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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比赢更重要的事

作者:爱吃糖的山楂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方野对众人说道,“节奏可以借鉴一下【稻香】那种感觉,轻松,有画面,让人一听就心情好。”


    宋千瓷立刻领悟,“懂了,鼓点不能太重。”


    她说着,手腕轻巧地一动,在军鼓和踩镲上打出一段轻快而富有弹性的节奏。


    没有沉重的底鼓,只有灵动的沙沙声和清脆的敲击,非常贴合方野刚才的吉他旋律。


    “对,就是这样!”李洋兴奋地拍了拍贝斯,“这感觉对了。”


    方野看向唐天翔,“歌词里橘子汽水可以多一点轻松美好的回忆。”


    “比如...”


    方野低声哼唱,“冰镇橘子汽水,是你我心照不宣的暗号”


    随后他将原曲中比较直白的“想牵你的手”也改了一下。


    “橘子汽水,冰镇了整个夏天,你递来的瓶沿,碰触我指尖”。


    唐天翔一下子就有了画面感。


    方野继续说道,“副歌部分也可以再改一改。”


    他在琴弦上加重了一点力道,弹出一段朗朗上口的旋律。


    不像原版那样平铺直叙,而是在几个关键音上做了巧妙的跳跃和回转。


    “核心句保留,但旋律线条要更鲜明。”


    “橘子汽水,冰镇了整个夏天”


    “你笑的那一刻,就是永远!”


    唐天翔张大了嘴巴,愣了几秒,随即脸上爆发出巨大的惊喜,抓起笔就在谱子上疯狂修改。


    “我明白了!画面感,含蓄,还有这个调调,太绝了!”


    李洋已经抱着贝斯,忍不住跟着方野哼唱的旋律即兴弹奏起来,身体随着轻快的节奏摇摆。


    “对对对,就是这个味儿。太牛了!野哥。”


    夏芷晴也抿嘴笑起来,手指在电子琴上试着弹出方野刚刚演示的和弦进行,加入了一些清脆如风铃般的音色点缀,让氛围感更强。


    于秀秀激动地拉住沈繁星的胳膊,小声说,“繁星你听,改完之后好好听啊!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沈繁星比较害羞,脸上也微微泛红,看着在人群中专注演示的方野,轻轻点了点头,“嗯,更好听了。”


    宋千瓷没有加入欢呼,她看着方野,眼神发亮,嘴角噙着一丝心照不宣的笑意。


    她手中的鼓棒灵活地转动着,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将这套全新的编配完整地敲击出来。


    所有人都知道,经过方野这番“点石成金”,这首【橘子和汽水的约定】已经脱胎换骨。


    不再只是一首简单的情歌,而是一幅带着汽水清甜、阳光和年少心跳的夏日诗篇。


    作为原创的唐天翔最能感受到这首歌的变化。


    他之前的歌词太直白了,旋律没有回转。


    真正打动人的正是青春的那份含蓄美好。


    他相信凭借这首歌,绝对可以赢过萧楚生。


    方野看着唐天翔修改,偶尔出声提醒。


    他相信这次唐天翔可以给萧楚生一个小小的“惊喜”。


    【年少有为】这首歌确实很好。


    但两首歌的听众群体是不一样的。


    对【年少有为】有感触的往往是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的人。


    生活中多多少少有一些遗憾,感情和事业不太顺利,才会有所共鸣。


    但这次两首歌要拿到运动会上播放,听众是学校内的学生。


    大学还没上,更没体验过上班后的辛苦。当下更憧憬甜蜜的爱情。


    暧昧是恋爱中最美好的阶段。


    方野不敢保证【橘子和汽水的约定】可以大火,一定就比【年少有为】更好。


    但在校运动会上比,他相信会赢的。


    当然,要是萧楚生拿出【追梦赤子心】,那肯定没法比了,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唐天翔这次说的是拿他的新歌和【年少有为】比,赢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歌改好,唐天翔请众人帮忙演奏一下,看看哪里还需要微调,变得更好,精益就请。


    方野也没拒绝,继续帮忙修歌。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首歌就是季风预警的第一首歌,众人自然认真对待。


