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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魔宫我来啦

作者:既见天亮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天边泛起晚霞。


    宗门里传出饭菜的香味,如今的玄天宗是小宗门,厨师来自平安镇,做的炒饭很好吃。


    朦继扎好头发,推开门,望着炊烟袅袅,在想小美人跑哪里去了。有点饿,这个宗门一大缺点之没有酒,不过伙食很香,味道与他从人间带回来的御厨做出来的,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无差别。


    出门准备吃饭,就碰见了江海和慕嫣然。


    “吃饭去呢长老。”慕嫣然与其他弟子一起,称呼他为长老。


    朦继觉得叫长老总感觉像那种仙风道骨的老头专属称呼。大家就不能给这个五长老也取一个优雅的称呼吗!


    他给出礼貌的微笑:“嗯,你们不去找你们师兄?”


    “……找不到。”江海十分郁闷,师兄的影子,自打进了这里以后,除非是这个魔头出现的地方,否则他们是绝对找不到师兄的,“魔……长老,我们要商量一下。”


    “没错,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交换情报,早点从这里出去。”慕嫣然也在一旁建议。


    朦继没有异议,三人一起去了饭堂。


    弟子们无差别坐在一起吃饭。慕嫣然每次看见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百年后的玄天宗,食堂划分明显,亲传弟子和普通弟子,内门弟子和外门弟子,根本不可能坐在一起吃饭。或者说,吃饭是只有修为低下的人才需要的。


    混合着鸡蛋和豆子的香味,这些食材大多是这些玄天宗弟子们亲手种植的。


    饭堂是江海比较喜欢的一个地方。他是个体修,平时修炼消耗精力,所以会吃得比较多。不过在宗门里,吃饭也是个大开销,每个月发的弟子津贴全进了肚子。几百年前的物价感人,况且这里吃饭还不用付钱!


    厨师记得江海,五长老的客人,特别捧场,至少来加两次饭,见他这么准时来了,笑道:“江兄弟,来啦,今天是蛋炒饭,配菜金陵桂花鸭,樱桃肉,蟹酿橙,尝尝。”


    “看着就好吃!老陈,厉害!”


    朦继看着江海面前的菜,再看看自己和慕嫣然的晚饭?


    “江师兄和陈大厨对吃的有些心得,”慕嫣然沾师兄的光,这几天吃得小脸都圆了一圈,这比宗门好吃太多,忍不住一点,“师兄……”


    江海不想分给朦继,碍于师妹,又想到三人现在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于是慷慨地分出食物。


    朦继:老弟别勉强,身为魔尊不差这一口吃的。


    他本人更喜欢喝酒,经常拿酒当饭吃。因此酒量不错,在魔宫还没人喝得过他。


    “呃,谢谢啊。咳咳,我和你们师兄在查仙人疫,目前看来,与这位妙手仙子有些关系,其中,也或许有现在魔族圣女的手笔。”魔气无形升起透明结界。


    慕嫣然:“妙手仙子我打听过,青崖宗三长老,师父是医圣雪涟君。雪涟君有三个弟子,大弟子是现在青崖宗掌门,二弟子是步寻,三弟子就是妙手仙子。妙手仙子的眼睛七年前因为意外失明,所以一直蒙着眼睛。她擅长炼丹,七年前的医圣大比,她夺得魁首,才有了‘妙手仙子’称号。”


    “这和仙人疫有什么关系?”江海道。目前毫无头绪,江海不怎么看历史书,不过师妹说,记载上,只重点夸五长老如何大义凛然舍身为世人,之模糊带过说是意外出现疫病。真是头大。


    “它针对所有人,不过,对魔族无效,我们不用金丹,靠的是魔气,或许可以去这时候的魔族打听消息。”朦继成功在江海眼里看见了果然如此的怀疑,“不是本尊干的!几百年前干我何事啊!”


