耀转头见她白皙的小脸被晒得红彤彤的,他突然伸手拿下被她背在身后的画板:“我帮你背着,你走我后面。”
少年的个头本来就比她高一点点,如今背上了她的画板走在她前面,一瞬间就遮住了一半的阳光。
沈夕颜贴在他身后走,笑嘻嘻的说:“林耀弟弟你真好,下午来我家吃冰镇西瓜吧,我爸今天不在家,可以来我家看电视玩电脑!”
现在才五月份,距离吃西瓜的季节还很早,更别说是冰镇的西瓜了。不过家长不在家,想怎么吃那还不是她的自由么?
“我要玩电脑。”少年听罢立马开口。
电脑对于这个时候的少年人来说,还是一个非常稀奇的东西。
“可以。”沈夕颜很大方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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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市目前还没有机场,为了节约时间,沈骞先买了去津海市的火车票,然后从津海市的机场乘飞机去了京都。
抵达京都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沈骞一边住进了酒店一边开始想办法找到如今的薄家。
这个时候正是薄家发展势头最猛的时候,像如今市面上那些流行的小灵通,背后都有薄家的入股投资。
沈骞这些年在股市上也认识了不少人脉,他联系了在京都认识的人,向对方打听了薄家。
最后经过多方打听,沈骞总算得到了薄家目前居住的地方。
其实他来到这里也不一定是要见到自己的生父薄恪行,毕竟此时的薄恪行才两岁,估计还没断奶。
沈骞只要见到如今的薄家老爷子,然后提醒他,他的第四个孙子会被人拐走就行了。
自己素未蒙面的亲爷爷虽然是薄老爷子的私生子,但据说也是薄老爷子最喜欢的一个儿子。不管怎么样,薄老爷子都不会让薄恪行被人拐走的吧。
沈骞按照自己得到的地址找到了薄家如今所在的别墅。能在这个年代就住得起这么豪华别墅的,薄家这个时候真有钱啊。
佣人给沈骞开了门,却在看见沈骞模样的时候微微愣了一下:“你……找谁?”
沈骞:“我找薄建国先生。”
佣人回答:“先生不在家,你有什么事情晚上再来吧。”
这别墅在荒郊野外的,他好不容易才过来的,哪能晚上再来?
沈骞迟疑道:“可以邀请我进去等吗?”
佣人摇头:“抱歉,我没有权利邀请您进来。”
行吧。
沈骞也不想为难佣人,他看了看周围最后选择坐在别墅外围的栏杆边上,打算坐在这里等薄老爷子回来。
这个时候正好是下午阳光正烈的时候,好在沈骞坐的地方有绿植挡着,给他带来一丝荫凉。
沈骞长吁短叹了一会儿,在心里感叹着要不是薄恪行是自己亲爹,他何必坐在这里自己给自己找罪?
顶着这么大的太阳,真的好热啊。
不过……沈骞撑着脑袋想,这一次自己会永远陪着妈妈,不会在她还没成年的时候突然就消失,他想一直看着她长大。
所以说,这一次薄恪行能不能成自己亲爹还不一定呢,毕竟亲妈和亲爹的年龄差有点大。
第74章
沈骞只是靠在后面的围栏稍稍打了个盹, 没想到一下子就睡着了。等他一觉睡醒天已经黑了,再一看身后的薄家别墅倒是灯火通明的。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筋骨, 便再次走到薄家别墅门口按响了门铃。
出来开门的还是早上的那个佣人,看见是沈骞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不好意思,我们家先生今晚有应酬, 现在还没回来。”
沈骞:“。”好嘛,今天来得可真不是时候。
沈骞不想今天下午这半天白等, 便开口询问:“那现在你家有谁在家?”
他的话刚刚问完, 就听见后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王妈是谁呀?”
佣人王妈连忙回答:“回夫人,是来找先生的。”
“什么人啊?”
紧接着沈骞就看见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出现在眼前, 那妇人盯着沈骞的模样打量了许久, 随后若有所思的开口问:“你……找我先生有什么事情?”
沈骞见妇人的打扮, 便能猜到这个人应该就是薄老爷子的原配夫人。
“我找薄先生有点个人的私事。”
薄太太目光冷莹莹的盯着他看, 声音里带着几分冷意:“你不会是他在外面的又一个私生子吧?”
沈骞:“?”
他神情古怪的反问道:“薄太太您为什么会这么说?”
薄太太微微昂首:“你和他刚认的私生子长得还挺像的。”
刚认的私生子?那不就是自己从未见过面的爷爷吗?沈骞假装很感兴趣的说:“真的吗?不知道您说的这个私生子在哪里,我可以见见吗?”
薄太太奇怪的看着他:“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本来是想找薄先生的, 不过现在我想找这个私生子。”沈骞开口:“如果方便的话,太太能不能帮在下这个忙?”
“他们不住在这里。”很显然, 薄太太对自己丈夫的这个私生子没有什么好感:“不过我可以告诉你, 他们家的地址。”
沈骞点头:“那多谢太太了。”
见不到薄老爷子, 如果能见到自己这个素未蒙面的爷爷也是好的。
从薄太太这里拿到了爷爷家的地址后,沈骞便直接转身告辞了。
他一路离开了这边的别墅区, 在路边拦了好久才总算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等车子抵达他要去的地方时,已经很晚了。沈骞下了车看着眼前这一片深浅不一的胡同, 显得有些懵,甚至有点怀疑出租车司机将他带错地方了。
他爷爷不是薄老爷子的私生子吗?怎么住的地方和薄家的别墅相差这么多?而且这里有这么多的房子,到底哪一个才是爷爷的家?
