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4
叶初阳舒服了,内心像一泓清泉一样平稳地溢满,流出一条小溪。
叶初阳拿出手机打了一通语音电话。
“出来喝一杯?”
那边迟疑了半分钟:“好。”
“那,老地方见。”
叶初阳出门,经过小超门口的时候里面还有对话声。不过小超这会儿声势已经比较弱了。他听着说了好几个“对不起宝宝”“是我错了”。
他心中感慨地啧一声。恨海情天,智者不入爱河啊,然后就拎着自己很贵的红酒和酒杯踏出去了。
沈清圆过了十多分钟才上来。她洗了澡,换了一套浅绿色格子睡衣,短袖长裤。头发湿乎乎地搭在肩头。完全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一张脸。
他打量她神色。没什么特别的,跟往常差不多。就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这件事上,沈医生做得相当好。
沈清圆疲倦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挨着叶初阳。
跟两个人第一次在天台上喝酒比,自然而然地坐得近了。方便喝酒也方便说话。
叶初阳把空酒杯递给他,沈清圆接过来。
红酒已经醒了一会,叶初阳在她杯中斟了小半杯。
下午下了一场雨,楼顶空气清新,楼面已经干了,坐在地上并不潮湿。
沈清圆把酒杯放在一旁,两手撑地,身体后仰,舒展了一下脖子和腰。
南方的暑热在退却,算起来叶初阳进组已经两个来月了。
才两个月而已,但每天这样朝夕相处,好像已经相处了很久很久。像老友,并排坐,吹着小风,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
她身段玲珑,睡衣却不太讲究,风格还跟女学生似的。叶初阳扫了一眼,弯了弯眼睛,挪开视线。
“孙医生走了?”叶初阳道。
“走了。”
短短两个字,叶初阳转头看她神情,淡淡的,不动声色,摸不透。也不太像要深谈的样子。
他不敢太嘚瑟,继续问下去,搞不好被认为是窥探,惹沈清圆反感。
叶初阳:“哦……要聊一下吗?”
要不要聊,决定权在她。
沈清圆呷了一口红酒,咂么了一下。有果香味,好像挺好闻的,也可口。她对酒精类的东西没什么研究,无聊的时候喝一点小酒也是最近几个月的事。
她迟迟不回答,叶初阳还以为这个话题可以pass了。
“孙医生帮我介绍了一个挺好的工作。”她答,“没准……我很快就回蓟城了。”
满打满算再有一个月吧,叶初阳的拍摄档期。
他肩膀绷紧了,一颗心忽的悬起来。
“沈清圆……你要走?我们签过合同的,你记得吧?”
看他慌得什么似的,沈清圆轻轻一笑,坐直身子,缓缓道:“不知道……迟则生变,听说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不乐观。”
确实存在这个现实问题,孙至说会尽力,那就会尽力。不过行百里者半九十,谁知道会发生什么额外的情况。
小半杯酒下肚,略有醉意,她歪着头看他,狡猾地笑:“你现在身体恢复得挺不错,要不,看在老同学的情面上,放我早走两天?”
“……”
其实沈清圆没想好,孙至提出介绍她去京私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她答应孙至再考虑,也不是个把钟头就能改变主意。
但是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就想逗逗他。好比大人对小孩子的恶作剧,诸如“你妈妈不要你了”,也不知怎么就恶毒起来,非要逗弄得人家小孩子哭鼻子。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今天不散,明天也会散的。”她扭开脸,略有惆怅地说。
这算什么,一种委婉的拒绝,还是欲擒故纵?叶初阳自认现在看剧本理解力挺不错的,沈清圆倒是总能给他出新题目。
“我不管,晚一天散总归是好的。而且……”他用开玩笑的语气遮掩沮丧,“你记得我们约定了很贵的违约金吧?”
