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只只回到家里以后,就美美的吃饭了,在她的畅想里边,顾择有了饭吃,应该不会挨饿了。
吃完饭以后,她还下去看了一下,他养父母似乎已经回来了,他已经回来了,她也就放心了,开开心心的回家去了。
但是她并不知道,自己送的东西,早就已经进了流浪猫流浪狗的肚子里边了。
而云岐,等养父母回来以后,一头栽进了自己的房间里边,养父母让他自己做饭,他都不带搭理的。
开什么玩笑,他早就吃饱了,压根不可能做饭。
再说了,家里只有青菜跟鸡蛋,做个毛线菜啊。
但是上辈子他就是这样过的,养父母有了孩子以后,压根不搭理他的,每天不把他饿死,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功德一件了。
确认顾择已经回家了以后,宋只只也回家了,洗洗就准备睡了。
但是睡觉之前,她把自己之前私藏的零食从桌子底下的箱子里边拿出来,然后放到自己的书包里。
顾择连饭都没有得吃,一定非常的惨,估计早上的时候,连早饭都没有得吃,所以,她多拿一点零食,到时候分给他。
等零食放好了,确认自己的作业都做完了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这才爬上床去睡觉了。
前一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导致第二天早上起来都时候昏昏沉沉的,因为她起晚了,所以妈妈一直在外面催她,她只能急急忙忙的起来,然后扎好头发,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不怎么美味的早餐,然后就跟着爸爸一起出门了。
下楼的时候,她没有看到顾择,于是就急匆匆的跟着爸爸一起下楼,然后坐上电动车去学校了。
上午两节课,她又开启了今天的跑腿生活,但是并没有之前那么幸运,今天很少小费,几个人的加起来,也只有十块而已,她也无所谓,帮他们买完零食以后,扭扭头就去忙自己的去了。
大课间的时候,她终于见到了小男孩。
小男孩今天穿这一套牛仔的衣服,漂亮的面孔立在满是有钱的富哥富姐的人群里边,都显得有点扎眼。
看他一个人走在校园里,孤零零的样子,她觉得有点可怜,心想,她养父母对他那么坏,他一定没有吃早餐吧,于是跑过去,然后把手里的小面包给了她。
给完以后,也不知道说什么,于是挥挥手,又跑了。
云岐:……
他看了一眼手中的面包,好像是学校里边没有的牌子吧?而且外包装印的一点都不清晰,这样的东西,在上辈子用尽好东西的他来说,就是垃圾。
这小孩把一个垃圾丢给他,在想什么呢?
想不明白,他把手中的面包一扬,丢进垃圾桶里边,然后,就往教室的方向去了。
路过足球场的时候,足球场有一群学生正在里边踢足球,绿茵茵的球场里边一群穿着运动服的少年们,正在意气风发的踢着足球,周围围观着不少人群,有男有女,不时的发出喝彩的声音。
他表情带着冷淡扫了一眼,看到里边跑来跑去的身影,眉头一挑。
哦豁,都是他上辈子的仇人。
他在从小被压迫长大,被不少的人欺负过,后来到商场以后,又跟不少人作对,处处树敌,而林笙跟傅司影他们几个,跟他都是对手的关系。
当然,他们之间,也不算多好,为了一个女人,上演各种兄弟阎墙的戏码,那剧情,比电视里边演的还要精彩几分。
但是虽然这样,可他们之间,还是有一点情谊在的,内斗可以,但是兄弟被欺负了,还是要一致对外,所以,云岐上辈子可没少被他们整。不过,他也没少整他们。
但是眼下这里不是商场,他也不是什么都有的云岐,所以,看到他们,他就跟没看到一样。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被踢飞的足球从篮网里边飞出去,并且以非常快的速度往他头上飞去,眼看着就要砸到云岐的头了,他身形一转,飞快避开,然后,用非常快且有力的力道,控制住了球,并且,一脚踢上去,然后,球在空中旋转,飞舞,撞过刚刚那个把球踢出去的男生的脸,直直的进来白色的足球门里边。
这一脚,太漂亮了!
林笙现在正在组建一支足球队,要跟市里各大小学比赛,手里非常缺足球方面的人才,但是自己手里的这一堆,一个个进来的时候吹的天花乱坠,真的开始踢的时候,就跟废柴一样,要是出去比赛,多么丢自己的面子啊。
这好不容易发现学校里边有一个足球方面的天才,他当然不可能放过,当即眼睛晶亮,仿佛狗看到骨头一样,吩咐自己跑腿小弟:“去,三十分钟内,我要那个人所有的信息。”
“好嘞。”
看到老大有活让自己干,跑腿小弟忙不迭的冲过去。
半个小时以后,跑腿小弟累的跟狗一样跑回来,跟林笙报告说道:“那是二年级六班的顾择,是家里条件很穷的穷学生,住在老城区那边的兰花巷12栋五楼203号,他是用了他小姨给的名额进来的……”
还没有说完,林笙已经带着人,气势汹汹的去了云岐的班级。
那个被砸了脸的男生一看到大家都走了,捂住自己火辣辣的脸,有点懵逼。
不是,我说了半个小时我被那个臭小子砸了脸,你们是没听见是不是?
只能自己一个人非常郁闷的去了医务室。
林笙到的时候,云岐正在教室里边琢磨着如何搞钱。
他要是重生回到中学时代还好,偏偏,回到了小学,于是,限制就多了,比如,他一个小学生要是跑到网吧搞代码,那得招来多么引人注目的目光啊,而他现在,自己压根没有属于自己的电脑。
就在他看着窗外的落叶发呆的时候,林笙带着一堆人来了。
他们进来的时候,还引起了一阵轰动。
云岐听到动静,余光一扫,就瞧见了外面的人。
见到林笙他们带着人来,他第一反应就是来找他干架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打就打吧,反正,上辈子的时候,他跟他们也没少掐的死去活来,至于理由,压根没有理由,纯属看不顺眼。
他上辈子后面特地练过身后,几个小孩子而已,不够他玩十分钟的。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当自己撸起袖子准备开打的时候,林笙突然扑过来,用一种看着亲兄弟一样的眼神看着他:“兄弟,踢足球不?我们足球队赢了可以有奖金。”
云岐:……
用了十分钟打量眼前的小男孩,确认他是来找他踢足球而不是来挑事情的,云岐终于放下了自己打架的心思,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不去。”
“踢赢一次就可以有一千块奖金。”
跟死对头一起合作踢足球,他有毛病吧?再说了,一千块也不多,糊弄傻子呢。
“那那那,我再给你加一千块。”
“不去。”
林笙看到眼前容貌好看但是穿着实在简陋的小男孩,也是有点懵逼了,不是,怎么给钱他一点都不心动呢。
“那那那,再加一千。”说到这里,林笙挠挠头,又补充一次:“每次都出场费,两千。”
云岐本来想要拒绝的,但是看着眼前小男孩求贤若渴的心思,加上天真的仿佛傻白甜的样子,他突然一下子转了心思。
既然现在他要搞钱,那么,宰死对头,也是不错的办法,毕竟他们人傻钱多,手指头漏的一点儿,已经够别人吃很长一段时间了。再说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可以一边赚他们的钱,一边找他们的软肋,好为以后的作对积累经验。
他眯了眯狭长的眼睛,说了一声:“好。
又道:“但是出场费,我要五千。”
五千一次?
零花钱非常富足的林笙一看到少年答应了,当即乐呵呵的说道:“好啊好。”
反正,有的足球比赛赚的少,但是打的多了,他们球队的知名度上去了,也会赚越来越多。
于是,他们就这样形成了美好的金钱上面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