沈骞也不知道爷爷叫什么名字, 就算去问胡同里面的人家也不一定能找到。这个时间点,因为娱乐项目的匮乏,胡同里的人家基本都歇下了,只有极少数人家窗户的灯还亮着,应该是在看电视。
沈骞漫无目的的在这个老胡同里转了一圈后,决定明天直接去薄氏的公司去找人好了。
就在沈骞打算原路返回的时候,他却在转角撞到一伙人,借着头顶的月光他看见对方大概有四个人,其中一个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小男孩。
双方都愣在了原地,显然没想到这个时间点还会遇见人。本来对方打算若无其事的继续离开,可沈骞却警惕的拦下了他们:“你们……”
话还没说完,这四个人直接撞开沈骞撒丫就跑,简直比猴还精。
沈骞被撞在身后的墙上,他来不及多想本能的就追了上去:“站住!”
那个被抱在怀里看上去像睡着的小男孩难道就是他亲爹薄恪行?
沈骞只知道薄恪行两岁的时候被人拐走了,可从来没人说薄恪行就是今晚被人拐走的啊!
而且……看这个样子根本就不是拐卖,而是蓄意绑架吧!
沈骞追着那四个人一路狂奔,很明显这四个人比沈骞更知道地形,再加上现在天黑胡同里还没有什么路灯,沈骞眼看着这几个人分开跑,他也只能紧盯着那个抱着孩子的男人追。
这些年因为和沈夕颜在一起,沈骞属于锻炼,没有以前那样的好身手了。不过就算他体能下降,最后还是成功将抱孩子的那个男人给追上了。
男人面露凶狠的神情,竟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妈的,你少多管闲事行不行?”
在月光的照耀下,那匕首锋芒毕露。男人一只手将昏迷不醒的小男孩掐在怀里,一手比划着匕首威胁沈骞:“快点滚,你就当没看见,不然要了你的小命。”
“你把你怀里的孩子给我。”沈骞生怕这个人的匕首会伤到小男孩。
“你……”男人借着月光看清了沈骞的样貌,他脸色一变:“你和薄家的那个私生子是什么关系?”看着长得很像啊。
男人的问题让沈骞瞬间警惕了起来:“你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薄家的私生子?”
明明知道薄恪行的身份,竟然还要绑架……这根本就不是一起普通的拐卖案件,对方很可能就是冲着薄恪行来的。
就在这时,刚才分开跑的那三个人也赶过来了,两个人手里握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棍子,还有一个人的手里也同样拿着匕首。
“既然被你看穿了,那我们也就没必要留你活口了。”说着另外三个人蜂拥而上,似乎打算将沈骞制服。
得亏沈骞年轻的时候找邓大伟学过一些拳脚功夫,这几年他虽然没有再练,但对付这三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沈骞显然是低估了这些人的胆量,他们似乎是真正意义上的亡命之徒,说是要沈骞的命那真的就是往死里下手。
纵使沈骞的身手不错,也免不了挨了好刀。好在他夺过了其中一个人手里的棍子,这才将动手的三个人制服,然后转头看向抱着小薄恪行的男人:“将孩子给我。”
男人见自己的三个同伙都被沈骞一个人给干趴下了,他心知不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对手,结结巴巴道:“给,给你就是了。”
沈骞见状上前两步伸手想将小薄恪行抱住,说时迟那时快,男人猛地扬起匕首对准了昏迷的薄恪行就要扎下去。
沈骞的反应很快,他几乎下意识的抱紧了孩子,男人这一匕首竟然不偏不倚的划在了他的脸上。
从眼角到脸颊处那钻心的疼痛让沈骞的表情变得狰狞,就在他准备还手的时候一闷棍狠狠地打在了他的后脑勺。
他感觉两眼冒星星,怀里的孩子也抱不稳,一头栽倒在地上,但下意识的他还护着怀里的孩子。
那伙人从沈骞的怀里将孩子抢了过来,然后四个人对着躺在地上的沈骞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泄愤。
“要不要一刀解决了他?他已经看到了我们的脸。”
“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反正我们今晚就走。”
“妈的,这小子的身手还真不错,如果刚才不是撑着他不注意偷袭他,我们今晚的任务可能就失败了。”
“那我们快走吧,不然时间赶不及了,就别管这小子了,他就算能活下来这伤也要养一段时间。”
“走走。”
这伙人抱着孩子匆匆跑了,只留下被打得半死不活的沈骞孤零零的躺在胡同的深处,无人问津。
脸上,身上刺骨的疼让沈骞保持着清醒,他艰难的动了动手指想要爬起来自救,可全身上下就像是被人抽走了神经一样,根本爬不起来。
他要是就这样在这里躺一夜,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只怕整个人都凉了。
他必须要想办法自救。
沈骞这样想着,忍着全身的痛从怀里拿出了自己一直随身携带的时光机,然而自己的视线却被头上不断滴落的血液给模糊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时光机上输入了什么,在最后按下确认的时候,他眼前混着穿越时的白光最后彻底陷入了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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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失踪了。
沈夕颜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爸爸沈骞已经离开家两个多星期了。
沈夕颜在林耀的陪同下,去了家附近的公安局报了案。警察叔叔说他们会尽快调查,找到人就来通知她。
然而又一个星期过去了,每次沈夕颜去警察局询问爸爸下落的时候,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找到。
沈骞一个大活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一个月过去了,警方在京都的一家酒店里找到了沈骞的行李箱,但他人依旧不知所踪。警方将沈骞的东西带回来还给了沈夕颜,然后很遗憾的和沈夕颜说,或许她的爸爸已经死了。
沈夕颜一点也不愿意相信爸爸死了,固执的希望警察叔叔们可以继续寻找他。
