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残阳里的小城姑娘。
而在翌日清晨的深城。
这已经是陈之华两周来换的第十个住处。
从酒店到私人公馆,从私人公馆到地下接头点。
此前他为了防备国内警方的眼线,几乎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一夜。
直到最近黄玉的身体恶化,他才不得不暂时“安顿”下来,搬到这间位于郊区的私人别墅。
只好在还有跟随回国的白骨等一众心腹,时刻乔装成普通住户和安保人员在附近时刻盯梢,他才算是勉强心安。
住到第四天。
他又如旧起了个大早。
却是足足两个小时后,才大汗淋漓从健身房出来:虽已是五十有五的年纪,如今光/裸着上身,却仍旧看得出一身肌肉扎实。
“华叔。”
比较起来,反倒是一旁陪练的白骨气喘吁吁。
缓了好半天,又问:“我叫人送早饭过来?”
“嗯。”
他点点头。
然而白骨转身正要走,却又被他叫住。
陈之华问:“之前让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白骨看他脸色,瞬间回过意来。
表示已经让人去办,估计明天就能到手。
陈之华这才放心。
又不忘叮嘱:“但记得,微型是微型,效果绝对不能弱。”
“我明白,华叔。”
一番心照不宣的交谈过后。
陈之华上楼去叫黄玉起床。
等到再下来,白骨已识相的提前离开。
只餐桌上放着丰盛的早餐,中式西式应有尽有。
他心情好,又主动拿了干净碗筷来,亲自给黄玉添粥。
“阿玉,我听你昨天夜里老咳嗽。先喝点清淡的,回头我再让人找个厨师过来,给你煮点润肺的雪梨汤。”
他语气极尽温柔。
言谈间,亦无需黄玉有任何回应。
只搁下粥碗,又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妻子”那失去光泽的一头乌发。
“才染了多久?”陈之华说,“你看,这会儿又有白头发了。”
“……”
“你就是整天烦恼太多,所以才总是生病。”
“……”
“还是你不喜欢这里?你觉得孤独,想要女儿回来陪你对不对?”
他说再多都好。
黄玉却始终不愿答话,只一个劲低头喝粥。
然而。
才喝了没几口,粥碗又被人扣住。
紧接着,瓷碗便被强硬地从她手里夺走。
“阿玉。”
陈之华说:“我很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仿佛刚才的温情亦只不过是转瞬的错觉。
他再开口,语气里已然带上十足的警告意味:“我说过,如果你和我的心不齐,是带不回来女儿的。你不为我就算了,难道也不为我们这个家考虑?”
黄玉闻言,无助地闭上眼睛。
只有心神俱疲。
……已经五年了。
她想。
五年来,有无数次,她几乎都忍不住要提醒面前这个俨然疯魔的男人——那根本不是你的女儿。
甚至于这一点都不用她提醒。
在陈之华身边,已有不少人看出端倪,其中就包括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白骨。
迟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白骨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人探访她的过去。
太多怀疑的理由,他们疑心渐起。
于是无数次地建议陈之华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陈之华却一口咬定,迟雪只有可能是他的女儿,是他亲眼所见。
他拒绝去做亲子鉴定。
也严厉警告,不许任何人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做“多余的事”。
关于血缘的纷争,由此只能不了了之。
黄玉却无从得知,陈之华究竟是因为知道真相所以回避,还是喜欢这样自己欺骗自己的把戏。
只有无数个午夜梦回,她在噩梦中骤然转醒,却发现枕边人依旧未睡。
黑夜中,一双冷幽幽的眼睛静静盯着自己。
【阿玉。】
那时他说——没来由地,只是突然开启了某个久违的话题,他说:【从十六岁开始,我心里就想着,有一天我会娶你。】
十六岁,陈之华还未混出什么名头,只是永常路一带、某个“老大”身边的小跟班而已。
而黄玉亦家贫,彼时早早便辍了学。
为了补贴家用,整日在路边做珠串和小饰品卖钱。
后来。
便如一切狗血的时代爱情故事的开始。
她凑不出混混头子逼交的保护费,被当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摊贩明明都看着,却都不敢惹事,不敢出声、更别提救援帮助。
她惊慌间厉声喊叫,拼命挣扎,却仍旧推不开身前凶神恶煞的男人。
原以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绝望之际,男人却忽然停住动作。
继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脑袋回头。
“陈之华——!”
下一秒,男人高声痛骂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她吓得一动不敢动,抬起头去,见那少年逆光站着。手里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却依旧面不改色,
只当机立断赶开几个上前来围攻的小混混,一声“跟我走”,便弯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黄玉。
两人向着小巷深处夺路狂奔。
小巷七弯八绕,身后的人骂声不停。
一路鸡飞狗跳。
——但,尽管很多年后,他们已然反目成仇,两看生厌。
黄玉还是忍不住,会很偶然地梦到这一天:想起那天的风,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风刮得她头发乱舞、睁不开眼,旁边的少年却像是沐浴在光里——他紧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后,只对她说:“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后该怎么办呢?
他们后来靠躲在垃圾桶里避开追捕的人群。
她却来不及松口气,又开始担心,说今天虽然逃了,以后这些人还会来的。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甚至是第一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少年的名字。
“陈之华”。
在此之前,她对他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
随即转身离去。
从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来,每周却都只待那么一会儿。
一整条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最重,他却总含糊不给个说法。她气恼间,泼辣的劲上来——也许亦有几分羞怯,于是有日,终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门去。
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买楼、买地,让你除了做阿嫂,还做富贵婆。”
他说。
“阿玉,从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发过誓,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我绝不让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总不遂人愿。
那之后没多久,陈之华便因组织械斗,被人举报故意伤害罪而被捕入狱。
她惶惶不可终日,想联系他又没有门道,只等到他托人传信给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里人却等不起——因她还有个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礼。
在那年头,女孩十八九便嫁人是常事。
何况她早早辍学,本来也没有别的牵挂。于是没多久,家人便做主给她找了门“好亲事”,要她嫁给邻镇做药草生意的富商。
她被关在家里出不去,关得万念俱灰。
然而,真等到了订婚那天,一群人拖着当时的“三大件”——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喜庆的红被褥、红棉袄,甚至开了一辆挂着大红花的婚车进了她家院子。
父母开心都来不及,却看他们紧跟着从车上拽下来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这个男人正是她本来的“未婚夫”。
而这群人,又嬉皮笑脸喊她:“华嫂,订婚啊?订婚怎么不喊我们来吃酒?”
父母吓得脸上血色尽失。
收了东西,从此再不敢提让她嫁人的事。
一直等到三年后,陈之华出狱。
秋风萧瑟的天里。
他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领着她去结婚、领证。
聘礼好几车,扎扎实实堆满了她家的小院。
她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他却叫她不用担心,尽管收下。
“因为你等了我这么久。”
他说。
他分明在笑。
表情却是她那时察觉不到的冷。
“这是你应得的——你没有跟人跑掉,没有像我那个妈一样。所以,阿玉,这都是你应得的。”
她那时年纪太小,只以为这是爱的表现。
后来的婚纱照上。
她烫着时兴的波浪卷,鬓边扎着一只红缎花。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中,亦独独挽着身边清瘦的新郎,向镜头笑得由衷灿烂。
那时她的确是幸福的。
那时,她也以为所有的故事本该都在这里画下标准的完美句号。
正如小说话本里,从来都只写王子公主排除万难幸福生活在一起,却从不写他们所谓生活的本意。
她多想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便可以不用面对三年牢狱生活对他的改变,不用面对他的多疑和喜怒无常——那些争吵发展到最后,为了绑住她在身边,他甚至逼迫她去碰毒/品,要她以“共沉沦”来做获取他信任的唯一筹码。
她以死相逼和他分手,可是没多久,他又来求和。
他说其实他在监狱里已向警方投诚;
说他做这些事只是为了让上头的老大相信他的忠心,为了“打入敌人内部”。
说只有他连家人都能拉下水,那些所谓的“老大”才会给予信任,才肯把生意给他做,他才能提供更多更详细的名单给上级——说他早已是好人,说他未来会陪她去戒毒。
她还是太年轻。
结婚数年,也不过才二十多岁,因此轻易便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甚至还作为“线人”,心甘情愿以一个情妇而不是妻子的名头,去和那些所谓的“太太帮”打交道。
她不知道自己成为了他同时迷惑老大和警方的工具。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却逐渐在毒和欲的拉扯下越陷越深。
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再离不开,等到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了罪恶的帮凶,已经全都来不及。
她只能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他脚边。
她说求你放我走。
他却平静地对她说:“可是你是我老婆啊。”
他说:“难道你不想跟我同患难吗?还是你只能同甘不能共苦?阿玉,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
回忆至此,她总每每从噩梦中惊醒。
亦从来都想不明白。
他到底是爱她还是恨她?
如果恨她,何必娶她。
如果爱她,又何必拉她一起被世人唾弃?
然而。
许多年后的这个深夜。
这个牵累她一生,纠缠她一生的男人,却只幽幽地望着她,轻声说:【我一直想要和你有一个完整的家,想要和你永远都不分开——哪怕是下地狱,阿玉,只要有你和我在一起,我都觉得坦然。我问心无愧。】
……骗子。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永远不会背叛我。】
他说。
【我们的女儿,我一定要把她带回来,只有这样我们的家才是完整的。她是年轻的你——只要她还是,这就够了。】
他的心里总有一个抓不住的执念。
黄玉却恍惚觉得,自己喉口仿似含着一口血。
在那一夜,在这个早晨。
她看着面前似癫若狂的男人,真相混在血中,堵住喉口。
她却只有最后的力气,仍然嘶声的,最后一遍说:“你已经害过一个我,为什么……还要害另一个?”
她说你放过迟雪吧。
“你可以走的,你明知道现在的情况,你这样去也是自投罗网——所以你就这样跑吧,好不好?出国去,我也认命了,我跟着你,你不要去害她了——”
“怎么会?”
