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舟月把车停到路边,许怜松打完报警电话,面色有些古怪:“那边说,让我们先回家,他们会处理的,后续需要配合再联系我们,还让我们不要到处乱说。”
南舟月挑了挑眉:“就这样?”
许怜松一摊手,拿出一个干净的袋子把戒指装好:“可能,怕引起恐慌?对了,这戒指我得给他们送过去吧?”
理应如此,可南舟月感觉有点奇怪,便道:“反正他们说会联系你,那就等他们叫你了,你再带过去呗。”
然而足足等了两天,警方那边也没有半点消息,更没有新闻通报。许怜松憋不住,又打了电话去问。
警方的回复让他傻了眼,这件事没有立案,他们在现场也没有发现什么断指和血迹。那对夫妻确实失踪了,但车是他们自己开走的,顶多只能算是离家出走。
南舟月和许怜松看着密封袋里的戒指,上面的血迹和粘液,足以证明树林里是出了事的。
许怜松翻出手机相册里拍摄的现场照片:“要不我把照片和戒指都给他们,就能证明我们说的是真的,说不定是凶手把现场清理了。”
南舟月眯了眯眼睛:“你觉得,那只大虫子还会清理现场?这智商得多高?”
许怜松咋舌,差点忘了凶手是只大虫子!
南舟月觉得这件事很不对劲,像是有人故意想掩盖,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劝告许怜松:“我们还是先不要暴露自己,可能知道的越多,越危险。其实,你也可以找舅舅打听打听,他是刑警,消息总比我们灵通。”
许怜松撇了撇嘴:“算了吧,我才不去找他,且观望着吧。”
南舟月知道他会这么说,他跟舅舅之间的结,离得越远,系得越死!
……
江岚清回到清呈县时,天色已晚,她风尘仆仆地打开家门,入眼即是父母和大伯夫妇憔悴的脸。
母亲强撑起笑颜:“清儿回来了,累了吧?快洗把脸歇歇,妈这就去做饭。”
江岚清扶住母亲的手臂:“妈,不急,快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话音刚落,大伯母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捂着脸不让自己哭出声,大伯拍拍她的肩膀:“好了,哭也解决不了问题,清儿在警局工作,这事比我们专业,一定有办法的!”
失踪的人是大伯的独生女和准女婿,也就是江岚清的堂姐江婉黎和堂姐夫林之恒。
他们原本一个星期后就要举行婚礼,还请了江岚清回来做她的伴娘。那天,他们打算去墓园祭拜姥姥,告诉她老人家这件喜事,谁知一去不回!
警方说他们是自己开车离开的,现场没有发现犯罪的痕迹。可两个即将结婚的人,怎么可能一言不发就失踪了呢?他们跟家里也没什么矛盾,父母都在忙着帮他们操办婚礼,这样的不告而别,实在不符合常理!
江岚清跟堂姐的感情很好,俩人都是独生女,从小处得跟亲姐妹似的。堂姐性格温和,乖巧懂事,不会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事。堂姐夫她虽接触不多,但看得出是个踏实的人。原本一切都很美好,不该是这样的!
江岚清听完他们的讲述后,决定去清呈县警局找一个人,许知柏,也就是许怜松的父亲。她小时候跟这位刑警大叔见过几回,不算熟,但同为警务人员,他应该对她是有印象的。
许知柏如今已是刑警队长,见到江岚清时只是稍微愣了一下,很快就认了出来。原来她和许怜松还在一起上学的时候,许知柏就经常偷偷蹲在校门口看着他们,对这个小姑娘可谓印象深刻。
得知江岚清已是岚城警局的法医,许知柏直竖起大拇指:“你可比小松那小子优秀多了,那小子,我也许久没见他了。”
江岚清笑笑:“许怜松现在做了心理咨询师,算是实现了他的抱负吧。前阵子我还在岚城大学遇到了小月,他们都挺好的。”
一番寒暄,江岚清才把自己此行的目的告诉了许知柏,他却一脸震惊,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当即出去打电话询问。
诡异的是,找不到这件事的报警记录,当时的接线员也离职了。
许知柏面色凝重地回来,反手关上办公室的门:“这件事不太对劲,所有人都一问三不知,我会私下调查,你等我消息。”
……
自从亲眼见到树林里的巨虫后,许怜松就不怎么敢出门了,甚至再多囤了点货。还告诫南老太,说最近有杀人事件,犯人还没抓到,让她不要乱跑。
然而南老太不当回事,只对他屋里那堆货嗤之以鼻,每每从他门前走过都要摇头叹息。
许怜松有不少高中同学都留在清呈县工作,其中一个叫余霄的,是那时除了江岚清之外,跟他混得最好的。
余霄是个富二代,家里产业多,他东插一脚西插一脚的,最近开了一家酒吧,便邀请许怜松和南舟月过去聚聚。
南舟月见许怜松晚上不敢出门,在那里纠结怎么回复,嫌他实在太怂,亮出银刀胸有成竹道:“怕什么?有姐保护你,走着!”
