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显然是准备杀狗。
他的另一只手里,已经抄起一根沉重的铁棍。
“住手!”
林峰一声暴喝,如同平地惊雷。
店里的食客和那个胖老板都吓了一跳,齐刷刷地朝他看来。
胖老板皱起眉头,一脸不善地打量着林峰。
“你谁啊?吼什么吼?”
林峰几步冲到笼子前。
他指着那只被铁钳夹住脖子,吓得瑟瑟发抖的比熊犬。
“这条狗,我要了。”
胖老板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你要?”
“行啊,拿钱来。”
林峰问:
“多少钱?”
胖老板伸出一根手指,又弯了弯。
“一百五,立马牵走。”
他收这条狗才花了50,卖150白赚100。
林峰闻言狂喜。
一百五,换一万。
这笔买卖,血赚。
“好,成交!”
林峰想都没想,立刻答应。
他伸手就往口袋里掏钱。
然而,他的手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
空空如也。
林峰的动作僵住了。
怎么忘了出门的时候身上一分钱都没带?
家里仅剩的那一万块,他全都给了沈知夏。
该死!
林峰在心里狠狠骂了自己一句。
早知道,就从知夏那里拿两百块钱出来了。
胖老板一直盯着他的动作。
看到他掏了半天,一个钢镚都没掏出来,脸色立刻沉了下去。
“小子,你耍我呢?”
他重新抄起了案板上的铁棍,眼神变得凶狠。
“没钱你在这装什么大爷?”
“赶紧滚,别耽误老子做生意。”
说完,他转身就准备去抓那只比熊犬。
林峰急了。
他要是现在走,这条狗必死无疑。
他的第一桶金,也就彻底飞了。
情急之下,他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手机。
这个年代,手机还是个稀罕物件。
他这部诺基亚是为了谈生意买的,花了三千多块。
他立刻掏出手机说道:
“老板,我今天出门急,没带现金。”
“你看这样行不行。”
“我这部手机先押在你这里。”
“等我回去取了钱,再来赎回来。”
胖老板的目光,立刻被林峰手里的诺基亚吸引了。
他是个识货的。
这手机新机起码三千往上。
就算是个二手的,也值个千儿八百。
用一部手机,押一百五十块钱。
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胖老板眼里的凶光,立刻变成了贪婪。
“行!”
“手机给我,狗你牵走。”
林峰松了口气。
他把手机递过去,又收了回来。
“老板,你等一下。”
“我先打个电话。”
胖老板有些不耐烦,但看着那部手机,还是点了点头。
“快点!”
林峰走到旁边,掏出刚才撕下来的寻狗启事。
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拨出去。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喂?”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带着明显的焦急。
林峰开门见山道:
“我看到寻狗启事。”
“你的狗,我找到了。”
电话那头瞬间陷入了死寂。
几秒钟后,“真的吗?你真的找到了?我的宝宝在哪里?”
声音激动到发颤。
林峰能感觉到对方的狂喜。
他平静说道:
“城西,云江大桥,桥东头,我在这里等你。”
“好,好!我马上过来,你千万不要走开,千万不要!”
女人语无伦次地叮嘱着。
林峰挂断电话。
他转过身,看向那个满脸横肉的胖老板。
老板的眼睛还死死盯着他手里的诺基亚。
林峰抠开手机后盖,取出SIM卡放进口袋。
然后他把手机递了过去。
“手机押给你。”
“等我回来赎。”
胖老板一把抢过手机,翻来覆去地看,脸上的肥肉笑成了一朵花。
他随手解开笼子上拴着比熊犬的绳子,不耐烦地递给林峰。
林峰接过绳子。
那只小狗吓坏了,全身都在发抖,呜咽着不敢动。
林峰牵着它,转身走出了这家狗肉馆。
外面刺眼的阳光,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
云江大桥。
林峰找了个树荫蹲了下来。
他身后是川流不息的马路,面前是滚滚东去的江水。
那只名叫“宝宝”的比熊犬,或许是感觉到了他没有恶意,安静了下来。
它蜷缩在林峰的脚边,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四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约莫一个小时左右。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他面前。
车身线条流畅,车漆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车头那个L形的标志,林峰认识。
雷克萨斯LS430。
2000年,这车在国内被称为“凌志”,是顶级豪华轿车的代名词。
至少也要70万以上。
车门打开。
一条修长的腿,先迈了出来。
紧接着,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戴着一副宽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
但依然能看出,她很年轻。
最多三十岁。
身材高挑,气质出众。
不知道为什么。
林峰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眼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
女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精致而焦急的脸。
她的目光,第一时间就锁定在了林峰脚边比熊犬身上。
身体瞬间僵住。
下一秒,她眼眶红了。
“宝宝!”
女人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朝着小狗飞奔过来。
她一把将那只又脏又臭的比熊犬抱进怀里。
“宝宝,我的宝宝……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把脸埋在小狗的毛发里,泪水瞬间决堤。
小狗也认出了自己的主人,呜咽着拼命舔着她的脸。
一人一狗,旁若无人地亲昵着。
林峰在一旁静静看着。
他能看出来,这个女人是真的很爱狗。
过了好一会儿,女人才慢慢平复情绪。
她抱着狗站起身,脸上还挂着泪痕,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林峰说:
“抱歉,我刚才太激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