一年过去了,沈夕颜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警察局问一下关于沈骞的下落,最后无不意外的没有任何消息。
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时间久到沈夕颜终于接受了她的爸爸再也回不来了这件事情,她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放声痛哭了一场。
2000千禧年,爸爸消失的第六年,沈夕颜十七岁。
从沈夕颜十二岁那年,爸爸沈骞失踪之后,她就开始一个人生活了。几年过去了,她也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只是有时候看着家里的摆设,沈夕颜都忍不住怅然,恍惚间好像还能看见爸爸还在时的模样。
她每天早上去上学,都会下意识的对着空荡荡的家里说一声:“爸,我上学去了。”
晚上回到家,打开家门看着黑漆漆的屋子,她也会轻轻的说:“爸爸我回来了。”
如今快要高考了,沈夕颜因为林耀的变相拒绝,自己一个人在家里阳台上吹了一晚上的冷风,成功将自己给作感冒了。
老师让她回家休息一天,脑袋昏沉沉的沈夕颜回家后裹着被子躺在床上,就这么昏睡了过去。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却感觉自己浑身湿漉漉的,床单被褥上面很清晰的印着一个湿润的人形。
更奇怪的是,沈夕颜发现自己身上的睡衣不见了,只剩下同样湿漉漉的内衣。
奇了怪了!
难道自己病糊涂了,之前就没穿睡衣吗?
不过唯一庆幸的是,她的感冒好像全都好了,脑袋一点也不晕了。
沈夕颜猜测,一定是自己这么热的天还裹着被子,热出了一身汗将体内的病毒都出掉了,所以感冒才会好。
收拾好心情,沈夕颜找来衣服打算洗个澡。站在淋浴下面,热腾腾的水冲在身上,好像也要将她心里的污垢给冲刷走一样。
洗好了穿衣服的时候,沈夕颜下意识看向卫生间里已经被雾气笼罩的镜子,她伸手轻轻的在镜子上擦了擦,然后看着镜子里头发湿漉漉的自己。
她的脸颊一片红润,晶莹剔透的水珠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不知为什么,沈夕颜突然感觉镜子里的自己熟悉又陌生。
自己的头发什么时候已经长这么长了?都已经长到脖子处了,她之前明明留的是齐耳短发呀,而且刘海都已经遮眼睛了……
难道感冒生病的这段时间,自己的头发在疯狂长?
不过仅仅是头发稍微有点长了,沈夕颜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收拾好之后她就返回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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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日,港岛香江。
清晨醒来打算去吃早茶的大爷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地上趴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大爷连忙叫了救护车,将这个男人给送去了医院。
沈骞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全身上下被包裹得像是一个木乃伊,动都不能动一下。
护士来查房的时候见沈骞醒了,连忙叫来了医生。医生给沈骞照了照眼睛,“应该没什么事了,喂,你这个小子真是命大哎,幸亏送来及时不然大罗神仙都救不了你。”
沈骞:“。”
这个医生说的怎么是粤语?
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的沈骞总算可以拆纱布了,他只感觉自己的脸颊痒痒的,找护士接来镜子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脸颊上竟然多了一条像是蜈蚣一样的伤痕,他脸上只要有表情这个伤痕就会变得格外狰狞。
沈骞面无表情的放在镜子,一旁的护士见状安慰他:“其实只看你另外一半脸,长得还是挺帅的。”
然后在沈骞冷冷的目光中,护士默默的离开了病房。
沈骞闭了闭眼,回忆着自己养伤这段时间了解到的信息。
首先他在那晚被打伤之后,按着时光机从1995年穿越到了2000年,甚至还是从内地穿越到了香江!
是自己在慌乱中选择了这里,还是其他原因?
被送来医院之后,沈骞身上的个人物品都被医生收走交给警察了。他得想办法将自己的东西给拿回来才行,其他的东西没了无所谓,关键是时光机必须在。
正想着负责调查沈骞的警察郭sir就过来了,短短几分钟时间,沈骞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应对了。
前几年港岛刚回归,香江的经济发展远远超越了内地,所以有不少内地人都想着来这里发财,整个香江充斥着内地来的廉价劳动力。
沈骞在郭sir的询问下,说自己刚刚抵达这里的时候就遭遇了劫匪,劫匪抢走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
郭sir倒也没怀疑,毕竟一开始沈骞那模样确实像是被人抢劫了,而且他躺着的地方也正好是香江治安最乱的地区。
由于沈骞是被人抢劫的,所以他的医药费都由官方承担了,等沈骞可以出院的时候,他也成功的拿到了自己所有的东西。
时光机,智能手机,还有钱包。钱包里的钱都是内地的货币,在这里没什么用,所以“劫匪”并没有动他钱包里的钱,这很合理。
沈骞翻了一下钱包夹层,他那把银行钥匙还在里面,这下子沈骞算是彻底放下心了。
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回到1995年,这样想着沈骞连忙打开时光机查看了一下自己之前的穿越记录。
他之前的穿越并没有选择穿越地址,只是输入了2000这个数字。可根据之前的时光机使用指南来看,如果没有明确的地点,那么自己穿越出现的地点附近应该有和自己DNA相关联的人才对。
所以为什么偏偏是这里呢?沈骞不记得自己在港岛还有什么亲戚啊。
而且当沈骞想要重新返回1995年的时候,突然发现时光机失灵了。
沈骞:“!!!”
