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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章

作者:白刑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也不知道小姐还要这样下去多久。”采芝边不高兴地噘嘴,边拿出要用的脂粉。


    她口中的小姐,此刻正对着镜子描眉,虽才十几岁,但长相却是惊人的艳丽,睫毛纤密有若鸦羽,眼尾天生带着上扬的弧度,眼波流转间便是说不尽的媚色动人。


    不点而朱的唇,再衬上细腻如雪的肤色,便是面无表情,那勾人劲儿也够让人口干舌燥。


    美人上妆,本该美上加美才是,可祝成薇的眉墨一下去,却将她的柳叶眉画粗了好几分,横亘在那美艳的脸上,十足突兀。


    采芝又叹了口气,认命地将手中的脂粉抹到她家小姐滑腻的肌肤上,只是这脂粉并不是寻常女子爱用的那种,抹上去不仅没让肌肤变得白皙,反而还透着股气色不好的蜡黄。


    眨眼间,倾城的美人就变成了连清秀都及不上的普通姑娘。


    采芝对此遗憾万分,但祝成薇却处之泰然,笑道:“爹爹叫我这样,自然有他的道理,做人儿女的,只管照做便好了。”


    其实理由也不难猜,是因为如今的皇帝。


    老皇帝年轻时是个明君,只是年事一高,人就糊涂,听信了方士采阴补阳的说法,成日耽溺美色,要是知道哪家有美人,必然是第二天就要在龙床上见到的。


    当今年岁最小的公主都比祝成薇大两岁,祝松衍自然不可能让女儿去后宫那水深火热的地方,所以在她还未长开前,就嘱咐她将外貌掩藏下去。


    “话是这么说,可要是小姐不遮掩容貌,也就不至于在初见世上只收到一副金镯了。”采芝有些替她抱不平。


    女子及笄礼三月后,会在家中再举办一次宴会,时人称之为初见世。在初见世前,若是有适龄的男子属意于她,便会送去一副金手镯,因而初见世上,女子都以收到手镯数目多为荣。


    例如户部尚书家那位京城第一美人,就在初见世收到了数量几百的金手镯,场面盛大,至今还是百姓茶余饭后的闲谈。


    相比之下,祝成薇只有一副金手镯,自然就寒酸。


    两人经常同时被人拿出来谈论,毕竟几百手镯的场面虽然少,但一副更是世所罕见。


    因为在初见世前,女子的父兄为避免出现无人送镯的情况,往往会托友人送些撑场面的人情镯,所以宴会当日纵然金镯量少,也不至于只有一副。


    祝成薇事后问过她爹,是不是忙于公务,忘了他女儿的初见世。


    祝松衍也是百般不解,说他托了好几个同僚,叫他们让儿子送金镯来,可宴会当日,他们的儿子要么落水昏迷,要么下落不明,要么高烧不退......总之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送不了。


    所以到最后,她的初见世,正堂桌子上仅仅摆着一副金手镯。


    送镯时,那位也没有随镯附赠表情意的书信,只有一张简单的字条,用于表明身份。


    其上写着的,是他的名字。


    ——相风朝。


    这世上估计没有人不认识相风朝,毕竟他是那位权倾朝野的首辅,唯二的嫡子。


    而相风朝少时,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父亲的期待,显露出了惊人的天赋,五岁诵六甲、观百家,文采冠绝,纵论古今,写的文章更是精美凝练,辞采华丽,天才之名远扬四海。


    可也不知是老天爷嫉妒,还是别的什么由头,他十二岁时不慎落水,高烧不退,待再次醒来后,整个像换了个人,不复从前的过目成诵,变得泯然众人,连孩童倒背如流的诗歌,到他那里,都被读得磕磕绊绊。


    世人都说是高烧烧坏了他的脑袋,祝成薇对此不置可否,毕竟在他送来那副金手镯前,她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哥哥口头的描述中。


    祝成薇了解她哥哥,祝希真不是轻信旁人的性子,所以若非相风朝当真好到一个地步,哥哥断然不会提起他便是称赞,甚至还有意撮合她与相风朝的婚事。


    所以祝成薇对相风朝很好奇,但因着她先天体弱,一直养在府中,鲜少有出门的机会,所以她从不曾见过他。


    她的初见世上,二人才真正见了第一面。


    不是祝成薇自夸,扪心自问,她的相貌不算世所罕见,但在京城应也是数一数二,可在她看到相风朝时,那点子自负,瞬间荡然无存。


    她从没有见过那般美丽的人。


    诚然用美丽形容一个成年男子,有失妥当,但所有见过他的人,脑海中只能剩下这个词。


    他有着远胜女子的昳丽容颜,肌肤莹润如玉,启唇轻笑时,那温醇柔和的模样,几乎能让所有人倾心。


    祝成薇不得不承认,即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有那么一阵的恍惚。


    但很快,这阵恍惚就消散无踪,因为她意识到......相风朝也许是讨厌她的。


    哥哥常说,风朝是这世间最温善有礼的男子,所以当相风朝看过来时,祝成薇出于礼节,弯唇朝他笑了一下。


    那个在人堆里唇角含笑,十足耀眼的人,在看到她时,却好像彻底变了。


    二人视线对上的那一刹那,祝成薇看到他脸上的笑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弭于无形。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深黑的眼眸,冷峻得可怕。


