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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003

作者:白桃果酒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您的意思是……不好意思,您什么意思?”林恩双眼发直,对着桌面,侧耳朵听,用尽全力试图消化掉这部分信息,但最终还是失败。


    “你们不是自愿签的协议吗?”工作人员扭头询问:“指纹都按好了。”


    摆在两人面前的是一对情侣证,以及合约一式两份。


    林恩无力地看向另一个男人,似乎在无声呐喊:我不认识中文不小心才按指纹了,但你又是为了什么啊?!


    男人捏着合约看了半天,鼻腔也发出不悦的声音。


    “之前不是这样的。自助办理登记在12小时内点击撤销都是可以取消的呀。”


    “别告诉我恋爱法又更新了?”


    工作人员回应:“确实是更新了,机器上面都有文字说明,你们没看吗?”


    林颉扭头看向林恩,后者摊手。


    林颉绝望闭上双眼,本是想可以通过这招逃脱的,没想到终究还是毁在合约手上。


    在刚才的四十分钟里,他操作机器试图建立分手任务,却发现机器没有此功能。找到恋爱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必须经过至少15天同居期或谈满30天恋爱期后,才有申请分手资格,分手前还要经过30天分手冷静期。


    林颉忍不住拍桌:“为什么领证这么痛快,注销却这么麻烦?”


    工作人员也没办法,只推说:“领证都是经过考虑的,同意书你们都签了呀。”


    是啊,按指纹前是会弹出同意书的,但字太多了,他们谁都没读完。


    两人哑口无言,片刻后,林恩才发现不对,趴在窗口问:“这层不是登记居住信息的吗?”


    工作人员竖起一根食指指了指:“居住信息在楼上。”


    办完了居住信息之后,林恩还没离开,关于被陌生人砸了窗玻璃的事情,在警员的协调下,最终让女人赔偿道歉,私了结束。


    林恩走出派出所已经是下午六点,天都快黑了。


    给蒙璐瑶发了个消息简短说明自己一整天的遭遇,就打算乘公交回家。


    突然手机弹出一个添加好友申请,备注是:回头。


    林恩握着手机茫然回身看了看四周,路边长椅上坐着一个人,正朝自己招手。


    走近一看,这人就是刚才和自己注册了情侣证的男人。


    男人摘下墨镜,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林恩,然后拍拍身侧的位置,示意她坐下聊。


    “你怎么有我联系方式的?”


    “填表的时候看见的。”


    男人像是糊弄了一句,转而把关注点继续放在林恩身上,皱着眉,摸着下巴,像是要把林恩从里到外全看穿。


    他问:“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可能吧。”


    林恩不打算满足他的好奇心,只敷衍了一下,继而想起他手上的订婚戒指,于是稍微伸了伸脖子去看。


    早上还戴着戒指的左手中指,这会儿却空空如也。


    “把话摊开了说吧。”男人粗鲁地揉了揉右耳耳垂:“现在我们怎么办?”


    林恩抱着包,一屁股坐在长椅上:“分手呗。”


    “当然,但……”


    男人旋即沉默了,林恩明白,果断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赔偿,也要求对方同样。


    这下男人的表情似乎更复杂了。


    “当然。”


    这回换林恩不解:“那你还要谈什么?”


    男人快速舔了下嘴唇,身子转向林恩:“你刚才也听见工作人员说的了,必须经过至少15天同居期或谈满30天恋爱期后,才有申请分手资格,分手前还要经过30天分手冷静期。”


    林恩“腾”得一下站起,惊呼:“30加30天,我要在你身上耗两个月?”


    虽然林恩目前并没有交往对象,但现在他们俩的关系受法律保护,林恩此后的两个月里只能像守寡一样。


    男人似乎张嘴欲辩,但话到嘴旁还是作罢。


    “选择同居的话可以缩短15天。”


    “我不同意!区区十五天。”林恩有些心烦,起身就要走人。


    男人并没拦着,仰头靠在长椅椅背上,看着天上并不明显的月牙。


    “啧”林恩手插口袋,带着不悦又不得不服气的表情回来。


    语气闷闷道:“谈满30天恋爱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男人眼神仍然锁在空中,晃了晃脑袋:“但如果我们连通电话都没打过的话,肯定不算吧。”


    “你觉得申请分手需要出具证据?”


    林恩摇摇头:“我不知道。”


    “但同居又不一定真的住在一起。”


    林恩点点头:“这我知道。”


    林恩攥紧了背包肩带,吐出一句:“我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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