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风的出租屋是个只有四十平的小空间,墙皮有些陈旧,家具是二手市场淘来的,但是最近因为苏晴的打理,竟透出几分温馨和暖意。
看着忙上忙下整理着书架的苏晴,林风忽然开口:“昨天真的谢谢你。”
苏晴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回头看他时,眼里带着点笑意:“又来?还跟我还说这个?你忘了上次我编辑的稿子被总编打回来,我跑来找你帮忙,你陪我改到凌晨三点,还说‘苏大编辑的稿子,怎么能输给那些老油条’?”
林风也笑了,想起去年冬天的事。那时候他刚辞掉证券公司经济分析师的工作,专职写小说,稿子屡屡被拒;苏晴则顶着家里的压力,在出版社做最基层的编辑,每天被催稿、改稿,一边应付她爸爸“回家帮爸打理产业”的催促。
“那不一样。”林风挪到床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你坐。我有话跟你说。”
苏晴走过去坐下,刚挨着床垫,就被林风握住了手。他的掌心有些凉。
林风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指节:“你知道,我爸妈一直不同意我当作家。他们说我学了那么多年的经济学,反而躲在出租屋里写‘没人看的小说’,是浪费 talent。陈瑶其实也不理解我,她说,她觉得我的天分在金融、经济这块,而不是在文学这一块,她爸知道我要做专职作家这事,就赶紧把女儿送出国了。”
苏晴的手紧了紧,点了点头:“嗯,陈瑶她前天飞的巴黎。临走之前,还给你一点东西,除了你的钥匙之外,还有一个小旅行袋,因为她说是你之前给她的东西,因为我想这是你和她的**,所以我没敢打开。”
林风说:“傻瓜!我对你还有什么**?我们,现,在,就,打,开,看,看。”
说完,把墙角的小旅行包打开,当着苏晴的面,一样一样的拿出来,其实也就是几本经济学的书,还有个3D打印的海贼王的手办。
苏晴把书放到书架上,把手办放到书桌上的电脑旁边,一边说:“她可能就是想最后见见你吧,这点东西,发给快递就行了,怎么值得专门跑一趟?”
林风说:“其实见了也没意思。都分手那么久了,没什么好说的。最重要的是,我已经找到我最爱的人了。”说完抱了一下苏晴的肩,说道:“她已经没机会喽。”
苏晴骂道:“臭美!少来!”眼睛里却满带笑意。
陈瑶的梦想是时装设计师,是巴黎,是米兰,是T台,这一点,林风是知道的。正如陈瑶哪怕不理解但也尊重他的理想,林风也尊重陈瑶的理想。但是可惜上一辈的人很多都不那么想。
林风是在和出版社打交道的时候认识苏晴的,但是一见如故,互相之间都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很快就走到了一起。开始时,林风还当她是一般的小编辑,不知道她家那么有钱。
苏晴说:“等下我要走了。你今晚自个吃饭。老爸派老周来接我,车子在楼下等了半个钟头了。老周还真是个办事妥当的,就这么呢等着,也不催。难怪我爸让他跟二十年。他对你印象蛮好,不像我爸。每次见你,像见鬼似的。”
苏晴说完,自己也忍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林风抬头看她,调侃地笑着说:“你家里那个做商业地产的老爸,身价都多少亿,他的宝贝女儿却偏偏来出版社当编辑,每个月拿八千块的工资,还要跟作者催稿、跟印刷厂对账,难怪你爸想不通。他一直都还以为是我拐跑了他的宝贝女儿呢,见到我,总没有好脸色。”
“你就是拐跑了我!”苏晴笑着,把头望林风怀里轻撞。
林风一把把她揽进怀里。感觉苏晴的头发蹭着他的下巴,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比红楼里的兰香更让他安心。
“我们是懂的。只有我们是懂的。”林风轻轻揽着苏晴,声音贴在她耳边,轻轻的,带着点颤,重复了一句。
