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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不还钱就法院见!

作者:噢噢噢噢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赵全军目光如炬。


    他不知道日产汽车花了多大的代价收购了这么多霍冬的债务。


    但赵全军知道岩崎芳子肯定影响不到日产汽车内部的决策。


    一个从外面刚回到岩崎家族的混血外孙女,怎么可能影响到日产汽车这么大一笔生意呢。


    无非就是日产汽车的高层认为赵全军还不起钱。


    最后肯定要拿原油抵账。


    他们综合评估下来。


    觉得拿回一亿桶原油肯定有赚的,这才花大力气玩了这么一手。


    至于让岩崎芳子代表日产汽车,也只是想让岩崎芳子出出气罢了。


    “霍大哥,让岩崎芳子小姐先把钱领走吧,不过要让人严查她手里的债务合同。”


    “麻烦今天到场的公证人员核查一下。”


    霓虹国在1978年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公证制度。


    今天牵扯到的资金都是按亿算的,赵全军他们不可能说把钱给出去然后就给了。


    先让公证人查借贷合同,然后再给本金,这样后面便不会再有纠纷。


    “你说的轻巧!这可是六亿美金!我怎么不信你能拿出这么些钱呢?”


    “我们已经联系过霓虹国内还有香江的银行,没有一家银行接受你们这一个星期以来的贷款申请!”


    岩崎芳子听赵全军说要还钱,她是一百个不相信。


    这些银行人借款人为了确保能拿到原油大赚一笔,他们早就联合到了一起。


    霍冬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确实在到处借钱,最后的结果当然都不如人意。


    “原来是你们搞的鬼!”


    霍冬好歹也是个大佬级别的商人。


    他知道最近一个星期以来在借钱的事情上接连碰壁,原来是岩崎芳子这些人玩的把戏,瞬间就坐不住了。


    这些人是在拿他当猴耍!


    “是我们搞的鬼又能怎样?哪怕我们没有动作,就霍先生现在的负债状况,也很难有银行借钱给你们吧!”


    岩崎芳子嘴角挂着冷笑,她想着今天只要带回去一亿桶原油,那便算是立了功,家族就能更快的接纳她!


    “霍大哥,别跟这疯女人吵架了,让公证人办事吧。”


    “我还想着中午十二点能准时吃饭呢。”


    赵全军搬了张凳子在发言台上坐着。


    霍冬也恨不得赶紧打这些人的脸,于是直接请公证人入场。


    新大谷饭店也把一台台电话给抱了过来。


    霍冬加上包先生一共找了十二个公证人在宴会厅现场办公,这些人主要就是核查那些借款合同,同时也要核查霍冬、包先生给的支票能否兑现出现金。


    至于核查的过程,其实就是打电话。


    公证处有其他公证人已经到了各家银行。


    岩崎芳子看到坐成一排的公证人开始打电话核查各种信息,她有点慌了。


    除了岩崎芳子,一些银行人还有借款人也慌了。


    “怎么看样子,赵全军真能拿出钱来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要是有钱,为什么不继续收购原油?”


    “霍冬在香江还有霓虹的银行账户上加一起都没有一百万美金,他从哪弄钱出来?”


    “大家不要慌!赵全军肯定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


    “..........”


    核查借款合同的流程大概用了四十分钟。


    毕竟都是大额借款合同,合同的数量少,涉及金额较大。


    另外也要感谢日产汽车帮忙收了霍冬六亿美金的债务,减少了公证人许多麻烦。


    “包先生,霍先生,合同都没有问题,你们这时候只要把本金或者抵押物提交给我们,这些借款合同便能全部终止了。”


    公证人把合同都核查完毕后,立马要求霍冬和包先生偿还欠款。


    这些公证人也是霓虹人,他们心里也想着看到赵全军完蛋。


    霍冬这时候看了看赵全军。


    因为还不还钱,还是要赵全军发话。


    “半泽直树先生,他们违约在先,在霓虹国的法律上,请问对这种经济合同纠纷有什么定义吗?”


    赵全军突然不说还钱的事情了,开始问公证人,银行和借款人违约会受到什么惩罚。


    “赵先生,你们的借款合同上并未详细说明双方违约要付出的代价。”


    “霍冬先生签下的那份字据其实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应,我们的法律不支持这种约定。”


    “如果霍先生今天拿不出钱,其实你们也可以不还这笔钱。”


    “等到一年之后,合同到期,你们还是还不上这笔钱,银行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那些原油作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你们也不能把原油都给卖了。”


    半泽直树是这些公证人的头头,他对霓虹现下的法律研究得非常深刻,尤其是合同法这一方面。


    赵全军之前让霍冬签字的那个字据,其实在霓虹的法律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借款合同如果有什么补充条款,那也要加在合同里面去。


    单独立个字据,闹到法院去,法院也不会认这个东西。


    “半泽直树先生,你是说那份字据没有法律效应?”


    岩崎芳子焦急地等了半天,她怕赵全军能拿出钱,又怕赵全军没钱还要耍无赖。


    但两者一对比,岩崎芳子更怕赵全军耍无赖。


    “要是霍先生分别跟你们这些银行签署了补充条款,那就有法律效应了,这字据只有一份,他也没承诺说必须要偿还给谁本金啊?”


    站在半泽直树的角度,他都不敢相信为什么这些银行会觉得字据有用。


    公证人这么一说。


    岩崎芳子真就以为赵全军是打算不还钱了。


    可那些银行人却没有着急。


    “说了半天,你们到底有没有钱,没钱的话,明天法院见!”


    “马上都要到十二点了,不要耽误大家吃饭的时间好不好!”


    岩崎芳子不懂霓虹国的法律,银行能不懂?


    银行又不是没有法务部门。


    他们之所以觉得那份字据有用,不还是因为有时候打官司根本不看法律么。


    有了这份字据,真到了法院打官司,法庭也会支持银行的诉求。


    霓虹的法院不帮这些银行,难道会去帮赵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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