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萝月开车将沈康送去医院。
他与这里的医生相熟,对方一见他按着胃脸色苍白的模样,就知道沈康一定是又犯了老毛病。
等到检查完毕,沈康躺在病床上打针,头发凌乱,嘴唇不见血色,一副病弱的模样。
“想不想喝水?”程萝月轻声问。
沈康摇摇头。
他比刚刚好了一些,但还是没力气多说话。
“你那里还有上次开的药,怎么不吃?”程萝月陪着沈康一起看医生时,听到那个医生询问了这个问题,上次开的药还没有吃完,可这次又胃痛,沈康却忍着疼不吃药。
沈康的头靠在枕头上,他侧过脸,温润的目光落到程萝月的身上。
在月湾镇相遇后,他见她第一眼,便觉得她是个很好的人。
而且她总是这么热心肠地帮助别人。
沈康把她当做朋友,愿意将心里话告诉她。
“因为疼痛可以让我更清醒。”他轻轻说。
程萝月第一反应是她听错了。
“更清醒?”她皱眉,没明白对方的意思,“你需要保持什么清醒?”
沈康虚弱一笑。
一触及到对方的目光,程萝月霎那间想起今天上午俞天晴告诉她,沈康画画的账号已经停更很久,她又想起之前在河边见到的沈康,他在那里待了很久,却一直没能画出想画的内容。
她终于明白这话的意思。
“你为了找到画画的灵感,所以才不吃药想要保持疼痛?
见对方在那里平静地点头,程萝月气不打一处来。
“我也常常遇到没有灵感的时候,不对,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没有灵感,所以才一直写不出我想写的东西,可谁会选择这种折磨自己的方式?”
她的神情变得严肃:“沈康,你不能再这样。”
沈康再次虚弱点头,看起来一副受教的目光,那双清澈温柔的眼睛看向她时,仿佛能同意她的所有观点,理解她做的所有决定。
可程萝月知道这只是表象。
沈康的性格并没有表面看上去如此温润。
能通过不吃药忍受疼痛,在这样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中尝试捕获灵感的人,内心只会有比身体的疼痛更加难以忍受的煎熬。
“沈康,”她重申自己的观点,“通过折磨自己来画出的漫画,你觉得读者看到后感受到的是快乐还是痛苦?”
沈康的目光微微闪烁。
他嘴唇轻轻抿起:“对不起。”
“你需要道歉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见对方神情低落,程萝月忍不住放轻语气,“我并不是要指责你,只是作为朋友,我想劝你几句。你能有自己热爱的工作,这很好,可是为了工作折磨自己的身体,这就仿佛竭泽而渔。我们在其他方面讲究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事业上也是如此。”
见对方开始思索她的话,程萝月深吸一口气,继续说:“你喜欢画漫画,那么通过压榨自己折磨自己的身体努力画到三四十岁,之后身体垮了不能再创作,和在享受人生的同时画到六七十岁,两者相比,你更喜欢哪一种?”
沈康嘴唇嚅动,没说出话。
他之前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画漫画是一个既需要创意和灵感,又需要效率的工作。长期的工作让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太多的人生问题,他一心只想快速解决在漫画上遇到的所有问题,竭尽全力画出令他自己以及读者满意的作品。
哪怕刚刚被程萝月押着来到医院,他心里也只是懊恼自己没有掩饰好,被程萝月看到,还让她担忧,并没有想过他通过断药忍痛来激发灵感的方式有什么问题。
程萝月继续说:“可能你现在会觉得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作为创作者,你应该能感受到我们的创作会受到人生阅历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创作,就是创作不一味求效率,等到了五六十岁,有了更多的人生经历,你能创作出更加丰富的作品。”
她的话缓和了沈康心中的焦虑,他还想听她多说一些。
见对方探寻地看过来,程萝月叉腰:“这也是我总结出的打工准则。”
“谢谢你。”沈康笑了,他表示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现在好多了。
他看了眼墙上挂的钟表:“我有没有耽误你的事?”
已经到了下午一点半。
程萝月还要赶回去上班,只好将沈康留在医院,自己返回书店。
下午书店里的客人比上午多了不少。
等到最忙的那一阵过去,已经到了该下班吃晚饭的时候。苏溪今天要去接一个外地来的朋友,今天上午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
出发之前,她还特意叮嘱程萝月,不要将她出门的事告诉宋诚,等到接了人回来之后,他们要给宋诚一个惊喜。
程萝月在商业街转了转,纠结要买什么当做今天的晚饭,转着转着,她想起还在医院的沈康。
她拨通对方的电话。
“你吃晚饭了吗?”