时光机失灵的话,自己就不能返回1995年了。意识到这一点,沈骞心里突然一寒。
记忆中,妈妈曾经说过她的养父在她12岁那年突然失踪了……
沈骞有些懊恼的捶了捶自己的脑袋,他明明就已经决定好了,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失踪,不会丢下妈妈孤零零的一个人。
可现在对妈妈而言,他好像还是失踪了。
不行,他得想办法离开港岛回内地去。如果妈妈能接受的话,他就将自己是怎么穿越的事情一起告诉妈妈。
这样想着,沈骞不经意抬头看到了一旁玻璃窗上映着自己的模样,他的脸上那道可怖的伤痕狰狞又恐怖。
连他自己看到这个伤疤都忍不住吓到。
妈妈看见自己变成这个样子……会不会害怕?沈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颊,他的眼里透着一丝凌厉的光。
他绝对不会放过那四个人!
薄恪行当年根本不是被拐卖,而是被人蓄意绑架的!自己被那四个人打晕之后,薄恪行应该彻底被人给掳走了,他被卖到了哪里去?
该死的,沈骞这才发现自己好像一点也不知道亲爹的过去。他要是知道薄恪行被卖去了哪里,说不定他就可以将人找回来了。
不过如今的自己还存在着,那就说明薄恪行现在还活着。
如今是2000年,今年妈妈17岁了,应该快要高考了吧。沈骞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日历,现在已经是六月十日了。
那妈妈的高考已经结束了啊,如果按照自己知道的人生轨迹,不出意外的话妈妈应该可以考上美院吧。这样想着,沈骞的心里不免有些遗憾,他好像错过了妈妈人生最重要的时候。
当其他孩子都有父母送考场的时候,她却孤零零的一个人……哎!
可以出院后,沈骞身上穿着医生好心赠送的旧衣服离开了医院。此时的沈骞再次沦为了身无分文的地步,他钱包里虽然有内地的钱,但是在这里一点用都没有。
得想个办法赚点钱,赚到回家的路费才行。
在这里赚钱的路子可比内地要多很多了,未来那些首富基本上都是出自香江。
但是想要赚钱首先得有本钱啊,沈祈安翻了翻自己空荡荡的口袋,感觉现在自己吃饭都成问题,就别提赚钱了。
最后沈骞将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智能手机上,他决定将这个手机给卖了,看看能不能换点本钱出来。
来自2033年的手机,还是太阳能充电的。那必须要卖给懂货的人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如今大家用的还是那种按键小灵通,智能手机还要再等十年才能出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NL这个牌子的手机总部就是在港岛,内地不少的小灵通都是这个牌子。这个牌子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耐用。
也正因为如此,后来智能手机流行之后,NL这个牌子依旧坚持生产小灵通,最后成功被市场抛弃并且破产了。
那不如就将自己的手机卖给NL集团,如果这个来自未来的手机可以帮助他们更快的研究出智能手机,倒也算是一桩好事了。
沈骞倒也没有舍不得自己的手机,只是有点舍不得手机里面拍的妈妈成长的点点滴滴。
要是能将这些照片拷贝下来就好了。可惜了因为手机是太阳能充电,所以连充电接口都没有了。如果有充电接口,他倒是能将数据给拷出来了。
最后抱着断舍离的心态,沈骞将手机里的数据都给删了。现在还是活着,填饱肚子要紧,先搞到钱再说吧。
从医院出来之后,沈骞不知觉走到了一处商业街。此时的香江对比内地而言,实在繁华太多。这高耸入云的高楼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即使是白天也依旧闪耀无比。
啧,生于未来的沈骞其实瞧不上未来香江的,不过穿越到1988年的内地后,一直在内地生活到了1995年,再看眼前这资本主义的繁华世界,沈骞还是能够感觉到两者之间的差距——
作者有话说:这边17岁生病的颜颜,衔接的就是未来颜颜和薄恪行去泡温泉然后17岁变成21岁的穿越。
第75章
“就是他。”
沈骞还在观察周围的环境时, 突然被五个穿着统一的黑色衣服的壮汉给围住,这几个壮汉的胳膊上还纹着张牙舞爪的老虎龙头之类的纹身,看着还挺吓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古惑仔?
沈骞沉了沉脸, 倒是周围的路人瞧见这一幕表现得非常淡定,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沈骞没想到自己刚出院就遇见了麻烦。
对方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嗤笑了一声便直接拿出一个黑色的麻袋兜头套在沈骞的头上, “带走。”
沈骞:“。”
他今年是犯了什么太岁吗?1995年和2000年都能遇见这些二五仔?
