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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猎杀野猪

作者:沈暮寒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这次去城里,刘烨专门买了一些水牛的筋,其实最好的是鹿筋,不过这玩意很贵不说,也没有在县城找到合适的。


    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拿到了水牛筋。


    虽然比不上鹿筋,但是也不差,同时买了动物脂肪熬制的胶水,这种颗粒的胶水在熬煮之后粘性十足,正好用来把打散的水牛筋一点点的附在弓身上。


    做完一切已经是深夜,刘烨早就等不及了。


    没等唐云甜收拾完就开始了动作。


    随着唐云甜一点点的被开发,现在的她也完全的成为了一个夜晚臣服的女人。


    一夜无话,总之几次起伏才得以安稳的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刘烨很早就出门了。


    虽然弓箭还没有完全的干燥,但是胶水已经不沾手了,木料的水分也去除的七七八八了。


    上好他用水牛筋编制的弓弦以后,背着一个布袋子就出门了。


    刘烨出门的时候嘴里都还在骂骂咧咧,因为自家娘子没让他尽兴。


    俗话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自己家里一片肥嫩的地,愣是耕不舒坦。


    这都四五天了,每天晚上都是两三次就不行了。


    刚开始他还理解,毕竟自家娘子有伤在身,但是现在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还是受不住他的冲击。


    这才短短的几天时间,唐云甜甚至萌生了要给刘烨纳妾的想法,谁受得住这样的牛啊。


    刘烨总结了一点。


    那就是自家娘子身子骨太弱了。


    需要赶紧给补上去。


    不然以后的日子幸福从哪里来,幸福日子必然是日多了才幸福。


    刘烨在这幅身体的原主人记忆中得知,这片山林里时常有大型猛兽出没,所以走得格外小心。


    何况这是他在这个时代第一次上山打猎,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拿捏不住山上的情况。


    刘烨走着走着,发现了血迹,而且非常的新鲜,还没有凝固。


    现在天亮才没多久,必然是早上捕猎的大型猛兽。


    地上的血迹非常的多,可见被猎杀的动物体型也不小。


    刘烨观察了一番,当前的情况,他要是在山里寻找猎物,无疑是大海捞针,但是如果跟着这些血迹,说不定还有捡漏的机会。


    当然,他也明白一点,跟着血迹往前会面临一定的危险,毕竟护食的动物更为凶猛不说,血迹更会引诱来更多的捕食者。


    管不了这么多。


    刘烨将心一横,跟了上去。


    手中的弓箭蓄势待发,他可不敢招惹大型猛兽。


    即便是全盛时期也不敢,更别说现在了。


    大型猛兽他拼着重伤也可以干掉,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一旦受伤,那就是等死。


    毕竟医疗水平有限,这也是村民很少上山打猎的原因之一。


    毕竟这些瘦骨嶙峋的村民一没武器,二是体弱。


    即便是一头野猪都可以要了他们的命。


    现在的情况,越谨慎越好。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逐渐到了森林深处,周围开始出现需要几个人环抱的大树,森林幽深。


    河谷之中不断有野兽的声音传来。


    刘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原始森林的边境。


    刘烨很清楚,往往机遇和危险并存,想要猎取大型的猎物就要冒险,更何况现在是早晨,正是各种大型猛兽捕猎的关键时期。


    机不可失。


    刘烨一路沿着密林爬上了山梁,刘烨站在高处,俯瞰着四周。


    因为在他爬上山崖之前,血迹竟然跟丢了。


    只能爬上高处俯瞰,利用视线的优势寻找猎物。


    果然,在不远处的草甸中,刘烨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猎物,野猪。


    野猪是群居性物种,出现就是一大群,虽然增加了捕猎的成功率,但是野猪的獠牙非常的锋利,一旦被刺伤,那可就是细菌感染,死翘翘的结局。


    当然,能够发现这个野猪群刘烨非常的高兴。


    这个族群不大,只有七八头野猪,最要紧的是这些野猪个头都在二百斤左右。


    这样的野猪年龄小,肉质鲜美,一点也不柴,吃起来好吃,更是可是买上高价。


    野猪皮还可以作为材料使用。


    但是猎捕野猪也不容易,野猪的警惕性非常高,嗅觉灵敏,很容易就会发现人类的气息。


    所以刘烨并没有着急,缓慢下到草甸之后猫着腰前进。


    不过野猪群很快发现了他的踪迹,快速的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刘烨追赶了一会儿,很快便再次看见了野猪的影子,此刻距离野猪仅仅只有十多米,这些野猪毛色鲜亮,膘肥体壮,简直是移动的蛋白质。


    刘烨慢慢的挪动着身体,给自己最为舒服的射箭姿态。


    他瞄准的是一头二百斤左右的野猪,体型刚刚好,肌肉发达,全部就是腱子肉。


    嗖……。


    刘烨出手果断,丝毫没有迟疑。


    随着破空声响起来,刘烨的箭头精准没入野猪的体内,又从另外一边出去。


    看着箭矢穿透野猪的身体,刘烨心里松了一口气。


    他也不着急,慢慢悠悠的跟着,随着野猪呼吸的加快,他已经清楚,这头野猪已经是他的猎物了。


    这时候需要的就是追击,加快野猪死亡的速度。


    刘烨雇佣兵出身,本身速度就快,这时候跑起来比野猪还快。


    其他受惊吓的野猪早就做鸟兽散。


    所以刘烨一门心思追击中箭的野猪,一边跑,一边模仿老虎狮子的声音吓唬他,野猪仓皇逃跑,血流如注,但是迟迟没有倒下。


    刘烨甚至准备给他再补一箭。


    因为血迹会吸引来其他的猛兽,他必须要快。


    刘烨瞅准机会,搭弓瞄准,看着角度不对,刘烨猛然间在身边的大树上借力,凌空跃起,犹如展翅大鹏一般拉出满弓。


    这一箭角度刁钻,犹如一道黑色的流星一般激射而去,直接从野猪的心脏穿过,钉在了对面的树上。


    心脏破碎,野猪的身体鲜血喷涌而出,没几步的功夫就支持不住了,轰然倒下,抽搐了几下就完全断气。


    刘烨飞奔到身边,看着快流完的野猪血差点把自己气得吐血,这么好的东西,这简直是在暴殄天物。


    “这是第一次,下次一定注意。”刘烨自言自语。


    猪血啊,这要是在新时代,加上杂粮面粉做成猪血馒头,和瘦肉一起吵着吃,那该是多美的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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