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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酒吧

作者:阿呆家的木瓜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约翰不想和瑞德这样的FBI探员有什么牵扯,他自认为面对如今的场景,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以“你好,再见”来做结尾,可对方显然不打算配合他装傻。


    约翰听着瑞德说起了他们之间的一两之缘,又听着这人引用了洛钦斯的理论,原本的寒暄突然就变成了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


    随着瑞德的表述越来越充实严谨,约翰的表情也从这样“—”变成了这样“口”。


    熟知瑞德的人知道他这是触发了被动解释的机关了,于是不等瑞德说完结论,摩根和艾米莉就了站出来,一人一条胳膊把人给架走了。


    约翰向瑞德挥手告别,心力交瘁。


    为了安慰自己,他接受了吉姆的邀请,两个人一前一后,坐上车直奔酒吧而去。


    约翰依然喜欢坐在吧台边上,他一条腿屈曲抵在椅子腿上,另一条腿伸出去,看起来像是无处安放。


    相比起约翰“豪迈”的坐姿,吉姆的坐姿就收敛得多。他稍显局促地将脚并拢,然后向酒保点了一大杯冰啤酒。


    约翰点了老一套,趁着酒保给他凿冰球的空隙,他在酒吧里左看右看,却并没有发现那个熟悉的飞镖靶子。


    酒保给他倒了酒,见约翰在往常挂着靶子的地方张望,语气凉凉地告诉他:“先生,别看了,因为你,老板把那个陪伴了我们好几年的靶子给撤掉了。”


    约翰不解,他不就是多中了几次靶子然后免了几次单嘛,总不能因为他免费喝了几杯酒,老板就心理不平衡了吧?


    “怎么怪到约翰头上了,发生什么事了?”


    吉姆灌了一口酒发出一声喟叹,比起约翰,他来这里的次数并不算多,所以对于约翰的“战绩”并不十分清楚。


    酒保冷哼一声,开始解释:“当然要怪他,每次他心情好了投几镖,心情不好了也要投几镖,之前的规矩是站在那条线外一次性连中十镖免单,他投多少镖就中多少镖,关键他自己中了还不算完,他竟然还手把手地教其他人怎么投飞镖……”


    “只要他一来,当天一整天的收益都白算,长久下去,我们连保护费都交不起了。”


    约翰摸了摸鼻子,他那是喝醉了才那样,他自己倒真没多少教别人投飞镖的记忆,可能是以前带新人带习惯了。


    他刚想糊弄过去,偏偏这时走过来一个“证人”。


    一个一脸凶狠样的大胡子男走过来点酒喝,见了约翰十分热情地揽住他的肩膀,感谢他教自己玩飞镖,他之前参加一个飞镖爱好者办的比赛,出了风头不说还找到了女朋友。


    “嘿!把约翰这杯酒算在我头上,走一个。”


    大胡子男举起酒杯和约翰碰了杯,被他挡住的吉姆很想说请约翰喝酒也要分先来后到,但是他要抬头才能看见男人宽厚的肩膀,他立刻怂了,等大胡子男走了才和约翰说:“下一杯我请。”


    想要限制饮酒不打算再喝醉的约翰:……


    约翰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一个微笑来,心里却在想自己最好有一段时间都不要来这边喝酒了。


    但是事情还没完,约莫二十分钟之后,酒吧突然涌进来几个大学生,他们一边唱歌一边起哄,吵吵嚷嚷地挤了进来,为首的是个带着钻石耳钉的年轻人,他看见约翰,大叫一声,带着人推闹到约翰身边。


    “这不是约翰先生吗?好久不见啊,哎,怎么喝这个,来个香槟塔,上唐培里侬!”


    “唐培里侬!唐培里侬!”


    起初只是他的那些朋友在起哄,但没过多久,整个酒吧的人都在起哄,喊着要搭香槟塔。


    “唐培里侬!唐培里侬!唐培里侬!”


    酒保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所以说,老板只是撤掉了靶子,而不是明令禁止约翰来这家酒吧,有约翰在,他们店的业绩还能再提几成。


    换句话说,他们把约翰当成人形招牌了。


    在一众热闹之中,唯独约翰十分茫然,他喝醉了就断片,不止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教别人投飞镖的,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和这帮人扯上关系的,更对这座搭起来的香槟塔没有任何印象。


    几个大学生围着约翰唱歌跳舞,香槟塔搭起来后,他们招呼着其他客人帮忙倒酒,还说什么这些酒都算他们请了,众人欢呼起来,一人拿了一瓶酒站在椅子上开始倒酒。


    约翰看着澄澈的酒液如水柱般倾斜而下,脑海中突然闪回了之前的记忆,几个零星的画面,已经让他大概明白这些人的身份了——戏剧表演系的学生,带头的年轻人叫罗杰。


    罗杰他们显然是在别处喝过一轮了,他们满面通红,酒气熏熏地靠过来,吆喝着感谢约翰之前帮他们完成了小组剧本的作业。


    “???”