沈骞被套上了黑麻袋倒也没有反抗,毕竟这里不是内地, 为了小命他还是安分一点。
眼前什么都看不见, 沈骞只感觉自己被带上了一辆车,耳边有车子发动机的声音还有逐渐消失的人声。
也不知道车子开了多久之后停了下来, 几个人押着沈骞带他进了一栋楼里, 进了房间之后才将他脑袋上的黑麻袋给掀开。
乍一见到光, 沈骞下意识闭了闭眼, 许久才看见这一屋子都是穿着黑衣服的人,每个人都是五大三粗, 凶神恶煞的模样。
“你就是那个在我们宏兴帮地盘上被抢劫的大陆仔?”坐在中间椅子上,头发梳得油光瓦亮的男人开口了, 他嘴里还叼着一根烟。
大陆仔?沈骞顿了顿, 先是打量着眼前这个说话的男人。感觉和他以前看过的TVB电视剧里的古惑仔好像差不多。
“我们山鸡哥问你话呢。”男人后面的一个留着寸头的少年开口说话, 唤回了沈骞魂。
沈骞抬眸看向寸头少年,他目光微微一顿。这个人……他认识!!!
这是郝志强!
2021年的元旦, 妈妈被人绑架走了,流落到了南州市, 然后被他爸薄恪行安排道上的兄弟找到的。
这个寸头少年不就是当年薄恪行道上的那个大兄弟吗?后来自己去南州市的时候,郝志强也是看在薄恪行的面子上,对他非常照顾来着。
郝志强年轻的时候竟然在香江, 而且还是个古惑仔?!
不经意间,沈骞莫名想到了曾经教自己防身功夫的邓大伟,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邓大伟也是港岛香江人。
邓大伟还曾说过,是那位先生救了他,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那位先生是沈骞。
如今的自己就是沈骞。
所以……1995年的那个夜晚,他为了救下被歹人绑走的年幼亲爹,而被歹人重伤;自己在重伤之际胡乱按下了时光机穿越来2000年的港岛,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所有的一切在上一个循环中都是发生过的!他如今所做的事情都是在重复上一个循环发生过的事情吗?
“嘿你这个大陆仔在想什么呢?”旁边的人见沈骞一直没有开口说话,撸起袖子上前推了他一下。
沈骞猛然回神,琥珀色的眸子里神情一厉:“别吵,我在思考。”
“你在思考什么?你想到是什么人抢你东西的了?”那山鸡哥对这件事情比较关心,一抬手猛地一拍桌子,紧接着放在他身边的桌子竟然直接就碎了。
沈骞目光盯着那碎了一地的桌子,只听山鸡哥抱怨:“最烦你们这些大陆仔,偏偏在我的地盘上出事,阿sir还让我必须将人找出来。”
这话一说倒是让沈骞瞬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被抓了,原来是迫于警察的压力,想要找到抢劫自己的混混啊。
问题是,自己被抢劫这件事情是随口胡说的啊。
沈骞看了看站在山鸡哥后面的郝志强,他眸子转了转开口道:“可能是其他地盘上的人偷偷跑过来的吧。”
被这么一说,这山鸡哥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他习惯性的再次砸桌子,结果因为身边的桌子已经碎了,他砸空了整个人险些栽下去,幸好身旁的人扶住了他。
“说得对啊,一定就是东星社的那帮陪扑街栽赃我们宏兴帮!”大聪明山鸡哥茅塞顿开。
沈骞:“。”
**
从宏兴帮的楼上出来的时候,沈骞还在想着关于穿越循环的事情。
从他穿越到1988年见到睡在桥洞下的妈妈,从他决定留在1988年亲自将妈妈养大,从他决定将自己的名字改成沈骞开始,他一直都以为发生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所发生的事情,都是他跟随自己的内心而决定的。
妈妈曾经说,她的养父在她12岁的时候失踪了。所以轮到自己的时候,他就决定了这一次绝对不会在妈妈12岁的时候离开她。
然而……他还是在妈妈12岁那年失踪了。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在按照他在未来所知道的轨迹发生。这样的认知让沈骞感觉到莫名的心慌。
沈骞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部关于时间循环的德剧,剧里曾经提出过一个结论:因果论。
在因果关系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的,过去会影响未来,未来同样也会影响过去。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我们不能轻易说谁先出现的,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
就像自己此时的穿越一样!
当年妈妈在2022年末的时候突然消失,薄恪行说妈妈是为了生他,回到了2004年。她要将自己这个本不该出生的人,带去他出生的那一年,从而完成这个所谓的循环。
沈骞本来以为,只是妈妈的穿越才是一个循环。他曾经以为,只要从最开始改变妈妈的命运,就可以让妈妈摆脱出这个循环之中。
可如今看来,自己的穿越只怕也是一个循环。
如果自己的穿越也是循环的话,那么接下来自己要去做什么?
继续想办法将自己的智能手机给卖了搞钱?又或者想办法找到2000年的邓大伟?