然而陈之华仍然微笑着打断她。
“我不仅要把女儿带回来,我还要保下那个五成的合同,只要她还在我们手里,姓叶的就不敢乱来……他们以为是引我入局,但其实,自投罗网的明明是他们才对。”
“阿玉,这一次,如果赢的不是我,我也要个两败俱伤的结局,谁也别想好过。”
黄玉一愣。
不知他说的两败俱伤是怎么个两败俱伤法。
陈之华却又俯下身来,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
短短两句话而已。
她不敢置信地抬头,男人仍然微笑着看她,说你知道警察最怕的是什么,是殃及池鱼,他们不敢赌——但是我可以。所以,我会赢。
下一秒。
却仿佛掐准时间一般,他放在桌上的手机骤然响起。
他当着黄玉的面接起那个电话。
表情从平静,到掩不住的惊喜,最后似笑非笑。
“哦——”
末了,他拉长尾音。
“南生,小雪在你那里?……那也好,”他微笑,“她在你身边吗?让她接个电话?”
那头沉默半晌。
但他却极有耐心,似乎笃定最后一切将如他所言。
末了,果然。
“……喂?”
几分钟后,一道熟悉的女声响起。
尽管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音节,没有后文。
然而陈之华的笑意仍然渐浓,又伸手,安抚着黄玉因恐惧而不住颤抖的手背。
“小雪。”
他说:“在外面玩得开心吗?——爸爸妈妈可还一直担心你……你好好休息,好吗?过两天,我们就会来接你。”
第62章 (二合一)窗含西岭千秋雪。……
陈之华一向擅使这种心理战术。
通过暗示和话语威胁的方式,迫使对方在惊惧下自露马脚。
过去的五年里,或者说,过去的半生里,他正是这样无数次恫吓着掌心那只怯怯发抖的雀鸟,于是理所当然的,他亦认为雀鸟的孩子应当重蹈覆辙,乖乖投降。
“……”
然而事实上。
与他无声“对峙”良久的迟雪,最终却并没有对这通电话多做评价。
只是在挂断电话后向周围人摊摊手,又摇头道:“他一向都是这样的。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开始就有警方介入,不会有问题的。”
说话间,复又看向身旁的解凛,轻握了下他的手。
却冷冰冰的。
她眉头微蹙,习惯性拿两只手去捂热。
此刻,偌大的酒店房间里。
亦只叶南生、解凛与迟雪,再加熟悉的大波浪与薯片仔两人。
年长的几个知道此行凶险,或站或坐,都是心事重重。
也就只有两个小的,为了缓和气氛——大概率也是为了安慰自己,闻言又忙摆手道:“是啊是啊,绝对没问题的。”
一个说:“地方我们已经去看过百八十回了,该有的火力配置都早安排上,因为有长官的行动命令,这边的同僚都特别特别配合,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一个说:“而且有头儿在……”
话未说完,背在身后的手被大波浪掐得快出血,薯片仔的后话戛然而止。
大波浪却表现得像个没事人。
一脸正色,又扭头看向解凛。
“头儿,别听他乱扣帽子,长官很重视这次行动的。还专门点名、派了深城的方警督全权负责这次针对陈之华的缉捕任务,方警督人特别nice,资历也很这个。”
她说着,又举起大拇指。
“之前还破过不少大案,是绝对的实干型大佬——今天是因为有个很重要的会所以才不在的,一个特别可靠的大前辈。”
解凛过去在警校时已听说过此人,知道她所言非虚,闻言点头。
沉默片刻,却又忽然问她:“老头儿这几年身体还好?”
“都好、都好。”
而大波浪腼腆一笑:“就是常念叨你,他老想让你回来。”
解凛:“……”
当年是他头也不回离开,又怎么可能真的“来去自如”,真当上级是摆设么?
只不过五年不见。
到底也是跟着老头儿在上头混了五年,大波浪显然在为人处世上成熟不少,说话做事面面俱到。
察觉到自己似乎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连忙又补充:“他是说,明面上没有就算了,私下里总要来看看他嘛。何况他也不是天天在警队,等到过两年退休,假更多着,老念叨着说要你陪他钓鱼呢——”
话落。
旁边的叶南生却像是被提醒着想到什么。
一扭头,看向自己这位反应始终冷淡的堂弟,又开口道:“忘了跟你说,今天奶奶也来了。”
言下之意。
你都知道主动关心千里之外的所谓“老头儿”,近在眼前的亲人,是不是也该关照一下?
“……”
“毕竟,是我跟她说过你会来,所以她才来的。”
他说:“奶奶也快九十了,之前病重,身体这两年才好些,出一趟远门不容易。我是不准备让她后天到场,太危险了。但人都来了,你至少去见一面。”
从小到大。
为了讨好家人,得到夸奖,他习惯于虚伪奉承、假言假意。
然而,这份讨好中又到底掺杂了几分真情实意的爱,或许连他自己也分不清。
他说:“你知道奶奶对你很愧疚,解凛,她也一直很想你,很想见见你……和迟雪。”
突然被点了名。
迟雪一直在旁听着,此时却亦忍不住有些好奇,接话问道:“奶奶?”
解凛此前从没着重跟她提起过其他的家人。
尽管决定结婚前那一晚,他们有过一整夜的促膝长谈。
解凛说了自己的脸盲症,说了自己的过去,但对于那些家人和往事,他始终还是讳莫如深,一笔带过。
也因此,她对于叶家的印象,多都还停留在多年前从叶南生那里听到的“八卦”。
追溯到最近,也就解凛随口提过一句,自己此前已因为她的关系向叶家低头,甚至回过老本家一趟。因此,她疑惑双方之间的关系究竟软化到哪一步也实属正常。
叶南生闻言,却似乎瞅准时机,瞬间知道了该从谁那里下手:
俗语有云,水滴石穿。
撬不开顽固的石头,就去挽一捧清水。
而迟雪就是他要攻破解凛的最佳突破口。
“是我跟他的奶奶,叶家人。”
于是他亦好声好气地回答:“她专门过来,就是想要见一见解凛的。”
“那……她知道我……和你‘订婚’?”
“她知道是假的。”
是假的。
知情者都知道是假的。
希望它是真的的人,也许全世界只有一个。
叶南生面上却仍然笑着:“她不仅知道,而且这几年来,说实话,包括这个航运费的事上,也是奶奶出了不少力,不然不可能能压下其他股东的非议。”
“除此之外,不仅是一直关照解凛公司的生意——就连当初解凛让我找侦探满世界找你,这个人脉,也是奶奶找人去联络的。这几年,她有心想要弥合一下双方的关系。”
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一句谎话。
但话也终究只能说到这地步。
“老人家活到这个年纪,总是见一面少一面。她终归是做了不少事,也付出了不少。”
他说:“你如果有心,也有空——迟雪,解凛不愿意去,那你就代替他去一趟吧。她只是见到你,应该也会很开心的。”
当然。
明眼人却都看得出来他的小算盘:毕竟,按照解凛的脾气,如果迟雪去了,他压根就没有不跟去的道理。
叶南生说完,甚至还想再给自己这算盘上稳加几个砝码,不料很快却被一通生意上的电话叫走,离开了房间。
紧接着是还有事在身的大波浪和薯片仔。
偌大的酒店房间里,转眼只剩下夫妻二人。
解凛原本还想当做无事发生,先去看看叶南生确定好的所谓场地。
却不想迟雪实在是个实诚孩子。
思虑再三,又冲解凛拍拍胸脯,说:“那我一个人去楼上看看那个老太太吧、去给老人家道个谢,你在这里等我一下。”
毕竟。
从刚才的反应里就不难判断,解凛实际上是不想去见叶家人的。
——她并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解凛在他的底线问题上一再退让。
“你一个人?”
解凛却仍旧眉头紧锁,拉着她不放。
嘴上没说不让去。
动作里倒是一览无余。
“我只过去给人家道个谢。”
迟雪只得无奈的笑:“而且,五年了,我知道在找我这件事上,叶家花的钱确实不少。我在陈之华那里,也不是完全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
“而且……其实我也想着,结婚这个事,多少要通知家里人的。我前脚跟你结婚,后面又跟叶南生走过场,怎么都不好交代。”
“交代?”
解凛说:“我们从来没必要向叶家人交代。”
不是你或我。
是我们。
在这件事上,他划领地的意识倒是空前敏感。
究其原因,大概也是他自己都控制不住,每每一碰到叶家的事,恍惚间,就又会回到多年前、那个因被赶出家门而手足无措的、小孩子的状态。
他分不清这是讨厌还是逃避的情绪。
尤其是因为陈之华的事,因为迟雪身处危险之中。
这段时间以来,他的精神本就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绷的状态。
换了旁人,或许早都被他冷脸吓住。
只有如今的迟雪却丝毫不受影响。
反而语气里,甚至带着似有若无的安慰意味。
“嗯——但是也不算交代吧,只是我不要你为了我欠人家的人情,”迟雪说,“他们欺负小时候的你,我也不要你为了我原谅他们,我也和你一样不原谅他们。但解凛,我只是不想你因为我、以后也觉得是欠他们的。我不喜欢别人拿我来威胁你,软刀子硬刀子都不行。”
她只是不爱说话,不代表记性差。
那些大雨滂沱里被赶出家门,被迫向一个个冷言冷语的所谓亲戚磕头道歉的过去。哪怕只是听旁人说的,但关于他的事,她从来都牢牢记得。
也因此。
她永远不要解凛为她再低头。
“毕竟,人情债嘛,”她笑着伸手,又摸了摸解凛的脸,“最怕就是牵扯不清了,我们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很长,不能利滚利滚下去吧。所以,我想去见一见,见完了,很快也就回来了。”
语毕。
她一副已然做好准备的表情,深呼吸完,起身就准备上楼——这回为了配合警方,他们一众人等,包括叶家来的老太太,以及叶南生的父亲方进,都住在这座叶氏名下的五星级酒店中。
老太太年纪大了,爱清静,据叶南生说,回回都住顶楼的套房。
然而她才刚起身,人还没出门。
解凛又追上来,自然地牵住她手。
“一起去。”
他说。
“……啊?”
“怕她凶你。”
“……会吗?”
