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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三十二章

作者:岩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明明是下午,阳光却亮得刺眼,南涔抚着心口,觉着有种说不出的刺痛。


    微微也是纪闻舟的女儿,一旦纪闻舟坐牢,微微会不会也跟那个学生一样,被班里的同学孤立、被学生的家长排挤,或许还会被逼着不得不转学。


    痛苦、迷茫,犹豫。


    她到底要不要继续查下去呢?她毕竟也不是警察啊。


    如果不再查下去,而是选择替纪闻舟掩盖罪名,是不是他的罪行就不会被暴露出来,微微就不会受到伤害。毕竟除了她,没人知道那晚上纪闻舟曾出现在那栋拆迁楼。


    铁门被打开,孩子们一窝蜂地往校门外跑。


    “妈妈,妈妈!”初微小跑着扑到她面前,南涔蹲下,伸手将她抱在怀里。


    “妈妈,今天怎么是你来接我呀?”小初微歪着脑袋问。


    “因为妈妈想微微了啊。”眼睛湿湿的,南涔强忍着眨了眨眼,把泪意逼回去。


    晚饭南涔是在她爸妈家里吃的。


    得知她今天留下来吃晚饭,叶青容高兴坏了,从冰箱里拿了许多食材出来,给晚饭又再添了两道菜,都是南涔平日里爱吃的。


    南涔不想她太累,但今天她也没拦着,进厨房给叶青容打下手。


    她什么都不愿去多想,就想多陪陪她家人。


    吃过饭下了楼,她在车子里呆坐了好一会儿。


    纪闻舟杀了人,可能还远远不止一个人。比如尸骨案的被害人、陈佳,还有后来在拆迁楼里发现的那名死者。


    一个人哪怕平时看上去再正常,一旦哪天过了那条界限害过人,谁也担保不了他往后不会再起杀意。


    南涔抓了抓头发。


    心情烦乱,不想再去思虑以后的事,同时又惊讶于自己的转变。


    她变了,变得自己也认不出自己来了。


    不敢面对现实,跟个鸵鸟一样。


    ***


    范壮成的命案还在调查中。


    警方已做过DNA比对,可以确认范壮成曾去过陈佳的家里,按照DNA留下的位置来推断,范壮成进过陈佳的卧室,还在她的衣柜里翻找过东西,可能是动作匆忙,加之衣柜里光线又暗,他划伤了手指留下了自己的血迹都没发现。


    警方通过调查两名死者的社会关系证实,范壮成和陈佳之间没有任何交集,而结合案发现场的种种情况来看,他的确在陈佳的家里翻找过什么。


    寻常人怎么会偷偷摸进一个陌生人的家里翻箱倒柜。陈佳家境普通,又是一个尚未走出象牙塔的女大学生,很难想象会跟人结仇,如此推断,似乎因尸骨案被人灭口的可能性最大。


    陈佳是在网上声称自己是尸骨案的目击者,但不管怎么说,就凶手的视角,尸骨案尚未侦破,可能是陈佳并没有向警方提供过线索,或是陈佳有心向警方提供线索,但她目击到的情况不足以让警方查明真凶是谁。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凶手显然认为陈佳的手中握有关键证据,这证据让凶手坐立不安,不惜杀了陈佳后还留在现场翻找东西。


    光猜测没用,一切还得用证据来说话。


    警员拿着范壮成的照片去了陈佳住的小区。


    保安拿着照片细看了一眼,又把照片还给警员:“我记得这人,是个开车的,他以前来过咱小区,脾气挺差的一个人。”


    警员心里登时一松,保安记得范壮成就好,何况保安说他是司机,跟他们查到的职业也相符。


    “3月15号那天,他来过你们这小区吗?”


    “哪天?”保安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问的是陈家那小姑娘遇害的那天。


    “没来过。”到底是警方问话,他没敢把话说得太死,顿了顿才改口说,“应该没来过咱小区。”


    “你确定?你再仔细想想。”


    “真没来过。物业那边已来来回回问过我跟我同事好多次了,物业经理还交叉核实过停车费的收费记录和所有保安的证词,能做的都做了,这人的确没再进出过咱小区。”


    两位警员对视一眼,眉头紧锁。


    假如保安的记忆没出错,物业经理的核实工作也做得扎实的话,有没有可能陈佳遇害当天,范壮成并没有开车,而是走路进出小区的。


    保安来回打量着两位警员:“警察同志,陈家那小姑娘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怎么最近这几天来我们小区查这个案子的人这么多!”


    警员警觉心顿起,两眼紧盯着他看:“什么意思?”


    保安一头雾水:“啊?什么什么意思?”


    “除了我们警方,最近还有谁来过?”


    “就前两天,来了两个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也是来打听陈家那小姑娘的事,问了我好一通才走。”


    警员表情凝重:“那两人什么样子?年纪多大?”


    保安面色为难,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


    每天进进出出这么多人,事情又过去了几天,他哪能记得住这么多。叫他多嘴,不多问这一句,现在也不至于进退两难。


    “你再慢慢想,能记起来多少是多少。”


    保安挠了挠头皮努力回想。


    “警察同志,我可先说一句啊,我只隐约记得一些,不担保我说的都对啊。”


    “你管你说。”


    “那男的吧,跟您差不多一般高。”保安指了指警员小封,又用手在自己的肩膀附近比划了一下,“那女的,大概到他肩膀这里。两人年纪都不大,男的大概二十八这样,女的顶多二十五岁。”


    警员拿笔记下:“还有呢?”