就在沈骞思考着要接下来要去做什么的时候,他对面的那排高楼的楼梯口出来一个男人,男人手里还拽着一个女生。
男人动作非常粗暴的扯着女生的衣服,衣服一直扯到了肩膀处,露出了白皙却瘦弱的锁骨和肩膀。
“让你去卖,你竟然敢打伤客人,他妈的臭,赔钱货,害得老子还赔了钱……回家后老子今天抽不死你。”男人嘴里骂骂咧咧说着不堪入耳的话。
男人将女生从楼上拽下来的时候,女生直接跌在了沈骞的脚边,随后男人一把将女生的头发薅住,将她从地上提了起来。
也正因为如此,沈骞看清了女生的模样,她的额头不知道在哪里磕破了,那鲜血沿着她的额角滑落在脸颊上,嘴角处还有被人打过的乌青……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眼前这个女生看着格外眼熟。沈骞愣了许久才敢将眼前这张狼狈又可怜的脸和记忆中的那个名字给对应上。
她是桑冉,年轻时候的桑冉!!!
几乎下意识的,沈骞在男人将桑冉拎起来要走的时候,他抬手狠狠地给了男人一拳,趁着男人没反应过来他又给了男人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桑冉如同一个破碎的布娃娃一样,蜷缩在地上。沈骞连忙走过去将她扶起来,努力克制着自己声音里的怒意和不愤,用尽量温柔的声音问:“你没事吧?”
女生看向他的目光满是迷茫和颤抖,甚至因为他的接触,整个人都处于一种高度的提防状态中。
沈骞见她这个样子,心神微凛:“我送你去医院。”
可他刚要伸手将她抱起来的时候,桑冉却一把抓住他的手,低头在他的手腕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沈骞吃痛着松开她,桑冉便趁机从地上爬起来拔腿就要跑。
却不想刚才被沈骞揍的男人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冲着没跑多远的桑冉吼道:“赔钱货,想想你还躺在床上的妈,你不管她了么?”
还没跑远的桑冉脚步缓缓的慢了下来,最后停了下来。
她颤抖的背影纤细柔弱到叫人心疼。
男人似乎已经完全拿捏住她了,随后转头得意洋洋的看向沈骞,他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刚才被揍了,都已经流鼻血了却还是顶着一张丑恶的嘴脸道:“喂,你想逞英雄救她啊,只要你给钞票,我把她卖给你啊,随便你怎么救她啦。”
“只要你拿出一百万,我就将她卖给你。”
“拿不出来就少多管闲事,关你咩事?吃屎去吧!啐。”
男人吐了一口血水在地上,然后大摇大摆洋洋得意的走向桑冉,伸手拽住她将她给拉走了。
沈骞双手紧紧的握拳,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冲上去狠狠揍人的拳头。他冷笑一声,转头冲着身后宏兴帮的窗户喊道:“山鸡哥,我找到抢我东西的人了。”
本来就在楼上看着沈骞离开的宏兴帮成员听到沈骞这么一喊,几个人对视一眼纷纷从楼上跑了下来,“谁?是谁?”
沈骞抬手指了指男人快要消失的背影,“就是他!”
不等沈骞说完,这些古惑仔就已经提着棍棒冲了上去,二话不说就将刚才嚣张的男人围了起来,要将他给押去见山鸡哥。
沈骞双手抱胸看着被押回来的男人,剑眉微挑,用口型对男人说:傻逼。
古惑仔们才不管男人的挣扎,抓着他就往楼上他们宏兴帮的地盘走。
沈骞还不忘记站在旁边煽风点火:“他一看就不是好人,一定叫山鸡哥将他给送去警局,这样对阿sir那边也有交代了。”
“敢在我们宏兴帮的地盘上惹出事情来,打断他的狗腿。”
眼看着男人被带走了,沈骞下意识看向被丢在一旁的桑冉。
小姑娘冷眼看着男人被带走,然后默默的转身一瘸一拐的要离开。
沈骞见状连忙跟在她的后面,想看看她打算去哪里。
他一边静悄悄的跟着,一边在心里计算着2000年的桑冉多大了。
他记得2020年的桑冉是35岁,所以如今的桑冉才15岁。她年少时,究竟都经历了什么?
沈骞无法想象,记忆里那个洒脱随性的桑冉会有这样一个黑暗的少女时代。
她不是港城桑家的千金吗?
沈骞虽然想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他如今既然遇见了桑冉就不会不管她。
一瘸一拐的少女逐渐走出喧闹纷扰的闹市区,越向前越僻静了。她走在前面走走停停,似乎是想将跟在身后的沈骞甩掉。
前面是一个看上去有点贫穷的城中村,少女突然加快了步伐跑了起来。显然她低估了沈骞的脚力,在她拔腿跑的时候沈骞大步上前将她给拦下了。
“桑冉。”他叫着她的名字:“你别怕,我不是坏人。”
然而眼前瘦弱的少女一脸警惕防备的看着他,漆黑明亮的眼眸里还带着一些疑惑,她好像听不懂普通话。
沈骞这才意识到,港城才回归祖国没几年,以桑冉目前的情况,听不懂普通话也很正常。
于是沈骞清了清嗓音,酝酿了一下用不太流畅的粤语道:“我不是坏人,你不要怕我。”
这句话少女应该是听懂了,不过她依旧警惕的看着眼前的男人。
刚才这个男人确实救了自己,可是少女依旧不敢轻易的相信男人,毕竟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见桑冉依旧在提防自己,沈骞想了想开口:“之前那个男人用你母亲威胁你,你母亲怎么了?”
