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灯光亮起,构成一片独属于陆地的星河。
傅朝和林暮初吃完饭后,顺便把作业也写完了,经过林暮初的千般挽留,傅朝去家里拿好手机和充电器后,还是回了林暮初的家,决定再陪林暮初玩一会。
拿来手机就在一旁充电,林暮初在卧室的懒人沙发里窝着,抱着毛绒玩具,发呆,望着窗外的天空,光污染还不是特别严重,窗外的星星特别明亮,林暮初的思绪也有些飘远,想着怎么样才能合理挽留傅朝今晚留宿呢,毕竟好不容易有一个投缘的玩伴。
傅朝看着林暮初,心里还是觉得好可爱,好像百看不厌。
林暮初察觉到了傅朝视线后,便拍了一下旁边的位置,邀请傅朝坐在他旁边,傅朝接受这份邀请,径直走过去,脚上还穿着林暮初准备的专属拖鞋——傅朝第一天来到家里吃饭时,备用拖鞋太大了,一点都不合脚,林暮初在傅朝走后便给告知了林芷,林芷也答应了这件事,正好家里缺一双比较小的备用拖鞋,第二天便去超市买了一双和林暮初的拖鞋款式一样但颜色是灰色的鞋子。
傅朝坐到了林暮初的旁边,懒人沙发塌陷了一块,正好林暮初转了身,距离瞬间拉进。两人的呼吸声也不在是一个和另一个的独立的音符,而是交缠在一起得完美的和弦。
傅朝挪动了一下自己的位置,让自己离这个不喜欢别人触碰的林暮初远一点,虽然这是违背自己心意的做法。林暮初察觉到了傅朝的动作,也随着移动,向傅朝那边靠,直到两人挨到了一起,林暮初也顺势靠到了傅朝的身上。
傅朝在感觉林暮初贴过来时,心脏骤停了一下,他的眼睛没有向林暮初那边看,但感官被放大,心跳也像夏天不稳定的季风带来的降水,时而停歇一瞬,但顷刻间豆大的雨滴怦然砸落,雨点又大又密集,傅朝的耳朵浮上比要落的夕阳还要艳的红色。
傅朝没有看林暮初,但林暮初在挪动位置地时候直勾勾地看着傅朝,看他的脸颊、耳尖和青春期刚刚长出的喉结,看到傅朝的耳尖时,露出一丝笑意,伸手摸了摸傅朝的耳朵,温度有些高,但十分柔软,傅朝因为这个行为颤了一下,傅朝转过头去,有些疑惑的发问:“林暮初你不是高冷男神不愿意让人碰地吗?”
这让林暮初笑了两声,随后又解释道:“没有高冷,不让别人碰我是真的,我有一点小洁癖,我也比较恐惧别人的触摸,但对于你都可以,我比抵触你的触碰,且欣然接受。”
傅朝听到这番话后,心里滋生些暖意,嘴角再一次的不受自己控制,这番话像一朵颜色浅淡的桃花,落在了傅朝刚刚解冻的心潭上,香味蔓延整片潭水。傅朝回道:“姜璟说你小时候发生了点不愉快的事情,所以不愿意让别人碰,是真的吗?”
林暮初点了点头,思索了片刻还是决定告诉傅朝。“其实也没什么,我小时候情绪比较敏感,对父母也比较依赖。在我还比较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带我会奶奶家住,把我放下后她便回家继续工作了。那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她把我安置在一个储藏室就去做饭了,那天天气很热,空气里都泛起潮湿,说着也奇怪,一阵风把门带上了,当我意识到黑暗时,门就怎么推都推不开,外面下雨了,我当时很恐惧就窝到了一个小角落,但有种有手在摸索我一样,我看不见也躲不掉,感觉持续了很久,直到奶奶拿着手电筒打开门的时候那番奇怪的感觉才消失······”林暮初诉说着自己的故事,看着他卧室暖色的墙面。
傅朝直勾勾的盯着他,眼底里的心疼藏都藏不住,直到悲伤化为实质的一滴泪滴落到林暮初的肩膀上,林暮初转头看,傅朝还是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不是,这对吗,这个故事这么悲伤的吗?”林暮初问到。傅朝摇了摇头,“我真的有点心疼你,当时你该多希望别人能早点找到你······”傅朝说话都带上哭腔,说着有点无厘头的话,想到什么说什么,林暮初始终笑着看他,时不时还替他擦两滴泪,林暮初安慰道:“不至于呀,好了,好了。”说这话的时候还摩挲着傅朝的头发,想给他顺一下毛,顺便问傅朝:“今天好晚了,你可以在这留宿一晚吗?”
