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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遗产

作者:我是黑猩猩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对。”旁边的人,看起来跟这“姑姑”的女人很熟一样。


    “你是谁?”


    “我。”男人“呵呵”一笑,“他男人”,原来两人堵门,是为了“分家产”。


    “姑姑”,就是父亲的亲妹妹,原来没跑太远,嫁到隔壁镇去了,几十年没回来过。


    现在回来。


    她说她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分遗产。


    余磊心头一冷。


    这才明白,爷爷奶奶为什么没有立遗嘱,因为可能觉得愧疚女人,人死言善。


    只是,没想到,如今爷爷奶奶重病没来看,没尽义务照顾,人刚走,她居然就找上门来,要分家产。


    “你凭什么?几十年都没来看过爷爷奶奶,连葬礼都没来,现在突然冒出来,说要分房子和地?”


    “他们两个自找的,“重男轻女”,一切都给了你爹。你们一家死了,都是报应。”女人冷笑。


    “有法律依据。”女人身上的男人说说,“没有立遗嘱”,她作为女儿,有继承权。


    余磊沉默了。


    他虽不在村里,但对农村的规矩也略知一二。


    爷爷奶奶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他们的女儿,也就是姑姑,确实有继承权。


    事情闹得动静不小,余磊报警,两边到大村村派出所调解,村干部,民警,四方进行初步的调解。


    村干部拿出了一些,他们家的资料,“姑姑”提供了个人的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户口本啥的。


    然后,很多事实依据,并不真实,比如,“姑姑”去养老院看望奶奶。


    她竟然以这条作为“借口”,作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为由,要求将遗产全盘接管,想让侄子一分不得。


    “你照顾爷爷奶奶了?”


    “难倒,你照顾了?”“姑姑”摆事实,讲道理,她的意思就是你,工作以后一年才回一次家,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所以要独吞遗产,而且,她说老人口头承诺将遗产全部留给“姑姑”。


    余磊从未见过如此“厚脸无耻”之徒,这个“姑姑”简直人间极品,“独吞遗产”。


    “你扶养了?你拿证据出来。”


    “你…”余磊晓得自己被算计,套路了,而民警,社区干部也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姑姑坚称父母生前曾口头承诺将财产归她所有,然而,除了养老院探望记录外,却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而余磊是一点证据都没有,根本不能主张自身权利,只能默默吃亏。


    这属于凭借“长辈权威”,打着“感情牌”独占遗产。


    “我听村干部的。”


    “行,那就村干部你评评理。”


    “这…”村干部看了看一旁的民警,民警还是让村干部来调解,这属于“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事,谁来都难搞。


    村干部,边写边记录。


    这是调解书。


    听完双方的之词,他总结了一下余家的情况,两边同意后,先宣读了一下,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28条规定,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简单来讲,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去世,那么父母的子女(即孙辈)就能够“顶替”父母的继承权。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时间条件:继承人(父母的孩子)必须先于被继承人(爷爷奶奶或父母)离世。


    2.身份条件: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例如孙子、外孙等。


    3.范围条件: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并不适用于遗嘱指定继承的情形。


    这样的话,“姑姑”是有权继承余家的“遗产”的,包括房产和资产。


    余磊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案例,这个案子很好判,“姑姑独吞遗产”是不可能的。


    最好的结果,就是“一人一半”。


    假设你是父母的孙辈,且父亲或母亲已经去世,而爷爷奶奶或父母留下的遗产被姑姑据为己有,那么你就有可能拥有代位继承权。


    例如,父母留下的房产若属于法定遗产范围,你便可以按照父亲或母亲应得的份额主张自己的权利。


    “你们两边,都懂了吗?”


    “懂了。”


    “嗯。”余磊点头,这有法律依据,他无话可说。


    旁边的民警也点头,“那么一人一半,你们同意吗?”村干部说话,简单明了,“同意就在调解书上签字,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一半?跟他?”余磊还没有说话,“姑姑”先发飙了。


    “做梦。”余磊也怒了。


    “你喊什么?”姑姑一边骂人,一边显得很委屈,“我是亲生的,你呢?“你跟你那个死爹一样”,“重男轻女”,还要霸占我的钱。”


    “什么?”


    “什么?什么?”


    “你几十年都没回来过。”


    余磊压抑着怒火,“爷爷生病的时候,你在哪?奶奶去世的时候,你在哪?现在你来分家产,是不是太晚了?”


    “那是我自己的事。”姑姑语气越来越强硬,嗓门越来越大,“法律不看感情,看的是血缘,是亲情。”


    “喊什么喊?”民警“啪”的拍桌子,他怒了,让两边静静,都消消火。


    村干部调解员,打圆场:“大家冷静一下,都是亲戚,没必要闹得这么僵。”


    “冷静,是他不讲理。”姑姑指着余磊,开始哭闹,撒泼。


    “是我不讲理?是你突然出现,就想分房子、分地!”余磊几乎要吼出来,这特么过年了,“我一回家,你们就来堵门?新年了,你来添堵?”


    动手?


    都别动手。


    两边差点打起来。


    现场气氛二度紧张,派出所民警不得不出面制止,才没演变成肢体冲突。


    最终,调解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姑姑坚持要分家产,而余磊则坚持爷爷奶奶是养他长大的人,她没尽过责任,就不该来争。


    中间调解主张“一人一半”。


    余磊本来同情“姑姑”,受到重男轻女的迫害,没想到,这一上来就跟疯狗一样。


    这个“姑姑”,极端的自私自利,但是余磊认为,只要是个人都会自私,但是“姑姑”是极端。


    因为她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会去考虑她人,因为她们没有同理心和共情能力不会利他,竟然要“全部霸占遗产”。


    亏她想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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