听到母亲,少女的神情先是一愣,随后猛地反应过来拔腿就往村子里跑,却因为腿上还有伤险些栽倒在地。
还好沈骞眼疾手快,伸手扶了她一下。
少女却还是甩开沈骞的手,沿着这城中村的小路回到了她那个有点破烂的家。
“咳咳咳。”屋子里传来了咳嗽声,少女忙不迭的跑进家门。
“妈咪。”少女跪在床边,握住了床上患病女人的手。
沈骞跟着她也走进了这个格外简陋的屋子,这个屋子里的东西几乎是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只怕连小偷路过这里都不愿意光顾。
病床上的女人唇色发白,额头还冒着虚汗,眼底泛着乌青,很明显的一副病态模样。
女人一脸怜惜的看着少女,眼角不断有眼泪流出来:“冉冉,是妈咪对不起你啊,都是妈咪的错。”
“妈咪啊,你不要这么说。”少女的声音带着哭腔。
“那个混蛋是不是让你去……”女人挣扎着要从床上坐起来,奈何她一点力气都没有,最后只能无力的捶着床:“都是我没用啊,是我没用,为什么不让我死算了……咳咳咳……”
少女见母亲这样连忙给她顺气:“妈咪,你不要说了,呜呜呜。”
女人因为咳嗽得太厉害,最后竟然直接吐出了一口黑血来。
沈骞拧眉上前:“她病得这么厉害,为什么不送去医院?”
少女一边哭一边拿毛巾给女人擦嘴巴的血迹,女人这才注意到家里还有一个陌生男人在。
“你……你是谁?”女人惊疑不定的看着沈骞。
沈骞握了握拳开口:“我路过。”
女人:“……”
“送你母亲去医院吧,她病得很严重。”沈骞再次开口提醒。
桑冉还没说话,倒是女人开口了:“去医院要花钱,现在家里连我吃药的钱都没有……拿什么去医院……再说我这个病也治不好了……”
沈骞:“。”
桑冉一边哭着看向母亲,一边又看向沈骞,她哽咽着开口:“先生,求你救救妈咪,只要你愿意救我妈咪,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又从地上站起来,然后伸手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服。
沈骞看着她的动作,呆滞了一瞬后连忙抬手握住她纤细孱弱的手腕,呵斥道:“你干什么?”
少女泪盈盈的看着他:“只要你愿意救我妈咪,我愿意将自己给你。”
沈骞:“……”
他一脸头疼的看着少女,最后伸手将她的衣服拉好,郑重开口:“我不需要你出卖什么。”
他的粤语说得不是很好,一半粤语带着一半的普通话,不过勉强也能听懂。
沈骞看了看病床上的女人,又看向一脸无助的桑冉,他只问了一个问题:“之前拉着你的男人是你什么人?”
“是我……爹。”
沈骞也猜到了那个恶心的男人可能是桑冉的父亲,他想了想道:“那个男人这几天一时半会可能回不来。”
毕竟被那群古惑仔抓住,还要送去警察局审问,没有三五天那个男人出不来。
如果那个男人被定罪了,只怕要在警局呆的时间更长。
“我这里现在也没有太多的钱。”沈骞想到自己的钱包里还有五张一百的纸币,如果去这里的银行兑换,应该也能兑换成港币。
但是五百港币只怕不够桑冉母亲治病的。
沈骞拿出四百块钱递给桑冉:“这个是大陆的钱,你去银行兑换成港币,然后给你妈妈先买点药和吃的,等我回来。”
桑冉愣愣的看着男人递来的钱,在沈骞的催促下,她连忙伸手接过来。
沈骞见她将钱拿走了,扬了扬眉道:“这几天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和你母亲吧,我去看看能不能搞到钱给你母亲治病。”
说着他转身就准备离开桑冉的家,可手却被她拽住。
沈骞转头对上少女晶莹的眸子。
少女眨了眨眼睛,微微移开眸子看向了沈骞的手腕那处被她咬了一口的伤痕,小声说:“之前,对不起。”
他笑了笑,并没有怪罪她:“没事,你之前只是在保护自己。”他说着伸手揉揉她凌乱的头发:“我尽量很快赶回来,然后带你母亲去治病。”
桑冉怔怔的看着眼前的男人,仿佛看见了救星降临,她的眼底有一瞬间湿濡。等她擦掉眼底的泪,想要和他道谢的时候,他人已经不见了。
“咳咳咳。”母亲的咳嗽声唤回了桑冉的思绪,桑冉连忙握紧了手里的钱,给母亲倒了杯温水:“妈咪,刚才那个先生让我去兑钱,我……我现在就去兑了钱,给你买药,我马上回来。”
女人吃力的伸手拉住女儿的袖子:“冉冉……我已经不想再吃药了,没用了……”自己的病情她心里清楚,本来就是不治之症,又何必再去吃药呢?
“不,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桑冉哭着说道。
女人倏地抓紧桑冉的手:“冉冉,你听妈咪说……你爹地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继续留在这里他一定会逼你走上妈咪的老路。”
女人只恨自己年轻的时候看错了人,跟了一个赌鬼,不仅害惨了自己还害惨了自己的女儿。难道说这就是报应吗?
