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5章 走,带你去镇上逛逛

作者:狂吃牛肉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曹勇一箭贯穿了孤狼的脑袋。


    孤狼的眼睛瞪圆,直挺挺倒下。


    纵然曾经放荡不羁,此刻也终结了一生。


    曹勇将弓收起。


    来到狼尸旁,将其收入空间背包。


    上次杀熊时意外发现,空间背包自带加工功能,连放血的步骤都省了。


    可以让尸体的皮毛和肌肉保持新鲜状态,至于能保持多久,曹勇也没有试过。


    虽说系统这玩意不可能比冷库差,但曹勇想着还是快点处理掉比较好。


    收好捕兽夹,拆除陷阱。


    曹勇满意地下山了。


    直到来到自家院门口,曹勇才取出孤狼的狼尸。


    将其扛在身上,推开院门。


    “媳妇!瞧我带什么回来了!”


    正在井边洗野菜准备中饭的李新月抬起头。


    看到曹勇扛着一头猎物回来了。


    “你打了谁家的狗?”


    “狗?”曹勇哈哈大笑,“这是狼!”


    李新月手里的菜掉回盆里,脸色一变。


    她只在老一辈子口里听过狼,这还是头回见到,而且是头死狼。


    “行了,媳妇你去烧开水。中午我给你炖狼肉尝尝!”


    “额,好!”李新月点点头,端起装野菜的盆子,快步跑进厨房。


    而曹勇从院子里探出身体,看了一眼张小蛾家。


    确定她家没有动静。


    才锁好院门,开始处理狼尸。


    狼可是个好东西。


    作为过来人,曹勇深知狼肉腥味重,要加很多调料掩盖味道。


    但在这年代,人们信吃啥补啥。


    都觉得狼肉比狗肉有营养,尤其是城里有钱人,巴不得儿子吃一口狼肉,跟狼一样壮。


    在黑市上,能卖出不错的价格。


    但李新月还没有吃过,曹勇决定拿出一头来让她尝尝。


    在院门口取出狼尸时就发现了。


    空间背包,确实自带放血功能。


    但也只是放血,其他的啥都没处理。


    除了狼肉,最值钱的,就是这身皮了。


    这张狼皮虽然有几个牙齿印,但没有太大破损,算是上等皮料了。


    曹勇拿出刀,小心地剥着皮。


    幸好前世有经验,狼皮被完整得剥了下来。


    站起身摊开一看,完美!


    这时,李新月端着一盆热水从厨房里出来了。


    “我来吧。”曹勇放下狼皮,正要迎上去。


    砰砰砰。


    传来了敲门声。


    曹勇和李新月动作停住。


    狼可是集体资产,要是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曹勇伸出食指,示意李新月不要开口。


    小心地背着狼进了厨房,让李新月把门关好。


    他擦干了手,才走到院门口,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样子,慵懒着声音问道:“谁啊?”


    “请问这里是曹勇同志家吗?”


    曹勇将门打开一条缝。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民兵制服,挎着一个绿色布包的年轻人站在门口。


    看起来没有恶意,曹勇才打开了门。


    “我就是。”


    “哦!曹勇同志你好!”民兵露出笑脸,打开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牛皮纸包着的信封,“我是公社的通讯员,这是陈队长让我交给你的。”


    一听是陈阳的东西,曹勇接过信封打开。


    看到了守山人的任职书,还有一张名片。


    有了这玩意,曹勇以后再不是无业游民了。


    “谢谢,谢谢。”曹勇喜出望外。


    看到民兵的第一反应,还以为是昨天晚上的事没完,跑来回访的,没想到带来了这么一个好消息。


    年轻民兵憨憨一笑,“对了,陈队长还交代了,让您明天早上八点去公社办公室一趟,他还有些注意事项要交待你。”


    “好,我记下了。谢谢你,同志。”曹勇伸出手。


    “这都是我该做的!您忙,我先回去了!”民兵把手搭了上来用力握住。


    关上院门。


    李新月听到声音,走了出来。


    本来还有些担忧的,但看到曹勇手里的文件。


    “这是?”


    曹勇得意地将任命书展开,在她眼前晃了晃,“守山人任命书!正式文件下来了!”


    虽然不认识字。


    但闻言,李新月脸上露出喜色。


    “太好了,曹勇,你真厉害!刚打到狼肉,又当上了守山人...真是...双喜临门啊!”李新月有些语塞。


    过惯了苦日子,一下子这么多惊喜,她有些没缓过神来。


    “哈哈!没错!”曹勇爽朗一笑,一把将李新月揽进怀里,“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他把任命书和名片放好。


    来到厨房,将狼肉分割成块。


    多余的用盐洒在上面,腌制起来,足够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至于狼皮,已经被曹勇收进空间了。


    忙活了一阵。


    曹勇端着一大碗肉走进了屋内。


    李新月一开始还有些不敢下筷子,毕竟第一次吃狼肉。


    “尝尝,媳妇。”曹勇主动夹了一大块最嫩的放她碗里,“我亲手做的,准好吃。”


    有了丈夫的鼓励,李新月夹起吹了吹,送进嘴里。


    没有丝毫想象中的腥膻味,反而有种嚼劲。


    “好吃吗?”


    “嗯!好吃!”李新月抬头道,眼睛里带着光亮。


    “好吃就多吃点,这玩意不可多得。”曹勇又夹了几块给李新月。


    心里却在感叹,狼肉这玩意真是费调料,以后还是还吃点狼肉好。


    午饭后。


    曹勇在院子里把狼肉挂起来。


    李新月在井边洗碗。


    “对了,媳妇,一会我要去一趟镇上,买些东西。”


    当守山人,总得准备些工具。


    另外家里盐巴和药品也不够了,要去镇上弄点回来。


    “嗯,去吧,注意安全。”李新月抬头笑了一下。


    “不。”曹勇停下手里的活,看向李新月:“我想问的是,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


    “对啊。”曹勇笑道,“你长这么大,好像还没离开过咱们村吧?我带你去镇上逛逛,见见世面。”


    李新月动作停滞了。


    去镇上?


    她只从别人口中听说过那地方。


    供销社,邮局,还有各种新奇的东西。


    她是很想去。


    可是。


    只是一瞬间。


    她低下了头。


    轻轻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胎记。


    变得有点沮丧:“我还是不去了吧,娘说我出门给她丢人,从来不带我去镇上。”


    话音刚落。


    曹勇就走到了她面前。


    “怎么丢人了?”


    曹勇注视着李新月,“媳妇,在我眼里,你就是最好看的。”


    这些土味情话,都是以前看短视频看来的。


    但在这年代,就是极致前卫的情话。


    李新月被夸得脸都红了。


    “可是...不太好吧?”


    她嘴上矜持着,实际上,她向往镇上很久了。


    “行了,啥也不说了。”曹勇抢过她手里的碗说道,“媳妇你去收拾收拾,我来洗。一会出发。”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