    虽然唐天翔说输给萧楚生算他的,但都是季风预警乐队的一员,也都花了心思在上面,没人希望唐天翔输。


    平时大大咧咧的宋千瓷这回也格外认真。


    准确的说,是方野的认真,带动了她,也带动了其他人。


    沈繁星本想早点回去的,但也留在了最后。


    虽然她没帮上什么忙,可她喜欢这里的氛围。哪怕只是待在旁边,她也是开心的。


    而且她喜欢方野专注弹奏时的样子。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才结束排练。


    唐天翔脸上兴奋仍未褪去,“吃宵夜去,我请客。”


    夏芷晴有点犹豫,去吃宵夜,回到家估计都快十一点了,有点太晚了。


    于秀秀拉着夏芷晴的胳膊,“去吃吧,我肚子都饿了。”


    “你吃了那么多零食,还饿啊?”


    刚才几人排练的时候,于秀秀从楼下拿了不少零食,嘴就没停过。


    “零食哪能吃得饱。”于秀秀有些底气不足,“我也没吃多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唐天翔说道,“吃麦当劳,吃完回去。要不了多少时间的。”


    李洋也劝道,“走呗。正好我也饿了。”


    于秀秀在夏芷晴耳边低语,“要是怕不安全,待会让方野送去回去。”


    夏芷晴瞪了眼于秀秀,“别乱说,再说我不去了。”


    “不说了,不说了,走吧。”于秀秀嘻嘻一笑,她最懂怎么拿捏夏芷晴了。


    沈繁星还没说话,便已经被宋千瓷拉走了。


    唐天翔跟方野并肩走,问道,“你觉得我能赢过萧楚生吗?”


    “很重要?”


    “嗯,很重要。”唐天翔瞥了一眼夏芷晴的背影,“我不想输给他。”


    “那就多练练,晚点去录歌。”


    “你说我的赢面大一点,还是他的赢面大一点?”


    方野看着一脸认真的唐天翔,有点意外,随即笑了笑。


    “相信自己!”


    唐天翔点点头,心里踏实了几分。


    换作之前,他还真没有把握能赢萧楚生。


    但现在不同,方野帮忙修了歌,又有乐队合奏。他不再是一个人。


    唐天翔现在没有再像之前那样觉得不好意思开口求助了。


    他是认真的,想把这首歌做好。


    季风预警是他极力推动建立的,他不能输。


    输了,那就是丢所有人的脸。


    唐天翔心里已经想好了,到运动会开始之前,每天都花一些时间在练歌上。


    上次篮球对决,他输了,但他不想再输了。


    这回他要赢下萧楚生。


    ......


    半个多小时后,众人吃完麦当劳,便准备回去了。


    方野简单挥手告别,便转身离去,身后的“小尾巴”自动跟上。


    于秀秀想拉着夏芷晴跟上,但夏芷晴却走向宋千瓷。


    “千瓷,钥匙还有多的吗?能不能也给我一把。”


    “有,一共五把,星期一我给你带一把。”


    “钥匙在家里吗?我想明天下午,再去练一会。”


    宋千瓷有些惊讶,夏芷晴是半推半就加入乐队的,没想到现在竟然主动要钥匙,多些练习的时间。


    她自然是乐见其成,乐队已经成了她无聊生活中的唯一寄托。


    “明天我也来的,你直接过来就行了。多的钥匙在店里,到时我给你。”


    “好。那我先走了,拜拜。”


    “嗯,明天见。”


    于秀秀追上夏芷晴,一脸惊讶。


    “不会吧,你认真的?”


    “既然做了,那就好好做,不应该吗?”


    “不是,就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该不会以后天天都去练歌吧?”


    “不会,就星期六晚上,加星期天白天空的时候。当做放松好了,反正家离得也不远。”


    “那我明天也过来,陪你。”


    “陪我还是为了吃东西?”


    “当然是陪你啊,零食有什么好吃的?”


    “你刚才是不是拿了一条阿尔卑斯软糖?分我一粒。”


    “没有。”于秀秀加快了脚步。


    “我都看见了。”


    于秀秀越走越快。


    夏芷晴没有追,而是回望了一眼方野离开的方向。


    大家都这么认真,她自然也不会拖后腿。


    而且既然选择了加入乐队,那就要做好自己的事。


    摸鱼,随便应付一下,都不是她的性格。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她这两天在方野和宋千瓷的交流中看到了音乐的魅力。


    那种不需要言语,只用一个眼神,便能读懂对方的心思。


    包括刚才方野说了自己的想法,宋千瓷很快就能敲出对应的旋律。


    她做不到这一点,但她希望勤加练习后,也能和方野、乐队有一样的默契。


    ......


