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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混乱之领,栖凤城

作者:妙多啦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宋刑快步走上前,一把将竹枝拔起,随后拿在手上仔细辨认。


    过了许久,他才终于确定。


    错不了!就是陈明用过的那根竹枝!


    这东西他可太熟了,自己的脑袋被这玩意不知道砸出过多少个包来,在烈阳宗的那段日子里,他做梦都是被这根竹枝追着打的场景。


    既然竹枝出被人插在这里,那么也就意味着陈明活下来了,而且还来过此地。


    “混沌雷都没劈死你,你丫命是真的大,我是真的服气。”


    宋刑心中只有无尽的震撼。


    自己跑了那么远,还是被混沌雷落下的余波震的半死不活,若不是自己恰好身上带着一枚大长老赐予的四品保命灵丹,只怕自己早已身处黄泉。


    而陈明压根就没跑,混沌雷落下的时候应该还在核心区,他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找到陈明才能搞清楚了,至少宋刑自己想破脑袋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随后宋刑就将竹枝插回了原地,离开墓园,去寻找陈明的踪迹去了。


    ......


    另一边,陈明和星瑶则坐上了马车,摇摇晃晃的向西而去。


    虽然二人大可直接骑着小白代步,但偶尔体验下平民的出行也是种不错的选择。


    马车摇晃了半个月,终于在一处关隘前停了下来。


    “客官,前方就是混乱之领,我只能送你们到这里,后面的路得你们自己走了。”


    “多谢。”


    陈明爽快的支付了车费。


    驾车的马夫拿到了一枚硕大的银元宝,嘴角都笑的快要咧开。


    半月之前,这位客官带着女儿想要租赁马车前往混乱之领。


    但是由于混乱之领是一处无法之地,各种势力暗潮涌动,龙蛇混杂,一个搞不好就要交代在路上,所以基本没人愿意接下这单生意。


    最终只有自己胆子大,冒险接了下来。


    这一趟赚的银子,足够他花上一年。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富贵险中求吧。


    ...


    混乱之领的位置极其特殊,处在瑶池仙宗、武殿和藏剑山庄三大宗门的势力交界处。


    由于地处一片被群山环抱的平原中,所以交通有些不便,历来三大宗门都想将此地归为己有,但最终都因管理困难而放弃。


    时间一久,这里也成为了一些散修、邪修和不法之人的聚集地。


    整片混乱之领的范围内,聚集着大大小小总共上百股势力,复杂至极。所以混乱之领也被称为恶人的天堂。


    当然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规矩。


    混乱之领最大的城市栖凤城由数十个势力组成的武盟共同管理,在栖凤城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违反者将会遭到所有武盟成员的追杀。


    所以没有任何人敢在栖凤城动手。


    但是出了栖凤城那可就不一样了,即便你犯下了滔天罪行,也不会有任何人来追究你的责任。


    这才造就了混乱之领畸形的繁荣。


    现在马车所处的位置是混乱之领的外围,距离栖凤城少说还有两三天的路程。


    好在有小白的代步,所以二人也能省些脚步。


    小白对此也不做任何反对,欣然接受。


    反正现在有了储物戒指,口粮管够,累点就累点,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是自己拒绝的话,估计下场会很凄惨。


    那日陈明单挑太虚宗一众高层的盛况它自始至终都看在眼里。


    倒在陈明竹枝下的强者最次实力都在化神境后期,而它不过元婴期而已。


    它还年轻,还不想死。


    不得不说骑着白虎赶路,确实极为拉风。


    速度快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引人注目。


    往来的客商但凡看到这白虎在路上驰骋,皆是以为是妖兽来袭,纷纷吓得四处逃窜。


    而那些平日靠打劫来往行人客商而生的山匪和强盗,也是避之不及。


    所以这一路以来,陈明二人竟然没在这号称罪犯天堂的混乱之领上遭遇过任何的暴力事件,最终平安抵达栖凤城。


    陈明照旧让小白变身成为白猫,随后与星瑶一同入城。


    与陈明去过的其他城池不同,栖凤城的风土人情可谓别具一格。


    这里随处可见背着武器的修仙者,每个人都显得冷漠无比,就连空气中也满是火药的味道。


    当然,最大的不同,还得是这里的生活方式。


    在混乱之领,所有的交易都使用灵石结算,普通的金银在这里派不上用场。


    就比如陈明入住的客栈,每天的住宿费用就高达十枚灵石,这价格简直贵到可怕。


    但是不掏这个钱又不行。


    栖凤城晚上有宵禁,那种露宿街头的流浪汉会毫不留情的遭到驱逐,不论其身份。


    所以想在栖凤城定居下来,没点实力还真不行。


    当然这些对于陈明来说都不算是个事。


    且不说星瑶的储物戒指中还有几十万灵石,单单是陈明自己如今就能靠着售卖丹药来赚取灵石。


    前提是他愿意那么做。


    炼丹对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罢了。


    ......


    解决完住处的问题之后,陈明照旧带着星瑶出来逛街,目的还是那各种各样的特色美食。


    虽然这些食物也贵的离谱,但味道上却是别具特色。


    就比如陈明和星瑶手中各拿着的一串烤肉。


    这肉串肉质劲道,爽口弹牙,吃起来还有股草木的清香。


    据商家所说,这是一种低阶妖兽的肉,具体是什么虽然没说,不过陈明从未在栖凤城以外的地域听说过。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许多特色的美食,就不一一列举了。


    反正一路走来,星瑶的嘴巴都没停下来过。


    二人手中的食物也早已堆成了小山,几乎都快要拿不下。


    反正有小白兜底,也不用担心吃不完。


    .......


    就在二人逛得差不多了,打算回到客栈休息之时,异变横生。


    只听街边的一处商铺内传出打斗的声音,不久一道人影从店内飞出,轻巧的落地。


    定睛看去,原来是一名长相俊俏的青年。


    “站住!居然敢在我的店吃霸王餐,你真是活腻歪了!”


    店主和几名伙计追了出来,一脸的怒意。


    从长相上来看,这店主长得凶神恶煞,一看就不好惹。一旁为首的打手手里拿着一根粗壮的狼牙棒,表情狰狞至极。


    不过这在栖凤城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毕竟能在这里做生意的,多是些不怕死的法外狂徒。


    “什么道理?明明是你们狮子大开口宰客,一碗粉要我二百枚灵石,却怪我吃霸王餐?哪有你们这样做生意的。”


    青年的脸上带着极度的愤慨,似乎是在为自己的遭遇表达着不满。


    “笑话,在这栖凤城,我就是理!”


    店主冷笑一声,旋即周围的打手立刻将青年围的水泄不通。


    陈明看着这一幕,心里不免有些惊讶。


    栖凤城禁止私斗,而现在双方却在视规定无睹,这也太胆大了。


    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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