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放下工具箱,从里面拿出最后一个裹尸袋。
他耐心等了两分钟,那个暗中窥伺的人却迟迟没有露面,甚至直接离开了。
约翰摸不着头脑地站起来,刚才确实是有一道不可忽视的恶意视线,现在却消失得干脆利落,实在是莫名其妙。
约翰嘀咕着“可惜”,重新提起工具箱离开了。
之后就这么照常工作了几天,一切都是风平浪静的,直到约翰某天下班回家时路过一家他常去的餐馆,突然,他想起来自己上次在这里吃晚餐结果把手机落下了,但是后面他因为工作忙,就一直没有来取回手机,甚至还买了个新的用着。今天一想,时间正合适,他总得把旧的那个拿回来。
只是餐馆门口的警戒线实在太过刺目,他实在不好贸然进去找老板要失物。
约翰混在围观人群里,站在餐馆门外伸头朝里面张望,看起来就像个普通路人。
不多时,身上还穿着围裙的女服务员在警方的护送下从里面走了出来,看起来像是问完了他们该问的问题。紧接着,餐馆的厨师走了出来,胖乎乎的脸上还挂着惊恐的表情,他一边擦着汗,一边搀扶着自己的老婆——也就是那名女服务员离开。
两人走到街边坐下,约翰走过去询问他们餐馆内部的变故。
“呼,是约翰啊……”
女服务员莉莉抬头看见了约翰,紧张的精神终于放松了片刻,她呼出一口气,绞尽脑汁地想要描述她刚才看见的事物。
“餐馆里不是有一个不用的橱柜吗?之前老板舍不得丢,就让我们把它搬到了洗手间的过道里……”
“嗯,我知道,已经放了有一个月了吧。”
约翰点点头,几乎每个第一次看见柜子的客人都要问老板为什么要把柜子放在那里。
“是的,吉姆一直想让他那个表亲把柜子运走,但是他那个表亲迟迟不来……”
约翰发现了莉莉的迟疑,他明白了什么,问道:“莉莉,那个柜子里有什么?”
莉莉捂着脸,她那满头大汗的丈夫才接过她未说完的话:“是一具、一具被剥了皮的尸体,吉姆从衣服认出来的……那可能是他的表亲汉斯。”
约翰又问了几句,大致补全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这天傍晚,有一个醉醺醺的路人进来借用洗手间,他解完手出来时注意到了那个突兀的橱柜,于是他直接打开了柜子,想要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可以顺走的东西,结果却看到了一具缠满保鲜膜的、鲜血淋漓的尸体。
醉汉大叫一声,晕死过去,老板吉姆跑过来查看情况,一抬头就看到了那骇人的一幕,差点心脏病发跟着一块去了,然后才是莉莉和另一名女服务员跑过去查看情况,尖叫过后总算有食客想起来报警,之后就是约翰看到的情况了。
如果尸体真的是吉姆的那个表亲,那餐馆里除了吉姆以外,其实只有塔瓦娜和他算得上有关系,他们曾交往过两个月。
然而这两个人在约翰看来实在不像是做凶手的料子。比如说吉姆,他是个大方热情的老板,经常组织免费饮酒看球赛的活动,而塔瓦娜则是个腼腆内向的姑娘,她从不与人争执,甚至过分软弱,常常是莉莉帮她追回小费。
不过与他的怀疑不同,莉莉和她丈夫鲁科夫因为听到了些别的咨询,倒是比约翰这个真正接触过黑暗面的人要懂得多。
“真没想到,那个混蛋竟然来到哥谭了——”
莉莉的手掌在手臂上用力摩擦几下,试图抚平那些鸡皮疙瘩,她咬着牙,怎么也想不明白,哥谭里怎么会有外来的变态杀人犯。
难道哥谭本地的杀人犯还不够吗?
约翰——不喜欢看新闻只喜欢看报纸,还经常漏看几期的男人——他跟着坐在了街边的人行道上,询问莉莉刚才话里的“混蛋”是指谁。
“你不知道吗?”
