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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武龙茶餐厅

作者:背锅大虾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武龙茶餐厅。


    看名字就知道,正是武兆南与攀脚龙合作,搞出的场子。


    这家茶餐厅,位于黄大仙区,慈云山段。


    自打开业以来,茶餐厅便热闹到不行,比其他地方生意都要好。


    没办法,港岛烂仔最多的地方之一,便是慈云山。


    洪乐、老福、长乐、洪兴等社团人士,也都在慈云山有分部。


    以往他们各做各的,很少有联系。


    武龙茶餐厅的开业,将这些人突然就联系在了一起。


    “南哥,鸡哥,大天哥”


    大清早,五个年轻人还打着哈欠,便都来到了这里。


    此时茶餐厅里已经坐了不少人,看到他们,大多招呼着。


    “嗯,小东,最近都没看到你,去哪儿啦?”


    “发仔,听说你昨天泡到一个马子,今天没带出来啊?”


    “铜人强,你他妈耍我啊。”


    “前天不是约好去观塘的嘛,你怎么没出现?”


    山鸡一脸得意,不大的年龄,却是在茶餐厅内吆五喝六。


    陈浩南、大天二等四人,亦是得意洋洋,找了一张桌子坐。


    这,也是他们五人喜欢来“武龙”的原因。


    蓝灯笼多啊。


    五人拜入大佬b门下还没多久,江湖上一点事迹没有。


    出门在外,属于弟中弟。


    可自打来到这家茶餐厅后,他们发现好处了。


    这里很多等事做的蓝灯笼。


    只要看到他们这些正式入职的四九仔,无不“哥前哥后”叫着。


    对于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虚荣心得到最大满足。


    “操,全哥,又是陈浩南那几个小子。”


    “不就是加入了洪兴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扎职做了大哥呢,拽什么拽。”


    此时,茶餐厅另外一桌,也坐了四男一女五人。


    一名身材庞硕,戴着眼镜的小胖子,吐槽不已。


    显然,他是认识陈浩南五人的。


    “妈的!”


    被称为全哥的男人,二十岁年龄,金发桀骜。


    看着走来走去的山鸡,也很是不顺眼。


    暗骂一句后,对着身边小女生问道:


    “ale,你到底有没有跟你老爸说,我们要拜入洪乐啊。”


    “我说啦!”


    ale看起来也只有18、9岁年龄,妆容却是艳丽。


    整个人画的都看不出本来模样了。


    听得问话,ale小声答话道:


    “我爸说,我们已经跟了他,就算是洪乐的人了。”


    “啊?”


    在座几名年轻人听得,无不疑惑:


    “不对吧,我怎么听说,拜门是要开坛的。


    “对啊,就算不开坛,好像也要包红包,敬茶。”


    “我们什么都没做,这就算是拜门了?”


    “那我们是不是洪乐的人了?”


    “ale,水牛哥不会是耍我们吧?”


    “这个我也不知。”


    面对同伴的问题,ale摇了摇头,老实话道。


    同一时间,茶餐厅内招呼声连连:


    “飞鸿哥!”


    “飞鸿哥,你来啦。”


    “威爷,这边有位置”


    只见门口又进来两批人马,一者是长乐帮飞鸿,带着七八名小弟,张扬非常。


    一者是黄大仙地头蛇威爷,其穿着宽大西装,戴着金表,威武雄壮。


    两人都是真正的大佬,一出现就引来众人的招呼。


    “飞鸿,最近混得不错啊。”


    “昨天我还看到你小弟拖着一车的衣服,去了荃湾。”


    威爷声若洪钟,看到飞鸿马上招呼起来。


    “混口饭吃而已,哪里比得上威爷啊。”


    “随便在黄大仙开两家店,把纸当钱那么卖。”


    “都快赶上印钞机了。”


    “威爷,我们一起坐。”


    “好啊,正好聊聊!”


    双方都在黄大仙这一带混,也都是熟人,聊着便坐到一起。


    “切,长乐真是够逊的。”


    “偷车就算了,还卖起什么鬼衣服,简直是丢人现眼。”


    自打飞鸿与威爷出现,便被抢了风头的山鸡回到自家位置,很是不满,小声吐槽道。


    “别管人家的事了,吃东西吧,吃完早点去拳馆练拳。”


    “b哥说最近有行动,铜锣湾抢场。”


    陈浩南并没说山鸡什么,心里其实也觉得长乐很逊。


    既然出来混,当然要抢地盘、收保护费啦。


    这个长乐简直不务正业。


    偷车还好,卖他妈什么衣服,那不是小贩干的事儿嘛。


    “南哥,抢场,抢谁的场?”


    大天二听到有行动,也兴奋起来,激动问道。


    “新记老鬼驹那家酒吧。”


    陈浩南倒也不隐瞒,话语道。


    “老鬼驹那个废物东西,铜锣湾三家场子,被陈耀庆抢去两家了,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b哥早就该动手了嘛。”


    “南哥,这次我们一定要威。”


    山鸡来劲了,话里话外,根本没把老鬼驹放在眼里。


    另一边的五人组,这会儿也在小声聊着飞鸿与威爷。


    “威爷啊,黄大仙地头蛇。”


    “我听说,他一拳能打死一匹马。”


    小胖子眼珠子乱转,神秘兮兮说着。


    “哦?”


    飞全双眼大亮,追问道:


    “那他平时是干什么的?”


    “开赌还是搞马房啊?”


    另一个长发年轻人举手,小声道:


    “全哥,我知道,威爷嘛,黄大仙门口卖纸扎的。”


    小胖子紧随其后,也话道:


    “对对对,威爷在黄大仙好像有三家店。”


    “不仅是纸扎,还有元宝蜡烛。”


    “什么东西?”


    飞全听得一愣,立马就对威爷失去了兴趣。


    这伙人,无疑同陈浩南等人的心态很像。


    刚出社会,完全搞不明白真实古惑仔的生活。


    在他们看来,古惑仔就该够威。


    出入兄弟相随,动则砍人于地。


    做的生意吧,也要高端一点,至少也得是赌档啊。


    你这卖纸扎,也太没面子了吧。


    事实上呢,人家威爷就像飞鸿说的,拿纸当钱那么卖。


    三家纸扎铺的收入,比十家酒吧看场费还要高。


    特别是一些拜神活动日,人家卖元宝,一天随随便便几万块。


    就在茶餐厅内越加热闹之际,一名年轻活力的女孩儿突然冲入,激动道:


    “爸,爸爸,你上杂志了!”


    “哦?”


    看到女孩儿,山鸡双眼大亮,其他人亦被她的话吸引。


    威爷第一时间起身,苦着脸道:


    “可恩,你昨晚到底喝了多少?”


    “七个钟头了,酒还没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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