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同居的第一个早晨,我一睁开眼,看到他熟睡的脸。
能拥有一个如此美好的早晨,让我立刻死也甘愿。开玩笑的,我舍不得死,这样的生活我还要过上整整70年。
我想摸摸他的鼻子和嘴唇,但是没有行动,我不想太痴汉。
所以我只是用视线描摹他的轮廓,直到睡意重新席卷而来,我陷入梦中。
再次醒来,是因为乌鸦先生喊我吃早餐。
今天吃牛角包、薯饼、标配黄金煎蛋和热牛奶。
他又在往牛奶里加糖了。一块、两块、三块、四块——他是不是越来越嗜甜了?
我忍不住说:“早上吃太多糖容易蛀牙哦。”
他隔着脸颊碰了碰侧边的牙齿,看我一眼。不,比起看,更像是瞪。
怎么了,不会真的有蛀牙吧?
我憋住笑,双手捧起他的脸,“莱特小朋友,请张嘴,让牙医叔叔检查看看有没有蛀牙。”
他竟然乖乖听话,长大嘴巴给我看他的牙齿。
我仔细观察,“嗯,牙齿很健康,没有一颗蛀牙。”
“小朋友真乖,平时一定有好好刷牙吧?”
我趁他还没闭上嘴巴,把舌头伸进去,跟他接了个早安吻。
“好甜啊,你身上这么甜是因为吃太多糖了吗?”
这么久了他还是没能习惯我的甜言蜜语,害羞得匆匆吃掉早餐跑去学校。
同居的日子很幸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乌鸦先生接替了编辑的职责,在我懒散拖延不想写作的时候,严肃催促我工作。
他的一句原话是:“作为粉丝,我期待能够早点看到你的新作品。”
伴侣兼偶像的压力迫使我不得不埋头案前。唉,甜蜜的烦恼。
算下来,同居时间超过了一星期,可我们却没有什么进一步发展。我是指身体层面的。
挑个好时候,周末的前一天晚上,我在餐桌上摆了瓶酒。
我问他:“今晚想喝点儿酒吗?”
他说:“为什么不?”
我当着他的面,拔出酒塞,放了颗白色药丸进去。
“你放了什么?”他一脸天真的疑惑。
“春药。”我露出邪恶反派的笑容,“还喝吗?”
他不回答。
我倒了两杯酒,给他一杯,另一杯自己一饮而尽。
他比我文雅得多,端起酒杯小口啜饮,杯中液体经过喉咙全部进入胃里。
酒精是个好东西。春/药也是。他面色潮红,看上去热得冒烟。
药效有这么快吗?我怎么没什么异样的感觉……我被抱到床上时想。
一个双腿失去知觉的残废,按理说无法扮演主动的角色,但我偏要他为我妥协。
很早以前就说过,扮可怜是我熟练掌握的技能之一。
颤抖着身体,我轻轻在他耳边说:“我怕疼。”
于是他为我打开身体,丢盔弃甲。
他总是会让我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