迟雪脸上写满怀疑。
听叶南生的语气,明明老太太这几年态度都很柔和才对。
解凛却并不往下解释。
只是如旧握住了她的手,说:“总之我们一起。”
*
而迟雪也是上了楼才知道,所谓顶层,只有一间比别的套房要宽敞数倍以上的总统套房。根本专门就是为了老太太准备的。
两人摁下门铃,是一位穿着朴素的老妇人开的门。
迟雪正犹豫要称呼对方什么,解凛已然在旁淡淡开口,喊了一声:“陈嫂。”
被称作陈嫂的女人,是叶家几十年来的住家保姆,专门服侍叶家老太太的生活起居。
认出来人竟是久未见的小少爷,她显然很是惊喜。
不等解凛表明来意,她赶忙招呼两人进门、倒了茶水,又转身去叫叶家老太太:这时正是老人家焚香冥想的时间。
也因此,声音没能及时叫来老太太,倒是叫来了另个太太——迟雪坐在沙发上,怔怔看里间的另个卧室门打开,探出一张陌生的脸。
但细看却又不算陌生。
迟雪看看解凛,又看看对方。
尤其是鼻子嘴巴,是看得出又血缘之亲的长相。
那女人生得模样端方,身材高挑,简单的浅灰色丝缎睡衣上身,亦穿出莫名的雍容感。眼神却不客气地看向解凛,长时间的打量过后,又转向迟雪。
然而只一眼。
那眼神中的意味却又莫名微妙起来:仿佛竭力在她脸上找着什么。
“你以前,”末了,只径直抛下一句,“读书的时候,是不是戴眼镜?”
“……啊,是,您是?”
迟雪求助的目光看向旁边沉默不语的解凛。
只不过,却还没等到他开口。
“你是迟雪吧。”
那女人倒已先准确叫出她的名字。也利落干脆,转而自我介绍起来,纤长手指指着自己,“我是南生的妈妈。你——该叫我妈妈,还是姑姑?”
迟雪被她问得一愣。
最担心的问题果然出现。
叶南生的母亲,亦是如今叶氏的掌舵人,叶贞如,丝毫不吝在这些小辈面前表现出自己强硬的一面。
解凛听罢,却忽然抬头,冷冷看向对方。
开口便是反呛:“你觉得呢?叶女士。”
“……”
“谁现在坐在她身边,有眼睛就能看到——还需要别的证明吗?”
少年时的他苍白阴郁。
成年后的他,沉稳中仍有掩不住的棱角。
恍惚间,的确是像极了……
叶贞如倏然一愣。
回过神来,刚想再还嘴,老太太却已捻着佛珠缓缓从里间踱步出来,一声“贞如”,径直截断了她的后话。
“贞如啊,”老太太温言道,“这么久不见,何必一开口就夹枪带棒的?让他们小孩子看笑话。”
尽管已八十有七,又重病过一回,如今的老太太却还精神气十足,一米七几的个头,丝毫不见驼背。
一头白发盘在脑后,以木钗挽起,白衣布衫,清瘦却不掩干练。
叶贞如被她说得缄口,又不想让母亲为难,只得转身回了房间。
很快,陈嫂也颇有眼色地找借口“躲”去了厨房。
老太太在靠近迟雪一侧的短沙发上落座,却并不急着开口,只又拎起桌上茶壶,慢悠悠倒了杯茶。
“孩子。”
末了,她说:“听说你叫……迟雪?”
这架势。
似乎在叶家,比起解凛,迟雪才真正是“不见其人,早闻其名”。
迟雪点头。
三人概都沉默片刻,末了,只听老太太若有所思地低声道:“那,也算是阴差阳错了。”
……什么阴差阳错?
老太太说:“南生前头,本来还有个哥哥,只可惜,长不到两岁就夭折了,我给他取名叫‘东君’,取自成雁雄的《柳枝词九首》,‘东君爱惜与先春,草泽无人处也新’。”
她的神色之间渐渐流露出怀恋。
仿若陷入极远的回忆之中。
“后来又有了南生——《晏子使楚》里写,‘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给他取名叫南生,是愿他在适合他的土壤之中自有硕果……他呀,现在也算……没有辜负这名字的本意吧。”
迟雪听了半天,却仍想不明白她为何突然提起名字的事。
直到后来这一句。
“排在前面的孩子,先有东,又有南,所以,到了阿凛,就轮到‘西’了。”
老太太说:“但西这个字不好取,寓意上也容易有歧义,西去,牺牲……我只想着怎么能往好的取,后来又想着,他出生在冬天,冬天应当是要望春来才好。”
“于是挑来挑去,两边兼顾,最后取了杜甫《绝句》里那一句——春意盎然的那一首《绝句》。”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是以。
——叶西岭。
这才是解凛最初写在叶家族谱上的名字。
“只可惜他妈妈不喜欢,觉得既比不过东君文雅,又没有南生秀气。”
老太太忍不住叹息:“后来只能改成了同音的凛……再后来,离了我们叶家,又把中间的‘西’字去掉,如今都习惯阿凛、阿凛的叫。没成想,他真的把‘千秋雪’带了回来。”
冥冥之中。
似一切早有天定。
她倏然叹了口气。
低头看向杯中茶汤,映出自己衰老的面容,这么多年,一个个儿孙长大、离开,结仇或负恩,到最后,原都只剩下一句“早有天定”。
解凛忽然开口,说:“我早都不姓叶。”
而老太太点点头,说:“奶奶知道。”
只是,如叶南生一般,她接下来的话,却也选择向迟雪开口。
又慈祥地、握住迟雪无从着落的手。
“孩子,你的事,我之前已经听南生提起过。这五年,你过得辛苦,阿凛也辛苦——良缘难成,我活了这么多年,看了太多人和事,也清楚你们为什么今天专程来见我。”
她分明不看解凛。
却又明明是字字句句都对解凛说。
“前几年我病得厉害的时候,腰都直不起来,有进气没出气,好几次,我都觉得,大概是到这为止了,但心里总觉得还有什么放不下……我总是梦见我儿子……就是阿凛的爸爸,我梦见他还小的时候,围着我跑的时候。后来梦见阿凛,梦见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我总在想,我自己的孩子,那么小的时候,我只要求他开心、快乐,为什么到了阿凛这,我却要求他比大人还明辨是非,懂事、成熟呢?”
“明明是我没有教好我的孩子,为什么当初的我却偏偏要把罪恶感发泄在一个更小的孩子身上呢?他只是做了社会、老师都教他‘正确’的事,我却用自己的私情审判他,对一个才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是不是太残忍了?”
“……”
解凛听着。
表情仍是冰冷的,沉默不言。
眼神却在自己都不察时莫名抖颤,长睫落低,看向迟雪于无声中伸出来紧攥他手的手指。
亦于沉默中,十指紧扣。
“所以。”
老太太最后说:“你们从不欠我们叶家什么,也不必感念什么。”
“头几年,我总想着做这些事,也许阿凛,你有一天会原谅我当初对你做的事。但现在我只想着,‘原谅’从来都是件奢侈的事,我当年都没有原谅你,凭什么要求你来做同样残忍的事?——我也只希望,你在这件事过后,真的能有属于你自己的,崭新的人生。”
“至于具体怎么选,做生意也好,做警察也罢,奶奶不会干涉你。我只答应你,在叶家,奶奶会把属于你的那一份留给你。”
老太太轻声道。
亦最后一次,平静地望向解凛。
“我不敢说叶家是你的退路,但,也让我这个老人家,最后再为你做点什么吧。”
……那天的最后。
事实上,一直到最后,解凛亦坚持没有主动开口说过一句话,没有说过谢谢。
只是在离开前。
他喝了老太太倒给他的那一杯茶。
叶贞如在两人离开后,才如掐准时间般从房间出来,看着那杯见底的茶,她眸光幽幽。
“我知道你一直担心什么,贞如。”
老太太却双手微合,拢在膝上——她不知何时坐到了窗边的躺椅上,望向窗外,正午的太阳灼烤大地,纵然是冬日,午后的阳光依旧足以照亮一切污浊。
而她是快要落下的太阳。
“南生,他是我们叶家名正言顺的孩子。我百年之后,他可以和阿凛一样,拿到一半的叶氏资产。而至于方进那边……那是他们方家的事了。让他们去决定吧,我已经管不着了。”
“……”
“贞如,阿凛三十岁了。”
她说:“他父亲走的时候,也是这个年纪。他们长得越来越像。”
“……嗯。”
“只是,不知道如果振宗还活着,会不会怪我这个妈妈,竟然还会允许他唯一的儿子去做那么冒险的事?”
老太太竟哽咽。
“我刚才看了,阿凛的左手,已经抖得快要拿不稳我那碗茶——他才三十岁啊。”
暖阳残照。
错落洒在她衰败的脸上。仿佛方才强撑出的精神气一瞬间都被抽出去。
她的确老了。
不再是曾经独断专行扛起叶家的那个她,只无声间看向远方,无声地,忽然便湿了眼眶。
而叶贞如怔怔看向母亲。
莫名地,却又突然想起刚才那一面,想起几年前,自己意外从刚留学回国的叶南生钱包里,翻出来的那张照片。
梳着两条长黑辫子,戴着笨重瓶盖眼镜的少女,不太自在地被他揽着肩膀。
女孩不算出众的漂亮,可她却意外于儿子对这张照片的珍重程度,于是追问之下,才又第一次记住了——原来这个女孩叫迟雪。
【你喜欢她?】
那时她问叶南生。
而她那个一向聪明出众、处事圆滑的儿子,却也第一次露出了有些迷茫的神情。沉默良久过后,他说,我不知道。
他说我这次回来,就是要找一个答案的。
他说,不是要派人回南方吗?跟爸爸说一声,让我去吧。
她不知道儿子是否找到了属于他的那个答案。
如今所谓的“走个过场”,又究竟是真的做局,还是圆满一场本就此生无望的奢望。
只是兜兜转转,年岁枯尽。
原来。
机关算尽太聪明的人,却都终究没有得到自己最想要的。
*
至于迟雪和解凛。
在离开老太太的住处后,两人则是又去了订婚式的正式“场地”:因行动不宜声张,陈之华也要求只有双方家人到场,叶南生便选了一个相对私密的近郊庄园。
庄园位置不算偏僻,周边甚至还有新开拓的人工河经过,据闻有不少城中新贵在此购置房产。
叶南生大概看中它那露天花园,足可给狙击手提供宽阔视野,因此一眼便相中了这地方。
恰巧薯片仔此时亦在场。
便又正好陪同着,向解凛介绍了己方已经安排好的火力配置:在斜上方两处楼顶,配备有四名经验丰富的狙击手;此外,当天的侍从、警卫,都是警方派来训练有素的便衣。
以及,当天,相关的高层亦会在距此约一公里处全程待命,全程监控缉捕过程。
“头儿,你的身份不方便出现,”薯片仔说,“但到时你可以和方警督一起,在那边的监控车上看情况,距离比较近,制动上也没有什么障碍。”
解凛对此不置可否。
只是,在这一夜——在所谓的“走过场”到来的最后48小时。
深夜,迟雪累极。
只解凛仍有耐心,抱着她、给她擦拭半干的头发。
她半梦半醒间,听吹风机声音轰隆,咕哝着说半干了就好了,多吹才会坏了发质,解凛遂停了吹风机。
但却仍用干毛巾给她捂干发尾,不让她枕着湿头发入睡。
迟雪侧躺着,盖到脖颈处的被子不时被她不安分的睡姿扯动,露出几颗遮不住的暧昧红印,解凛就坐在外侧的床边,晕黄的台灯下,他以站军姿似的耐心毅力,轻轻擦拭着她一头乌黑长发。
许久。
她似乎睡着了,呼吸逐渐平稳下来。
解凛看着,听着,却忽然倾身下去,没来由地从背后环住她肩,头抵住她颈侧。
如此亲昵的依偎。
无言的脆弱。
“迟雪。”
他小声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们一起,让她做个健康的、快乐的、被父母疼爱长大的孩子。”
“……”
回应他的,却始终只有平稳的呼吸声。
还带着几句迷糊的梦呓——大概率是骂他是小狗。骗人是小狗。
明明说好了今晚养精蓄锐,怎么是这么蓄锐的?
