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2章 胡斗的家事

作者:周正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胡斗的老家在江西省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祖祖辈辈都是山里的农民。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他出生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山旯旮里。贫困的山乡,大人们都饥寒交迫地过日子,那去找奶水来喂他。父母口横肚腾地用红苕换了一点米,去熬了汤喂他。就这样他长到两岁,从小养勤劳朴实的个性,尽管在那个年代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但家里还是其乐融融的。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辛勤劳作朴实无华。那天,正在劳动的父亲,突然想到今天是儿子的生日,没有礼品,怎么给儿子庆生呢?他为自己的不中用感到十分惭愧不已!突然间,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此时正是农历六月天气,玉米正熟得迷人。他左右看了一下,心里大喜,就兴冲冲的跑到靠近路边的包谷地边,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四七二十八的,丢下锄头就开始掰起玉米来,共弄了五颗,一阵小跑直到家里,他十分高兴的告诉老婆,儿子过生日就吃玉米包。说着,他就把弄来的玉米给妻子看。之后,两口子就架火煮玉米,正在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他们欢天喜地中的沉寂,他们还来不及细想,门就被人们撞开了,进来五个人,其中带头的村长大声说:"老胡,你好事就想偷盗,走,跟我们到村上去说清楚!"


    村长一伙人把胡才强带到村公所后,不由分说就把他打了一顿,又把他关进了黑屋子。尽管胡才强承认是偷了集体的东西,但村长等总是不依不饶的要他坦白交代以前偷过哪些东西!无奈之下,胡才强又把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过人们已经栽种的红苕母子。村长紧追不舍地又问他还偷过啥,说是有多人曾经看到他偷的。胡才强急了,忙忙的又交代了他在去年夜里偷过社里的辣椒.这一下子就落实了,村里第二天开大会,把胡才强五花大绑地游街,头上戴着尖尖的帽子,上面写着"我是贼,偷集体的财物。"边走边喊,游了三天街后,胡才强就由乡政府派人看管。胡斗娘气得跌脚,背着两岁的胡斗四处求爹爹告奶奶的找人要求赦免胡才强,但都无济于事。这些都是无权惹的祸,若是有人在当官,那肯定就不一样了。


    那一天,胡才强被现场批斗后,带回大队关押,由别个生产队的民兵连长叫曾正贵带着四个民兵看守。曾正贵对胡斗娘龚绍英的美貌很是妒忌,就说:"你男人的事情很严重,他可是惯偷,不是偷几次的事,还有很多问题他还没有交代,这一次要新账旧账一起算,怕是要劳改几年的。"曾正贵三十五六岁年纪,早年曾经在志愿军部队混过,那时候,刚解放不久,兵源缺乏,十五六岁都可以去当兵吃粮的。曾正贵复员后,回乡当了民兵连长,掌握了"部队"的实权。那时候,大队上就只有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妇女主任和民兵连长管事,不像今天的一个村有四五十号人,人浮于事,不做正事。当下胡才强被关押在大队部,有两个民兵荷枪实弹看守着。有些民兵就活泼,动不动就把枪栓拉得劈扒响,认为是好玩,却不想被关押的"囚徒"一听就心惊肉跳的。


    看着龚绍英着急的样子,曾正贵就想了个歪主意。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曾正贵对两个守护的民兵说:"今天晚上我看着,你们也辛苦了,就回家休息一下吧。"两民兵听连长的安排,听到说放他们休息,自然很是高兴,就连声说了几个谢谢,把枪一放,一溜烟跑了个无踪影。这一下子,曾正贵对早已吓得蜷缩一团在角落里的胡才强说:"你不要想跑,你的事由乡上安排,乡上已经上报了县里面,不从就会把劳改令拿下来了,劳改是肯定的,三年五年就说不清楚了。规矩点,少吃苦头!"胡才强想:自己不知道犯了多大的罪


    行,要关三五年。耳边常想起那民兵拉枪栓的声音,浑身无力,不如早死了好啊!可怜的斗娃啊,阿爸再也见不到你们啦...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