沈清圆无奈地耸耸肩,可不是嘛。
“孙医生看起来是青年才俊啊,不知道会不会帮你付呢?”他语气里似乎有挑衅的意思。
沈清圆:“那当然不会了。孙医生跟我没什么关系。以前或许有,以后不会了。”
“就因为你不做医生了,所以他不要你?”听出她话里的意思,叶初阳替她愤慨。
“倒也不全是这样。比较复杂啦。总之我跟孙医生不适合再继续走下去。”
真奇怪,莫名其妙跟他说了一大堆,连跟孙至的情感纠葛都透露了不少。她也确实有点憋闷。
本来以为半年多了,自己完全可以消化掉的,再见面,心情还是有点沮丧。
“那,干杯。庆祝你失恋。”
“谢谢。”
他笑,她也笑。叶初阳给她斟酒,两个人碰了一下杯子。
她罕有地爆粗口:“操蛋的爱情。”
叶初阳不甘示弱:“操蛋的青春。”
可能真有命运这一回事吧,沈清圆想,操蛋的命运。极力挣扎了,还是没有逃过厄运的魔爪。
两个人对上视线,目光盘桓似的,一时都没有挪开。
叶初阳稍稍倾身,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月光洒在沈清圆的脸上,长睫毛微颤,她整个人显得柔软而易碎。
他忽然正色,“沈清圆,如果你真的想回蓟城做医生,我放你走。但是,你有空的时候得回来看我。比如……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一次。”
沈清圆有点感动了,这是什么样的同志情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你放心啦,我有契约精神,真要走,也要等到我们合同期满!”她说。
他暂时放下心来,妥帖地收好。
他叹一口气,忽然下定决心似的,道:“那天在山顶,我问你能不能一直陪着我,沈清圆,你还没有回答我。”
“一直?”她笑,“直到死亡把你我分开吗?你又不会一直受伤,常年带个医生干吗?”
“沈清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眼中迸发出异样神采,几乎是在逼视她。
沈清圆慌乱了一下,只觉得目光灼人,逼得她不得不答。好像也到了需要一个了局的时候。
“知道……什么?”沈清圆决定先装一装鸵鸟。
“沈清圆,你看得出我喜欢你,想追你吧?”
如此流畅地说出这句,叶初阳自己都觉得惊奇。他屏息凝神,两手交握,等着对方给答复。
一如十年前,那个满怀希望与忐忑的少年。
-
十年前——
跟于淼淼接触多一些,纯粹因为那一年的中秋晚会。
于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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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受了很好的声乐训练——虽然是小城市,也有各个领域的人才——跟叶初阳搭伙合唱她没意见。
之所以没意见,可能因为这个男孩子长得实在讨人喜欢。
就因为这么简单直白的动机,她一个大小姐居然肯在放学后去声乐教室“指点”叶初阳的音准。
叶初阳是没受过什么音乐训练的,只是初中的时候学英语,家人给买了收音机。英语磁带倒是没怎么听,盗版的流行歌磁带偷偷买了不少。
他乐感不错,听几遍歌曲,自己基本就能哼下来。一到课间就是“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当年他同桌听得耳朵起茧,若干年后记忆犹新。
叶初阳可能算不上绝对音准,但在声乐领域,算是有天赋的了。
于淼淼把她的声乐理论很好地灌了一部分给叶初阳,赶在中秋晚会前的大半个月吧,居然把叶初阳带进了门。
有道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于淼淼当年不会想到,她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竟然一飞冲天,多年后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那阵子,叶初阳跟于淼淼走得很近,出入教室成双入对,惹得班里好事者眼红,时不时要酸两句。
“咦,小情侣又去练歌呢!加油,努力为班级争光!”
“去死啦你!”于淼淼看一眼叶初阳,又扭头剜一眼好事者,娇羞地笑骂,花枝乱颤。
叶初阳寡着一张脸,眼睛往沈清圆那边瞟。还好,沈清圆低着头看书呢。估摸了一下距离,应该听不到吧。
后来他有意磨叽一会,等于淼淼走后再出门。尽量不跟她同时出现或消失在众人视野里。
于淼淼倒一如往常,自习课一开始就颠颠地跑过来提醒:“叶初阳,我们该去排练了。”
声音甜甜的,娇娇的,很耐人寻味。
这样练了一阵子,学校的音乐老师鹿彤有空也来给参加晚会的同学做指导。原来辰阳二中也是有音乐老师的,叶初阳不在艺术班,还是第一次见。
“小伙子形象不错。叫什么名字,你不在艺术班吗?”
鹿彤对叶初阳的第一印象不错,觉得他虽然没受过专业训练,但形象难得地好,讨人喜欢。而且大大方方,不扭捏。
艺术基础是一回事,形象可是后天努力也很难达成的——那会儿在脸上大刀阔斧地修改还比较罕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
中秋晚会,叶初阳和于淼淼的合唱节目非常成功。
他们选的歌本身节奏很好,加上歌词励志,唱歌的男帅女美,很有煽动性。
“全力奔跑梦在彼岸
我们想漫游世界
看奇迹就在眼前
……
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
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
……”
台下男生女生尖叫声轰鸣,掌声雷动。
高中生涯太心酸了,每个人好像都怀揣着巨大的压力,所有人都告诉他们要努力,高中三年决定一生的命运,不要辜负老师和家长的期待……
十几岁的少年,还是小孩子,对人生懵懵懂懂,生怕自己搞砸了。
所以,这样一首歌,像是切中了每个人的心事。有梦想啊,又深觉自己渺小;有豪情啊,觉得自己偶尔也能气吞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