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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十二章

作者:何处听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阿嚏——”


    岚风抬头,见乔林用手揉着鼻子,脸色微窘。她的嘴角不觉露出一抹笑来。这孩子从小便是如此,一对着阳光就容易打喷嚏,小时候有一次还正好碰上他感冒,一个喷嚏,直接把一条鼻涕甩了出来,溅到了岚风脸上,羞得他一整天见着她就躲。


    他大概是看出了她的笑意,下意识地又摸了两下鼻子,傻傻地抬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冲她无声地漾开了一个微笑。


    她的瞳光微闪,盯着他的眼睛,很轻,却是极为缓慢地对他说:“不怪我吗?”


    “不怪。”他说。


    他一度也曾不解,也曾气恼,但当晚回到家,他一遍遍地想起岚风拒绝认他时的表现,他就没有办法再怪她。——她是有苦衷的,一定有。


    话语可以骗人,眼神则不能。其实,不长不短的几年过去,即使曾经是最要好的小伙伴,但当时那么小,要说记忆发生偏差、认错人,也是可能的。偏偏,她声称自己“不认识他”时的眼神,让他更加认定,她就是他的岚风姐姐。


    一如现在,她看着他的样子:眸光颤动,像两颗在深海中浮沉的星子,挣扎着,掩饰着,许多含义在那里欲明又暗,欲说还休。


    她怎么会忘了,一个失聪的孩子,从来都比其他人更擅长察言观色,拥有更敏锐的直觉。他的第一习惯,本就不是靠“听”别人说什么来判断一件事,而是,靠用心揣摩。


    在固定的集体游戏流程结束后,还有一些自由交流的时间。女中的学生大多在和聋生学手语。刘祈若拉着岚风就朝乔林那一撮围过去。“刚才教手语歌的那个小男孩儿挺顺眼的,就找他啦。”


    岚风倒也随她,还顺带嗤笑道:“我看你是花痴病又犯了。”


    刘祈若耸肩道:“别说得我如此猥琐好不好?我就是单纯觉得这小孩儿挺可爱的,把他当弟弟看行不?”


    岚风拉长音说:“他才比我们小多少?你呀,欲盖弥彰!”


    刘祈若嘴硬道:“初中生和高中生,差别大了!再说,他毕竟是……”


    她没往下说,岚风一时也默然。


    今天这样的手语学习毕竟是临时性的,注重趣味和交流的目的,谈不上什么章法,底下人想学什么词,便提出来,再由乔林比给他们看。大多数人问的都是诸如“你好”、“再见”、


    “对不起”、“谢谢”之类的日常用语。岚风也不发问,静静地找了张凳子坐在外围。见乔林依赖助听器矫正的残余听力和读唇的能力,居然能如此顺畅地和听力健全的学生沟通,看着看着,泪水就迷了眼。


    时间不早,眼看到了离开聋哑学校的时候。


    她忽然举手:“请问——”


    他朝她点点头。


    “我……想知道‘时间’用手语怎么打。”


    他似乎愣了下。这当然不会是因为这个手语对他来说很难,而是,这不是一个初学手语的人无缘无故会想到要学的词。


    他没有马上比画给她看。仿佛有什么在怂恿他询问她的想法。于是他问了:


    “为什么、想学这个?”


    她沉吟片刻,却始终迎着他的视线,最后她说:“因为,这是个……很有意义的词。”


    漆黑的羽睫轻颤,飞快地在他白皙的眼睑扫了两下。他点点头,将自己的左手侧立起来,右手的拇指抵着左手的掌心,修长的食指轻轻向下转动。


    以一个支点,划一道弧线。


    他的动作优雅,配合他别有意蕴却又格外澄澈纯净的眼神,指尖眼底便飞扬出一些诗意的味道。


    岚风学着比了一下,动作虽然简单,她第一次比来总难免有些僵硬,却依然得到乔林温柔的鼓励,翘着大拇指说她做得“很好”。


    随着女中的带队老师宣布让学生们整队集合,女中的学生们纷纷往操场外面走。岚风故意磨蹭在队伍最后,突然回过身,向后望去。


    乔林正在目送她。


    岚风深深吸了口气,忽然用右手的食指指向自己。


    手掌摊开,平平朝上,往后退后了一下。


    右手的拇指抵着左手的掌心,再向下转动食指。


    乔林的双手攥得紧紧的,眼神却越发柔软。


    只为了她用手语说的一句话——


    给、我、时间。


    她需要时间。


    她需要的不止是时间,应该还有勇气。


    勇气是件很奇怪的东西。有时会汹涌而来,有时又会突然褪去。它像潮汐般反复,却又缺乏潮汐的规律。


    仔细想来,她当初拒绝认乔林,除却害怕直面过去的人生,还担心养父母会因为她和幼时玩伴的亲密联系,认为她没有忘掉自己的身世,无法全心融入这个家庭,间接提醒他们:她并非他们的亲生女,在她和他们之间筑起一道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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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想去,她忽然想到了一个有些鸵鸟的念头:


    其实,也没什么难事,就写写信,偶尔见个面,爸爸妈妈,又不会知道对方是谁。


    她平时住校,信件可以寄到学校;若是日后要和乔林见面,两人在一座城里,也容易。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出门。


    好吧,她承认这不是个勇敢的念头,可是,她好像已经没有更多的勇气了。


    即使这样,想到以后可以继续和乔林的友情,她还是觉得好高兴。像是在一个窒闷狭小的房间里呆了很久,忽然,开了一扇天窗,空气流动起来,整个人为之一振,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岚风抱着被子,在床上翻过来又翻过去,又是兴奋又是惶惑。在折腾了小半夜后,干脆爬起来,坐到书桌前拧开灯,铺开一叠信纸。她一笔一划地写下乔林的名字,然后不自觉地用笔尖用力顿了顿冒号的两个点,可是接着却咬着笔杆,望着信纸长长的空白处发呆了好久。


    她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第二天下午,岚风陪刘祈若去逛一家文具店的时候,刘祈若突然拿着一张书签给她看:“岚风,这个上面的花像不像那个小男生送你的娃娃手上拿的那朵?”


    “人家不过是长得好看些,瞧你这出息,还惦记着呢。”岚风对好友假意嗤之以鼻,眼睛却瞄向那张书签。“挺别致的啊,”从刘祈若的手上抽出那张书签,似乎很不经意地说道,“我买了。”


    两天后,乔林收到一封信。信是寄到聋哑学校的,信封上写了他的班级和名字。像是有什么预感,在拆信的那一刻,他的手指都有些颤抖。但他还是很小心很小心地撕开了封口,略撑开后把信封对着掌心向下倒了倒。


    一张书签。


    很精致的纸张,素雅的白色底上,一大一小两朵绣球花盛开着:一朵粉色,一朵蓝色。


    反转书签,上面是手写的两行字——


    据说,绣球花在不同的土质里,能开出不同颜色的花。


    但不管外表怎么变,我只想告诉你:那朵花还在。


    乔林在眼泪掉下弄污书签前,及时把书签收进了信封。


    他和岚风,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或许,有些东西,也不复当初的模样。


    不过那没什么要紧了——他知道,有些最本质的东西,没有变、不会变。它们一直存在,于灰色调的记忆背景下,显得异常鲜活,芬芳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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