他听得失笑。
却仍然紧紧抱住她,小声如私语。
“希望是个女孩,女孩会长得像你,男孩的话——男孩,我怕我忍不住像带兵一样训他,小时候,可能八成会留下阴影吧。所以我还是希望是个女孩,如果长得像你,我是不会忍心凶她的。”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你小时候的样子,一下想象不出来会是什么样?但是一定很可爱。”
可爱。
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这两个字。
他说得自己都忍不住笑。
笑声一不小心,却惊醒怀中人的美梦。
迟雪挣扎了下,睡眼惺忪,问:“头发还没干么?”
“快了。”
她倒没觉得这拥抱有什么。
甚至睡意间,还习惯性侧头亲了他脸一下。
说:“你也快睡。”
这亦只是他们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一夜而已。
第63章 鲜血染红了他雪白的西装。
直到转眼到了“订婚”当天。
叶南生专程派了叶家私人的发型师同化妆师过来。
也因此,一大清早的,迟雪人还没完全睡醒。
前脚刚和先行去场地准备的解凛告别,后脚便又被迫坐在镜前,被人洋娃娃似的装点打扮。
一头乌黑长发被烫出和天生自然卷的“大波浪”一样弧度,平白成熟不少。
等她稍打完盹、回过神来,被催促着换上礼服。
更是眼见得镜中人妆容精致,烫卷的八字刘海修饰出巴掌大小脸,雪白的一字肩长裙裙摆坠地——和她平时素净寡淡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有些讶异于自己竟还能有这一面。
不大自在地停步镜前,又忍不住左右转着裙摆细看。
“迟小姐,好看吧?我也觉得这个裙子好适合你哦,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化妆师见状,边往她的锁骨上拍打亮粉,又顺口奉承起来。
“这次是时间比较急。本来嘛,前前后后都选了十几套的衣服备选,结果叶先生看了都不满意,差点就来不及换了……最后,只能还是他自己亲自去联系的设计师。估计是走了别的门路,加班加点才赶出来的,裙子都是昨天才到我这边。”
“他平时忙的咧,但这次,从场地到服装,各种各样的大小事,都是他亲手安排的。光这衣服一套下来,少不了□□十万就出去了——还只是订婚呢。等到结婚,估计更不得了。”
比起那天见到的化妆师张张,眼前的这位显然要人精很多,试图抓住一切机会拍好自家老板马屁。
迟雪闻言,却唯有默然。
心说还结婚?订婚都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且衣服虽漂亮,要是到了外头,估计这么站一天,八成要感冒。
她正忧愁着如何开口。
“迟小姐,披上这个吧。”
方才突然接了个电话出门的发型师却又气喘吁吁回来,给她递上一条披肩。
“……诶?”
化妆师看着,忍不住眉头微蹙。
中途拦住两人交接的动作,又拿过披肩、翻来覆去打量。
“怎么临时搞来这个?”她问,“还是米色,颜色都不很搭的,会压个子。反正到时候会先披着外套出去啦,要脱的时候也不很多,我看还是别画蛇添足了。”
“但是刚才那个先生——”
话音未落。
听发型师吞吞吐吐的语气,迟雪却已明白是哪个“多管闲事”又放不下心的先生,顿时忍俊不禁,又笑着把那披肩接过,说了句很受用的“谢谢”。
化妆师亦再不好多说什么。
只得最后给她拾缀好妆容,换上高跟鞋,便一同结伴下楼。
但其实此刻天边也才刚蒙蒙亮,七点而已。
叶南生却显然已在酒店大厅等待许久。
摆在面前的三明治空碟和仅剩的半杯黑咖啡说明了一切。
只不过他丝毫没有久等的怨言,相反,人这日换了新的金边眼镜,一身雪白西装。文质彬彬,谈吐斯文,倒的确颇有些“白马王子”的即视感。
甚至于,是先把摄影师、化妆师等一干人等送上车,又让人送来早餐,给他们在车上吃,才带着迟雪另外上了一辆车。
他开车。
两人同行。
迟雪还没吃早餐,此刻小心翼翼地低头吃面包、喝牛奶,唯恐碰脏了身上这件金贵的礼服裙。
调试前视镜时,他却忽然轻声说了句:“今天很漂亮。”
迟雪听得一怔。
才知他原来刚才待人接物亲力亲为,实际上,也分了些许余光打量自己。
而比起多年前或调侃或虚伪的赞美。
这句话显然无端端又真挚太多。
于是她亦笑笑。
扭头看向叶南生,看向他身上熨帖的雪白西装,回以一句:“谢谢,你今天也很帅。”
“……有吗?”
“嗯,”她点头,“这件衣服很适合你。”
简单的寒暄而已。
却是从前只会低头沉默的迟雪绝不会说出口的话。
叶南生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怅然若失还是落寞。
只沉默良久,又淡淡道:“之前我就想说,你好像开朗了不少。”
说话间。
他发动引擎。
“而且你看起来对今天的事也很放心,不太害怕的样子,”他说,“我以为你会很担心。”
“嗯。”
而迟雪很坦然地承认了这一点:“我可能是最不害怕的人之一吧,”她说,“至少,肯定比解凛好就是了。”
“为什么?”
“因为解凛在啊。”
“……”
迟雪很平静地说:“没有解凛在的时候,我都从那么黑暗的日子过过来了,总感觉,现在的快乐像是偷来的,但是……多一秒钟也是好的。我现在就在无数个一秒钟组成的日子里。所以,真的没有什么遗憾、也不害怕将要面对的事了——好的坏的,都不害怕了。”
的确。
从前的她平凡,温和,普通。
但并不是她天性如此的——是社会一步步磨平了她的棱角,是因为,她总觉得,这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人生,自己必定也会和无数个普通的“迟雪”一样,度过平平无奇的一生。
可原来她的人生并非如此。
甚至有无数种可能:她因此惊心动魄过,颠沛流离过;她走进过最黑暗的生活,也跌跌撞撞地逃离过。直到最后,有个人、她一直等待着的人,伸出手,牢牢地托住了她。
所以。
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世上最恐怖的事情,无外乎绝望和遗忘。
可她现在知道,自己对于那个人有着怎样的重量,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会被遗忘。哪怕在这条黑幽幽的甬道里,她的烛火亦始终都在。
“叶南生,”她说,“小时候,我还记得,你是第一个发现我喜欢解凛的人。这辈子,我被改变的事很多,被迫去回避的事也很多,但只有这件事,我一直坚持到了现在,从来都没变过。”
所以,喜欢他。
也就不能——也就从未喜欢过你。
这便是“赞美”之外,言外之音的拒绝了。
一如许多年前,那个坚持冒着雨也要拉着他回去上课的小姑娘。
她有最柔软的心肠,却也有最坚定的方向——十头牛都拉不回。
汽车平稳上路。
叶南生目视前方,沉默良久。
忽却又低笑一声:“知道了。”
他原以为她在陈之华身边呆的五年,总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灰色痕迹。
但如今看来,似乎重逢的快乐已然压过了昔日的痛苦。迟雪还是迟雪,甚至是欣然于自己人生的迟雪——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值得开心呢?
他压下心底那些莫名的情绪。
甚至可以如常地和她开起玩笑。
“听解凛说,你们提前去领证了。”
“嗯。”
“怎么?他怕我把他老婆拐走了?”
“……拐?”
迟雪愣了一下。
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却倏然失笑,忙又解释道:“哈哈,不是不是。他肯定没有这个意思,只是那个情绪到了……”
“所以,我算是他情绪的助推剂?”
“嗯——”
她一时次穷,不知怎么否认。
却又难得一本正色地搞笑:“不过其实也挺好的,以后如果我们真的要做酒,不是今天这种,是真的请亲朋好友来吃酒,”迟雪说,“我想好了,‘功臣’可以不给红包,助推当然也算在内。你省大钱了,老同学。”
玩笑虽拙劣。
她说完,却自己先忍不住笑开。
叶南生从前视镜看到,亦跟着笑。
窗外的街景在倒退,繁华的城市,逐渐在冬日的清晨苏醒。
这样轻松的、如朋友一般的对话。
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发生在他们之间。
叶南生清楚地知道自己本该说什么,然而努力再三,仍然无法开口,也就没有接上那个关于红包的话题。
他只知道。
道不同,终究不相为谋。
这一趟短短的路。
也许就是他和迟雪之间,是他对于那段青春,最后的告别了。
他只被允许送她到这里。
“总之,你今天一定要跟紧我,迟雪。”
叶南生沉默良久。
忽又轻声说:“陈之华还想跟我、跟叶家做生意。他也知道,我在叶家,是他唯一的突破口。所以哪怕是为了那个合同,他都不会动我。你跟好我,必要的时候,你就先走,明白吗?”