    宋千瓷跟夏芷晴告别后,朝方野两人离去的方向追去。


    “等等我。”


    沈繁星停下脚步等宋千瓷。


    方野脚步不停。


    气呼呼的宋千瓷偷袭方野,却没成功。


    “干嘛不等我?”


    “我以为你跟繁星说呢。”


    “明天芷晴会过来练琴,你来不来?”


    “不来。”


    “下午不来,那晚上过来。”


    “你们练好了。”


    “你反正又没事。繁星也可以来。”


    沈繁星摇摇头,小声道,“对不起,千瓷,我明天有事不能来。”


    “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有什么事?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我自己可以的。”


    “行,反正不用跟我们客气,是吧?方野。”


    “嗯。”


    “嗯?!”宋千瓷“挑拨离间”,“繁星,你的前同桌好像不太愿意啊。咱们以后不跟他讲话了。”


    “还有这好事?”


    “去死!”


    沈繁星没说话,羡慕地看着两人开玩笑。


    方野和宋千瓷在前面走着,沈繁星在后面默默跟着。


    “今天有吃的吗?”方野忽然问道。


    宋千瓷正想说“刚才不是吃了麦当劳吗?”,忽然看到沈繁星连忙从帆布袋里翻找。


    最后竟然拿出一根胡萝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洗...洗过了。”


    宋千瓷陷入了呆滞,她完全没搞懂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方野接过,掰成两半,一半递给宋千瓷。


    “要吃吗?”


    宋千瓷不爱吃胡萝卜,但此刻脑袋宕机的她下意识接过。


    方野边走边啃。


    宋千瓷看着手中的半截胡萝卜,眼神怪异。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有人没事吃胡萝卜的,又不是兔子。


    这是当零食?


    宋千瓷不理解。


    沈繁星藏得太好,以至于同桌这么多天,宋千瓷都没有发现沈繁星的帆布袋里经常藏着瓜果蔬菜。


    并且每天布袋里都有会一根洗干净的胡萝卜。


    其实她没告诉方野,这根胡萝卜并不是捡的,而是买的。


    不是每次去菜场都能捡到新鲜无伤的胡萝卜。


    所以她隔两天,在去上学的路上,就会在路边跟摆地摊的老奶奶买两根。


    不会买多,免得不新鲜了。


    价格也不贵,要是没能送给方野,就当晚饭吃,或者带回家做菜。


    不好的胡萝卜,她也不会给方野吃,不干净。


    听到方野主动要胡萝卜,她心里很开心!


    以至于她都没有发现宋千瓷的异样。


    宋千瓷也不傻,很快便反应过来了。


    方野哪是真的饿了,明明是早就知道沈繁星包里有胡萝卜,才这么问的。


    “这家伙...”宋千瓷轻哼一声,她才发现方野还有如此柔软的一面。


    一口咬下,宋千瓷“咔咔”吃了起来。


    以前不爱吃的胡萝卜也没有那么难吃了。


    至少这一刻不难吃,脆脆的,竟然还带着一丝丝甜味。


    宋千瓷下意识问道,“繁星,你这胡萝卜哪买的?还挺好吃的。”


    话刚问出口,宋千瓷就后悔了,要是沈繁星误以为她爱吃胡萝卜,以后经常带怎么办?


    沈繁星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说,“就...就路边买的。”


    方野闻言,不由看了眼沈繁星,随后又看了看手中的胡萝卜,没有多说。


    三人一路慢慢往前走。


    宋千瓷走在中间,像是大姐大一样揽住沈繁星的肩膀,一只手啃着胡萝卜。


    方野几口吃掉了胡萝卜,双手插兜,表情闲适。


    沈繁星低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身旁的宋千瓷和方野。


    这一刻,她不需要想那么多,紧绷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


    三人走过一盏又一盏路灯,影子长了又短,短了又长。


    梧桐叶子偶尔飘下一两片,擦过肩头,轻轻落在地上。


    这个夜晚像是会一直延续下去,漫长的街道仿佛没有尽头。


    他们就这样走着,仿佛能走到所有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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