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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击杀野猪群

作者:叫我美少女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比起别人的冷嘲热讽,大队自己人说的话就比较好听了。


    什么好歹是个拖拉机。


    拆了也能卖废品啊!


    时沅沅:并没有很好听,谢谢。


    好不容易才让大家先回去,时众望将时沅沅的拖拉机拉到了家的后面,那儿和山坡中间,被时众望挖平了。


    “沅沅,爸爸把拖拉机先开回大队去。”


    “┗|`O′|┛ 嗷~~”


    时沅沅头都不回,就王有根开始拆拖拉机了。


    开拆!!


    她其实还能拿出更先进的拖拉机图纸,小德德虽然不爱说话,但是该准备的金手指,都是准备好了的。


    不能太过火,所以这次开进的核心逻辑就是:在不依赖超越时代的技术下,利用机械原理优化现有结构,用易得的材料解决实际痛点。


    土法创新。


    让拖拉机在动力,耐用性,安全性上得到显著的提升,时沅沅力气大,三两下就将拖拉机拆的差不多了。


    不过,王有根站在那里似乎陷入了某种难题。


    图纸虽有了,可有很多东西是王有根未曾接触过的,现在也没个人和他探索,实践和纸上谈兵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时沅沅伸手,把手里的脏污擦在了王有根的裤子上。


    王有根低头,沉默的看着,时沅沅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爷爷,是不是有困难?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帮手?”


    “帮手?”


    王有根说话还有些结巴,不过他立刻就想到了那个打火机的图纸,眼睛一亮。


    虽没见过图纸的主人,可王有根觉得,他们应该能成为朋友,乃至知己。


    时沅沅说的是方老,她已经很久没去过林扬了,因为她一直在等着王凤或者说王茂来找她,不想碰到虞文华。


    虞文华给她的感觉很奇怪,这人似乎和那些特务有过关联,但是他又帮了自己不少,所以在虞文华暴露前,时沅沅并不想多接触。


    反正若是真的和特务是一伙的,等王凤被抓了,他自然就会露头了。


    不过,既然现在需要方老,倒是还得再去一趟。


    时沅沅一边想着,一边愣是把自己的手给擦干净了。


    嗯,她是爱干净的小孩。


    “放心吧爷爷,等我给你找个帮手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时沅沅就把这个想法说了,时众望蹙眉:“怕不是不好解决,毕竟方老也是下放的,很难转来咱们大队,大队怕是也不会同意。”


    时沅沅啃着排骨摆手:“不,不用转来,就偷偷叫过来住几天就好了,家里有一个爷爷就够了!”


    时沅沅是想方老帮忙,可没想家里在多一对老人。


    而且和王有根不一样,方老还有不少家人呢,只是现在分开了而已,等以后他们肯定会会回去的,这样的关系,不需要处的太好,否则更麻烦。


    王有根低着头扒饭,嘴角扬起。


    时众望点头:“那行啊,咱们去趟林扬直接问问,借个人而已,虞叔应该会答应,正好我盯上了一个野猪群,到时候卖一半给林扬好了。”


    “你爆叔叔马上结婚了,到时候你提着猪脚送过去。”


    时沅沅有些兴奋:“好呀好呀!我要看结婚!”


    她最喜欢凑热闹了!


    隔天一早,父女俩就带着猎枪上山了,虽然他现在是大队的拖拉机手,实则也没多少活。


    要干的话,杨立明都会提早和他说,既然没说那今天就是没事干。


    打猎也是他赚工分的一个途径啊!


    这次刚上山不到半小时,时沅沅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骚味,她揉了揉鼻子,嫌弃道:“它们果然朝着咱们大队来了,这是想抢粮食啊。”


    他们大队的粮仓就在山与房子之间,造的大大的。


    如今还没分量呢,可得保护好了,每天早晚都是有人看守的。


    时众望放低了脚步,嘘了一声:“这次必须全部解决,沅沅你有把握不?”


    时沅沅拿起昨晚让王有根赶制的铁制弹弓,这个威力,远超于木头的弹弓,而且弹力绳用的也是拖拉机的,一般人还真拉不动。


    小脸严肃:“把我放树上!”


    时众望将她放在了一棵大树上,时沅沅嫌弃不够高,自己又往上爬了两个树杈,视野瞬间又扩宽了不少。


    他们静静的等着,很快树丛中传来骚动,一只起码两百斤的野猪首当其冲,它一边低头嗅着危险,一边眼珠子咕噜噜的四处看着。


    倒是有点灵性。


    1.2.3......12.


    这个野猪群一共有十二只,四头特别肥硕的外,其余的都是母猪,稍微瘦小一点,也有一百五十多斤,另外还有四头小猪吭哧吭哧的跟在母猪的身边。


    时众望瞥了眼远处树杈上的闺女,小丫头表情严肃,眼睛盯着那群野猪,像是在盯着一群死物。


    呜呜呜。


    他闺女真牛!时众望从不觉得闺女这样有什么不对,相反十分骄傲和自豪!


    猎枪的声音太大,开枪后容易让野猪群逃窜,所以他等着闺女先动手,而且他,将抓准落单的野猪!


    时沅沅的弹弓已经狠狠拉开,弹珠是铁质的,松手的那一刻,空气都被划出一声呼啸,随后那颗弹珠狠狠钻进了领头野猪的眉心。


    空气寂静了一瞬。


    领头野猪轰然倒地,其他野猪奇怪,纷纷凑了过去,用猪鼻子顶着野猪,让它站起来。


    时沅沅嘴里说了声抱歉,随后一个接着一颗的弹珠射出,时众望都看呆了。


    当十二只野猪整整齐齐的躺在那里时,他看了看自己心爱的猎枪。


    叹了口气。


    兄弟,在闺女面前,咱俩像是个废物啊。


    时沅沅欣喜的声音传来:“爸爸!我牛逼不!”


    时众望好笑,背上猎枪走过去,将闺女抱了下来:“牛逼太牛逼了!!我闺女就是最棒的!”


    时沅沅骄傲的不行,她道:“爸爸把我的弹珠挖回来,我还要用的。”


    这玩意可是消耗品,用一颗没一颗,舍不得啊。


    所以便宜老爹只能用匕首任劳任怨的将嵌入野猪身体中的铁球又抠了出来,真是费时费力。


    十二头野猪,时沅沅已经想好了。


    这几头老的卖了,肉质太紧实了,咬不动,还费调料,野猪肉不加调料别提多腥了。


    刚将四头公猪绑好,树林中又传来了嘻嘻索索的声音。


    时众望立刻端起了枪。


    枪口对准那个方向,眼神凌厉至极。


    是野兽?


    还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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