*
最终,两人在早上约莫八点时,提前赶到了约定的庄园。
为谨慎起见,这次请来的客人虽不多,仅叶方两家的一众亲戚而已。
但光是警方派来的便衣,粗算下来已有三四十人,一群人乔装成侍从,将之前还略显荒芜的庄园装饰一新,为了狙击手的视野宽阔,叶南生特意叮嘱他们将露天花园布置成主要宴会场地。
为了万无一失,也为了看起来“逼真”,符合陈之华说的大排场。
他甚至还特意请来了深城有名的管弦乐团现场演奏,增加所谓的现场气氛。
到了上午九点多,宾客陆陆续续到场,露天BBQ和管弦乐演奏都排上日程。
人群之中,迟雪正被叶南生带着、和几个此前并没见过的方家亲戚寒暄,背上却突然被人轻轻一拍。
她回过头去。
便见仍如过去美艳风情、只神情中多添几丝疲惫的陈娜娜,竟不知何时站到她身后。四目相对,陈娜娜向她扬起一个和善的笑脸。
“迟雪。”
她说。
几乎和方雅薇一模一样的语气,问着:“你这几年都去哪了?要不就没个人影,要不就一回来直接给人抛个这么爆炸性的消息,都快吓死人了。”
迟雪难得在这种陌生的社交场合上见到老熟人,倒也难得生出几分亲切。
遂牵着她走开、到一旁去闲话家常。
聊了没两句,又瞧见方进走来,和两人打了个招呼,便去和叶南生说话。
迟雪却似被提醒了什么。
忍不住低头去看陈娜娜的肚子:几年前,她被迫远离故土前,陈娜娜的肚子已有些显怀,但如今看——
陈娜娜在为人处世上是何等聪明一个人,瞬间读懂了她的眼神。
倒是坦然也平静,抢在她问之前解释说:“那个孩子没了。”
“那你还跟着……”
“嗯。”
陈娜娜的语气里既有自嘲,似也有淡淡的慨然:“从前二十几的时候,还觉得什么都有得选。但现在只想着过都过了,就这么过下去吧——我也吃不了几年青春饭了。”
迟雪想劝她都不知从何劝起,反倒是陈娜娜忽又拉着她的手,轻轻附在自己的肚子上。
她一脸不解,不知陈娜娜为什么突然做个这么奇怪的动作。陈娜娜却又忽然倾身下来,在她耳边低声说:“从前那个孩子没了,但,这个孩子已经三个月零七天了。”
“……啊。”
迟雪闻言,忙低声说:“那恭喜你啊!顺顺利利、平平安安,这次一定不会有意外的。”
“是啊。”
陈娜娜的眼神忽飘向几步外远,正和方进等一众亲朋谈笑风生的叶南生。
“我不会让这个孩子有意外的。”
她说:“绝对不会。”
语毕,却似乎察觉到自己的语气微妙,让迟雪面露怀疑。她又忙微笑着攥住迟雪的手,也紧跟着恭喜了她两句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但是……”
迟雪说:“我,还只是‘订婚’而已?”
“订婚之后不久就是结婚了嘛。”
陈娜娜脸上有一晃而过的僵硬——但也只是一瞬。
“我提前祝你,也知道你一定能够走到那一步的。提前祝、提前祝。”
很快。
她又整理好表情,只转而小声叮嘱迟雪道:“总之你要记得,安全第一。”
“如果碰到什么危险……我的意思是,如果未来有什么困难,第一是要保全自己。不如等会儿吃完饭,你再跟我在附近走走吧,你来找我,好不好?”
迟雪总觉得陈娜娜话里有话,欲言又止。
一时却也想不出来那个具体奇怪的点究竟在哪里。
只能先给方雅薇发了个短信,问她有没有把自己和解凛结婚的事告诉别人。
还在等着对面的回复。
却听不远处,叶南生向她招招手,继而指向庄园的入口处——
一列黑色的豪车车队正缓缓驶入停车坪。
片刻过后,中间第五辆车率先打开车门,西装革履的陈之华在保镖的簇拥下先下了车。
又亲手打开后车门,等待司机从后车厢搬来简易的升降踏板装置,这才重新从另一侧上车,小心翼翼,将坐在轮椅上的黄玉缓缓推了下来。
此后剩余七辆车陆续开门,下来的每一个人,都是无例外的黑衣黑裤黑墨镜。粗算下来,这些光是保护他的保镖——又或是打手,已不少于五十人。
几乎就要等同于庄园里此刻全部的便衣人数。
然而尽管是这样严丝合缝的保护,写在明面上的戒心,陈之华脸上的表情仍然是不见波澜的温和。
一路推着黄玉过来,走到近前。
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亲昵地抱了抱迟雪,又催促她弯腰去抱抱“妈妈”。
“你妈妈很想你,小雪,”陈之华说,“你看看她最近都瘦了多少。”
迟雪沉默不答。
却也真的微微躬身,抱住了瘦得只剩下一把枯骨的黄玉——黄玉坐在轮椅上,穿得并不算正式,仍是保暖为主。
但尽管帽子围巾毛衣一个不缺,腿上还盖着厚重的毛毯,她看起来仍是活脱脱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
迟雪抱着她,惊觉她在自己怀里,竟也犹如一个不足月的孩子般有进气没出气,一时心慌,又忙扶住她肩膀。
“妈。”
这个字对迟雪来说无疑十足陌生。
这一刻,却几乎是脱口而出。
“妈,”她说,“你怎么了?真的生病了吗?还是……”
黄玉眼里全是泪水,却只是麻木地盯着地面,不言不语。
倒是一旁的陈之华不紧不慢地接上话茬:“我说了她病了,”他说,话里有话的带着警告,“而且,小雪,我想这件事的结果,我应该早就提醒过你了。”
迟雪手捂着黄玉冰冷的手。
所有的不忍情绪,在这一刻都化作停不住的眼泪。
黄玉的手指却抖抖簌簌,在她手心、指甲轻轻划动,似乎在写着什么——
然而。
在写完之前。
陈之华似有所察,又一把将两人分开,将蹲在地上的迟雪扶起身来。
“今天穿得真漂亮……妆也很漂亮。你妈妈看到你,大概是想起我们当年结婚的时候了,人上了年纪,是容易感伤。”
他说:“但这么好的日子,小雪,你哭什么?快擦擦眼泪,不然别人都要笑你了。”
活似一个慈祥又宽和的父亲。
迟雪却只红着眼圈、含泪狠瞪着他。
而叶南生亦在此时上前来,拉开了陈之华拽着她手臂迟迟不放的右手。
“华叔,”他说,“大家见了面了,何必站在门口干吹风?来,这边走。”
论情绪稳定和人前做戏。
叶南生论第二,没几个人敢论第一。
他始终处变不惊,表现得像个十足谦卑和温和的“小婿”,引导陈之华入座。
然而。
陈之华身边超出预计的四五十人却显然影响了狙击计划的实行。
尤其是,警方固然预计过陈会戒备森严,却没料到一向圆滑如他,会把自己的戒备心如此摆上台面。从始至终,那些保镖一直将他和黄玉两人围得密不透风。便衣保险起见不宜靠近,只能先静观其变。
而陈之华更是冷静。
吃饭、赏景、听管弦乐一个不耽误。
甚至饶有兴致地在饭桌上和方进“叙旧”,说起当年航运业的风光。
只有迟雪愈发不安。
发现一行保镖里竟没有白骨的身影,又找了个机会,佯装无意地问起。
“哦——”陈之华却老神在在地微笑,“他不爱在人多的地方呆,也怕附近有些什么蚊子蚂蚁的,所以主动提出带人在附近给我望望风。我就让他去了。”
蚊子……蚂蚁?
迟雪心口狂跳。
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她因此一整顿饭都吃得心不在焉。
心想原本警方预定、最迟要在晚宴前实施抓捕,如今计划开始有超出原定规模的征兆——陈之华摆明了是要“武力压制”,他们也许不得不启用备用计划。
她必须想办法先稳住陈、或者让陈之华离开保护圈才行。
双方都是各怀鬼胎,这场“鸿门午宴”倒显得平静无比。
只在一览无余的平静之下。
却酝酿着即将汹涌而来的海浪。
用完午饭,陈之华突然主动提起:“晚上正式晚宴之前,就一直是在室外吗?”
按照他们家乡的风俗,午餐,一般都只是双方父母亲戚见面。
要一直到晚上,才有双方新人致辞、父母赠信物、订盟纳采的环节。
见席上气氛一时微妙起来,他又笑着补充:“我的意思是,有没有休息的地方?我老婆身体不好,不像你们年轻人,总不能一直在这边吹风。”
“当然有,”而叶南生稍作思索,当即接话,“华叔,要是累了,我带你们去休息。”
他指的是近在眼前的庄园别墅。
小五层楼,休息的房间当然更是数不胜数。
“小雪也过去吧?”
陈之华却又得寸进尺:“你妈妈很久没见你,这下你又要订婚,未来你在国内、离我们更远,她哪里舍得你?”
“……”
“我知道你还生爸爸的气,但,晚上仪式之前,你再跟爸爸妈妈单独坐下聊聊天、别的爸爸也不要求你了,这总可以吧?”
迟雪摇头,坚持:“这里也可以聊。”
“但你妈妈哪里吹得了一下午的风?”
“……”
“这样,你和南生送阿玉去休息,你们两母女、还有女婿一起聊,我不过去,这总可以吧?”
他的语气简直像极了一个退无可退的无奈老父亲。
又摆手,指挥着最靠近自己的七八个保镖:“你们去送太太她们上楼,该搬轮椅的地方,帮忙搬一下,她一个女孩子也没有力气。”
说巧不巧,被他点到的那几个保镖,恰好就是一群人里最为高壮、也保护他最为严密的那几个。
如果把这几个人引走的话……
而且,只是和手无缚鸡之力的黄玉一起行动。
再加上“绝对不会被视为目标”的叶南生。
迟雪心里一时间设想了无数种可能。
而这无数种可能的最后指向,都是“只赚不赔”。
于是。
很快,迟雪便推着轮椅离席,在叶南生和那几名保镖的陪同下,一齐走向不远处的别墅。
陈之华微笑不语。
只是自始至终目送着他们离去,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一楼。
……二楼。
他心里甚至默数着他们大概的位置。
而迟雪。
也是在上到二楼的同时,她身上披着外套,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她只得先将轮椅交给叶南生来推,自己低头看向手机:
是两条出自不同人、却几乎同时向她发送的消息。
方雅薇写的是:【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啊。你说了要保密的诶。】
而陈娜娜写:
【快走!!离开那里!!!】
但她已来不及回复任何人。
因下一秒,便眼见得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保镖突然发难,一把匕首抽出,毫不留情地捅下——
“呃……!”