    “那女的挺漂亮的,也不是说怎么怎么漂亮,主要是气质好,看着就很大气。”


    保安又简略描述了一下两人的容貌特征,小封在一旁听着,越听越怀疑保安嘴里的那位女士就是南涔。


    ***


    警员做完走访工作回到警局,匆匆吃了碗泡面,就又去会议室开会。


    队里的大部分警员还是倾向于杀害陈佳的凶手是范壮成,在分析范壮成为何选择陈佳的家里为行凶现场时,警员持有不同看法。


    小封:“范壮成为什么要在陈佳的家里杀她,他大可以挑选陈佳坐他车的时候,开车将她送去一个没什么人出没的地方行凶。他平时以开出租车为生,每天在外面跑,这样的地方他肯定知道不少,随便挑个合适的就行,没人会看见他行凶,还方便他抛尸,总比潜入小区安全得多了吧。”


    小周忙反驳说:“陈佳的父母说她女儿比较宅,不喜欢到处溜达,如果出门,不是去学校就是去市中心。我仔细看过地图,无论是前往她学校还是去市中心,一路上行人和车辆都比较多,且每隔一小段路就设有监控,如果他特意把车开到没有探头的偏僻之地再行凶,就算被害人心再大,势必也已经在途中察觉到不对劲了,怎么可能乖乖地跟着他去那种地方。


    “不要忘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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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家里还藏着范壮成在寻找的东西,所以范壮成无论如何总归要去一趟被害人的家里。既然一样都要去,索性在那里杀了被害人,又能顺便找到他正在寻找的那样东西,一举两得。”


    小封拿着笔转了几圈:“你这假设不对。


    “别的先不说,就说范壮成他是如何知晓案发当天只有被害人陈佳一个人在家里,他既不是陈家的亲戚,也不是街坊邻居,陈佳只是作为乘客坐过他的出租车,他没道理能知道这些消息吧?


    “我们知道这事,是因为我们问过陈佳的父母。据他们所说,那天他们是回老家喝喜酒,不过喝喜酒这种事一般人不会随便跟别人说的吧,就算刚好跟几个相熟的邻居提了一嘴,对方也不一定知道陈佳那天不会回老家,也没人闲得到处跟人宣扬这件事,所以范壮成是从哪儿打听到这事的呢?”


    老金将一小撮烟灰弹在烟灰缸:“或许范壮成并不知道那天陈佳会在家里,他潜入屋中只是为了来找东西的,撞见陈佳在家中,又是独自一人,他本来就想要灭她口的,索性就把她给杀了,然后开始找东西,把屋里的东西翻得一塌糊涂,他怕时间来不及,于是也不打算浪费时间把东西收拾好放回原处,只是顺手拿走了家中的一些财物,故意制造出一种入室抢劫杀人的假象,反正那些钱不拿白不拿,还能转移警方的视线,让警方怀疑不到他的杀人动机是为了灭口,只是他百密一疏不小心在现场留下了血迹,才让我们怀疑到他身上。”


    老金的这种猜测得到了大部分警员的赞同。


    小封:“有关范壮成潜入陈佳家中的这件事,我认为可能还有我们尚未发现的疑点。”


    “比如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以范壮成是杀害陈佳的凶手这个方向在进行调查。”


    “你的意思是凶手不是范壮成?”


    “我只是在想,有没有可能范壮成只是进入过被害人陈佳的家里,但实际杀人的却并不是范壮成?”


    杨队低头沉思,嘴边的烟忽明忽灭。


    不得不说,这等于是开辟了一条新思路。


    “依据是什么?”


    “你们想啊,陈佳死在玄关处,现场有拖拽的痕迹,凶手挪过尸体,让尸体靠在门口的墙上。根据痕迹检测结果显示,陈佳是面对着门外方向被人杀害倒地而死,有极大的可能是凶手在她开门的那一瞬间刺向她。大家试想一下,范壮成伪装成快递员在外面敲门,对着屋里的人喊‘快递’,当时陈佳一个人在家里,作为一个大学生,又经常上网,再加上她还怀疑自己被人跟踪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安全意识应该是很高的,听到门外有人送快递,她肯定会透过猫眼看一眼门外。


    “我们再来说一下范壮成。他是个男的,四十岁左右,身材壮实,说句失礼的,看着不大像个好人,陈佳看到门外站着这么一个人,她会去开门么?


    “答案是她不会。她会叫门外的人把包裹搁在门外,而不是自己去开门,确定对方离开了,她才会开门拿快递,所以范壮成没有机会在陈佳遇害当天进入现场。”


    女警员小夏出声打断他:“如果按你说的,范壮成没机会走进现场,那么他的血迹又是怎么留在陈佳的衣柜里的呢?”


    “我说了,他没机会在案发当天进入现场,不说明他之前没机会潜入陈佳的家里。我们暂时还没查到范壮成当天的行动轨迹,有没有可能他潜入陈佳家中的日期,和陈佳遇害并不是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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