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97章 回云市过年

作者:笔生数梦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临近过年的前一天,程榆坐上了回云市的航班。


    她几乎算得上是队里走得最晚的一个。


    一来是因为过年期间回云市的票不是那么好买,她就只抢到了这一天的票;二来就是程榆自己也想多训练训练。


    毕竟一回家,至少又有几天碰不了拍子了。


    今年孙莎莎倒是比程榆要早走一天,因为担心堵车,孙爸爸和高女士特地提前两天就开车去京市接她。


    这边程榆到家时,视频里的孙莎莎正大剌剌的躺在沙发上,另一只手还拿着根香蕉嚼着。


    “小榆,你说我这才和你分开一天,怎么就想你了?”


    孙莎莎咽下嘴里的香蕉,看着视频里的程榆一脸认真。


    程榆把自己也扔进沙发里,抬眼看着孙莎莎提溜转的葡萄眼,坏坏一笑。


    “那以后我和你男朋友同时掉进水里,你救谁?”


    孙莎莎一愣!


    不知为什么,她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高大傲娇的身影,面上突然一红。


    “哪哪有什么男朋友!小榆你别乱说。”


    别扭的样子硬是给程榆看懵了。


    她乱说啥了?她什么也没有提啊!不会是


    “你不会是有喜欢的人了吧?我跟你说莎莎,你现在还未成年呢!可不能谈恋爱。”


    一想到这种可能,程榆这心里就有些发紧。


    她就是觉得谁也配不上她家莎莎,谁都不行!


    “哎!打住、打住,我什么时候说我要谈恋爱了,别造谣哈!


    孙莎莎甩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赶紧表决心。


    程榆将镜头对准满满一桌的饭菜,笑着摆了摆手,挂了电话。


    “小榆,聊完了快去洗手,准备开饭了。”


    厨房里的程爸爸听到程榆挂电话的声音,伸出半截身子朝她喊道。


    “哦,好的爸爸!”


    程榆赶紧放下手机,朝洗手间走去。


    洗完手出来,程爸爸刚好将最后一个菜端了上来。


    “爸,干嘛又做这么一大桌子菜?辛苦不说、还吃不完。”


    看着围着围裙的程爸爸,程榆有些心疼。


    每次她一回来,程爸爸总是忙前忙后的,半点不得闲。


    “你这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还不让老爸给你做顿好吃的补补啊!你看看你,都瘦了,国家队的伙食是不是不好啊?


    要是不好,就去外面吃顿好的,没钱了就跟老爸说,咱别亏待自己知道吗?”


    程爸爸看着自己女儿越来越纤细的下巴,眼里满是担心。


    明明小时候还肉嘟嘟的,现在长大了,怎么就瘦了这么多?


    “爸,您女儿瘦是因为吃不胖,天生体质是这样。


    但您不用担心,我这身体绝对健康!


    再说了,运动员的伙食都是专门搭配的,不但营养全面、味道也相当不错!”


    程榆夹了个鸡腿,边啃边含糊不清的说:“不过再好的厨艺,都不及老爸你十分之一!还是老爸你做的饭菜最好吃。”


    “那你多吃点儿。”


    程爸爸不停给她碗里夹菜,首到碗里堆不下了,这才停下。


    程榆知道这都是程爸爸爱她的表现,当即也吃得光光的,硬是吃的实在撑不下去了,才放下碗筷。


    吃过饭后,父女俩一起去逛街。


    买了好多窗花儿、春联还有福字回去,打算明天之前给它通通都贴上,也好让年味更浓一点。


    快要到下午时,父女俩才提着大包小包回家。


    刚到家,就接到了林闪闪打来的视频。


    “小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呀!”


    林闪闪一看程榆所在的背景,就知道她在家里。


    “上午刚到,刚才又去买了不少年货,这不刚到家你就打来了电话。”


    程榆放下手中的东西,走到沙发上靠着。


    “那走,陪我去逛街,买点东西。”


    林闪闪起身在衣柜里翻了起来,最终找了一件米色大衣穿上。


    “我刚回来,不去。”


    程榆这会儿靠着正舒服,一点儿都不想动。


    说着林闪闪还做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活脱脱把程榆衬得跟陈世美差不多。


    “什么新人旧人的?楼下等我,我穿个外套就出门行了吧!”


    程榆最受不了别人撒娇,林闪闪这样子她哪里还会真的拒绝?


    于是乖乖找了件白色羽绒服套上出了门。


    俩人打了个滴到达云市最大的商场。


    “来这儿你要买点啥?”


    程榆原本以为林闪闪是要买年货什么的,但是现在一看来的地方,也不像是买年货的地方啊!


    “就随便逛逛啊!看到什么喜欢就买什么咯,衣服、首饰、包包。”


    林闪闪掰着手指认真数着。


    程榆:“”


    富豪就是不一样哈!


    心里吐槽,但程榆还是很耐心的陪她逛了起来。


    “这里,去看看。”


    林闪闪拉着程榆,进了一家tiffany的店。


    一进店,林闪闪就试了起来。


    程榆也喜欢首饰,见林闪闪叫柜姐帮她试戴,心念一动,也跟着看了起来。


    “您好,帮我拿一下这个。”


    程榆指了指展柜里的一条黑色手绳。


    “这是一款sile系列的微笑手绳,您带着一定很好看。”


    柜姐微笑着将手绳拿出来为程榆试戴。


    林闪闪听到程榆这边的动静,也凑了过来。


    “小榆,这手链你戴着真好看。”


    程榆的手腕纤细白皙,黑色的手绳系在她手腕上,有种特别的美感。


    “你喜欢吗?”


    程榆转着手腕,看向林闪闪。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黑色,我喜欢五颜六色的。”


    林闪闪笑着,转过身继续看自己的。


    她才不要黑色这样低调的颜色。


    “你好!麻烦就这款帮我包两条。”


    程榆心想,这样低调的颜色,刚好就适合她们这些做运动员的。


    等林闪闪也选好了之后,程榆一起结了账。


    “小榆,你买两条一模一样的手绳干嘛?”


    林闪闪看着程榆手中的袋子,满脸疑惑。


    又不是扎头发的手绳,而且要是用来扎头发,一条八千多,未免太奢侈了哈!


    “我自己一条,另一条送人啊!”


    程榆满脸都是‘你问这种白痴问题’!


    “送孙莎莎?”


    林闪闪幽幽道。


    “嗯嗯。”


    程榆回答得理所当然。


    好不容易回一趟市,肯定要给莎莎带礼物的嘛~


    得到答案的林闪闪,看着自己手中程榆付钱的银白色手链,瞬间觉得不好看了。


    心里那叫一个后悔呀!


    早知道小榆问她喜不喜欢那条黑色的手绳时,她就说喜欢了。


    这样小榆就和她戴闺蜜款了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