女人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渐渐流逝,她看着眼前这个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想到这些年来她跟着自己受的苦,女人的心里终究是软了:“冉冉,妈咪想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后……咳咳咳……”
“妈咪,你不要说了。”
女人笑了笑开口,还是将藏在心底十五年的秘密给说了出来:“冉冉,其实你不是我的女儿,你的亲生爹地妈咪是船王桑家的大少爷和少夫人。”
桑冉听到母亲的话,整个人都愣住了。
面对女儿的目光,女人有些心虚的不敢去看,她闭上眼说:“我当年在桑家当帮佣,和少夫人一前一后怀孕,最后竟然在同一天生了孩子。是我……是我太贪心,将我的女儿和少夫人的女儿调换了。因为心虚害怕,我就辞去了在帮佣的工作,带你离开了桑家。”
“你其实不应该姓赵,你应该姓桑的。”女人说完没有得到桑冉的回应,她不由得想为自己辩解一句:“冉冉,当时妈咪真的是鬼迷心窍了,不想自己的女儿再过下等人的生活,所以才会……你能不能原谅妈咪当年的行为?”
桑冉人已经傻了,她回想起自己曾经那段悲惨的童年。
那个畜生父亲只要一不开心,就会用藤条抽打自己,喝醉酒还会撕掉自己的课本。一直到现在,自己本该在课堂上念书学习的,却因为那个畜生将她的学费给赌没了,她不得不辍学回来照顾母亲。
这几天他又欠了一笔债,然后就要拉着她去卖身还钱。
她本来都已经接受自己这稀烂如泥的人生了,她都已经认命了的时候,她的妈咪却告诉她,自己本该是船王桑家的孩子。
她本该是一个富家千金,本该像那些千金小姐一样,享受着学校里最好的资源和待遇。
她本不应该就这样烂在泥里的。
而造成她人生悲剧的始作俑者,竟然就是眼前这个自己叫了十五年的妈咪。
这……要她怎么原谅?
今天如果不是那个好心的先生,她可能真的会被逼着去接客。呵,呵呵,哈哈哈哈……
桑冉看着床上的女人,突然感觉她好陌生,她不断的后退,最后捂着脸跑了出去。
**
沈骞将自己钱包里的四百给了桑冉,自己留了一百块钱。一路回到城里,他总算找到了一家愿意给自己兑换钱的银行。
也不知道目前的汇率是多少,但这家只愿意换一百给他。
沈骞也只能先吃这个亏,拿到这一百港币再说。
来回这么一折腾,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沈骞随便在附近找了个小吃店,要了一份店里最便宜的牛肉面。
奢侈惯了的沈大少爷还没吃过这样的苦。
即使之前穿越到1988年,他的手里都有提前准备好的二十万。那个时候条件差,他都没有亏待自己和妈妈。
该吃吃该喝喝,省吃俭用从来不会出现在他的字典里。
谁能想到现在都2000年了,他居然开始省吃俭用了。
不行,他受不了这个苦,他必须要尽快搞到钱。
他之前赚的钱,除了存一百万在妈妈的户头上,剩下的前全被他投进股市了。1995年买入的股,如今2000年只怕已经涨疯了。只要他能回内地抛售,只怕他可以成为千万富翁了。
沈骞一点也不怕自己买的那几只股票会跌,毕竟他是从未来来的,他知道哪些股能买哪些不能买。
可关键是自己人现在在港岛,内地的沪深股和港股如今还没互联,他没办法操作自己的股票。
那想要搞到钱,就只能从头开始了。
吃完最后一块牛肉薄片,沈骞感觉自己还没吃饱。
他一边付了牛肉面的钱一边向老板打听如今的NL科技集团在哪里。知道了具体位置后,他看了看自己身上90块钱的港币,最后决定坐公交车去NL集团。
省钱。
也不知道自己这个未来的智能机能卖多少钱,只希望自己重新开始的第一桶金能够多一点吧。
他转了好几站公交,终于抵达了NL集团。2000年的NL集团能够拥有如此庞大的小灵通市场,应该不会太小气的吧。
他这样想着,已经和集团门口的保安说了自己想要见NL集团的负责人。
那保安一脸高傲的模样:“你以为你是谁啊,我们老总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吗?”
真是阎王好见,小鬼难挡。
“大兄弟,我是有一个很厉害的东西要给你们老总看看,如果这个东西他喜欢,对你们公司的发展有很大帮助的。”沈骞挑了挑眉:“说不定你还有引荐的功劳,给你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
保安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趣:“那个,你要送什么东西啊?”
“你只管传话,什么东西你还不能知道,不然就没有神秘感了。”沈骞为了保证自己的手机能卖出好价钱,要好好卖个关子。
其实以他手里这个来自未来的智能机,卖给普通的手机店估计也能卖个一两万,但这一两万对于此时的他来说太少了。
毕竟自己的手机可是来自33年后的智能机,太便宜可不行。
保安:“可我们徐总今天不在。”
“那就找你们集团目前在的最大的官来。”沈骞可不想让自己今天白跑一趟。
话正说着,不远处有一辆车开了进来,保安认识这个车,他指着车道:“巧了,那是我们徐总儿子的车。”
沈骞微微颔首,指挥道:“去拦下他。”
保安:“我去?”
“当然了,你不去拦难道还是我去吗?”沈骞挑眉:“别忘了,你可是有引荐的功劳的。”
保安倒想看看这个人究竟要送什么东西,于是只好任由摆布的站出来,将他们家徐少爷的车子给拦了下来。
车子停下,开车的司机探头出来破口大骂。那保安点头哈腰的凑过去对着后车座的人说了什么,然后又屁颠屁颠的跑回来:“大少让你过去。”
沈骞指尖轻轻一顿,对于这个“让”字有些不爽。
谁还不是大少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