“文学的力量是超越时空的,一个人写下的文字,可以经历一百年,甚至一千年后,也依然有人看他的作品,几千年之后,还有人和他的灵魂进行对话。多么了不起。而且文学的价值,也是超越时空限制的,所以鲁迅宁可做一个文学家也不做医生,就是因为文学家可以救的人更多,影响力更大。你看,文学是无价的。故事是无价的。”
苏晴闭上眼睛,把耳朵贴在林风的心口,听着他说话的声音,听着他的心跳,两人就这样,良久良久的抱在一起。
第二节
苏晴走后,屋子里静了下来,林风打开电脑,屏幕上还停着上次写了一半的《红楼新梦》第一章。光标闪烁着,像在催促他继续。林风深吸一口气,指尖落在键盘上,脑海里瞬间浮现出红楼里的景象——荣国府的朱红大门,织锦坊里“哐当”作响的梭子,泉州码头上佛朗士爽朗的笑声,还有凤姐递来墨绿罗帕时眼里的暖意。
他没有急着写红楼梦大观园,贾宝玉、林黛玉和金陵十二钗的情爱纠葛,反而先写了织锦坊的改革。
指尖敲击键盘的声音在安静的出租屋里回荡,他写下贾琏如何发现织锦坊的积弊,如何提拔二丫头做总管,如何推行“分组承包 流水线”的新规——他甚至把林之孝说的“煮练去胶”工序写了进去,详细描述生丝如何在大铁锅里煮练,如何用皂角水去胶,如何染出石黄与鹅黄的晕染效果。
林风恍然间亲临其境,亲自在红楼里亲眼见过织锦坊的工匠煮丝,见过他们因为生丝太硬而摔梭子,这些细节仿佛让人觉得,那个世界是真的存在的。林风笔下的贾琏,不是一个完美的主角,他会紧张,会尴尬,会为了改革而发愁,但他有担当,有智慧,这样的人物才真实。
林风像想起什么,抓起手机,翻出上次二手店老板的微信。那老板姓王,在城郊开了家“老物件杂货铺”,上次的“喵不可言”就是从他那儿买的。他发了条消息过去:“王哥,上次跟你说的蒂蕬猫,你那边有消息吗?就是蓝灰色小狼斗篷,颈上带黄金小铃铛的那款。”
消息发出去,过了半小时才收到语音留言回复:“兄弟,我这几天整理旧货,还真没见着。不过我已经托市场里几个收旧货的兄弟帮你留意了,有消息就给你打电话。你急着要,我再问问?”
“挺急的。”林风回过去,“这猫对我写稿挺重要的,要是能找到,麻烦王哥第一时间告诉我。”
“行,我跟兄弟们再叮嘱一声,让他们再上点心。”
“好嘞,谢谢大哥。”放下手机,林风又投入到写作中。
他写贾琏在宁国府宴上遇宝玉、获秦可卿赠蓝田玉扇坠,写他悟“喵不可言”咒语真意时的震惊;写他回织锦坊推行新规时,赖二带着亲戚闹事,二丫头拿出织废的料子反驳,工匠们纷纷站出来支持改革——这些情节都像刻在他脑子里一样,不用刻意回想,就能顺畅地落在稿纸上。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出租屋里只开了一盏台灯,暖黄的光线落在屏幕上,也落在林风的脸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此时外面的天空是白天还是黑夜,他终于停下打字,揉了揉发酸的肩膀。
当以“附件”文档形式,把稿子发给苏晴后,林风在微信发过去一句:“初稿已经写好了,你先看看。”
第三节
第二天早上,林风跟着苏晴去了出版社。出版社在市中心的一栋老写字楼里,电梯里挤满了人,大多是抱着书稿的作者,或者拿着校样的编辑。苏晴熟门熟路地跟同事打招呼,领着林风往总编办公室走。
总编姓赵,六十多岁,特别喜欢《红楼梦》,苏晴在走廊里小声跟林风说:“你等下跟他聊的时候,多说说你对红楼小人物的理解,他肯定会喜欢的。”
林风点点头,心里有点紧张。他以前只跟编辑打过交道,还没见过总编。
苏晴敲了敲总编办公室的门,里面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进来。”
推开门,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办公桌后,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份书稿,正是林风之前发来的《红楼新梦》第一章。他抬起头,看到林风,眼睛亮了亮:“你就是林风?”
