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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学院

作者:美岱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病床上赵俞琛做着一个漫长的梦,漫长到和走廊外的女人的诉说所重叠,交织回到了那个夏天。


    彼时的赵俞琛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程微岚说,你能想象吗?所有科目,所有科目都能考第一名,大的小的奖学金拿到手软,拿到人人艳羡的地步。羡慕,但从来没有人嫉妒,因为嫉妒也没有办法,一切都靠实力说话,在学生会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事必躬亲,明明还是个本科生,却早就被好些教授们看中,给予他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他还会好几门语言,自学德语到能够在欧洲交换时期和教授们对答如流,天知道他在夜里下了怎么样的苦功夫,白天还能那么有干劲儿地上课和做项目。尽管大学里人才济济,老师同学们却公认他为“天才”。


    天才是褒奖,亦暗含了悲戚的命运。在赵俞琛的前二十一年中,他不知道“苦”为何物,出身湖北西部的某个城市,来自一个高知家庭,他没吃过学习的苦,因为他热爱学习,也学得拔尖,怀着一腔少年人的热血,他有追求正义的梦想,从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成为一名律师。


    有一回在聚餐中他害羞地告诉了程微岚,是因为看了一部韩国电影《辩护人》才更加坚定了自己律师梦。他憧憬自己能跟那位深受爱戴的卢武/铉总统一样,成为一名人权律师,为正义发声,为弱势群体辩护,一开始程微岚还笑他志向那么大,并且还说,律师跟正义可没什么关系。


    “但是和法律有关系,法律,是基本的正义。”赵俞琛神色坚定,目光灼灼。


    再大的梦想也要从小事做起,没想到那年的寒假开始,赵俞琛就开始去一些地方的律所打零工,帮律师们跑腿,跟着他们走访了各种偏远地区、贫困山村。而这些还是从一两年后某次校友会上,已经在上海从业的师姐从别人口中听到的。


    那一年,赵俞琛才十八岁。


    大二那年,学校里有个去德国交换的项目,赵俞琛和程微岚一起申请、被选中。中国采取的是和德国一样的大陆法系,学校里也开设了德语教学,是以赵俞琛一直都很想去德国看一看。


    他们来到的城市是柏林,柏林的那所大学拥有全德国最好的法学院。学院坐落在菩提树下大街上,几百年的建筑恢宏而庄严。当赵俞琛站在法学院的图书馆里看到那满墙的法典时,眼中全然没有就是德国人自己都会露出的畏惧,而是一种攀登高山的狂喜。


    他将花上半年,在这所大学里攀登自己的高山。


    多少个夜里,从午夜十二点的图书馆出来,顺着菩提树下大街独自行走,走过勃兰登堡门,走到国会大厦,穿过蒂尔加藤公园……


    赵俞琛的脚步是孤独的,偶尔他身边也会有程微岚,或者同一个小组里的德国同学,但大多数时刻,他独自行走。那颗年轻而稚嫩的心溢满了欣喜,身边一旦有人,那欣喜就会漫溢出来,把旁边的人也浇个透。那个时候他会笑得双眼弯弯,露出一口白牙,爽朗的笑声有时让那些在法典里浸泡了太久的麻木的德国人都会精神一振,向他投来讶异的一瞥。


    但赵俞琛完全不在乎,他很快乐,非常、非常快乐。


    他独自行走,有一回,他学累了,便从图书馆下来,顺着施普雷河跑了一大圈,他好像有用不完的劲儿,他跑着跑着,不知不觉就跑进了柏林的黎明。


    在这淡紫色的光里,他听到了一阵悠扬的手风琴声,从蒂尔加藤公园深处传来。顺着音乐来处,他拨开沾满雾水的树枝、踏过秋天湿淋淋的草地,在一处空地上看到了一位老人。


    黎明熹微,老人身穿一身毁了色的旧大衣,戴着一顶毡帽,独坐在空地中央横放的粗壮树干上。闭着眼,老人用枯枝般的手指弹着苏联的那种老式手风琴,在他面前,是打开的一个铁盒,其中空空如也。


    赵俞琛索性坐下来,闭上眼睛,安静聆听。


    那苏联小调是和平的旋律,是理想主义的颂歌,是游荡在名为“历史”的河流上的一艘小船,飘啊飘,带着赵俞琛回到那段他在课本里学到过的历史中。赵俞琛笑了,他仿佛走进了卫国战争、仿佛站在一棵花楸树下,对心爱的喀秋莎唱起第聂伯河上的歌谣。


    一曲落罢,赵俞琛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了两块钱,躬身放到了老人面前的铁盒里。


    “在这里可等不到听众,您可以去勃兰登堡门那边,人多。”赵俞琛用德语亲切地说。


    老人对他说了句谢谢,沙哑着嗓子,说:“不,这里很好。”


    “哦?为什么?’