他的目标不是别人。
叶南生不敢置信地回头,又低头。
看向穿胸而过的这一把匕首。
鲜血“滴滴答答”,逐渐从匕尖滴落,很快,在地上聚成一滩血泊。
鲜血染红了他雪白的西装。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迟雪手里的手机,骤然跌落在地。
第64章 飞鸟尽,良弓藏。
叶家不需要有第二个争产争爱的孩子。
这是当年,叶南生对叶西凛的嫉妒之源。
而同样道理。
方家将会迎来第二个孩子——这个孩子的生母——曾经已经因他而失去了一个孩子的年轻母亲,便也再不会允许他这个争产、争爱、争父和生杀予夺的兄长继续存在。
命运的轮回。
似乎总在无声中默默开启。
“……!”
叶南生在缓缓翻涌的剧痛中半跪在地。
迟雪扑上前来阻止,然而仍然慢了一步。
刀被无情拔出。
喷溅的血液洒了她满头满脸,雪白裙摆如朱砂泼墨,斑斑点点的血色浸润了薄纱。
她甚至连睫毛上都挂着血珠,却根本反应不过来哭。
只愣了半秒,随即毫不犹豫地撕开衣服试图为他包扎——然而没有用。
被心脏挤压的血液就如被扎破的水球,没了那根扎住气球口的“皮筋”,鲜血只有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
她拼命按压止血,几乎整个人都趴在他身上试图阻拦这些人继续的攻击,然而没有用,什么都没有用。
这一刀已经足够致命。
她是医生,很清楚心脏贯穿伤的致死率何其可怕,却无法以一人之力阻拦这里人高马大的保镖,只有拼命地呼喊,破了嗓子的声音近乎尖叫,企图能够惊动窗外宴会的人群——
“救人!!救人!快来人救人!!!”
“……叫救护车!!”
可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绝对不会被伤害的叶南生反而成为目标?
她的脑子一片空白,脸上手上衣服上全都是他的血,然而叶南生甚至已经没有力气说话。
那一刀快准且狠。
他在剧痛之下痛苦地仰高脖颈,青筋毕露,身下的血泊亦愈扩愈大。
只有迟雪。
迟雪仍然颤抖着紧握住他的手,说:“我会救你。”
“我会救你、我会救你……”
她伏在他耳边说:“叶南生,你撑住,你相信我我是医生——我会救你,一定……”
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终于紧握住他的手。
这次不是为了告别而告别,不是因他的“威逼利诱”。
他却清楚地知道……这已是最后。
尽管她的呼救何其凄厉。
却终究没有能够惊动任何人。
因就在那把刀插入叶南生后背的同时,楼下的“混战”已然开始。
狙击手分布在两侧楼顶。
几分钟前,所在位置右侧,白骨已然领人突破,一把□□抵住人后脑。
左侧见状举枪射击,右侧迅速还击,火力压制之下,不得不暂时退避。
而在此之前。
所有人都以为陈之华对这个合同势在必得,因此,在自保的前提下,这个多年牢狱生涯中从未有过任何冲撞记录、甚至在狱警口中都称得上“乖巧不惹事”的犯人,不会率先采取强攻手段。
然而,此时此刻。
他却已用自己的行动向所有人证明:一个疯子,是从来不会按照常理出牌的。
尤其是被踩到底线的疯子。
他已经受够了叶南生的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也厌倦了迟雪一次又一次不省心的逃跑,如果——陈之华想,如果唯有一次干脆的“恐吓”,可以吓得他的掌中雀自折翅膀,那么,他将不吝给予她那样的机会。
更何况,没了叶南生,还有方家,还有方进女人肚子里的孩子;
而叶家从此就只剩下一个解凛……自己有迟雪在手,还怕解凛不让步?
他从来是最了解那些警察的。
行正义之事者,总会在关键处棋差一着。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心不够狠,不够深,难以窥尽人性至恶之处——毕竟,一心想要保护,就难免束手束脚,而只有一心想要破坏的人,永远可以肆无忌惮,不顾后路。
陈之华是以倏然笑了。
任周遭兵戈相向。
便衣与他带来的打手反复拉锯、战成一团。
他却只从容地带着最后几个始终围在他身旁保护的心腹,喝完最后一盅茶,向同桌大惊失色的方、叶两家亲戚,尤其是方进颔首告别,之后站起身来。
须知做人做事,总讲究一个兵贵神速。
他想。
既然目的已经达成,趁着警方驰援尚未赶来,自己也必须尽快——
“砰……!”
“呃!!”
近在咫尺的枪击声却突然响起。
靠近他身边的一名打手,顿时在吃痛中捂住肩膀跪倒。
紧接着、是另一个掩护他伏地的,被击中右腿。
……是警察!
陈之华瞬间意识过来危险,亦毫不犹豫地拽过仅剩的两人围在自己身边,同时警觉地左右环顾。
只有警察。
哪怕在这种时候,仍然会坚持着他们愚蠢的原则:在敌人没有主动鸣枪威胁民众生命的前提下,作为警察,他们绝对不会先开枪打头。
可惜装填弹药的空隙只有数秒,来不及给他更多思考时间。
几乎瞬间,又一名打手捂住手臂半跪在地。
“华叔——快逃——!!”
而与此同时,白骨的怒喊声亦从头顶传来。
他仰头看,才发现不知何时狙击点的形势已经逆转:很显然,出了一些意外,冰冷的狙击枪头对准了他,瞄准镜在阳光下反射着寒光。
白骨鼻青脸肿,已然被薯片仔反剪双手压在天台栏杆上,仍然高叫着。
话落,薯片仔毫不留情又是一拳,终于将他打得失了叫喊的力气。
同时,就在两人身边不足一米处。
解凛架枪瞄准。
下一秒,陈之华最后的“掩护沙袋”也被击倒。
他彻底暴露在空阔的视野之中。
而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
刺耳的警笛声也随之由远及近。
想来是不足两公里外的援护部队终于赶到,场上的局势是可以想见的即将逆转。
陈之华心头一凛。
却仍然勉强定下神来,不闪不避、又近乎挑衅地看向楼顶——
“呃……!”
当然。
挑衅的代价即是右肩中弹。
皮肉翻开,鲜血四溅。
尽管他竭力忍痛,仍然无法遏制的冷汗直冒,如周遭人一般抖颤着腿半跪下去。
楼顶的解凛却仍然没有停下装填弹药的动作。
下一枪,他瞄准了——
“……头儿,停下!!你要干什么!”
只有一旁的薯片仔觉出不对。
瞬间暴起,又拼尽全力压住他手。
“头儿!冷静点!冷静点!”
薯片仔吼道:“我们是警察!!”
“是你从前教我的,你说只有法律可以审判人,你说过,我们警察只是执行人,如果连我们都不守法,就坏了规则坏了程序……是你教我的!!头儿!是你教我的!”
“松手。”
“……你不能这么做!你会坐牢的!!”
【虽然我现在只是你的三分之一,不过,总有一天我大概能赶上你吧。】
【我也想成为你这么厉害的人,头儿!】
这是他们“师徒”之间,谁也不愿意让步的最后对峙。
薯片仔背后是公法。
解凛背后却是道义。
于是,四只手压在一支枪上,下一颗子弹却迟迟不发——
“停下!头儿!”
只有薯片仔两眼通红:“你不可以这么做!”
如果是从前的解凛。
他当然可以轻易地拽开面前涕泗横流的少年。
但可惜他已早不是从前那个他——他的左手,如今甚至无法用力,因情绪激动而不住发抖。他更无法挣脱和攻击一个自己亲手教出来的少年。
于是,只能眼睁睁看着陈之华再度爬起身来,听警笛声四面合围,下来的数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一转场上颓势。
却根本来不及庆幸或松一口气。
忽有玻璃破碎声自不远处传来。
紧接着,是“砰”的一声,重物落地。
解凛下意识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两眼却逐渐不可置信地瞪大。
咬紧的牙关,无法自持地打颤。
几个小时前,还是一身雪白西装、温文尔雅的青年,如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血人”。
他被人从三楼击碎玻璃抛落楼,胸口的血流尽。
他睁着眼,望向天空,身体在濒死的痛苦中微微抽搐,直至两眼失神,仍然没有闭上眼睛,只是徒然地望着那片蔚蓝的天空——
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越是想要握紧的东西,越如指间沙流逝,不可挽回。
“叶南生!!”
幸而,在他生命的最后,听到的仍然是那个女孩的声音。
在用他的死亡破开的寂静里,她的呼救终于能够传给所有人。
但是一切都已太迟了。
迟雪趴在窗户上,整个人几乎都快探出窗外,凄厉地喊着他的名字,却被身后的男人一次次地拽回去、拽到所谓安全的地方。那声名字却似惊醒了太多人的晃神,叶贞如尖叫起来,方进的脸在一瞬间血色尽失。
这对一生争吵不休的夫妻,面和心不和的怨侣。
只有在这一刻,却互相搀扶着,几乎慌不择路地跑向别墅的方向。
那一刻。
一个母亲的哀嚎响彻天空。
“南生!!南生!!!”
叶贞如捧着儿子的脸,只是不断用自己的脸颊、去碰他满是鲜血却还温热的脸颊,似乎是在用这种方式确认他还活着。
她不断地、像一个孩子似的碰他,说:“不要怕,不要怕,儿子,妈妈在这里,妈妈给你找医生,妈妈找最好的医生治好你。”
“妈妈再也不让你做不喜欢的事,妈妈什么都听你的……”
“妈妈不和爸爸吵架了好不好?我们什么都不争了,妈妈陪你,妈妈什么都支持你,你不要丢下妈妈一个人,你不要……”
你不要丢下妈妈一个人啊。
从最初的安慰到后来的语无伦次,到最后的崩溃。
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抱着儿子无意义而囫囵地嚎啕。
而方进自始至终跪在她身边。
良久,老泪纵横,几不能语。
只伸出手,轻轻合上了儿子至死未瞑的双眼。
“都不要动——!!”