沈康的声音没有之前那么虚弱,带着笑意:“我还没吃,刚刚做好饭,不小心做多了,你要一起来吃饭吗?”
“你回家了?”程萝月听出他话音中的意思。
“对。”沈康解释,“我下午打完针就回来了。”
程萝月想了想,买了点东西去了沈康的住处。
开门的是沈康,他的脸色不再那么苍白,也不再像中午那样站起来时摇摇欲坠仿佛随时晕过去。程萝月放下心,向他晃了晃手里拎的袋子:“一起吃饭?”
沈康笑着点头。
不过他还没动,有只手戳了戳他的后背。沈康侧过身,一个比他矮许多的身影从后面钻出来,好奇又热情地对她招手:“你就是萝月姐姐,对吗?很高兴见到你。”
程萝月眨眨眼,看着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女孩。
对方应该是高中生,还在读书,眼神未脱稚气,头发梳起马尾,很有朝气。
她的眉眼与沈康有些相似。
“你好。”程萝月笑着和对方打招呼,她想起沈康之前提过,他叔叔家的堂妹最近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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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妹妹,沈昭。”沈康向她介绍。
沈昭绕开哥哥,拉着程萝月一直将她领进客厅一角的餐桌旁:“萝月姐姐,你来的正好,我们还没开始吃饭。”说着,她又向程萝月介绍桌上的这些饭菜,哪些是沈昭做的,哪些是沈康做的。
沈昭的性格与沈康截然相反,她为人很热情,说起话滔滔不绝,不过,她与沈康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也很少出门,今天愿意和朋友一起出门玩已经算是罕见现象。
程萝月和他们兄妹俩一起吃了这顿家常饭菜。
直到沈康又从外套口袋中拿出折叠过的信封时,程萝月才想起之前冯菲托她送来的那封信。
“这是什么?”沈昭白天不在,她不知道这件事。
“是菲菲写给我的道歉信。”沈康解释一句。
不过这话引起了程萝月更大的疑惑:“她想要向你道歉?”
沈康点头,缓缓解释这件事。
冯菲的家就在前面这条街,自从沈昭在这里后,她常常来这里找沈昭玩,也常来这里找沈康借书看。不过上一次来借书时,沈昭正在玩电脑游戏,沈康不在家,冯菲自己去书房借走了那本书,她还把那本书偷偷带去学校看,没想到后来弄丢了,怎么都找不到。
冯菲从沈昭那里得知,那本书是沈康在前年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她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赶紧拜托父母重新买了一本同样的书还给沈康,也当面向他道歉。
“难怪菲菲这两天没再来我们家玩,原来她还在介意这件事。”沈昭看向哥哥,“你还没原谅她?”
“当然不是。”冯菲毕竟年龄那么小,而且事情已经过去几天,沈康没在意这件事,“我已经原谅她了,没想到她还特意给我写信。”
沈昭拿过沈康手里的信封,她很了解冯菲的性格:“菲菲平时不怎么说话,性格内敛,她给你写信,就说明她还没有原谅自己的错误。不如沈康你给菲菲回一封信,告诉她,你早就原谅她,顺便告诉她以后可以继续来这里玩。不然她以后肯定不好意思来找我们了。”
这是个好主意。
冯菲通过写信的方式再次道歉,一是因为她有些胆怯,不知道该如何当面与沈康说清当时的事,二是因为写信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正式且郑重的沟通方式。
沈康很快写好信,又在书房中翻箱倒柜找出一个信封,将信装进去。
“沈康,我帮你送这封信好不好?”程萝月跃跃欲试。
沈康和沈昭都表示赞同,因此程萝月趁着晚饭后的时间,将这封信送给住在前面那条街的冯菲。
冯菲果然快速看完那封信,一直提着的心缓缓放下,她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笑容。
“谢谢萝月姐姐。”她仰头,开心地向程萝月道谢。
程萝月看到她的神情,心里也乐滋滋的。
“以后再需要送信的话,你可以找我呀。”
冯菲笑着点头:“好。”
程萝月发觉自己可以在月湾镇开展一个“送信”的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