“赵总编您好,我是林风。”林风躬身行礼,态度恭敬。
“坐。”赵总编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又对苏晴说,“苏晴,你也坐。我正想跟你们聊聊这稿子。”
林风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有些拘谨。赵总编拿起桌上的书稿,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上面的文字说:“你写织锦坊的这段,很有意思。我看了这么多红楼同人,还没人写过织锦坊的细节。你怎么想到写这些的?”
林风定了定神,说:“我觉得《红楼梦》里的贾府,不只是一个贵族家庭,它还是一个有产业的家族。织锦坊、田庄、当铺,这些都是贾府的根基。如果只写风花雪月,不写这些产业的兴衰,就很难理解贾府为什么会败落。我写织锦坊的改革,就是想从侧面写贾府的改变,写贾琏如何用自己的方式拯救贾府。”
赵总编点点头,眼里露出赞许的神色:“说得好。很多作者都只关注宝黛钗的爱情,却忽略了贾府的经济基础。你能看到这一点,很不简单。还有你写的泉州贸易,佛朗士这个人物,很鲜活。你怎么想到把西洋商人写进红楼的?”
“我查过资料,”林风回答,“清代康熙年间,泉州、广州这些港口就已经有西洋商人了。《红楼梦》里也提到过‘洋货’,比如凤姐的自鸣钟,宝玉的玻璃绣球灯。我觉得把西洋商人写进去,不仅符合历史背景,还能增加故事的趣味性,也能写出贾琏如何开拓外销,为贾府寻找新的进项。”
赵总编放下书稿,靠在椅背上,看着林风的眼神里满是欣赏:“林风,你的稿子很有潜力。它不是一本简单的穿越小说,里面有历史,有经济,有人情世故。我跟苏晴说过,现在的读者不喜欢看主角一路开挂,他们喜欢看真实的挣扎,看主角如何用智慧和努力解决问题。你的稿子,正好符合这一点。”
他顿了顿,又说:“我已经跟排版部打过招呼了,你把剩下的稿子尽快写完,我们争取两个月后就出版。如果销量好,我们还可以考虑出续集,甚至开发周边文创。苏晴跟我提过,你想写《红楼新梦》三部曲,这个想法很好,我们可以一起规划。”
林风心里又惊又喜,但脸上客气的说道:“谢谢赵总编!我一定尽快把稿子写完,不辜负您的期望。”
突然手机一阵震动,微信提示有新信息,趁总编转头看电脑的瞬间,林风偷偷低头瞄了一下,是二手店老板的语音留言,林峰按住信息,点击了一下“转成文字”,二手店老板的消息:“林兄弟,有消息了,下午有空就过来!”。
“不用急,”赵总编笑着说,“好稿子需要打磨。你慢慢来,有什么问题随时跟苏晴或者我沟通。对了,你的稿子里面有很多织锦、贸易的细节,这些都很专业,你是不是学过相关的专业?”
“我学的是经济学,”林风回答,“我学经济学得时候,就对传统外贸产业这块比较熟悉,尤其对于手工业的技术细节比较敏感。”
“难怪。”赵总编点点头,“经济学的背景对你写这本书很有帮助。你要好好利用这个优势,把贾府的经济困境和改革写得更真实、更有说服力。”
从总编办公室出来,林风还觉得像在做梦。苏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样?我就说总编会喜欢你的稿子吧。”
“谢谢亲爱的。走,我请你吃午饭,庆祝一下。是了,下午我还要去二手店找那个老板。娘子回编辑部后,请记得帮我整理一下书样,小生这厢有礼了。”说得苏晴笑眯眯的,手打了他一下肩膀:“没正经的。那你这次得怎么谢你的娘子呀?”
“唉,小生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了。”林风当众就要作揖。
“去你的!滚!”
第四节
旧货市场还是老样子,尘土混着吆喝声,生锈的铜锁、缺页的线装书、掉漆的木匣堆在摊位上。林风按着王哥说的,找到东头第三家摊位叫刘叔的。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正蹲在地上整理旧玩具,看到林风过来,抬头笑:“老板你要找什么?”
