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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6章

作者:佚名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李节同志你表演一下,自然是可以的。


    但也没必要“用力过猛”,真把这个责任揽在自己头上。


    否则,待会形成决议的时候,是不是也该给你一个处分啊?


    李节再次欠身为礼,心中也颇为感慨。


    以前和白俊华只是泛泛之交,倒是没发现,俊华省长如此讲究。有事他真上,而且全力以赴。


    这人能处!


    以后不妨在高层大佬面前,多多为俊华省长美言。


    在关远征接任省委书记之后,要是能把俊华省长送上一层楼,也是极好的。


    以俊华省长这种有事真上的“宝贵品质”,谁敢说啸林书记退休之后我李节在省里没有过硬靠山?


    一念及此,李节书记更是信心百倍,战意爆棚。


    “我认为,俊华省长的指示,以及刘茹厅长,郭平凡厅长的意见,非常有道理。”


    “不可否认,宋建军以前确实立过功,为禁毒工作做出过贡献。这一点,没有任何人反对。对于宋建军以及他的前妻和小孩的近况,我个人也是深表同情,很愿意以个人名义,对他们一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决定,个人为宋建军捐款五千元!”


    “用于宋建军及其家人后续的医疗和康复。”


    李节书记表情沉重地说道。


    白俊华眼神一亮,赞许地微微颔首。


    李节小聪明尽有的。


    对于表演艺术的掌握也到了某种高深的程度。这一番话,首先就在道德上占据了高点,基本立于不败之地了。


    “但是,同情归同情,制度归制度。”


    “公私要分明。”


    “宋建军犯了罪,被判过刑,也是事实。”


    “对于刑事犯罪人员,我们的制度和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他不能继续享受退休干部和一等功臣的待遇。”


    “制度就是制度,必须坚决执行。”


    “制度有了例外,就失去了权威性,甚至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这会让许多人有空子可钻。”


    “边城市委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坚决贯彻落实俊华省长的指示。对市政府发布的边政发(2010)第152号文件,应该立即废止。”


    李节十分严肃地说道。


    “其他同志,都谈谈看法吧!”


    你卫江南不是打着“集体决定”的旗号吗?


    没关系,我也可以用“集体决定”来否决你!


    市委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在边城拥有“最高效力”。


    不过在正式表决前,“选择”这个环节不能漏掉。这么好的机会,李节绝不会错过。


    按照常委会排名顺序,李节之后,就该是市委副书记何大用表态。


    何大用还在组织词语,王浩日已经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大声说道:“我完全赞同李节书记的意见,边城市委市政府,都应该坚决贯彻落实俊华省长的指示。”


    “作为政法委书记,我对宋建军及其家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应该尽量给予帮助。我以个人名义,捐款三千元。”


    嗯,浩日书记是没钱吗?


    当然不是!


    不要说三千五千,就算是三万五万,浩日书记也不皱一下眉头。


    关键他不能超过李节书记,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李节捐五千,你也捐五千,怎么,浩日书记是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李节书记平起平坐了吗?


    不能飘嘛!


    体制内的规矩,必须严格。


    紧随其后表态的是市委组织部长岩千钧。说出来的话,也和王浩日大同小异,临了,也是捐款三千元。


    大家都是市委常委,逼格一样。


    为什么是三千不是四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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