许怜松作势要去抢她的刀,被她灵巧地躲过:“你放心吧,我又不会出去乱砍人,防身而已。”
许怜松知道自己抢不过她,只好多盯着她点了。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丫头确实不会轻易动手,可一旦动起手来,比谁都狠!
清呈县有一条酒吧街,余霄的店刚好在中间的位置,叫“异客”,真是个怪名。
现在已经晚上八点多了,酒吧街也慢慢热闹起来。到了“异客”他们才知道,原来余霄只是背后的东家,真正经营酒吧的是一个女老板,名叫木小桐。
见到木小桐,南舟月脑海中就飘过四个字:风情万种。
木小桐也就三十几岁,整个人的气质透着一种不容亵渎的高贵。面上看起来谈笑风生,实则与旁人都保持着距离。
原本许怜松还以为木小桐跟余霄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余霄说不是,木小桐是一个极具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是他好不容易从别处挖来的,替他照管打理一切事务。
南舟月对这个女老板印象不错,看得出是在人堆里打滚混出来的,但没有让人讨厌的傲慢,反倒像个大姐姐一样。
这酒吧被木小桐经营得井井有条,没有那种乌烟瘴气、吵吵嚷嚷的感觉。余霄领着他们坐在离舞台不远的卡座,说来了个新的驻唱歌手,九点开唱,唱得还不错。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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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松高中毕业后,南舟月和余霄就没怎么见过面了,他这会儿好生打量着南舟月,笑道:“小月妹妹还是没怎么变呀,像阿松的女儿一样。”
许怜松翻了个大白眼:“你是在骂我老吗!也不看看你自己,都油腻了!”
余霄不乐意了:“你可以说我老,但不能说我油腻!我这么清爽的公子哥,多少妹妹觊觎我的美貌呢!”
许怜松快吐了,俩人还和高中时一样,一言不合就开怼,南舟月已经习惯了。她无聊地喝了口奶昔,啧,有点齁甜。
终于等到九点,一个年轻女孩抱着贝斯走上了台,一番调试后,坐上了高脚椅。
看到那女孩的正脸,南舟月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怎么这么眼熟?
她穿着花哨的牛仔夹克,扎着半马尾,还画着橘色的眼影,在闪烁的灯光下看起来活泼又不羁。
越盯着那张脸看,南舟月心里的感觉就越强烈,这女孩,她认识!
南舟月打断余霄和许怜松的胡扯,问道:“那个歌手,叫什么名字?”
余霄脑袋一歪:“你是问艺名,还是真名?”
南舟月无语地看着他,握了一下拳头,他立马坐正了身子:“别气别气,哥哥逗你玩呢!不过这姑娘确实都用艺名介绍自己,真名也只有我们做老板的知道了,叫孟柠。”
南舟月心下一定,果然是她!
孟柠跟她一样,是从云山孤儿院出来的,是她在孤儿院时,为数不多的朋友。可是,她不该出现在这!
孟柠从小就很有音乐天赋,比南舟月早一步离开孤儿院,被一对孟氏夫妇领养。这对夫妇都是地质学家,属于高知人士,书香世家,对孟柠悉心培养,也很尊重她的爱好。按理说,她现在应该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怎么会在酒吧驻唱?
许怜松见南舟月目不转睛地盯着孟柠,奇怪道:“怎么?你认识她?”
南舟月微微点头:“我需要确认一下。”
余霄挑了挑眉毛:“哦?那我等会儿叫她过来,你们相认一下。”
“不用,我自己去找她。”
半个小时后,是中场休息时间。孟柠向台下鞠了一躬,抱着贝斯下台,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余霄还没来得及开口,南舟月已经嗖地起身跟了过去。他尴尬地笑笑:“妹妹还是这么有个性,她那个,暴力倾向,现在好了吧?”
许怜松没好气道:“什么暴力倾向,我们家小月好着呢!你少听别人瞎说。”
余霄连忙摆手:“不是,我没别的意思,这不是关心一下嘛!还记得高中那时候,有社会小混混找你麻烦,那丫头冲上去就给人揍趴下了,可真猛啊!当时我都把她当偶像了!”
“你可别,你就是纯看热闹不嫌事大!”
“老板,卫生间那边有人打起来了!”
许怜松话音刚落,一个服务员就着急忙慌地跑过来喊余霄:“好像,就是刚才跟您一块儿的那位姑娘。”
“什么!”许怜松惊得立马站起身,往卫生间方向跑过去。
余霄不由傻眼,自己这嘴是开了光吗?刚说完南舟月的打架事迹,这就打起来了!可别把他店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