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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从尘港

作者:骑驴过剑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阳光透过窗棂,射在芙洛丝的眼皮上,她才醒了过来。


    她眨眨眼睛,安德留斯立马凑到了面前:“你感觉怎么样?”


    “我好像听到了唱给死者们的歌。”她朝自己的身下看去,影子缩小了很多,只比一个正常人的影子大上一倍而已,“前所未有的轻松。发生了什么?”


    “【商人】的能力改变了已定的历史。”安德留斯道。


    他也听见了不该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的海妖的歌声。


    千年前的神话中,人类的君主驱逐了各方妖精、魔物,才建立了坚不可摧的王国。塞莱斯汀二世是海妖一族的征服者,生活在她铁一样的掌控下海妖们,大多都痛苦地自尽了。


    它们一族早该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却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帮芙洛丝祛除了诅咒,真是不可思议。


    “不敢想象……他们就这样跟着海妖的歌声走了,”芙洛丝看着藏在自己影子里几个迷惘但固执的亡魂,道,“只剩下几个顽固分子。”


    就这几个家伙,成不了气候,过不了多久它们也会自然消散。”


    安德留斯也注意到了,“海妖的歌声把它们变成了傻瓜,它们的心智和三四岁的孩子差不多,所以才放下了一切,还好,没把我们也变成傻瓜。真是神奇的种族。”


    “为什么这些神奇的种族都灭绝了呢?”芙洛丝喃喃。


    细说起来,征服世界的人类君主的神奇力量也没流传下来,整个世界,驱逐了超自然的力量与种族,退化成了普通的样子。


    这种现象,会与他们一直在追寻的那个声音有关吗?


    “我出生的年代,这些神奇的种族就只存在于传说中了。我们这次要去的拉撒乌,是现今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城邦之一,也有传说。”安德留斯道。


    “我知道。”芙洛丝说,她还是上过历史课的,“拥有‘神之血’的一族,据说,那里的人们至今还称自己为神的后裔。”


    相传,世界南土的边缘居住着聪敏的巨人一族,他们建造金辇,追赶太阳,企图捕捉世界之外的真相。它们驾着金辇,向西而行,横跨茫茫无际的海面,穿越高山与悬崖,沉入冥界,一度迷失,最终被月光指引,找到了极东之地,第一缕曦光绽放的地方。


    它们在那里停驾,研究太阳与其他星象,还曾一度捕获太阳,让它按照自己的心意升起、落下。那个地方的气候被调理得舒舒服服,周围却成了一片沙漠,巨人们建立城邦,取名拉撒乌城,纪念他们统治了太阳。


    现在在拉撒乌城的人们,就是当年巨人的后代,他们自视甚高,并不和别国来往,而由于他们居住在沙漠中心的绿洲,交通不便,也没办法和别国来往。


    所以,如果艾伦他们发现这个名字出现在拉撒乌,只可能是出现在拉撒乌的传说中。


    “真聪明。”安德留斯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芙洛丝发出一声不耐烦的声音,他便赶紧将手抬了起来。芙洛丝深呼吸了一下,带着思索的神情道:“那个声音,在千年之前去过普赫罗尔王国的特里特村,又去过拉撒乌城。”


    “嗯,”安德留斯道,“只有到了那边,我们才知道祂究竟做过什么。”


    他们会在拉撒乌城见到祂吗?亦或是探寻到千年传说的一角?


    如果一切能在拉撒乌城结束……即使不在那里,所有的一切也有结束的一天。芙洛丝无比确信这一点。他们每走一步,就是向终点迈近一步,她和安德留斯的同盟,也就瓦解一分。


    芙洛丝坐了起来。她一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并没有在马车的车厢中,而是在一家旅馆里,“我们现在在哪儿?”


    “尘港。”


    “尘港?”


    “我们穿越沙漠之前,最后的歇脚地。幸好你在这儿醒了,别担心,我每天都有给你补充能量。”


    芙洛丝扶着脑袋,没想到自己一睡就是这么久。海妖的歌声仿佛还在耳边。在这样的歌声里,她睡得格外酣沉。睡眠是宝贵的。难怪【商人】摆脱诅咒后便陷入梦乡,一梦不醒,最终在梦中失去了生命。


    “这一路上有遇到其他【身份者】吗?”她问。


    如果走大路,从费尔奇尔德王国的王都到达拉撒乌沙漠边陲的尘港,起码也得一个多月,如果安德留斯选择人迹更少的小路,也许就需要一个半月或者两月了。


    安德留斯丢给她一个盛着金色液体的小瓶,“【诗人】。”


    他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在这种状态下,他杀死了一位同类。


    尘港,大河南岸最大的人类城市。大河迤逦向下,慢慢拐入群山,最后彻底消失在金色云层的掩映中。


    大河北岸,灰绿色的平原渐渐转为灰褐色,怪石林立,房屋稀少,植被也稀疏了,在视线可以达到的最远处,大地最终转为转为贫瘠的浅黄色。再后面便是一排矮小的黑色丘陵。跨过那些丘陵,便是包围着拉撒乌城的大沙漠了。


    没有带路的向导,那片沙漠就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死亡禁区。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离开旅店,收回远眺的目光。


    “向导,干粮,清水,骆驼,这就是我们要准备的,对吧?”芙洛丝扯了扯斗篷,罩着斗篷,她的影子看起来就没那么引人注意,她还注意到一点——


    “你给我换了衣服?”


