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尚斟一杯酒,盯着窗沿上落下的桃花瓣,兀自发出叹道:“坐观桃花千娇态,嗔其难抑万丝愁。”
隔着一道绣着龙凤呈祥的屏风,有一个人闻言,轻摇着折扇,摸着胡须应道:“春风吹来夭桃色,自掩芳华笑迎风。”
云尚蓦地眼中发亮,举着饮尽一半的杯盏,寻声转过头,道:“如此豁达的诗!”
云尚饮尽杯中的酒。
“哪里,哪里。”透着屏风,宋远持着杯盏回敬他,轻抿一口,他仔细打量二人,劝慰道:“二位小辈,看着大抵束发之年,人生才刚刚启程,实在不应这般萎靡不顿,满口愁思。想当年,我像你们这般大时,我已踏入平家的邢司,虽夏季酷暑,但心似爽秋,虽冬季寒冷,但心似早春,热血三十年载,律法敲定,那一瞬,你会知,人生无惑啊!”
“老先生竟已至鲐背之年?!”
云尚惊呼,他站起,拉起随惜羡两三疾步到老者面前。
“老先生,我是京城云家,云尚,这是我的结拜好兄弟,随惜羡,不知先生尊姓大名?说不定我还看过先生的书。”云尚拱手道。
面前的后辈小郎疑似换了个人,脸上洋洋得意,透着一股年轻人的生机,不禁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方才的悲情不是他的底色。
视线移到他一旁的人,表情平淡,无悲无喜,气质沉稳如山。
刹那间,宋远恍惚,好像看到了原来的自己。
但很快,他在心中轻叹,可惜,仅有沉稳的气质。
那双眼睛太有欺骗性,看似无辜,实则如长满刺的猬,稍不慎,便会伤痕累累。
带着惋惜,宋远也站起,“无名也,无名也,老身多半身子早已躺入黄土。须臾间,余生仅剩寥寥时日,就让我们因缘相逢,因缘分别,实在无需交换姓名,不过是徒增伤悲之举罢了。”
“非也,无名老爷爷,您定能活到一百岁。”云尚狡黠道:“您瞧着,比我爹气色都要好,根本看不出来是九十多岁的高龄。”
随惜羡嘴角一抽。
宋远笑了起来,上前拍了拍他的右肩,“你这小子,鬼灵精怪,难得看见合眼缘的小辈,我就各送你们一个锦囊,全是三十年中,我困顿之时所写。”
宋远取下腰间的两个锦囊,递给捧着手的云尚,道:“愿你二位,找寻毕生之理想,从而,为百姓,争朝夕,少闲愁,虽死无悔。”
听前辈这样说,云尚来不及比较哪个锦囊好看,胡乱朝随惜羡手中塞了一个,急忙转回头,看着老前辈,弓身道:“云尚定谨遵老先生所言。”
随惜羡并无吭声。
云尚没有听见声音,左眼朝斜上瞥向他,连续肘击他三下。
宋远摆摆手,“前半生为修律而活,余下半生为清风明月,为青山绿水,活在路上,死在路上。后会有期!”
宋远丢下这句话,折叠折扇,轻俯身,随后离去。
云尚望着他的背影,语气雀跃地喊:“后会有期,无名老爷爷!”
收回视线,云尚道:“前辈说得多好,你居然一点不为所动,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嗯。”
“嗯?!人家好歹送锦囊了,我可真佩服……”
话还未说完,随惜羡散漫地将手中的破锦囊丢到云尚的怀中。
他疑似摸到了脏东西,随意拍拍手,就又靠窗坐回远处。
“……这样的人,”云尚反应过来,他气得跺脚,“你这般无情之人,我云尚发誓,以后绝对、绝对没有姑娘会喜欢你,否则就让我一辈子得不到欢喜之人。”
云尚不是真的生气,也不是真的诅咒他,毕竟他发誓一点都不狠。
此生他就没想过娶妻。
随惜羡无视他的气话,反而问:“到底何为喜欢?”
闻言,云尚赌气地偏过脸,装作不经意,小声道:“结拜好兄弟,我就告诉你。”
这回,轮到随惜羡不解了。
和一个卑劣无礼之人结拜,他怕不是脑袋被驴踢了?
反正他又不怕,随惜羡想。
随惜羡随即道:“可以。”
云尚眼中带着欢喜,他坐回原处,推回锦囊到他的手边,得寸进尺道:“这是无名老先生给咱俩的,拿着它算我们结拜仪式的第一步。”
云尚塞给他,又拍了拍腰间老早就挂上的锦囊。
随惜羡盯着锦囊三秒,慢吞地捏着锦囊一角,系到腰间。
“喜欢就是,”云尚故作玄虚地学着无名老先生的口气。
随惜羡双手抱胸,背靠着屏风,静静看着他的这幅欠揍模样。
云尚笑了一下,认真道:“喜欢大抵是,第一眼见她,你就觉得似曾相识,控制不住要与她靠近。看不到她时,你会胡思乱想,会辗转反侧。看到她和别人欢声笑语时,你会心里发酸,眼泪失禁。”
随惜羡认真揣摩,一条条对照。
最后一条,他没有。
随惜羡在心中长舒出一口气。
“希芸,听见了没?”