    方才摆出的温和,好像只是祝成薇的幻觉,所以在她还未意识到之前,她已经迈开步子跑走了。


    后来两人的关系,也确实如祝成薇所料的那样,毫无进展。


    相风朝虽然送了金镯来,但他并没有要与她结亲的意思,他从不主动邀约,两人偶尔碰上,他也总是刻意躲开。


    久而久之,祝成薇见到他,也像没看到似的,不再问好。


    祝成薇想他许是受哥哥所托,才会送金镯,怕她误会,所以后面避她如洪水猛兽。


    但他不想娶,她也没说过想嫁。


    诚然相中辉贵为首辅,太师之衔加身,是实打实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风朝作为他的儿子,自然也惹得不少官家女儿青睐。


    可祝成薇不那样想。


    因为相风朝除了那张脸漂亮,便再没有其他过人之处了,不然他也不会二十岁才只是个四品的锦衣卫佥事。


    寻常人家二十岁的儿子若能做到四品官,祖坟怕是都要烧起来。


    可对于相风朝来说,不够,远远不够。


    因为他父亲是首辅相中辉。


    所以,他这个锦衣卫佥事的官职,只能说明他确实没有才干,待没了父亲庇护,相家在他手里注定是要没落的。


    祝成薇想得长远,她父亲虽然是兵部尚书,但因着性子耿直,在官场上树敌颇多,也不得皇帝宠信,遭打压是常有的事。


    若她要嫁人,自然希望嫁个能在朝廷上替父亲说两句话的。


    而相风朝,显然不够资格。


    所以,祝成薇并不想嫁给他,她真正看中的人是靖王世子,可那位世子深居简出,见一面都难,所以她的愿望,大概是无法实现的。


    想到这儿,祝成薇摇了摇头,朝采芝说道:“咱们去如意糕饼铺给哥哥买点松子糖吧,我上次给他买的,他该是要吃完了。”


    买糖的路上,正好还能散散心。


    采芝点头应下,问说:“小姐今日穿哪件衣服?”


    祝成薇随手一指,“就那件天青色的吧。”


    待换好衣服,主仆二人就出了门。


    街道上如今正热闹,虽已是日暮时分,但喧闹声还是不绝于耳,幽邃的天幕上,有了几颗微弱的亮星点缀,远远望去,与人间的灯火摇曳辉映,美得令人窒息。


    如意糕饼铺与祝府离得不远,隔了两条街,因而祝成薇很快便到,掌柜的看见她,便笑着一张脸迎上来,热情问道:“祝小姐今日要什么,可还是老几样?”


    祝成薇点点头,说:“松子糖多拿些,枣泥饼和芙蓉糕还是往日的量。”


    掌柜听完便道:“好嘞,我这就给您拿去!”


    吩咐完,祝成薇边等,边看着铺子里头新出的糖渍点心。


    采芝在一旁高兴道:“这个少爷肯定喜欢!”


    哥哥爱吃甜食也不是一日两日,像这种别人嫌腻得慌的点心,到他嘴里就成了上上佳品,祝成薇心里清楚,点头刚要说话,却有一道满是嫌恶的男声抢在她前头。


    “真是晦气,要是知道出门会遇上你,我今日就看黄历了。”


    祝成薇对这道声音并不陌生,转头看向铺门口的位置。


    那里站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男子,模样长得还算俊朗文秀,只是眼神里带着十足的倨傲,将这抹文秀抹杀得无影无踪,任谁看了都知道这是个不好惹的主儿。


    董越群是户部尚书董成瑞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儿子,因而被家里人宠惯坏了,遇着不喜欢的人,出言讥讽不说,动手也是常有的事儿。


    祝成薇与他之间没什么矛盾,可耐不住父辈的有,董成瑞与祝松衍常在军费上争吵,梁子早就结下了。


    前些日子她爹更是因为董成瑞孝期结束就纳妾,去皇帝跟前参了一本,言其纵欲匿丧,违礼不孝。


    董越群看到她,自然要为他爹找场子,于是看到她在糖渍点心前停留后,也是毫不犹豫,立马朝他带出门的小厮道:“去把那个全买了。”


    小厮立马说:“是,少爷!”