而陈之华的声音亦骤然在身后响起。
庭院之中。
随着他高举起左手的动作,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他掌心那只黑色的小小遥控装置。
别墅一层的大门随即打开。
黄玉被推出来,迟雪被拖出来。
黄玉轮椅上的毛毯不知何时被掀开。脖子上的围巾也被摘下。
于是,绑在她脖子上、两条大腿上的三处微型炸弹,也暴露在所有人眼底。
“放我们走——”
而陈之华厉声道。
紧捂住右肩汩汩流血的伤口,他的声音竟依旧带着得意、乃至于中气十足。随即看向逐渐逼近自己的方警督与季一恬等一众人。
“哪怕你们打死我也没用,这个遥控,不仅我身上有一个,还有那边的保镖里,有一个人、身上也有一个。一旦我死,他马上引爆炸弹……不要小看那些炸弹的威力,只要引爆,我敢担保,这里所有的人——包括迟雪,全都要死!”
语毕。
他忽又抬头,看向楼顶那对准自己、冰冷的狙击枪头。
却只冷笑一声,又一字一顿地扬声道:“现在、马上!放我们一家人走!”
第65章 最后的程程相送。
陈之华是拖着迟雪上车的。
那一刻,他甚至顾不上身后颤抖惊惶的妻子,只任由最后跟随的两名保镖将她从轮椅上架起、扔进前座的副驾驶位。
随即,自己也半拖半拽着不断挣扎的迟雪坐进后座——如此,整辆车便算“客满”。
毕竟他原本也不打算带走那么多人。
除了一名携带炸/弹遥控器的保镖和另一人用于混淆视听和开车驾驶,其他的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只是弃子。
反正以他的身份,未来还有大把的人可以为他所用。
唯一可惜的,大概只有白骨的忠心耿耿。但失败被擒,那个状态也只是拖累,他也只能对这孩子的惨叫充耳不闻了。
更别提他的右肩本来也已血流如注。
一上车,与他同坐在后座的保镖便又忙不迭找出车上早备好的医疗箱,为他消毒包扎。
他额头上密密麻麻全是冷汗,心里却被胜利的满足感充盈到极致,看着趴在身旁了无生气的迟雪,甚至快意地笑开,又伸出未受伤的左手去轻轻抚摸她的头发。
“小雪。”
他说,语气温和:“所以我才说,你不要做那些让我不开心的事,对不对?结果你也看到了,我不能让你付出什么代价,但一定会有人付出代价。”
迟雪整个人伏在座位上,头发披散着,全程毫无反应。
只有在最后“代价”二字落地的瞬间。
她的胸腔却突然剧烈地起伏,右手紧攥住前襟,她随即通红着眼抬起头来,几乎咬牙切齿地、愤怒地狠瞪着他。
“为什么?”
她说:“叶南生……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没有为什么。”
而陈之华只是一脸轻松地摊手——丝毫没有刚刚犯下大罪的慌张或愧疚感,他甚至忍痛微笑:“只是我找到了比他更好用的棋子,所以,他这个拦路石,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反正,你本身也并不想嫁给他,不是吗?”
“……”
“爸爸太了解你了,小雪,”陈之华说,“所以,又怎么可能让你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与其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不如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一辈子都……”
话音未落。
“华叔!”
负责开车的保镖却忽然开口,语带惊慌:“后面!有人追上来了!”
陈之华闻言,遂扭头看向汽车后视镜:
三辆车而已。
比想象中的架势要小多了。
他因此并不算慌乱,只冷静地吩咐手下尽可能甩脱他们、实在不行就往大路开。
“他们不敢开枪,不用慌。继续开。”
他甚至根本不害怕大路的拥堵和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
毕竟,也只有在大路上。
警方才会越发忌惮炸/弹的威力,害怕事故威胁普通民众的生命安全。
而这种蝼蚁的生命安全却自不在陈之华的考虑范围之内。
司机闻言勉强定下心神。
也尽可能加速、试图甩脱后面穷追不舍的警察。
一路驶至郊区人工河附近。
陈之华观察四周,当即指示司机趁着车辆不多、一鼓作气横穿大桥,之后左拐驶入国道。
“只要到了国道,上面车来车往,他们不敢轻易行动。”
陈之华一边盯着后视镜。
语气却不知为何紧张起来,低声催促道:“快!”
……快?
车后紧跟的三辆车呈现出的合围趋势已然被打断。
只一辆车一踩油门到底,仍然紧跟,甚至隐隐有超越他们这辆车的趋势,迟雪突然像是感受到什么,也抬头去看右侧的后视镜。而后陡然瞪大了眼。
便就这样,目睹了解凛从车窗爬出,翻上车顶的全过程:
在如此高速行驶的同时。
他的大半个身子却完全探出窗外,只凭借两只手调整重心,之后一鼓作气爬上车顶部,两手紧抓车顶保险杆,因过分用力而青筋毕露。
“快!!”
陈之华当即吼道。
然而就在这时,一直蜷缩在副驾驶座不言不语的黄玉却突然“发难”,不顾羸弱的身体扑上方向盘,司机顿时大乱阵脚,方向盘打滑,只得以一个“S”型、如蛇行的轨迹左拐右绕。
而也就是这么耽误的十几秒。
后头的车已然逼近。
两辆车时前时后,“并驾齐驱”。
车顶上的解凛观察着轨迹,瞄准时机,慢慢松开保险杆。
下一秒,起跑状态下猛地飞扑——!
“砰!!”
迟雪看向突然传来巨响的车顶。
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却来不及因为解凛“安全着陆”而落低。
因陈之华一手扯开黄玉,紧接着的下一句话便是:“把他甩下去!”
绝不能让这只老鼠……这只老鼠!
在自己距离自由一步之遥的时候来当拦路石!
然而他的话却仍是慢了一步。
心有余悸的司机还没来得及调整状态,解凛已用相对稳定的右手扒住车顶,随即,在大致确认驾驶座位置后——只一只手支撑重量,他整个人几乎悬吊在靠近驾驶座的车窗一侧,随即屈膝、猛地一踹——
司机下意识以两手侧挡、以避开四碎飞溅的玻璃。
下一秒,便被借着惯性而来的解凛一把踹开,倒向黄玉的副驾驶座一侧。
解凛的上半身却还在窗外。
稍有不慎便有被“削顶”的风险。
整辆车没了司机的把控,顿时以一个漂移打滑的不可逆姿态滑向桥柱!
疯子!
不要命的疯子!
饶是见惯大风大浪如陈之华,此刻也被解凛这种不要命的举动吓得面无人色。
幸而司机还有一丝意识,用尽最后力气,猛地拉动手刹,脚下猛踩刹车——!
终于。
在被三辆警车合围的同时,车得以在桥柱前堪堪停下。
众人皆是惊魂未定,只有地面留下那近乎骇人的漫长刹车印,见证了半分钟前的惊险一刻。
黄玉甚至猛地推开车门,就这样干呕起来。
而陈之华亦被这干呕声惊醒——意识到不能在这么狭小的车厢中和人“对垒”,当即趁着解凛尚未完全钻入车中,一把打开迟雪那侧的车门,将她推下车的同时,自己也跟着跳下车去。
“别动!别动!”
他厉声大喊道。
说话间,一手拉起黄玉,一手拖着迟雪的头发。
拉着黄玉的那只手里,还虚握着那只遥控装置。
此时,车里只剩下解凛和失去意识的司机。
当然,还有另一个被吓到全程不敢有任何动作、现在才反应过来屁滚尿流下车,又跟到陈之华身后的保镖。那保镖随即帮忙老大钳制住“不安分”的迟雪。
三辆警车上陆续下来不少荷枪实弹的警察,大波浪和薯片仔也在其中。
解凛却亦顾不上处理身上沾满的玻璃碎。
任由两手臂上被擦伤的伤口汩汩流血,他又跌撞下车,强自压抑着愤怒,直视着已是穷途末路的陈之华。
陈之华却不看他。
只低头看一眼“妻女”。
又看一眼近在咫尺、只剩一点点距离的国道。
脑子飞快在转,无数个主意却先后被否决。
他只仍然虚握住那被他握得汗涔涔的遥控装置,手指轻轻拨开那按钮上为了避免误触而设计的保护罩——只要再轻轻一按。
他想。
只要轻轻一按,大家全部玩完,这就是他最后的筹码。
而且……而且人性……
对,人性都是怕死的。
他们这些人一定不敢轻易动手,毕竟这里还有迟雪,还有黄玉,警察是不会牺牲无辜的……他还可以利用这些人的心理,一定还有办法。
“放下人质。”
果然。
“只要你放下人质,我们还有谈判的余地,陈之华,不要顽抗!”
果然!
面对着警方的喊话。
他却忽然笑起来。
在所有人或不解或冷厉的目光下,他畅快淋漓地笑出声来。
又低声喃喃道:“你们警察应该要保护人的,要有底线,要有原则,你们不能越过这条线,你们永远输给我,什么伟大、什么正义——”
【解军,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最大的败笔是什么?】
【一个警察!你一个警察,竟然相信我这种败类,你把我当兄弟,当朋友?哈哈……!滑天下之大稽!】
【我让你死也死得甘心吧……对,你猜得没错,从始至终我都是两头骗!未来你上天堂,我下地狱,我不怕你来寻我的仇!】
【我不仅不怕你,还会让人拔了你的舌头,不让你给阎王告状;砍了你的手脚,让你死了也爬不回家——!解军!你这是什么眼神!!你不怕我挖了你的眼睛!】
他忽然如噩梦惊醒般,又猛地瞪向眼前面无表情看向自己的解凛。
解军。
对……是解军。
他的手臂莫名发抖。
却还强自安慰着自己:不用怕,不用慌。解军都输,他的儿子怎么可能玩得过……他玩不过的!
“我……”
他是以只有一瞬而过的晃神。
很快,又竭力调整着自己的表情,甚至和解凛“有商有量”起来:“好吧,我知道,解凛,你也不想迟雪死,对不对?你不想出现伤亡吧,我知道,所以,你放我们走,我答应你,我这次会好好照顾她,她是我的亲女儿,只要她别再惹我生气——”
但这一次。
回答他的却不是警方,不是解凛,而是一直龟缩在他身旁,少言寡语的黄玉。
她说:“她不是你的女儿。”
“……”
“她不是你的女儿,”黄玉低声重复,“她从来都不是,她也不像你——她很像她父亲,一点也不像你。”
陈之华顿时脸色一变。
想也不想便掐住黄玉的脖子。
他掌下,即是捆在她喉口冰冷的微型炸弹。
另一只虚握遥控装置的手却无法控制地微微颤抖。
“阿玉,阿玉。”
他的语气仍然极力温柔:“我知道你很害怕,所以说错话,我再给你说一遍,我再……”
“再说一万遍也是一样。她不是你的女儿。”
但黄玉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原本麻木的表情上,逐渐地,随着那些藏匿已久的话说出口,却竟逼出几分快意的笑容来。
“她是解军的女儿!”她说,“而你的儿子,你的儿子早就死了!被你害死的,被你的手下三枪打死,你还把他的骨灰倒进了雁江——也是你让人倒下去的,是你!陈之华,从始至终都是你,自作聪明也是你!”