随惜羡抬眼看。
谢之斡站在楼梯转角处,单手放在楼梯扶手上,另一只手捂着肚子发笑,但很快他的脸憋得通红,最后实在憋不住了,嘴里发出“鹅鹅鹅”的声音。
云尚没有回头看,他的脖颈往上延伸到右耳处起了一大片的红。
平希芸瞪他一眼,靠近云尚,道:“我倒觉得小云尚说得很好,不像某人,怕不是每天都要占中全条。”
平希芸坐到云尚旁边。
谢之斡敛住笑,他眼中闪过慌乱,手也不知往哪里放,不知所措道:“当年的情书是个误会,你怎么不信我呢?”
“一次是误会,两次该如何说?”
“我……,我……”谢之斡欲言又止。
平希芸正想尝尝百花酿,冰凉的液体刚擦过嘴唇,便听见谢之斡又道:“云尚都知道,你问问他。”
平希芸感到莫名其妙。
其实,他喜欢谁与她无关。
她只是单纯看不惯身边的异性好友三心二意,水性杨花。哪有前天给一位姑娘写情书,第二天写情书的对象就换人了的道理。
还好谢之斡及时止损,不然她当初便会与他断交。
平希芸小饮一口,道:“不用解释,你喜欢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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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自由。”
谢之斡看她毫不在意的样子,只能闷闷坐在她对面。
云尚好像有点明白了,难道当年真是他送错了?
他试探道:“谢之斡,既然你笑话我,那你说说喜欢是什么?小爷洗耳恭听。”
平希芸垂眸细细品味着百花酿。
谢之斡偷瞥她一眼,望着杯中的自己,道:“喜欢就是,明白她值得更好的,所以努力追赶她,看着她一路的艰辛,会心疼,亦会为她感到喜悦,”
谢之斡停顿,快速蹦出一句“会胆小,会嘴笨,会抓狂”。
速度快得如猛灌一杯烈酒。
云尚脸上怔愣,“什么?”
“没什么!”谢之斡心中似万蚁啃噬,又似躺在火山之中,焦麻且沸腾,他低眸不语,双手颤抖地攥着杯盏。
终于在听见寻常一句话后,他顿感如释重负。
平希芸品完一杯百花酿,眼中带笑,赞道:“上次喝完令我感到精神一振的还是醉春酿。”
云尚无语。
心中暗骂他“胆小鬼”。
要他说,人生短暂,遇到喜欢的就大胆冲!
要是他没病,又刚好喜欢希芸姐,那他一定不会像谢之斡这般窝囊。
诶,话又说回来,好兄弟喜欢好兄弟,他能怎么办,当然是撮合啊!
说到底情书的事也怪他,怪他理解错意思,送错了人。
云尚愧疚地看了一眼谢之斡。他侧侧身,“希芸姐,其实当年……”
“咦,你腰间怎挂了这般丑的锦囊,不符你的风格啊。”平希芸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
锦囊布料粗糙,由粗布和三四个小补丁拼接而成。
云尚扯下锦囊,递给她,道:“你们来不久,诺,就是咱们后面靠墙的雅间,里面坐着一位曾在你们平家邢司修律老先生,他送给我和惜羡一人一个,说是他困顿之时所写。”
平希芸握着锦囊的手松动,“修律老先生?唤什么?”
云尚道:“他不愿意透露姓名,只说无名,豁达极了,真想请他到京城,拜师学习,可惜他如今志在山水。”
“刚走不久?你可知他往哪个方向走了?”平希芸放锦囊于桌上,她倏忽站起,杯中的酒也因动作被掀翻。
“出百花村的方向,应是要去往下一段旅程。”云尚摸摸脸,“希芸姐,你怎么了?”
“一会再说,我去去就回。”
平希芸扶起洒落的酒杯,脚步匆匆地朝楼梯口走去。
云尚不知所云地站起,他刚冒个音,便又听见谢之斡语气急促道:“琴音公子说过会给我们一个交代,你们吃完酒,定要去幽雅阁附近等候。我先去追希芸。”
“哎,哎……”云尚冲着他的背影吼两嗓子,而两个人仿佛恍若无闻,消失在楼梯处。
云尚半个身子扒在窗上,整个脑袋探出,一看见他们的身影,他撕心裂肺地喊:“注意安全!”
给客人上酒的小二见状忙放下酒坛,走过来拉他,“别寻死啊,客官,这可不是我们小店能够承受的啊!”
云尚挣扎着,“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