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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带着媳妇和女儿去打猎

作者:少侠留步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最终,李建军还是请了一个人来,不过,把年轻力壮的表姐换了,换成一个和老娘差不多的老妈子。


    对方并不是什么可怜人,家庭幸福美满,有儿有女,才四十岁。


    李建军让她在家中帮忙完这个冬天,然后自己承诺送他们家一只猪腿,一身棉衣,外加一日三餐。


    这个活儿已经很优待了,毕竟,李建军的家中是顿顿能吃肉的。


    光是那一身棉衣和猪腿,就足以让这个女人抛下一切跑来帮工。


    这人是个实在的,嘴也不碎,孩子自然也是带得好,有她在,这一家子总算是从繁忙的育儿工作里抽出身来干点别的。


    此时的唐小青已经出了月子,李建军怕她一个人在家呆出毛病来,也是为了证实自己没有想要抛下她的心思,几乎是做什么事情,都是带着几个孩子,也领上她。


    有的时候,村民们能看到他们一家子在海边赶海拾贝的身影,看着更像是在玩闹,并没有个干活的样子。


    有的时候是去捡柴禾,去附近的一个山头上,将柴禾砍下来堆积在院子里,在入冬之前,得囤上几个月的用量。


    明明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但这家人每次去都像是在踏青,回来的时候,孩子们的头上不光有树叶编的草帽,手上还有好看的花环。


    有的时候则是去赶集,那集市上能换的东西还挺多,总能看到几个小丫头手里不是抓着大肉包子,就是油滋滋的大饼。


    最夸张的是,李建军会把几个小点的孩子驮在脖子上,会带着几个大的孩子去玩游戏,打弹弓,放风筝,跳皮筋,踢键子……


    那宠爱的样子,看到的人都忍不住啧啧摇头,日子过得让人眼红不已。


    所以,他家破天荒的招贼了。


    灶房里用熏制的鱼干倒是没有人动。


    这玩意儿吧,几乎家家都有,咸鱼不值钱,不值得人如此大动干戈。


    对方瞄准的,是挂在房梁上的两坨肉。


    这肉不见了,就连竹篮子里的几个鸡蛋也跟着不翼而飞。


    李建军看着被人翻得乱糟糟的灶房,并没有出声。


    现在说啥都晚了,事情过去了一个晚上,这些肉,十有八九已经落了对方的肚子。


    他还能去别人的肚子里,把肉扒拉出来不成。


    要不咋说,吃独食很危险叫,容易出事儿。


    经此一事,李建军都没再参与出海的任务,而是去到了大山里。


    这渔村的附近,离着最近的一个山脉还挺远的,走路的话足有三个多小时的路程。


    李建军把老婆孩子,借着二傻的力气,用一辆马车,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将他们拉到这里来。


    这山中地势有些险峻,但青葱翠绿的,物产丰富,来到这个地方可是能自由的撒开玩儿。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和山中的猎户打了个招呼,用一点糖,换了对方的猎枪来玩玩。


    李建军并没有摸过枪,这枪是给唐小青的。


    谁也没有想到,唐小青是猎户的女儿,从小就是在这个山林中长大的。


    赶山,采猴头菇和野山参,打野免和野鸡,那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虽然很多年没有碰过了,但想来不应该太过生疏才对。


    把孩子们带到这里来,纯属是为了练习孩子们的胆量,外加增长见识的。


    也没全带来,只带了三个年岁比较大的,太多了也照顾不过来。


    二傻此时已经不傻了,但身上的蛮力还在,有他在,算得上一是个比较强有劲的帮手。


    至于李建军,他也不是吃闲饭的,也有自己的本事。


    他这人也算是见多识广了,认识很多山珍,准备采一些回家过冬。


    每个孩子的身上,都有一个小背篓,看着他采摘什么,就会将其牢牢记住,也一门心思的寻找着。


    唐小青成了他们几个的保镖,看到有野兽来了,得负责安全。


    如果有蛇虫,也要想办法驱赶。


    一家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倒也平安无事的在山中待了三个小时。


    此时,几人的背上,早已经装满了此行的收获。


    有的是能吃的五味子,浆果,野榛子,榛蘑,猴头菇,蘑。


    就连很值钱的老山参也采到了两颗。


    李建军并没有准备采参的工具,他并不是专业赶山的人。


    唐小青会啊,她来的时候就自己用制作了一套合适的挖参工具。


    一根细长的核桃木,顶端削尖,可以用来拨开草丛,扒开周围泥土,避免碰伤参须。


    还需要配上一把短刀,刀身窄而锋利,刀把缠布防滑,专门用来割断参周围的杂草根茎。


    接着是用动物的骨头,制成一根细签,大约有一把短尺那么长,尖端圆润,用来一点点挑开参根周围的土壤和碎石。


    挖到的两颗野人参,一根是四片叶的,一根是三片叶的,年份都不咋长。


    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也就只能换个一二斤肉吃。


    真正让人欣喜的,还是打到一头野猪吧。


    这个纯属是意外,在一个靠近水源的地方,还是小丫头眼睛尖,第一时间发现了野猪在水边的泥塘子里躺着。


    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的以为是个死的。


    唐小青一枪打过去,这野猎疯狂的跳动起来,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这才把人吓得不行。


    野猪一枪没弄死,发狂起来可吓人了。


    还好,唐小青临危不惧,果断的朝着野猎的脑袋又开了一枪。


    如此,总算是把野猎给弄死了。


    这玩意儿足有四五百斤重,光造李建军一个人的话,是完全没有办法将其弄下山的。


    还好二傻比较给力,承担了绝大部份力量,二人合力之下,愣是将其抬到山下的猎户家。


    这猎户看到这个大家伙的时候,嘴巴子都不由得张大了很多,对着李建军竖起了大拇指。


    “牛啊你,带着孩子进山,还能打到这么厉害的猎物,简直是绝了。”


    李建军很是骄傲的把唐小青推了出来:“不是我厉害,是我媳妇的功劳,她是个了不起的赶山人。”


    “嘶……嫂子巾帼不让须眉,让人佩服!我这猎人王的称号,看来得让给你才行啊,哈哈哈……”


    第一次受到外人夸奖,唐小青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但,似乎也找到了不一样的活法。


    在渔村,她是最没有用的女人,但在这山中,她似乎也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呐!


    李建军看着她自信放光芒的样子,也为其感到高兴不已。


    从这一天起,他的媳妇,再也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找到了人生的价值,比什么都重要。


    他要她万丈光芒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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