“……”
自……作聪明?
自诩聪明一世的陈之华,突然愣在原地。
而迟雪陡然抬头。
旁观着这场终于被揭露的闹剧,所有的迷乱的身份终于归位。
她的肩膀还被人狠狠压着,然而她仍然努力抬起头,任染血的裙摆在地上蜿蜒出一地血痕,她要用自己的眼睛,代替这一路上的无辜牺牲者、睁大眼睛看清楚陈之华的结局。
“我……自作聪明?”
但陈之华竟只是愣了几秒。
随即又笑出声来:“自作聪明的到底是谁!是你……是你!我不相信!”
他的笑里有泪。
“你以为这样就能骗到我吗?你以为我会被你骗住吗?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想要用这种办法让我放弃女儿是不是,但我告诉你,我绝对不会放弃她——绝对不会,我们一家人是注定要永远在一起的,我们的家不会散,永远不会——”
“还有你们这些警察——!”
他突然又指向解凛。
通红的眼圈染尽最后的疯狂。
“你们是不是等着看我的笑话?你们以为杀了我……以为你们杀了我,抓了我,就会变好吗?不会的!我告诉你们,我已经是那些人里的好人了!至少我从来不会随便杀人,我都是有目的的——我只想做生意而已!我是个生意人!”
“你们这些蠢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坏的根本就不是我,是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太不公平、这个世界太丑恶!如果不是整个社会在逼我,我怎么会走到这条路上?只要这个世界还是这样的,没有改变,就还会有人恨,有人贪,有人醉生梦死逃避现实——未来还会有数不尽的我,你们杀得完吗?你们抓得完吗?我告诉你们,不要得意太久——”
多年前。
他曾对一个人说过几乎一模一样的话。
那个人却宁肯死都不愿和他“同流合污”。
那个人却直死都冷冷地看着他,如一种无声却沉默的诅咒。
一如眼前同样眼神冰冷的解凛。
他沉默良久,看向眼前这个山穷水尽疯疯癫癫——却终究也狠不下心“粉身碎骨”的男人胡乱叫嚣。
末了,只平静地回以一句:“因为抓不完,所以就不抓了吗?”
因为杀不死,所以就退缩吗?
因为会受伤,所以就放弃吗?
世上难事无穷尽。
但从他进入警队的第一天起,他的老师、兄弟姐妹、无数同僚,就在身体力行地告诉他:的确有无数徒劳无功的事在前方等着你。
这样的事,明知道无穷无尽,杀之不尽,却仍然要无数根火柴付出无数的牺牲,这点烛火必须要有人点燃,有人传承下去。
因为有的人活一生,是为了成全自己。
但有的人,活一生,是为了成全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社会。这个时代。
人活着。
除了苟延残喘的延续生命。
还有很多,比脆弱而短暂的生命更珍贵的东西。
“只要少一个像你这样的毒/贩,在这个国家,就有许许多多个家庭,也许能够得到来之不易的安宁。”
他说:“你说你因为贫穷,因为社会把你逼成这样,所以你不得不走上这条路,可是你有没有想过,陈之华,那些因为一口毒品家破人亡的人,他们从来没有惹过你,没有伤害过你,他们甚至和你是一样的人;”
“你说有需求所以才有了你这样的人,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打开这个口子,需求又怎样?他们的回头路是被你们这些毒/贩给切断的!你只不过是给自己的堕落找一个借口,却要无数的家庭来为你的恬不知耻付出代价!”
【不要再给自己找借口了!】
【如果只是真的穷怕了,你明明还有别的路可以改变生活,哪怕是卖苦力呢?或者和我一样吃公粮上警校呢?是你!你亲手选了这条最可怕、最没有回头路的路,是你踩着别人往上爬,没有人逼你!陈之华!】
昔日种种,言犹在耳。
陈之华有一刹的分神。
似乎面前站的不是解凛,而是时隔多年、回来找他讨债的“故人”。
以至于,竟突然脚步不稳,拽着黄玉连连后退,一手紧搂着人,一手虚握着按钮,时时刻刻摆出一副即将按下去的戒备状态。
一旁的保镖见状,连忙拉着迟雪也往后退。
另一只手同时在胸侧的西装内袋不断摸索——
摸索。
然而,很快,他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那个备用的遥控装置呢?
明明放在……放在……
他满头是汗。
突然又想起不久前,自己亲手将那个叶家少爷抛下楼时的一幕。
想到那只手最后挣扎着揪住自己的前襟。
一扯、一带——
他险些被带得半身都探出窗去。
那只备用的遥控装置也许就是在那一刻跌落,惊魂未定的他却没有察觉。
也因此。
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出了大纰漏的他,脸上、背上顿时连绵不绝地冒出汗意。
却殊不知解凛一直在观察着他。
也因此,在发觉他分神的瞬间。
毫不犹豫,解凛突然飞扑而出,一记肘击,顿时将他打得头晕眼花。
还没来得及反应,“人质”已被夺走,耳边立刻传来陈之华气急败坏的怒吼:“废物!废物、都是废物!”
他已弹尽粮绝。
他已不得不“宁为玉碎”。
然而,临到关头,他竟突然胆怯起来。
满是汗意的手几乎握不住那个遥控装置,他看着旁边满脸恨意的妻子,看着惊魂未定伏在解凛怀中、一身是血的迟雪。
绝……
绝不苟活。
不回到暗无天日的监狱里去……吗?
但是。
已经到了这个份上……
或许,回监狱,他还能用名单和别的“鱼饵”吊起另一只大鱼,他还有翻盘的机会,何况女儿没了,这样死了也没有价值,不如等待另一次机会,自己一定可以再赢一次,一定可以……
他在满头大汗中反复思索着自己仅剩的生机。
终于。
他吞了口口水,在三辆警车和四面的枪口包围下,忽然渐渐举起双手。
“我……投降。我投降。”
陈之华说。
“我投降,你们把我抓回牢里去吧,我还有很多可以招供的东西,我可以告诉你们,那些和我合作买货的人有谁,告诉你们国内还有——”
还有。
他的话音未落。
旁边的黄玉却突然伸出手。
在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想象到的可能性中,这个女人,她毫不费力地按下了那个露出的装置按钮。
轻轻的。
“啪嗒”一声。
她脖子上、大腿上的炸/弹装置瞬间“滴”的一声、有所反应。
紧接着小小的数字显示屏开始显示倒数数字。
10。
陈之华的脸色瞬间苍白,却用力推也推不开忽然如水蛇一般缠绕上来的黄玉。
“阿正——!!”
他只能几乎撕心裂肺地喊着那个保镖的名字。
“把备用的遥控器拿出来!按停止,按停止!”
9。
8。
然而阿正到哪里来变一个新的遥控器给他?
阿正只顾着手脚并用尽可能地逃开更远——
没有人知道这个炸弹的具体威力。
但所有人的下意识反应都是远离。
顾不上开车,在场的所有警员立刻四散撤退,迟雪也被反应迅速的解凛一把抱起,她却仍怔愣着,不敢置信地看向黄玉——死也不松手,紧紧抱着陈之华的黄玉。
“妈!!!!”
徒然地伸出手去。
但她的手再也不可能碰到眼含泪光的母亲了。
一生从未能够做过自己,永远随波逐流被迫接受着自己命运的黄玉,只是微笑着,流着泪目送着她映在自己眼底、最后的身影。
“跑!!小雪!!快跑!!”
而后,也最后的,声嘶力竭地喊道。
妈妈没有能够陪伴你,从学会走路,到学会奔跑。
但是这一刻。
妈妈终于可以用一个母亲的名义,最后保护着你,送你这一程了——
【解sir。】
【你怎么又叫我sir——说了在这里叫我阿钧就好了。】
【但我喜欢这么叫你啊。】
她说:【你不知道,以前,我在我们镇上也是最漂亮的姑娘,别人都说,我一看学习就很好,如果我还接着念书的话,说不定这时候也是个大学生,和那些姑娘……喏,和那些一样,也穿得漂漂亮亮,在学校里有一大把追我的男生呢。】
“跑啊——!”
【黄玉,听我说,拿着,这是车票、钱还有身份证,你不用再做线人了,之华他很有可能已经变节,再留下去你很危险……你带着你的孩子赶紧跑,之后找个戒/毒所,一定要把毒/品彻底戒掉,知不知道?一定要……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解sir。】
【嗯?】
【我是说如果——我说如果。】
【什么如果不如果的?】
也是。
人生不会有如果。
所以,那一年的黄玉,其实从来没有得到过机会,说出那句命运的如果。
【如果是我早点遇见你,你会不会喜欢我?】
但是,倘使生命还会有另一种可能的话。
三十年后,已衰残成一把枯骨的黄玉,在这一刻,在快意的笑容里,却几乎“恶毒”地附在陈之华耳边,轻声细语,如昔日的少女吴侬软语:“不是想要团聚吗?一家团聚?”
5。
4。
“之华,我们一家三口,去地狱里团聚吧。”
没有人知道已经久病多时的黄玉究竟哪里来的力气。
但的的确确。
所有人目睹。
在最后一刻——她以一种几乎扭曲、却无所顾的姿态,带着陈之华,两个人紧抱着,跌进桥下湍急的人工河中。
震耳欲聋的炸/弹声混着血肉四溅。
河水一度染成血腥的红。
然而河水仍然在流,不断冲刷、不断流走……
无法洗清的恩怨情仇,数十年的纠葛爱恨。
就这样,在这一声余韵久久不散的轰鸣里。
坠入河中,涌入海。
而或许某一日,这河水亦会流向雁江,流过雁江桥下。
在那里,孤独蹲在江边,满面麻点的男孩,会与他迟到的母亲和解。
“……”
解凛将迟雪护在怀里,紧捂住她的耳朵。
但怎样去捂,亦终究捂不住她的热泪滂沱。
她只紧紧揪住他的衣襟。
在那一刻——一切结束,又或是重新开始的那一刻。
却终于忍不住,她回抱着他,像个孩子似的嚎啕大哭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