    “当然不是你啦,我师兄想说的是那些魔族哈,”慕嫣然踢了下师兄,江海跟着点头表示自己并不怀疑朦继,“那我们怎么去到魔族,这是个问题哎。”


    “你们……要不留宗门给我传消息,魔族那边,我去更方便。”这是真的,毕竟修士进了魔族就跟夜明珠落进黑匣子里一样,闪闪发光,很难不被发现。说到这里,什么时候有机会请小美人去魔宫坐坐。


    江海:“那怎么能行呢,万一你没了消息”


    “师兄,咱们信魔尊,他比我们强,”慕嫣然低声,“我看他好像不坏,而且挺重视林师兄的。”


    “这有什么关系?”


    慕嫣然心累,江师兄不看话本不理解当下流行什么文,而且感觉说了江师兄绝对会坚决反对。


    “哎呀,师兄,魔族那么危险,魔尊去刚刚好,咱们保留力量救林师兄,好吗?”慕嫣然换了个说法,江海果断点头。


    朦继:“其实我能听见。放心,你们师兄我肯定救他,保护美人义不容辞。”


    “不许对我们师兄有非分之想!”江海瞪大眼睛,就知道这个魔头没安好心,说不定趁师兄子在梦境里,对师兄上下其手呢!


    “噢噢。”朦继敷衍。


    他吃的少,三两下扒拉完饭,飘走了。


    天要黑了,刚好去魔族。


    话说魔族几百年地界位置不变,朦继很容易就找到,因为是魔族,进去也很顺利。


    大街上各种各样的魔族走来走去,其实与人间没什么两样,就是有些魔族喜欢本体出现,模样有些怪。


    魔族圣女英蓼儿所在魔宫简直像仙宫。


    要不是牌匾上写着“魔宫”二字,朦继严重怀疑这里是某个宗门大殿。


    毕竟周围黑黑红红的,这魔宫如此突兀,五彩流光的白玉堆砌,玉的质地极好,泛着润光,整体宫殿的造型威严正式,门口站岗的一排小兵所穿服视也像是某种弟子服。


    “喂,你是谁家的小公子,不要命了,快走。”一路过的妇人拍拍朦继,不由分说拉着他到一边去,“圣女招男宠,你这姿色定会被抢进魔宫的。”


    噢?


    “姐姐,我第一次来中心城区,不知道这些。您说圣女招男宠,那有圣女罩着,为什么不去啊?躺平挺好的。”


    看着朦继那天真的模样,妇人摇头,“小公子,圣女阴晴不定,会要命的。这男宠换了一批又一批,没有一个活着离开魔宫。就连七城主家的公子,七城主多厉害,他儿子不也一样死在圣女手中,七城主也不能拿圣女殿下如何。我劝你快快离去,不然被金甲队发现,他们可不管你是谁,统统抓起来献给圣女殿下。”


    这才是真反派,美男环绕哎!


    朦继与妇人道别,转头就去找金甲队。


    根据妇人描述,金甲队是一群穿着金色铠甲,成群出动的士兵,不过出没时间和地点不定。


    魔宫我来啦!


    另一边,落海殿。


    密室里,二人对视,沈伯恩不明白,为什么是步寻!


    邬秋水,怎么能喜欢步寻!


    “秋水,难道要我提醒你,父亲是死于谁手中吗!”沈伯恩眼睛泛红,他哥哥邬蒙,秋水的父亲,第一任落海殿主人,少年天才,却被步云升杀害。他的母亲,父亲,也间接死于步云升手中。


    邬蒙唯一的愿望就是让步氏一族付出代价,他们不无辜,哪怕是稚子,也是喝着邬氏的血长大的。


    “我知道,可是我无法控制我的心,我就是喜欢他。”林清许心中对于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其实并无太多情感,从小是叔叔抚养他,叔叔所说那些仇恨,离他似乎总是很遥远。他只想要,安定。


    “秋水,至少等我们报完仇,我们各退一步,步寻,他可以活着,”四周的寒气凝结出冰花,玄冰水的毒性还没完全去除,沈伯恩眼眸暗了暗,“你先管好自己的身体,毒发不是开玩笑的。如果不是步云升,你也不会受此毒侵扰了。”


    毒发虽然疼痛,林清许却是能忍,很多时候是像现在这样,自封于寒冰,等毒发后,再从冰封中出来。


    寒冰四起,沈伯恩背过身,淡淡道:“动手。”


    密室门开,来人一双紫眸,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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