    刚刚还满满当当的点心,转眼就成空。


    不过这新品点心,祝成薇不是非买不可,而且她也不想在官场外给她爹再添烦恼,所以平日遇着董越群,基本上都秉着个息事宁人的态度。


    今日也不例外。


    掌柜的将她的点心包好拿给采芝后,祝成薇转身欲走,可董越群却大步一迈,走到她跟前拦,显然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祝成薇两下就想明白今日他为何抢了糕点还不满足,原因在于——她没有像往日那样装出“伤心”“难过”的表情。


    董越群看不到这些,自然享受不到夺他人之好的乐趣,所以他只好转而从旁的地方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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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上下扫了祝成薇两眼,毫不留情地出言讥讽道:“模样长得丑陋便罢了,衣服穿的也不怎么样,我倒是不知,兵部尚书家已经穷到此般境地了,连制衣的料子都只能用前年时兴的。”


    语毕,董越群便领着他一众家仆讥笑起来。


    掌柜紧张到不行,站在一旁汗如雨下,可也不敢出声。


    换作旁的官家小姐,被人这么大声地讥讽,怕是早要哭成泪人了,可祝成薇没有。


    面对董越群话语中的轻视,她只是承认道:“这件衣服确实不怎么样。”


    董越群还是头回见她顺着他的话接下去,愣了愣,但很快就继续以目中无人的态度道:“这么破的衣服,亏你还——”


    他话刚至一半,祝成薇便如他方才那般,上上下下看他两眼,旋即弯唇一笑,“但穿来见你,够了。”


    笑容是十足的真诚,但也就是这份真诚,更让人看得气不打一处来。


    董越群当即脸色一变,伸手指着她道:“你!”


    可他你了半天,也想不到该如何回击。


    祝成薇瞥了一眼满脸怒容的董越群,轻笑一声,领着采芝走出店门,待走远了,似乎还能听见谁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采芝一直跟在祝成薇身后,但等看到她不是朝往日的方向走后,不免疑问道:“小姐,咱们不回府吗?”


    祝成薇开口解释:“我方才出门时,看到有几队锦衣卫朝这边走了,说不定哥哥也在里头呢。”


    闻言,采芝便明白是怎么回事。


    少爷跟老爷这几日忙于公务,早出晚归的,小姐根本见不到他们人,一家子唯一的交流,也就限于那些每日换新的点心。


    其实,采芝是有些心疼她家小姐的,毕竟她打小就跟在小姐身边,没人比她更清楚小姐这些年是如何过来的。


    小姐因为先天不足,从小体弱多病,虽然老爷不知从哪儿得来许多珍奇药材,将小姐身体养好,但小姐的孤独,却从没有养好过。


    大大的宅院,看似仆从众多,来往不绝,可小姐总是一个人。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守在正堂门口等父兄归来的身影,然后......一次次期望落空。


    采芝不是没提议过,既然小姐这么想少爷跟老爷,何不开口,叫他们早些归来。


    可小姐总是摇摇头,用懂事到让人心疼的语气说,爹爹跟哥哥为公务已经很累,我不能再给他们添麻烦。


    所以,她想见父兄,只能寄希望于街道上“不经意”的偶遇。


    这次自然也一样。


    采芝想着想着,就觉得小姐可怜,鼻子有些发酸,但她没叫人察觉,只佯装着平常的语气道:“那奴婢睁大眼睛帮小姐找!”


    祝成薇颔首:“我在这边找,你去那边找吧,谁能碰上哥哥都行,你若遇上了,刚好将松子糖给他。”


    采芝有些犹豫:“可是小姐您就只带了我出门,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什么事儿可怎么好。”


    祝成薇不以为意:“京城在天子脚下,能有什么事儿,何况锦衣卫刚从这边走过,就是真有贼人,也早吓得魂飞魄散了,怎么敢动手。”


    她这话倒没有瞎说,锦衣卫的存在,确实令人胆寒,以至于京城的童谣,都是“飞鱼服,绣春刀,莫要吵,莫要闹,锦衣一来无处逃”之类的。


    采芝听完,虽还是有些不放心,但想起锦衣卫来去匆匆的身影,知道时间不等人,错过就见不到少爷,当下也不再犹豫,撒开腿就跑。


    祝成薇朝着另一条街道走,只是这处街道不似方才那条街人多,冷清了不少。


    她边走,边朝四周看,因而也就不曾注意迎面跑来个人。


    那人撞到她,也不回头道歉,只直直地往前跑,仿佛后面有什么恶鬼在追。


    祝成薇回过神来,摸着泛疼的肩膀时,也只能看到那人青色的背影。


    她念着还要找哥哥,这点子事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往前走。


    可还没走几步,就有几个长得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男子冲过来,用力地把她摁在地上。


    “可算是抓住了,赶紧把人带回春月楼!”


    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听得祝成薇心惊,她知道春月楼是什么地方,是京城最大的妓馆。


    她当即开口解释:“你们抓错人了,我是兵部尚书的——”


    可话还没说完,那群人就嘲笑道:“你是兵部尚书,我还是礼部尚书呢!”


    是了,就算她真是兵部尚书的女儿,可这群常日待在妓馆的龟奴,哪个能认识,加之她与他们要抓的人穿着同色衣衫,认错更在常理之中。


    龟奴架着祝成薇的肩膀,眼看着就要把人带回春月楼。


    祝成薇脑海中不停想着脱困的办法,恰此时,她眼尖地看到什么。


    百般无奈下,就是再不情愿,也只能咬咬牙,喊出那句:“风朝哥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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