林风说:“我是王哥介绍过来的,就是要找毛绒挂件小猫猫的那个林风。”
“哦!您就是王哥说的林作家?”
“是我,刘叔。”林风笑着点点头。
“有,在这儿呢。不过是已经拆开了的,不是盲盒,里面的玩具和卡片都是齐全的。没关系吧?”刘叔从柜台身后的箱子里拿出一个六面体纸盒,从纸盒里面拿出一个身披灰蓝色小狼造型斗篷的搪胶面毛绒小猫咪,颈间系着个金色的小铃铛,跟盒子外面印的“喵趣天成”一模一样。
林风接过盒子,手感扎实,跟上次的“喵不可言”质感一样。只见这只巴掌大的毛绒玩具,蓝灰色的斗篷软乎乎的,颈上的黄金小铃铛轻轻一碰,就发出“叮铃”的响声,清脆又好听。玩具旁边还有张卡片,上面写着咒语:“我携今时智,再入琏二爷;双界同兴业,趣意满庭芳。”
“就是这个!”林风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连忙掏出钱递给刘叔,“刘叔,多少钱?”
“王哥都跟我说了,你是作家,这猫对你写稿有用。”刘叔摆摆手,“这猫我收的时候也没花多少钱,你给三十块就行,跟上次那个一样。”
林风掏出五十块递过去:“刘叔,多的您拿着,麻烦您特意帮我留着。”
“不用不用,说好三十就三十。”刘叔执意把二十块找给他,“你要是以后还找旧货,再来找我就行。”
林风感激地说了声“谢谢”,抱着“喵趣天成”往回走。路上,他忍不住把小狼玩具拿出来看了又看,阳光照在黄金小铃铛上,泛着细碎的光,像红楼里秦可卿赠的蓝田玉扇坠那样温润。
临离开二手市场之前,林风还专门去王哥那里感谢:“哥,谢谢您帮我找猫,刚我已经拿到了。要是您以后看到其他款式的蒂蕬猫,麻烦您帮我留着。”
王哥很爽朗的笑着说:“没问题!市场里的兄弟都打好招呼了,只要有蒂蕬猫,肯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林风挥手告别:“那我先走了!生意兴隆啊!”
“好嘞!”
第五节
回到出租屋,林风把“喵趣天成”放在书桌上,和“喵不可言”摆在一起。黄色小鸭和蓝灰色小狼并排坐着,一个娇憨,一个灵动,格外可爱。
他拿起手机,给苏晴发了条微信:“找到‘喵趣天成’了!蓝灰色小狼,颈上有黄金小铃铛,特别可爱。”
没过多久,苏晴就回复了:“太好了!我就知道你能找到。晚上我请你吃火锅,庆祝一下。”
林风笑着回复:“好啊,我们要吃个鸳鸯锅。”
放下手机,林风坐在书桌前,看着两只“蒂蕬猫”,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期待。他知道,拿到“喵趣天成”,就意味着他可以再次进入红楼世界。他不知道这次回去,会遇到什么事,会看到红楼里的人怎么样了,但他心里充满了向往。
林风拿起“喵趣天成”,指尖轻轻按在小狼的额头上。他想起红楼里凤姐给的墨绿罗帕,想起上面绣的“妙策怜时世,趣同两心知;天界通人路,成事结相思”——这就是“喵趣天成”的咒语。他知道,只要他念出咒语,就能再次进入红楼世界。
但他没有念出咒语。
他必须得先把《红楼新梦》最后的稿子整理完。
他想先跟苏晴一起吃顿火锅。
红楼世界很精彩,但是现实世界,有他心里越来越放不下的人。
晚上的火锅店的人很多,热气腾腾的锅里翻滚着肉和蔬菜,空气中弥漫着麻辣和鲜香的气息。林风从包里拿出一叠打印稿,说:“这是我今天再补充完善和整理之后的稿子。我打印出来了。”
苏晴笑着说:“你发电子版给我就行了呀,干嘛打印出来?”