    “因为稀有的事要留给稀有的人。”


    赵俞琛讶异片刻,随即放声大笑,老人也笑了,在尼采的思想演绎中,两人眼底都泛起了光芒。


    “再弹一首吧!为我这个稀有的人!”


    “好啊我的朋友,感谢你来听我稀有的作品!”


    手风琴声响,音乐飘荡在柏林的朝霞里,蒂尔加藤公园的露珠是万千散落的钻石,反射细细的光芒犹如舞台灯光。琴声穿过柏林的这场雾,轻轻落在赵俞琛水晶般剔透的心灵上。他微笑,他如查拉图斯特拉一般对这个世界微笑。


    他的优异表现吸引了一位教授的关注,这源于一次次课堂上他的积极发言。


    法学院老楼阶梯教室中,人坐得满满当当,这是德国刑法权威教授Kr??mer 教授的课堂,他的课一座难求,经常还有学生站在墙边旁听。


    赵俞琛和程微岚当然不会错过。


    Kr??mer 教授五十多岁,气质儒雅,思考时总爱用力挤着眉头,用手端着下巴。一边在黑板前踱步,他用自言自语的方式向学生们发问。


    “这是一个有关客观归责(Objektive Zurechnung)的案例……一位司机非法违章停车,占用了消防通道。数小时后,邻居家失火,消防车无法进入,导致一名老人在火灾中死亡。那么,请问——这位司机的违法停车行为,是否构成对这场死亡的归责?”


    教室内一片沉默,教授扫视一圈,程微岚还在心里用德语组织语言的时候,赵俞琛就举起了手。


    他总是第一个举手,一个小组里的同学们都互相挤挤眼睛,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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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来自中国的“天才”快主导他们的课堂啦。


    教授朝赵俞琛颔首,他已经很熟悉这张英俊而自信的面孔了。


    “谢谢教授。在中国的刑法课堂中,我们通常会先分析行为是否具备‘因果关系’,比如违法停车是否是导致死亡结果的原因之一。其次,我们会考虑行为人的‘过失’是否足以评价其行为。在这个例子中,司机确实有交通违法行为,也存在一定的过失。但是,从中国刑法角度来看,这种间接后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争议情形,关键取决于法院对可预见性的判断。”


    Kr??mer 教授点头,嘴角微扬:“Eine sehr pr??zise Darstellung –非常准确的描述。这是典型的‘因果加过失’模型,也正是德国刑法几十年前的主流思维。但是,赵,你是否注意到,仅靠‘过失’来解释,似乎可以将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死亡都归责给某个小错误的行为人?”


    赵俞琛一怔,轻声回应:“您的意思是……单一的因果判断,可能会造成归责范围的过度扩张?”


    Kr??mer 教授耸耸肩,挥手指向黑板,“正是如此,我们提出‘客观归责’,目的并不是放宽归责,而是设限。不是所有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应归责于行为人。我们要问的是:这个死亡,是不是这个交通规则的规范目的要预防的后果?(Schutzzweck der Norm)”


    赵俞琛若有所思,缓慢点头:“这和中国刑法中现在逐渐强调‘规范目的’的判例发展有些类似……不过,德国刑法里是否会担心——这样‘非形式逻辑’的判断,会扩大法官的裁量权?”


    程微岚在一旁点头,也有些德国同学开始交头接耳。


    Kr??mer 教授微笑着朝讲台走回去:“你的问题非常典型,也是中国大陆法学发展进入‘价值判断阶段’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但我们相信,法律不是纯逻辑工厂,而是社会治理结构。所以,在德国,我们用体系、判例和学术批评来约束裁量。换句话说,我们不怕裁量,我们怕没有约束。”


    程微岚看见,赵俞琛的眼睛突然变得很亮,很亮,闪闪发光,他嘴里不住重复着刚刚教授那句:“我们不怕裁量,我们怕没有约束。”


    他坐下时,神情明显变了,不再只是应试者式的专注,而是眼神中多了一丝豁然开朗后的通透和欣喜。


    “原来所谓‘归责’,不是问因果能不能讲通,而是问这个后果,值不值得一个人承担。我们太习惯于追责,却很少问,这个责该不该落到他身上。”赵俞琛低头,写下一串笔记,在课件的“Schutzzweck der Norm”下划了两道线,然后在旁边写上中文:“规范的伦理意图”。


    那么?这个责该不该落到他身上呢?


    几年后赵俞琛会经常这样问自己,在法庭上,在监狱的角落,他问自己,这个责该不该担?值不值得担?


    届时他将悲哀而绝望地向自己承认,有些责不该让人去担,可有些责,只能让他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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