但傅朝摇了摇头,“不用麻烦了。”话题就此转移,经过林暮初的千般劝阻,总算让傅朝答应了,林暮初找借口出门询问了一下林芷,经过允许便也安了心。
林暮初讲述自己的故事时,傅朝的眼泪静静滑落,是感性,是共情,是爱林暮初听到林暮初的伤心事会比林暮初先流泪。
傅朝询问了他的母亲江苑书,傅母还是像从前一样,对傅朝十分宽松,还没解释就同意了;傅朝又回到家,拿了自己洗漱用的东西,两人洗漱后,有聊了会天。林芷在闲暇时去看了眼两人,还是有点惊讶的,林暮初竟然不抵触这位男孩的接触,便就安了心,回到自己房间的书桌前,翻开笔记本后继续工作。
但林芷看到林暮初还在懒人沙发上坐着,便给林暮初发去消息:
夕芷(林芷):初初,别在懒人沙发坐了,长时间伤脊柱,快去床上,早点休息。
木暮(林暮初):好
傅朝看到林暮初和林芷的聊天记录,便觉得林暮初真是在爱里生长的小孩,而后却有些羡慕。“我能冒昧的问一下你妈妈是什么职业吗?感觉有好多时间用来关心你。”傅朝问到。林暮初说:“我的母亲是一名小说编辑,在家里办公,确实很有时间。”
傅朝和林暮初穿着各自的睡衣,睡在同
一床被子下,两人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早上
太阳透过纱帘照进室内,鸟鸣声此起彼伏,外面的微风轻轻得吹着,树叶摇曳的声音没有向上传达到林暮初六楼的家,此时室内的空调还吹着。
傅朝习惯侧睡,一般醒来是手是搭在枕头上的,会觉得怀里有些空荡,但今天半梦半醒间感受到有些重量压在自己身上,像被八爪鱼缠住了,睁开眼发现一个毛茸茸的头,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他在林暮初家里留宿一宿,林暮初的一只胳膊蜷着,另一只抱住了傅朝,像一个巨大的玩偶。不过林暮初枕着傅朝的一个胳膊,傅朝感觉胳膊有些发麻。
傅朝移动了一下小臂,把手放到了林暮初,静静的盯了一会林暮初,想着林暮初如果能醒就一起起床,不醒的话接着睡也挺好。但把傅朝盯困了,林暮初也没醒,都怪那双桃花眼的视线太温柔,没有叫醒身边的人。
等林暮初睡醒了,感觉肚子被什么东西顶到了,身边还热热的,自己的枕头什么时候这么舒服了,抬头一看是傅朝的一张帅脸,向旁边一看自己还枕着傅朝的胳膊,傅朝的手在自己脑袋上摸着自己的头发,自己还抱着他,他想挪一下,但自己好像有点左右为难,刚刚移动一下,傅朝便醒了,睁开眼睛便看见林暮初偷感十足的移动,林暮初抬头一看,傅朝醒了,这番行为逗笑了傅朝,“起来吗?”他问道。林暮初点了点头,两人便各自起床,去卫生间洗漱了。
林暮初的头发因为点头的时候在傅朝胳膊上,翘起弧度,头发像傅朝初见时的一样——像在邀请小鸡去他那里安家。
洗漱好,两人便去客厅吃早饭了,今天林芷去了出版社,并不在家,但桌子上留了早饭。
两人吃完饭后,就坐在客厅的茶几上再想今天怎么出去玩,林暮初提前和林芷说好了要出去玩,两人都有零花钱,一会便打算出门玩,傅朝和林暮初还穿着睡衣,傅朝说:“我们好像要换个衣服,那我先回家了。”林暮初回了声“好”,傅朝便去了两人的卧室,收拾自己的东西,等收拾好后,就兀自回了家,林暮初和傅朝约定好时间后,去卧室换衣服去了,林暮初想着要去猫咖,就没有选择深色的衣服,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短袖和一条白色的裤子,少年感扑面。
傅朝回到家后,先把拿来的东西安置好,回到卧室就开始纠结自己要穿什么,去猫咖应该会有很多猫毛,选了好几套衣服,都不满意,犹犹豫豫还是选了第一套,这行为十分像要方案的甲方,想来想去还是第一个好。
还背了一个小包,里面装着充电宝、好几个一元的硬币、小包的抽纸、湿巾、创可贴和两个迷你水杯里面装的是四十五度的温水。
林暮初先下了楼,等了一会,傅朝才下楼,看着穿着深蓝色裤子,白色衬衫再加上一件浅蓝色衬衫的傅朝,活像是情侣装,不对应该是兄弟装。傅朝问了一句:“咱们是打车还是坐公交车呀?”林暮初回道:“公交车吧,我带了好几个硬币,你带了吗?”傅朝点了点头,一想到两人就要出去玩就开心,眼睛亮亮的。
傅朝和林暮初走在小区的路上准备到公交站,在这一路,傅朝一直在想象两人到达目的地后一起玩的场景,心里的期待也压不住。林暮初在路上觉得两人之间有点安静,便主动提起话题:“傅朝你之前在扬州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吗,也和同学一起出来玩过吗?”傅朝回道:“有的,扬州的风景特别好,我很喜欢一个人逛公园,扬州的花也特漂亮,不过我没有和同学一起出去玩过。”