    安德留斯闻言,回头看了她一眼,“亲爱的,可以说点我不知道的。”


    芙洛丝扯了扯坠着流苏的窄小袖口,这一套纯异域风情的打扮,倒不是说不好,安德留斯的审美还是不错的,只是——


    “你干嘛给我换衣服?”她皱起眉头,“这一路上,不会我们每走过一个国家,你就给我换一套衣服吧?”


    安德留斯走过来,看着镜子里的她。他伸出手,将她戴的项链摆正了,“你不喜欢?”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安德留斯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的两个字,芙洛丝听了果然勃然大怒。


    看她攥起拳头,安德留斯才笑着摆手,“哈哈,亲爱的,开个玩笑。我要在这里准备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这家旅店,也才空闲下来,有了时间打扮你。而且,这里气候炎热,你必须得换一套行头了。”


    晚了。芙洛丝已经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滚!”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来到街道上。


    此时正是清早,阳光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即使如此,泥土路已开始散发出惊人的热气。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戴着头巾,黄色皮肤,是当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着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肤色、发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门。


    【身份者】消除饥饿,有芙洛丝保管的两个小瓶就够了,但她还和从前一样,吃一日三餐。


    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丝也想在生活习惯上尽量向正常人靠拢。


    “那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道:“我自己拿。我只关心我们要花几天才能穿过那片沙漠。”


    “哟,”一个瘦猴一样的男孩搓着手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两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么,是想去拉撒乌?”


    没想到在这么远的地方还能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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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说费尔奇尔德王国语言的人,芙洛丝颇为惊讶。


    “这里可是尘港,天南地北来的旅客、探险家、商人天天都有,费尔奇尔德王国来的也不少,我的祖母就是费尔奇尔德王国的人,说起来,我也有那地方的血统呢。你们要是想穿越沙漠,我可以帮你们,我的祖父就是拉撒乌城来的,我对那地方可比其他人熟得多。”


    说着,他热情地招呼着,请安德留斯和芙洛丝往他的店里走,“那地方不安全,沙子一天一变样,就算拿着地图,也走不出去。前些日子,老图克带着一支队伍出发,都三天了,人还没回来。连个消息也没有,他的老婆们哭个不停,骂个不停,哎哟。对了,你们不知道,老图克是专业的带路人,干这一行都五十多年了。


    “要我说,在那种被诅咒的地方行走,光靠人的经验和直觉,是行不通的,还是得靠动物朋友。骆驼。骆驼可是我们的好朋友,又老实又能干,好多人以为它们行动迟缓,脑子也笨,其实不是,在沙漠里,它可比人类聪明得多。好好挑一挑,挑个好伙伴,也许关键的时候能救你们一命呢。”


    他这里的骆驼都养得油光水滑,壮壮实实,芙洛丝赶时间,也不想货比三家,问安德留斯:“你觉得怎么样?”


    安德留斯点了头,“开个价吧。”


    男孩喜笑颜开,眼睛都亮了,“两位真爽快!我就说,老家的人能给我带来好心情,我爱你们!”


    他忽然用当地话说了一句:“一口价,六千瑞塔。”


    芙洛丝学过东方地区的通用语,虽然男孩的这句话掺了一些当地方言的口吻,但她也能听懂。


    而安德留斯,不用问,他肯定也听懂了。


    芙洛丝用心声问:“六千瑞塔换算成费尔奇尔德币,是多少钱?”


    男孩已经从栅栏后面牵出了两头骆驼,从安德留斯身上取过行囊,往骆驼身上塞。说是取,不太恰当,应该是亲亲热热、连哄带抢才对,根本不给两个人拒绝的机会。


    “清水、干粮、指南针、地图、头巾……不用您二位操心,我也会给你们准备好,价钱好说,拉希尔德家童叟无欺,光明磊落,一共是两万二千二百瑞塔。”


    安德留斯便以心声报了个数。


    “什么?!”芙洛丝叫了出来,“他还不如来抢好了!”


    她向来不在乎花钱,尤其是在追寻那个声音的途中,多花点钱,把事情尽快办好,她完全能接受,但这人开的价格也太离谱了。


    “他要的这些钱,都够在市区里买一栋二层小洋楼了,”芙洛丝不能接受,“他是认准了我们两个做冤大头,还是活不到明天,只能卯着劲赚今天一天的钱?我们走。”


    男孩笑着挡在了他们面前,“做事情得有始有终呀,两位这样可不行。这样吧,如果你们不满意,价格方面我可以做点小小的让步。”


    “我们要走。”芙洛丝推开了他,她背着剑,力气又大,门口的几个保镖也拦不住他。


    “他看我们是外地人,就觉得我们好糊弄!”芙洛丝开始说起这里的语言了,“从现在起,你也得跟我一样说东地语。”


    安德留斯笑吟吟的,以流利而清晰地东地语道:“遵命,我的殿下。”


    两个人到了市集。


    经过一番打听,选择了价格相对公道的一家,租下了骆驼。


    “这才是做生意该有的价格。”芙洛丝拍拍手,“虽然我们不缺钱,但也不能把钱大把大把送给别人花,尤其是那个什么拉希尔德。付钱吧,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正要从兜里掏钱,愣住了。


    “钱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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