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夕!”
林秋夕转过头,林一沅正往自己的方向走过来。
郑逢时逮了个电线杆子靠在旁边,闻声看过去,待看清来人的长相,轻轻挑了下眉尾。
“我不是说去车那边等我吗?怎么?熟人?”林一沅插着口袋,银毛被夜晚的风吹的蓬松,走过来问道。
“哦,啊,em”林秋夕看了看郑逢时,舔了舔嘴唇。
总不能跟哥哥说自己平时也会光顾男模店吧,虽然她印象里确实没有这么个人,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自己还是懂的,于是滥竽充数道:“嗯,好像是。”
林一沅听着这句“好像”,半信半疑地又撇了两眼郑逢时,后者见状,还非常坦然的对他笑了笑。
奇怪这一对视之前,他本身还有些不放心,对视之后,莫名觉得有些似曾相识,放下了警惕。
“我们也认识?”林一沅问道。
林秋夕一听,眉心比被抓包时候的心脏跳的都快,连忙扯住林一沅的胳膊。
“哥,说什么呢,你们哪能认识?那是我大学同学,你就别想那么多了。”
“哦,大学同学。”郑逢时撇了撇嘴角,恍然大悟地重复了一遍。
林一沅闻声看了过去:“怎么?到底是不是你大学同学啊?”
林秋夕万万没想到自己这边糊弄着哥哥,那男模就在旁边捣乱,于是背后伸出一只手对着郑逢时身上猛戳了一下。
“哥哥哥哥哥是是是是,他这个人他就是散漫,是不是啊同学?”林秋夕说着,转头瞪了一眼郑逢时,双手比着开香槟的动作。
“对吧?”
郑逢时了然点了点头:“嗯,对,没错。”
林秋夕连忙松了一口气,对林一沅说:“你看对吧,走吧哥,大半夜的哪有三好青年夜不归宿?不是明天就要赶飞机了吗?快走吧,要不然睡不了多久了!”
好在林一沅也没跟她计较什么,对郑逢时点了点头,便带着林秋夕往一旁司机停好的车边走了过去。
偷偷去了这么多年酒吧,虽然没干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还是第一次差点被人抓包。
林秋夕在座位上蠕动了两下,看着后视镜里林一沅闭目养神的脸,试探道:“哥,你困啦?”
“没有,什么事儿?”林一沅睁开眼看过来。
林秋夕看着他,认真问道:“你说我要是去夜店怎么样?”
“你就活最后一天?”
林一沅盯着她和她对视,半晌后眯了眯眼睛。
“那你也去啊。”林秋夕说。
“我什么时候去了?”林一沅问。
“就...就...你...上次肯定去了,你就说上次你去没去?反正你肯定上次去了。”
林一沅歪了歪头,盯着她,噗嗤一声笑了。
“上次?哪个上次?说了没去过就是没去过,还想炸我。”
“那种地方你不觉得吵吗?”
林秋夕舔了舔嘴唇:“吵是吵但是...”
“但是什么但是,离那儿的人都远点儿,都不会有什么好人。”
起初,
她没有觉得这句话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甚至在闭目养神的时候没有放在心上。
在进房间鬼鬼祟祟脱下鳄鱼皮大衣又险些和林秋研撞上的时候,转头就忘。
更甚者,哪怕在前往剧组录制的时候,她也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报复会来的这么快——
“你好啊,香槟小姐。”
郑逢时靠在别墅的窗前,看见她的时候,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代表着震惊。
余光落在窗户上的时候,全都是对自己的欣赏,和对林秋夕敢怒不敢言眼神的憋笑。
那一双桃花眼弯起,像浸了蜜的月牙,狡黠的笑意藏在唇边的酒窝下,嘴角勾起,尾音故意拖的很长。
“好久不见啊。”
好久不见...你大爷啊?!
“你...你...你...我...”林秋夕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最后又指了指节目组的广告牌。
男模怎么也可以参加恋综啊??!
“嗯你没看错,你散漫的大学同学到的比较早,不过帮你拿行李就不用谢我了,一会儿给我洗个苹果就行。”
林秋夕于是乎目瞪口呆看着他把自己的两个大箱子从门口搬了进来,随后翘着腿靠在沙发上,勾了勾唇角道:“看什么呢?这是你应该谢的。”
看着林秋夕没有动,于是又挥了挥手:“发什么呆,快去吧,给我挑个红的。”
红的...