林暮初有些疑惑,便问傅朝:“你和同学不熟吗?”傅朝说:“确实有点,我话不是很多,跟我出来玩应该会觉得有些无聊。”林暮初回道:“哦,我觉得你不无聊。”
当林暮初转头像地上看时,他和傅朝几乎是贴着走的,仿佛使用了什么神奇胶水把两个黑黑的影子粘连在一起,但能明显的看出,傅朝的影子比林暮初高了一节,林暮初感觉有点不服,开始踮起脚走路,但又走不稳,想再COS一只左右摇摆地企鹅,傅朝看见了影子的变化,但一直忍着没笑,直到绷不住了发出一丝声音,林暮初立刻向那边看去,看见傅朝的神情后,脸立马垮了下去瞪着傅朝,傅朝立马老实了,“怎么了,怎么踮起脚走路,是在扮演一只可爱的小企鹅吗?”林暮初还是瞪着他,并缓缓走进,直到贴到傅朝的身上,林暮初自己认为自己的表情非常冷,气场强大,想吓唬一下傅朝,其实心里根本没有生气,但毛茸茸的脑袋加上有些圆的杏眼,没有丝毫气场,反倒像一只炸毛的的小猫,傅朝觉得林暮初就是一个巨大的栗子味萌豆。
林暮初把头移开,继续向前走,傅朝两步跟上再次问林暮初“你怎么了呀?”
林暮初回道:“没怎么,踮起脚来走是为了和你看起来差不多高,你怎么长这么高的。”
傅朝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便弯着腿走路,让林暮初觉得傅朝和他一样高,还嬉皮笑脸的问:“现在我们都一样高了,不用你再踮脚了。”傅朝又说,“我们都在长高,以后谁高还不一定是不是。”林暮初看着傅朝180的身高蹲成和他一样的身高,露出了笑意,但还是让傅朝站起来了。
很快两人就到了公交站,车子也在两分钟后到达,两人上了车发现,竟然一个车座都没了,就站在了一边,傅朝抓着扶手,林暮初抓着他旁边的扶手,两人面对面站着,林暮初真的没有话题和傅朝聊了,只好干站着,日常和别人出门这样可能觉得有些尴尬和窘迫,但傅朝在这一点也不尴尬,傅朝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香味,让人想多闻两口,如果他是只猫的话,那傅朝就是最适合他的猫薄荷。
傅朝从兜里拿出手机,在社交平台上搜索要去的那家猫咖,之前他没有去过,只是在路上瞟到了一眼,一搜才发现里面的猫猫成堆,且都很可爱,评价很高,其中有一条评论傅朝最在意“猫猫都很健康,很适合小朋友去玩。”健康才是重点,看看猫猫的照片,猫毛在晚上的灯光映照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一看手感就非常好,但不知道摸起来有没有林暮初头发好摸。
傅朝看完之后对猫猫的喜爱又多了一些,问林暮初“你喜欢猫猫还是狗狗呀?”
林暮初回道:“我都喜欢,,但喜欢的都是温柔、安静、听话的那种,非常活泼的狗狗可爱,但我没有精力去养,感觉养这样的狗狗特别累。”想到那种特别耗精力的狗狗时,脸蛋还皱了一下。
傅朝接着问:“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猫和狗狗呀?”
“如果有时间我特别想养布偶猫,感觉呆呆的特别好看,而且性格也普遍的好,如果要养狗狗,我喜欢西高地,感觉像在养一只可爱的毛绒玩偶,而且是中小型犬,比较好打理。”林暮初回道。
林暮初开心的分享着自己的爱好,傅朝就静静的看着林暮初,听着林暮初讲的话。缘分这条红线真的很奇怪,没有牵起两个爱的轰轰烈烈的人,倒是牵起了平静美好的二人。
公交车上有些闷热,傅朝也出了些许汗,林暮初闻到的那股香味也更浓郁一些,林暮初又看了看周围人的面色,好似闻不见这股香味,林暮初向傅朝那里走,用鼻子闻了闻傅朝的衣服,并说道:“傅朝,你喷香水了吗,真的有股香味,”傅朝疑惑的摇了摇头,林暮初有些差异的看像他,又问了一遍,傅朝还是否定,林暮初就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没在说什么,但鼻尖的香味一直都在。
坐了三站,公交车停在了林暮初和傅朝目的地的路口两人就下了车。
这章从开头就有点卡文,但觉得他们的美好时刻值得斟酌,美好的画面确实涌入脑海,但应该是怎样的开头呢,啊!感觉更文还是有点消耗脑细胞的,现在更文有一个御用的小编辑(非专业),真的很好玩,没几个人看,真的有点搞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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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周末两人的美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