莉莉下意识反问一句,然后又说服了自己。
“对,你不看这种新闻,所以才不知道。我说的是最近总是被报道的一个连环杀人犯,那些记者管他叫‘剥皮人’,就是说他喜欢把人的皮肤给活生生剥下来,然后再杀死被害人,从两个月前开始,他已经用同样的手法杀死6个、不,7个人了。”
鲁科夫小声纠正了莉莉:“是6个,这个也不能确定就是……就是那家伙做的……”
莉莉瞪了他一眼,又开始对着约翰说这个混蛋有多么可恶,据说他杀过的人里,还包括一个五岁大的孩子和孩子的单亲妈妈。
“哥谭本地的那些神经病,有几个能对五岁的孩子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莉莉一边诉说她的不满,一边狠狠控诉那些无能的警察,当她说到找其他人帮忙时,突然就想起来那个十分有名的BAU小组,于是她话题一转,又开始说起希望这些人能把“剥皮人”绳之以法的话来。
她变回了平日里的那个“话痨莉莉”。
只是约翰从她开始吐槽之后就没在认真听了,他只是在走神,忽然,一个有点熟悉的词汇从他的左耳朵里进去,他回过神来,那个词汇又迅速溜走了。
约翰只好认真听着,总算听到了莉莉第N次说起BAU的名称。
“是FBI的人吗?”
“当然了,balabala……”
约翰再次走神,他突然想起来自己之前顺手解决的一个连环杀人犯,有些犹疑。那些人不会看出什么来吧?他当时的一切行为的前提都是建立在普通警察查案的前提下,如果这帮人真的像莉莉说的这么厉害,那岂不是——
不对,他又不欠他们什么,没什么可担心的。
约翰叹气,又坐在地上等了一会儿,一直没有等到吉姆出来,从窗户看去,他还在里面接受警察的质询,也不知道那些人要问到什么时候。
看来今天是拿不回他的东西了。
约翰失落地向莉莉和鲁科夫告别,回到了家里。
晚上,他在报纸堆里翻找了一圈都没找到他想看的报道,就在他疑惑之际,视线忽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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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玄关的位置。
他走出去,在邮筒里翻了翻,抽出两沓报纸,其中就有好几期关于“剥皮人”的报道。
报道里说他恐怖、变态、面目可憎,连怀疑他父母死于机器事故的猜测都有了,关于他真实身份的推论也是众说纷纭,有说他是除虫公司员工的,也有说他是维修工的,都是基于这两种职业方便罪犯下手的理由。
翻看了半天,约翰也没理出头绪来。他是真的不擅长这种推理工作,果然专业的事情还是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约翰将那些没看完的报纸随手扔进了抽屉里,不打算再去思考“剥皮人”的事情,在他看来,这种家伙总不至于在哥谭还能十分猖狂,毕竟哥谭的天塌了还有义警们顶着,虽然这么说很不厚道,但是蝙蝠侠和那些助手们确实很让约翰这样不想多管事的人安心。
他不想找事,然而事情很快就找上了他。
只隔了两天,追踪连环杀人犯的BAU就来到了哥谭,他们临去哥谭警察局前,每个人都全副武装,看起来不像是去警察局,而是要去什么帮派地盘。
瑞德还在费劲系他的枪带,艾米莉看不下去了,直接上手帮他调整。
“瑞德,你这么绑枪带,关键时刻根本拔不出来枪。”
瑞德还想狡辩,被摩根直接打断。
“听她的吧,博士。”
作为险之又险才通过了枪法考试的人,瑞德瘪嘴,接受了艾米莉的帮助,被她一通折腾,然后才穿上了所有装备。
“我听说过哥谭的大名,可我们是去警察局,难道那里会有危险吗?”
瑞德话音刚落,其余几人互相对视一眼,都笑起来,就连霍奇也扯了扯嘴角。
“哦,孩子。”
罗西拍了拍瑞德的肩膀,告诉他:“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话吗?‘当你踏上哥谭土地的那一刻,危险已经如影随形,记得提前买好各种保险’。”
他们走出机场,JJ已经将车开到了门口看得出来她之前一直守在这里,生怕自己一下车,车的轮胎就少了一个,或者车自己开走了。
罗西看到JJ在这里等着,摊手说:“我还以为你提前走那么早,现在应该正忙着应付那些记者呢?怎么会在这里等我们,警察局的人呢?”
JJ打开车门的锁,车里还播报着实时新闻。
“我们不走运,有个叫稻草人的犯人策划了一起恐怖袭击,警察局里支持我们的人都去支援前线了。”
“那就是还有人留在警局,看来我们一会儿要面对不少冷脸。”
罗西半开玩笑地坐进车里,摩根走过来接替了JJ的位置,JJ顺势坐到副驾驶座上,说起了对他们一行人比较“友善”的戈登局长,也是这位戈登局长接受了他们的申请。
新闻还在播报,播报员提到了戈登的名字,突然,他的声音转了一百八十个弯,喊起了蝙蝠侠的名号。
坐在后排的罗西吹了个口哨,打趣道:
“英雄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