红妮梅呢?
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多了,她总觉得这人的语气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
林一沅也觉得,旁边这个人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
看着金陈颂的侧脸,林一沅拧了拧手腕,道:“你怎么在这儿?”
金陈颂微笑了下,温和道:“节目组挺久之前就邀请我了,昨天刚刚决定来,就帮我订了机票,我觉得挺有意思,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想死。
林一沅皮笑肉不笑看着面前的摄像机画面,忽地,镜头亮了起来,为他们实时直播嘉宾室的状态。
直到镜头一转,落在了一个无比眼熟的人身上。
“等等,这个人是?”
林一沅飞快地翻起面前的嘉宾介绍,只听一旁的金陈颂悠悠道:“不是郑家那位吗?”
“哪个郑家?”林一沅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后者。
“大家好。”郑逢时嚼了嚼嘴里的苹果,继续说道:“我叫郑逢时,UW经管类毕业,前十几年都在加州,没回来过。”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散漫地转了转,最后落在了林秋夕的脸上。
又补充一句:“目前没有从事过什么非法职业,秉性纯正,不用担心。”
抓起矿泉水压压惊的林秋夕噗的一声喷了出去。
“咳咳咳咳...”
一旁的林秋研见状,收回了看向郑逢时的时候,满眼星星的欣赏,急忙从纸抽里抽出两张纸递了过去。
“妹妹你没事儿吧。”
“我,没...”林秋夕擦着嘴,黑长直垂下来,挡住了一旁的林秋研,待她定睛一看是谁递过来纸的时候,忍不住又呛了一下。
“谢谢...”
搞什么啊?
开玩笑的吧?
这个人怎么可能是郑逢时啊?
他就算是他也不能是啊!
尤其是一想到坐在观察室里面当嘉宾的林一沅,自己居然还跟他说郑逢时是她大学同学。
一个UW(华盛顿),一个H大,唯一搭的上边的是缩写都在二十六个字母里。
且不说这其中的飞行距离可能比她出生到现在的日子要多,就说这得是多么伟岸的国际学校,能笼罩大半个地球。
这其中上升一下价值观,简直就是在宣告着伟大的世界和平,从此,因她而诞生。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冒险精神!
毛不易来了都得高歌一曲。
话虽如此,但是怎么不赌一把。
赌什么?
就赌米兰学院提前一年拿到毕业证回国的林一沅脑子不好使。
记不住自己曾经在夜深人静的电杆子下面耍的“酒疯”。
讲真的,如果有一种闭上眼睛可以不用再睁开的办法,她希望发生在现在。
可是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儿?
林秋夕悲痛的睁开眼睛,没有感觉到分毫的活意,反倒是郑逢时的目光,使她如坐针毡。
偏偏,又轮到了她的自我介绍。
其实林秋夕的长相非常具有迷惑性。
当然,惑占的比重多一些。
对标她的性格,那一张清纯又清冷的长相,简直像是老天爷另辟蹊径给她塞的礼物。
俗话说得好,世界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你有这么张漂亮的脸照进现实,那就要面对必不可少的社死。
反正颜值红利吃没吃到她是不知道,窗开的有没有用她是不清楚。
但这门关上了,就是真真切切的锁上了。
比方说,在那个青春疼痛文学高发的中二病年纪里,身边的好友是三五成群的爱恨两难。
而林秋夕不一样。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钢铁的女人。
她是绝对不可能拜倒在男人的束脚裤下的!
于是她,以一己之力,在每一个篮球朝自己投掷过来的瞬间,练就了高超的三分球技巧!
从此,一战封神,杀入校队!
自此,在那些男人中,终于得到了尊称:林哥。
当然,那么话又说回来,这并不是什么好词儿。
没有小姑娘想平白无故,给一群在夏天散发着臭汗的大老爷们当哥。
于是就带着这样的回忆,林秋夕决定,她要在这个综艺里面,展现出来和自己的脸高度匹配的性格。
她,一定要让那些误解她的人改观。
她,做一只高冷傲娇的猫咪。
就是这样。
“嗯...我叫林秋夕,H**学系大二学生,d站五十万粉丝的小博主,很高兴见到大家。”
说完,双手搭在膝盖上,露出一个标致性的笑容。
紧接着,就听一旁的林秋研凑到了她耳边,小声说道:“妹妹,你...肩膀上有一只蟑螂。”
林秋夕:......
其实这是世界上最恐怖的语言。