林风说:“嗯,因为电子文档上不好画图。我干脆打出来,然后在纸的背后画示意图。”
苏晴瞪大眼睛看着林风,哗的一声,惊喜道:“这个创意简直一流!”
林风笑着说:“然后,我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画画才华等于零。画的不好。是真不好。你将就着看。”
苏晴小心翼翼地收好,说:“你画的不好没关系,林薇画的好就行了。插图她是一流。”
然后夹了一块肥牛给林风,一边研究着林风的五官和表情:“昨天我跟我妈说了,我真的喜欢上你了。我一定要嫁给你。”
林风噗的一声笑出来:“怎么你昨天才说?你不是应该早跟你妈说的你要嫁给我的吗?你以前不想嫁给我?”
苏晴故意拉长声音说:“是——的——,因为我以前担心你没钱给彩礼嘛。”
林风逗她说:“那你现在不担心啦?我没钱的哈,穷书生一个。”
苏晴说:“现在我不担心了。因为,我彻底知道你拿不出彩礼了。”
林风继续逗她:“那倒不一定。说不定,我拿得出呢?说来听听,富甲一方的苏员外,要多少彩礼才肯把他的宝贝女儿嫁给我这个穷书生?”
苏晴伸出三个手指,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三百万?”林风问。
“是三个字。”
“哪三个字?”林风有点疑惑。
“生孩子。”
林风差点把口里的牛肉喷出来。
苏晴说:“我胡说逗你的。其实我跟我妈说,你不要逼女儿了,我就是要做编辑,就是要嫁给那个穷作家,你不要再逼女儿了,逼死了女儿,你就没有女儿了。”
林风叹了一口气:“唉,你把你妈拿捏的死死的。”给苏晴倒了一杯啤酒。
苏晴有点得意:“那不。我对我妈最贴心了。”
然后又幽幽地说:“其实我妈从我跟我挺好的,从小夸我小棉袄。”林风心里说:“这小棉袄被我偷走了。”
“我妈说其实心里挺支持我的,还说正因为咱家不缺钱,那才能够随自己的意,去干自己喜欢的事啊,有了钱之后,还要为钱去干自己不喜欢的事,那才叫脑子进水了。说闺女别怕,老妈背后支持你。来,为我老妈干杯!”
“说得好,干了!”林风举杯:“祝敬爱的英明的岳母大人永远健康,万寿无疆!”
苏晴打了一下林风的手臂,说:“你听我说完。”
苏晴继续说:“我说我要嫁给你,我妈说,你这个作家好像,好像,好像挺(掩嘴笑),挺非主流呀,将来作品不好卖咋办?”
林风有点尴尬,只好说:“那你怎么回答?”
苏晴说:“我说那我养他。”
火锅的蒸汽太大,一下子蒙住了林风的眼睛。林风只好用纸巾擦擦眼睛。苏晴说:“人生又不是长生不老,永远不死,一辈子又不是很长,我可不愿意跟我不喜欢的人过日子,做我不喜欢的事。”
“嗯。就是咯!TVB教导我们:做人呢,一定要开森。来,娘子,干杯!”
苏晴狡黠地问:“那这次干杯为什么?”
林风说:“那就为了我们这对苦命的鸳鸯。鸳鸯锅前苦鸳鸯,干杯!”
苏晴又笑着打了一下林风:“去你的。我怎么苦你了?”
林风吃着肥牛,心里暖暖的。
他看着苏晴的笑脸,忽然觉得,不管是红楼世界还是现实世界,只要有苏晴在,就是最好的时光。
由于苏晴晚上还要回家陪妈妈谈点事,当晚林风一个人回到出租屋,坐在书桌前,看着两只“蒂蕬猫”,林风心里做出了决定。他要再睡一天一夜,是的,现实中睡一天一夜,再入红楼梦一年,继续把这个红楼新梦做深,做透。
在书桌上给苏晴留下一张简单的纸条后,林风用拇指按住灰蓝色小狼造型斗篷的“喵趣天成”小猫的花钿,默默念出“妙策怜时世,趣同两心知;天界通人路,成事结相思……”
一束强光再次把室内照的如同白昼,而且越来越亮,亮到令人睁不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