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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偶遇

作者:三清门前一条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这样的时代,在荒郊野岭过夜本身就不是什么安全的事情。


    且不说会不会有什么肉食性的野兽,那些山贼匪寇,江洋大盗都能送你回家。


    所以,一般人压根不愿意出远门,太危险。


    换句话说,敢走夜路的多半也不是什么一般人。


    楚玄机不是一般人,但因为她的身份,她还真就没走过夜路。


    所以,今天是她第一次在荒郊野岭过夜。


    人生嘛,第一次总会让人期待,别管是哪个第一次都是如此。


    所以,楚玄机早早就开始盘算,晚上怎么住了。


    等到天色近晚,无法赶路。


    下车,裴知秋轻轻松松的把整个车厢直接取了下来,往路边一放,就算是个依靠。


    然后就从里面的木箱子里(其实是系统空间)摸出了露营帐篷。


    在楚玄机和春梅震惊的眼神里,支起了帐篷。


    先铺一层隔潮垫,再丢个床垫子上去。


    试了试,很舒服。


    背靠车厢支起帐篷,然后就是生火做饭。


    春梅一脸的期待,她超爱吃自热小火锅,讲真的春梅一直觉得自家小姐是脑子被牛踢了才会选了一个老头子。


    可当她第一次吃到自热小火锅之后,她的思维瞬间就被扭转了。


    小姐,我错了,还是你眼光独到啊。


    春梅车厢那边吃自热小火锅,这边裴知秋支起了卡式炉,鸳鸯锅。


    和楚玄机涮肉吃。


    只是相较于火锅,楚玄机显然更喜欢珍珠奶茶。


    正吃着呢远远的有马蹄声起。


    裴知秋头都不抬,他选择扎营的地方本就离着官道够远,再加上风向,就算有人策马奔腾,扬起来的风沙都不会影响到这边吃喝。


    只是,火锅的味道太浓郁了。


    所以,片刻后有人牵马循着味道就过来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面色有些苍白的少年郎,身后还有一个牵着两匹马的老汉


    “你们吃的是啥啊,闻着好香,不知道能不能匀一些给我?我拿银子买。”


    露营灯的亮度不是很高,但小范围内足以看清彼此。


    可那少年郎并没被端着奶茶的楚玄机吸引,也许是因为听到来人的楚玄机给自己戴了一层面纱的缘故?


    反正,他就是那么直勾勾的盯着火锅。


    显然也是个吃货。


    当然,他是不是个吃货和裴知秋没有关系,他也没兴趣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吃饭。


    倒是后头牵马的老汉客客气气的说


    “这位老哥,我家公子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顿饭了,求您行个方便。”


    说这话的时候,他从怀里摸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客客气气的递过来


    楚玄机看裴知秋没有说话,这才接过银票


    “可以啊,亨通钱庄的银票,行吧,有碗筷吗?给你们捞一些,春梅,给两位捞菜。”


    一起吃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给你捞一些。


    当然,做这个事儿的只会是春梅。


    看在一百两银票的份上,满满捞了两大碗菜,还附送两碗面(方便面)。


    等这两稍微走远一些,楚玄机才凑到裴知秋身边


    “老爷,那年轻人脚步虚浮看上去似乎不通武功,但那老仆气息绵长,内功定然浑厚。”


    裴知秋没所谓的点点头,摸出一瓶冰镇的可乐。


    吃火锅就得配冰镇的饮料。


    对方是个高手,不用楚玄机说他也能看的出来。


    一身的风尘仆仆,偏偏鞋面干干净净,显然轻功很好。


    轻功好,还能在这种小事儿上愿意消耗内力,说明内功很浑厚。


    看上去是客客气气,但眼神里的自信很足。


    若是不足,也不会在荒郊野岭随随便便就摸一百两银票出来。


    这样的时代,自信从何而来?


    荒郊野岭,自信只能从个人武力上来。


    不远处,年轻的主仆二人吃的是汗流浃背,火锅很好吃,但辣也是真的辣,这是裴知秋买过的火锅底料里面最辣的一款。


    吃了个肚圆,年轻人才说


    “裘叔,你这钓鱼的办法这次算是输了,人家压根没打算劫咱们啊。”


    被他称之为裘叔的人笑呵呵的说


    “公子说笑了,我那是除暴安良,除暴安良,您想想别人要不见财起意,那我也不能随便动手啊。”


    公子哥嗤之以鼻


    “裘叔,一流高手都和你一样?”


    裘叔面色一正


    “那不能够。”


    公子哥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


    “就说呢,好歹是一流高手,咋也不能都和你一样不拘小节……嗝,这玩意儿还真好吃,可惜啊,吃不下了,实在是吃不下了。”


    裘叔点头


    “公子说的是,好歹是一百两银子买回来的,肯定好吃。”


    这边絮絮叨叨呢,那边春梅已经收拾了摊子,此时卡式炉上放着一个水壶。


    吃饱了,喝点茶。


    消一消油腻,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一杯茶,却把离着不是很远的公子哥又勾过来了


    “匀一点?”


    这次流程就很顺畅了,裘叔给钱,一百两。


    春梅倒茶。


    这茶是当年裴知秋买过的最贵的茶,他自己是喝不出来有什么区别的。


    但对于懂茶的人来说,这个茶的口感就确实很惊艳。


    对面的公子哥显然就是懂茶的人,只一口整个人的眼睛都亮了


    “好茶,极品好茶。”


    裴知秋没说话,能不好?按克卖的好不好,


    就这还是托懂茶的本家叔叔才买到的,一克四位数。


    自己哪儿舍得喝?


    现在也是富裕了,就想尝尝这东西啥味道才搞了一盒(一盒六小罐,一罐10克)。


    说实话,山猪是真吃不了细粮,裴知秋觉得这玩意儿和自己买的口粮茶没有啥区别。


    也正因为如此,那公子哥过来蹭茶,他也没拒绝。


    然后,那公子哥就很认真的看着裴知秋


    “前辈,这茶您出手吗?”


    裴知秋想了想随手摸出一个很精美的小罐,单纯就这个小罐,在这样的时代都能卖个好价钱


    “一罐大概二钱,自己出个价!”


    公子哥搓手手


    “五百两?”


    裴知秋看都不看,顺手把小罐子递给楚玄机


    “困了,二位请回。”


    五百两,呵呵你怕是在想屁吃,花露水的小瓶子都能卖上百两的银子,这个小罐子只会比小瓶子贵,何况还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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