    约翰脸上还挂着问号,罗杰自顾自说着:“我、我们、嗝—— 一开始愁死了!还好有你帮忙,我们的作业得了第一、第一!我爸爸一高兴,给我买了辆新车!”


    “新车!新车!”


    其他人附和着,一人端起一杯酒互相碰杯。


    “什么作业?”


    约翰反问,这部分的记忆他确实是没有啊。


    罗杰一听,瞪大了眼睛,指着约翰比划了两下,冲着其他人大喊一声“喝”,然后转过头对约翰解释道:“就那个,编写剧本,然后表演的作业,我们是最有创意、演出效果最好的!还有你指导我们,就演那个、那个——”


    罗杰关键时候结巴了,他的手指向自己的同学,后者接上话茬,说:“杀手!”


    “对,就演杀手!”


    约翰倒吸一口凉气。


    他听到罗杰还在说剧本的事:“你不知道,你跟我们吹的那个故事有、有多好!情节跌宕起伏,最重要的是,知识专业,杀手也很帅,我们为了谁演这个主角,还吵起来了哈哈哈哈!”


    “再走一个!”


    罗杰拿自己的杯子和约翰碰了杯,然后撇开约翰去找别人吹嘘去了,刚才那个接话的同学没他那么醉,他看约翰还是一脸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模样,大着舌头说剧本的故事。


    “就是你和我们说的那个,有个杀手为了救一个小女孩儿潜入秘密实验室杀了个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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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为了阻止邪恶博士的阴谋,冒死闯进基地搞刺杀,还有、还有,刺杀收受贿赂的政要!不过有些剧情不太好演绎,我们就删删改改了一些。”


    “最后的剧本就是男主角,是个被骗去当杀手的可怜人,因为良心未泯,为了救人选择杀人,结果救的人还是死了,就变坏了,变得——很——坏——”


    他大着舌头倒下了,看来他的醉酒程度不比罗杰轻。


    约翰抱着头痛苦面具。


    难怪伯恩斯他们不喜欢自己喝酒。


    他都干了些什么?


    约翰盯着酒吧的门,生怕下一秒那里又来几个感激他的人,然后一说起他醉酒后干的事,他的人设就彻底——


    嘶,不对,这些人都是酒鬼,四舍五入,算半个疯子,再四舍五入,算半个精神病人,精神病人说的话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还好这里是哥谭。


    约翰放松了,也将限制饮酒的想法改成了戒酒。


    这酒是不戒不行了。


    约翰十分顺手地接过一杯唐培里侬,在其他人的鼓励下又拿了一杯,然后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他要和别人比拼酒量。


    不知多少杯酒下肚,约翰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地上躺了一堆醉倒的人,他们挠了两下肚皮,翻了个身睡觉,酒保见惯了这些熟客这么做,动作熟练地拨打这些人预留的电话,喊电话那头的人来这里接人。


    他打到第二个电话时,约翰扶着墙回来了,他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来的,走到停车场了才记得还有一个吉姆,于是他又回来把人拖回去,然后叫了代驾。


    这么一通操作下来,约翰依然是那副醉醺醺的模样,尽管他刚才能准确按键拨号码,能和那个代驾对答如流,但他就是醉了,区别就是他酒醒了之后不会记得自己做过这些事。


    总归这些事就像今晚他被人提醒的那些事情一样,会被他抛之脑后。


    约翰在车里坐了半个小时,他叫的代驾来了,他打开汽车方向灯,把手探出车窗挥了挥,对方看到后跑过来,看到是约翰就开心了。


    “又是你啊,先生,这次也被人灌醉了吗?”


    约翰不想理他,他缩在副驾驶座上,抬头看向后视镜,吉姆已经躺在后座睡熟了。


    “好吧,看来您今天是话少的时候。”


    代驾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和刚才那些大学生不同,他是勤工俭学那一类的,白天上课,晚上出来做兼职,偶尔交一交保护费。


    他不是话多的人,但有时约翰的话实在太多了,他不得不听一耳朵,目前为止,他只知道约翰是做家政服务的,似乎还认识些背景不干净的人。


    实话实说,他有想拜托那种人做的事,但又不敢轻易下委托,他不想把自己也搭进去,所以这种事最好拜托给信得过的人。


    他看一眼约翰,心中意动。


    都说酒醉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那约翰就是他认识的最好的人。


    他不知道还能把那件事拜托给谁,但是如果拜托的对象是约翰的话,他愿意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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